[爆卦]受刑人信件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受刑人信件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受刑人信件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受刑人信件產品中有3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8萬的網紅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親愛的日記: 月初時,到濕地 venue 看了展覽〈海旺天光:邱和順被遺忘的 32 年〉,遲遲直到現在才能下筆。 展覽主角是未能現身的死刑犯邱和順,早在 32 年前他就已經入獄,直到我寫著日記的這一秒鐘。 32 年是什麼概念?蔣經國 1988 年去世,邱和順也是從那年開始被羈押,台灣總統已經又...

受刑人信件 在 信仰曆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1-02-19 21:05:09

對你來說,什麼是「陪伴」?有些人一直待在你身邊,但你還是感到孤獨 而有些人 即使對方不在你身邊 但你知道 對方一直都在 在2007年美國電影《 P.S.我愛你 》裡 死於腦瘤的男主角 在生前為了自己死後安慰在世的妻子 留下了幾封信件 每當季節變換 就有一封新的信寄給她 每封信中 都有男主...

  • 受刑人信件 在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11-30 10: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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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親愛的日記:

    月初時,到濕地 venue 看了展覽〈海旺天光:邱和順被遺忘的 32 年〉,遲遲直到現在才能下筆。

    展覽主角是未能現身的死刑犯邱和順,早在 32 年前他就已經入獄,直到我寫著日記的這一秒鐘。

    32 年是什麼概念?蔣經國 1988 年去世,邱和順也是從那年開始被羈押,台灣總統已經又換了好幾任,比較下來,原本虛擬的數字突然變得鮮明無比。

    邱和順案是台灣司法史上全程羈押期間最長的刑事案件,證據只有刑求得出的被告自白,即便當年刑求的承辦員警已遭彈劾、判刑,甚至有警員願意出面為刑求作證,但他依然在那裏。

    展覽裡就有共同被告遭刑求咬出邱和順的錄音,警察的辱罵、器物毆打人體的聲響,和被告的哀號求饒,瞬間將我拉回 30 年前的無間地獄,久久無法回神。

    沒有任何有效證據證明邱和順確實涉案,種種荒謬被許多人權團體質疑許久,但 2011 年,他被死刑判決定讞,目前依然隨時可能執行。

    -

    從 2018 年開始,我陸續去北所看過阿順二次,首次前往的路途中我一直在想:「死刑犯,會是甚麼樣的人?」

    初次到看守所,發現環境有些老舊,辦理手續的人們或站或坐,眼神疲憊。我再低頭看看自己,穿著長裙化著妝,突然有種不食人間煙火的愧疚。

    重刑犯探視有專門處理的櫃檯,會客室戒備似乎較其他量刑的犯人森嚴,途中小徑曲折,開關了好幾道門,經過多重手續,終於到達內部的重刑接見室。

    等待他時,我環顧空間不大的接見室,唯一的陽光從鐵門上的窗透進來。對話的窗口四個,一個窗口二張椅子,一張大且厚但滿是灰塵的塑膠玻璃杵在面前,配著二支溝通用的電話,恍然以為自己走進了電影裡。

    終於,阿順被員警帶了進來,他掛著笑容,身材矮小瘦削,沒有想像中的凶神惡煞,平庸得像中午買飯時碰到,會和你打招呼的阿伯。

    「每個來這裡的人,我都會問他們的姓,給他們一個編號,這樣就代表這十幾年裡,有多少人來看過我。」而我是 258 號。二年後的現在肯定又增加了不少吧!數百人的努力,原來還不足以讓他脫離這 30 年的惡夢。

    漫談過後,阿順說要唱歌給我們聽,是四首他在監獄裡自編自唱成的曲子,句句歌詞流露對黑牢的控訴、和對家庭和親人的思念,我怕自己失態大哭,只好笑笑地說,阿順,你唱歌足好聽。

    他自言在牢裡已經要三十年了,對這個世界的記憶還留在三十年前,電腦、手機、網路,我們習以為常的事,他都難以想像。

    探視限時二十分鐘,「之後還要看到你喔!」電話切斷的前幾秒,他這樣和我們約定,好,當然好,我忙不迭地答應。接著,電話就被切斷了。

    我揮舞雙臂,還想大聲地說些什麼,阿順的嘴型也還在動,但來不及辨認,我們便已經聽不見彼此。他被帶離接見室,消失在模糊玻璃的另一側。

    -

    展覽牆上貼著一封封邱和順的獄中書信,字體古樸。待在窄小、潮濕不通風的牢房裡三十年,阿順少數能和這世界聯絡的方式只有爬格子,和一周二次、一次二十分鐘的接見。

    2011 年,邱和順信件內容提到看守所內部吸毒販毒問題,被看守所檢查發現後認定「影響聲譽」要求修改,他進而提起訴願和行政訴訟後聲請釋憲,催生了大法官釋字 755、756 號。

    原本受刑人遭到不當對待,只能向機關申訴,不能向法院請求救濟,但球員兼裁判的情況一再發生,釋字 755 號出爐後,法院增為受刑人的救濟管道;原本看守所可以隨意檢閱受刑人信件,刪除內容,經過釋字 756 號後也有所改變。

    2019 年 10 月 17 日,模擬亞洲人權法院做出判決,認為認為邱和順「由於顯而易見的法庭程序失靈及事實認定錯誤」,受到嚴重的不法侵害。要求台灣最高法院重新審查對他的定罪及處刑,彌補並糾正邱和順所受的基本人權侵害。

    還能有多少個明天?邱和順 2011 年死刑定讞至今,包含再審、非常上訴在內所有司法途徑都已經窮盡,還能冀望的便剩下總統的特赦。

    回頭看這個展覽,為什麼要叫做「海旺天光」?原來阿順幼時的小名叫做「海旺」,人權團體不停地奔走、等待,就正為了一起和他看到天光。

    阿順,出來之後,我們一起去唱歌吧。
    ——
    圖、文:辰榛 http://instagram.com/cv.126

  • 受刑人信件 在 應曉薇祝您幸福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8-07-05 11:2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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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尋找受刑人「信件輔導」志工。
    如你有這份熱忱,請將簡歷傳至02-87863264
    謝謝

  • 受刑人信件 在 尤美女立委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8-01-09 14:07:10
    有 133 人按讚

    去(2017)年12月1日大法官公布755及756兩號解釋,分別宣告《監獄行刑法》及《監獄行刑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違憲。釋字755號認為,現制下,受刑人不服監獄處分或其他管理措施,依法得為救濟的管道最終只止於行政權內的申訴,無法向司法權請求救濟,與憲法保障人民訴訟權意旨不合。756號解釋認為,現行《監獄行刑法》規定,監所長官在未區分受刑人信件種類、未斟酌個案情形下,一律均可閱讀受刑人書信,違反憲法保障人民秘密通訊的自由。

    此兩則解釋可說是監所改革的重要里程碑,前者終於突破我國特別權力關係的窠臼,將司法保障之光引進監獄中;後者則重申了監獄行刑的目的,並非只著重懲罰,進而剝奪受刑人一切權利。受刑人除人身自由受限外,仍如同一般人民一樣享有其他憲法上的權利,也當然包含秘密通訊的自由。

    大法官解釋後,未來監獄行刑法將如何修正,藉由這期東森雲論,向各位朋友分享近年我在立院推動獄政改革秉持的理念與未來的修法方向。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80109/1088270.htm?feature=todaysforum&tab_id=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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