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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受傷者英文產品中有176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7萬的網紅譚蕙芸,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Two melded into one] 國安法首審進入最後判刑程序,早前傳出負責審議此案的三名法官,在兩日前判處唐英傑兩項罪名成立後,受到電話恐嚇。今早「求情」程序開始,法庭的保安措施明顯加強。高等法院地下門外駐守了約20名軍裝警員,而三樓的一庭外,亦有大量穿「警察」背心的便衣警員出現。 庭...
同時也有4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2萬的網紅朱學恒的阿宅萬事通事務所,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Twitch傳送門: https://www.twitch.tv/otakuarmy2 莫放春秋佳節過;最難風雨故人來,最近感覺台灣人品爆發,全世界的人拿著疫苗都來幫助我們了ㄟ!等等,郭正亮你說不要太天真是怎麼一回事!這世界上難道沒有人性本善這回事嗎? 今日菜單【沒有贊助 花費為:5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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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傷者英文 在 木的Mood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1-04-04 16:41:21
#木的精神病系列繪本分析 #啖食惡夢長大的少年 你看過「雖然是精神病但沒關係」了嗎? 劇中童書作家高文英撰寫的幾本繪本,其實隱含很多心理相關的議題,木的接下來也會有一系列的劇中精神病繪本分析,有興趣的朋友繼續追蹤、發摟下去🤗 右滑看圖文,或是往下看文章👇🏻 / 還沒看過《啖食惡夢長大的少年》繪本...
受傷者英文 在 HK Foodies?and Always More❣窮遊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0-09-21 07:18:55
31/8-6/9 新聞概要 . 31/8 太子站一周年 -太子站外昨晚有人聚集,警方向36人發出違反限聚令告票 -被指8.31事件中死亡,韓寶生王茂俊稱已赴英國尋求庇護 -8.31傷者籲聚焦警方過分武力,警方稱使用最低武力 -市民太子站外擺放鮮花,警方拉起封鎖線 -太子道西有人徘徊馬路,警方多次舉藍...
受傷者英文 在 HK Foodies?and Always More❣窮遊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0-09-07 17:51:29
24/8-30/8 新聞概要 . 24/8 -黎智英涉嫌恐嚇記者,被裁定表證成立 -陳彥霖死因研訊開審,預計需時11日;母稱女兒多次入女童院曾企圖自殺;外公指其性格開朗但中二起人生有改變 -許智峯私人檢控西灣河開槍警及的士司機鄭國泉,法庭批撤銷檢控傳票,許智峯冀司法覆核 -特朗普發表爭取連任政綱,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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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傷者英文 在 朱學恒的阿宅萬事通事務所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21-06-08 21:34:35Twitch傳送門: https://www.twitch.tv/otakuarmy2
莫放春秋佳節過;最難風雨故人來,最近感覺台灣人品爆發,全世界的人拿著疫苗都來幫助我們了ㄟ!等等,郭正亮你說不要太天真是怎麼一回事!這世界上難道沒有人性本善這回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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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湛好味四彩蝶(四季花螺肉、彩虹海蜇絲、椒鹽排骨、胡麻野菜)
主廚湯品(慢燉野蕈清雞湯)
私廚秘製(極品蜜汁叉燒、乾燒比目魚、海鮮豆腐煲、百合田園時蔬)
鑊氣主食(櫻花蝦臘味菜飯)
今天又到了一周一度,郭正亮與我競爭本周的入獄點數的時刻了!這一次到底是永遠反抗執政黨的男人朱學恒會得勝,還是民進黨內的光頭烏鴉郭正亮會得勝呢?!
多情自古空餘恨,好夢由來最易醒。其實拈花難解脫,可憐飛絮太飄零。
根據聯合報的報導:【美國聯邦參議員譚美、蘇利文及昆斯率領的訪問團於今天上午訪問台灣,預計停留三小時。訪問團一行搭乘一架C-17戰略戰術運輸機從南韓烏山空軍基地起飛,上午7時19分已經抵達松山機場。這是美國會議員首次搭乘美國空軍C-17戰略戰術運輸機飛抵松山機場,也是松山機場首度有美軍的戰略運輸機到訪。美國白宮日前宣布,將釋出2500萬劑新冠疫苗到需要的地區,其中700萬劑疫苗送到亞洲,台灣也在首批配送名單中。這次是否會有防疫物資一同抵台,備受外界矚目。】黨當然立即大內宣說這是台美關係最好的時刻了,連飛來的都是最讚的運輸機!C-17全球霸王III是美軍最新型的運輸機,以載運量來說,貨艙寬度可並列3輛吉普車,2輛卡車或一輛M1A2戰車,也可裝運3架AH-64「阿帕契」武裝直升機。貨艙地板由鋁合金縱梁加強,可以承載55噸重的M1主力戰車,以乘員來說貨艙可以載運102名步兵(傘兵)、36副擔架、54個傷者和醫護人員。整體的載重量可以高達七萬七千五百二十公斤。
但是這次的疫苗沒有跟著來,除了之前國務院經公告的亞太地區七百萬劑的疫苗,這次正式宣布七十五萬劑要給台灣之外,沒有新的事情啊,也沒運送甚麼其他補給來,那美國幹嘛派一台可以載一百人的軍機就載三個國會議員來,是在幹嘛?
香巢乍結鴛鴦社,新句猶書翡翠屏。不為別離腸已斷,淚痕也滿舊衫青。
關於神奇的 #高端 #疫苗 ,最近又有新章節了,節目被關掉的老蔻再度大活躍:【陳培哲表示,應邀擔任在擔任食藥署疫苗審查委員一職時,簽署了保密條款,因此,對於自己是否請辭,他不便發言,應該向食藥署長吳秀美查證,看看她的說法。陳培哲說,為了保持客觀公正,以往食藥署不會對外公布疫苗審查委員名單,但這次為何有人可以拿到名單,還對外爆料,他已經請辭閃人,確實相當奇怪,值得深究背後原因。陳培哲日前受訪時表示,「國產疫苗全採用尚未通過國際核准的蛋白質次單位疫苗,七月絕對不可能通過EUA。」】
這件事情背後的水到底有多深?可以外洩疫苗審查委員會的成員,甚至動用側翼追殺,進一步人格消滅戰,人家陳培哲以前是很挺蔡英文的ㄟ!搞到ptt上有人直接為陳培哲辯解,根據自由時報報導陳培哲很壞的啊!【這位醫界大老同時是國內肝病權威,曾經在2012年支持過蔡英文,曾為基亞肝癌新藥PI-88背書,卻在2016年浩鼎案時,開出打擊時任中研院院長翁啟惠下台的第一槍。】
Ptt網友douge (樹大便是美):【看到抹黑成這樣 我只好出來說一句公道話
謝謝陳院士,因為浩鼎之後三期解盲還真的失敗了 所以現在這些人背刺他是在報仇嗎?
浩鼎報告揭密! 解盲前就可預期「失敗率高」
自由時報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669966】
自古多遺恨的是我,千金換一笑的是我,是是非非恩恩怨怨都是我
然後今天蘇貞昌又超生氣的了,他說這一定要查辦一定要抓,他媽的太惡質了!於是我們要挑戰離土城看守所最近的一題了!根據聯合報的報導:【網路瘋傳日本外相茂木敏充表示,台灣政府告訴他,7月要施打國產,所以只需要少量應急,就是為何只來124萬劑疫苗的原因。行政院長蘇貞昌說,第一日本外相沒有這樣講,這是惡毒謠言,政府絕對沒有表示124萬劑就夠了,詆毀政府非常不應該,「一定要查辦」。立法院今天舉行院會臨時會,蘇貞昌列席備詢,民進黨立委莊瑞雄質詢時說,這一次的疫情又急又猛,社會上瀰漫人心浮動,政府一直在拚疫情度過難關,但是從昨天看到在台灣各縣市的好朋友一直傳,政府跟各個單位一起努力的時候,這次日本、美國好心相挺,就是有人扯後腿。】
既然這一題這麼接近土城看守所,我又沒有被虐狂,所以我就拿NHK在國會裡面的直播,日本外相茂木敏充六月三日在參議院國防外交委員會接受質詢時的內容,詢問旅日作家,國際顧問陳弘美到底確實內容如何。
陳弘美曾在日本電視公司任職和日本的文化界、政界來往密切、邀請過日本前首相菅直人來台灣兩次、也邀請過現任的疫苗大臣,行政改革擔當大臣、國家公務員制度擔當大臣、內閣府特命擔當大臣河野太郎來過台灣。這樣總算是跟日本關係密切,這樣算是熟日本政界了吧!
等等我知道你要打她可能是中共同路人,抹紅一定要的嘛!可是我查了一下她的家族,她的外公許丙是日本的貴族院議員、安倍晉三現在和台灣關係這麼好、 是許丙先生和安倍的外公岸信介有非常密切的來往、奠定下來的,可以說是戰後奠定日本跟台灣友好關係的鋪路人。好啦你們要抹紅她就請繼續,我也管不了你們。
對了,陳弘美針對這段發言是怎麼說的:【在翻譯上完全不需要打混戰、 有人添油加醋的亂翻譯是刻意要打模糊戰。
日文的特徵就是沒有主詞、 還有是主動還是被動這些都需要有造詣才聽得懂。外相 在動畫上的說法(是被動性的被告知):台灣7月起國內生產體制將相當齊全...
而在朝日新聞的文字版就有明確的主詞、請注意、外相說這段是放在引號內、
『基於 台灣表示、 從7月起國內將...』】
根據日台交流協會的官方粉絲團公布的翻譯資料中,第二天外相茂木敏充又以同樣的立場在記者會中說明了:【日本外務大臣茂木敏充在6月4日例行記者會上發表對台提供疫苗相關事宜: 台灣在去年抑制了疫情擴散,但在最近開始疫情逐漸擴大。台灣預計七月以後疫苗的生產體制將會完備,但現階段面臨疫苗極其短缺的狀況,日本就支援台灣。】這裡的主詞是臺灣了吧!是台灣預計了吧,總不是我外相茂木敏充預計了吧?難道你覺得日台交流協會的日文不好嗎?外交部還甩鍋到外相茂木敏充自己認為咧,誰要罰三百萬?!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外交部也發聲明澄清,日本外相茂木談話,主要為外相認為台灣的現況,預計七月以後疫苗的生產體制將會完備】震撼了吧!竟然台灣可以恩將仇報到說日本的外相認為台灣七月疫苗生產體制可以完備,這怎麼連我都不知道?是不是很想跨海對茂木敏充追討三百萬?
https://www.sankeibiz.jp/macro/news/210604/mca2106041607019-n1.htm 至於甚麼一百萬劑有沒有,是不是假新聞,我又不是蘇貞昌。只能請大家看日本產經新聞報導內文的內容,【与党関係者によると、日本政府にも5月の大型連休明け以降に、台湾側から複数のルートで「100万回分ほどワクチンが融通できないか」と打診が届いており、水面下での検討が進められていたという。】我日文很差啦,請謝長廷翻一下這一段是甚麼意思好嗎?好嗎?
所以,到底是誰她媽的騙人弄 #假新聞 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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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傷者英文 在 公視新聞網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2021-04-03 15:39:04台鐵太魯閣408次列車出軌事故,造成至少50死、上百名乘客受傷,行政院下令全國各地機關,今天起降半旗三天 。目前仍有30多名傷者在花蓮醫院治療,總統蔡英文前往探視,並強調,政府一定會全力協助受傷民眾與罹難者家屬。
詳細新聞內容請見【公視新聞網】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52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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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傷者英文 在 巴打台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20-10-06 10:45:01香港今日社論2020年10月06日(100蚊花旦頭)
https://youtu.be/IpEgrggny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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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社評
「陳同佳涉嫌殺人案」再度引起港台兩地摩擦,台北當局聲稱,兩地早已就此案建立「聯繫窗口」,還看陳同佳及港府是否負責任,港府則反駁,所謂「單一聯繫窗口」之說,乃是台北當局一面之詞。陳同佳殺人案,關鍵證據全在台灣,陳在港刑滿出獄一年,至今仍未能赴台自首,台北當局的政治操作成為最大障礙。蔡英文政府一年前考慮的是選舉連任,現在的政治操作,則是逼港府與台北當局進行「政府對政府」的官方交涉。台方企圖將其要求強加給香港,事件扯上複雜的兩岸角力以至「一個中國」原則,然而回歸基本,既然陳同佳再三重申願意自首,台北當局若想履行法治,便應停止政治操作,積極方便陳同佳投案受審,讓死者安息,讓家屬釋懷。
蘋果頭條
尖沙嘴柯士甸道136號1樓一間酒吧,發生致命打鬥案件。凌晨零時許,酒吧因限聚令夠鐘打烊,職員於是通知顧客離開,惟其中一批約20名顧客不滿,竟遷怒撿起酒樽毆打職員。4名酒吧職員無力反抗被毆同告受傷,兇徒傷人後四散,其中一職員頭部重創昏迷,救護員趕至現場,將傷者送院搶救。惜其中一名36歲職員搶救無效不治,警員封鎖現場調查。案件列作謀殺及傷人,交油尖重案組接手。讀者丘小姐目擊兇案事發經過,她表示當時駕車在紅綠燈前等候,其間聽到左邊傳來打鬥聲,不久,即有10多男女從大廈旁一條通往酒吧的樓梯跑下,多數人身穿黑衣服,部份人無戴口罩,有人更不斷爆粗。
東方正論
特區末世,四面楚歌,內憂外患,不僅是暴疫夾擊,亦要面對日漸惡化的內部治安問題,而其中一個最棘手的罪惡根源便是滯留在港的假難民,作惡多端,無孔不入,政府的處理手法竟然是有病不醫,不割不切,任由這個治安毒瘤愈來愈脹大,像癌細胞吞噬市民的生存空間,正是趁你病攞你命。假難民多數來自南亞地區或非洲國家,本身很多都是亡命之徒,來港是想搵快錢,被黑幫招攬成為新血,黃賭毒打家劫舍無惡不作,多宗大型珠寶及金行劫案都懷疑涉及南亞幫,亦有攔路截劫市民,持槍打劫便利店,在鬧市進行販毒。
星島社論
反修例爭議至今,首次有教師因課堂散播「港獨」,被教育局處以「極刑」取消教師註冊。據悉該名教師任教九龍塘宣道小學,以課堂活動及工作紙,要求年僅小五的學生回答「香港獨立的原因是甚麼?」,並抄寫「台獨」言論,當局認定校本教案、教學材料和工作紙,有計畫地散播「港獨」訊息,教師嚴重專業失德。事件更牽連甚廣,不僅校長及副校長因監管不力而遭當局譴責,使用同一教材的其他教師,亦遭書面警告。據悉,被當局取消註冊的教師,在九龍塘宣道小學任教校本「生活教育課」,去年三月以「不能逾越的紅線」為題,進行兩節課的課堂活動,要求小五生收看香港電台節目《鏗鏘集:觸不到的紅線》,片中講述政府考慮引用《社團條例》,禁止主張「港獨」的「香港民族黨」運作
經濟社評
本港連續第6天出現源頭不明個案,疊加市民在長假期間防疫鬆懈,不少專家擔心會引發第四波疫情。本地疫情反彈確實敲響警號,港府須對高風險場所加強巡查執法,票控違規的商戶和顧客,違法必須負上責任,防疫才有望事半功倍。港大公共衞生學院教授高本恩憂慮,第四波疫情可能已開始,因第三波疫情從未斷尾,連續數天都錄得源頭不明個案,而根據8個多月來的經驗,當社區出現感染個案,大家又沒做好社交距離措施,確診數字足以在一兩星期內急升。政府顧問專家許樹昌也預警,接連出現源頭不明個案,會演變成第四波疫情。
受傷者英文 在 譚蕙芸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Two melded into one]
國安法首審進入最後判刑程序,早前傳出負責審議此案的三名法官,在兩日前判處唐英傑兩項罪名成立後,受到電話恐嚇。今早「求情」程序開始,法庭的保安措施明顯加強。高等法院地下門外駐守了約20名軍裝警員,而三樓的一庭外,亦有大量穿「警察」背心的便衣警員出現。
庭內平日有兩位外判保安員坐在當眼位置。他或她平日穿着寫有保安公司名字的白色制服,均為上年紀的中年男女。但今天,坐在這些位置的人,卻換了幾位穿西裝結領呔的男子,相信為便衣警員。兩名西裝男子坐在法官席與記者席中間,旁邊再加一位外判保安;另一位坐在犯人欄前面。
早上9時50分,清脆的金屬聲從法庭後方響起,懲教職員亮起腰間掛着的大串銀色鎖匙,咔嚓一聲,一名穿墨綠色懲教制服職員,把犯人欄打開,他走到庭內把文件交給法庭書記,自行回到犯人欄裡。
不一會,三名懲教職員押送唐英傑進入犯人欄。懲教職員今天的坐位清楚以三角型陣式,唐則坐在欄內角落。辯護律師團把握機會急步走近,俯腰跟唐談話。由於犯人欄加設膠片以隔飛沫,談話有點困難。
這天坐在家屬席的親友有多位,一名身型壯碩穿白色T恤的中年男士頭髮微白,有女性親手拍一拍他的肩略作安慰。唐亦多次望向親友席揮手,或在審訊期間,以手指及雙手放在胸口造心心手勢,向親友打招呼。據知唐母及唐父均有到庭。
早上10時8分開庭,八旬的外籍辯方律師Clive Grossman以柔軟的英語說:「明顯地,這是第一宗國安法案件,被坊間廣泛談論,被大幅報導,消息已經傳播到很遠。人們知道犯了國安法後果嚴重。」說時他眨了眨眼,扯一扯大狀袍。
「他(唐)是第一名被控告的人,我們要以全新的眼光,只聚焦這宗案的個別事實(peculiar facts),只看這宗案的狀況。他已向社區發出訊息,就是不要幹這些事。」
Grossman引述國安法條文關於判刑的段落,唐涉及的「分裂國家罪」(國安法20及21條)「情節嚴重的判5-10年」「情節較輕的判5年以下」。另一控罪「恐怖活動罪」(國安法24 條)「若有前科、引致重傷死亡,或公私財產受重大損失」的判10年至無期徒刑,「其他情形」則判3至10年。
Grossman指出,唐並沒有籌劃組織甚麼,只是開着一支插了幟的電單車,「無疑他是魯莽駕駛 (reckless driving),沒有人受影響,除了有些圍觀的人拍掌喝采,這應該是『情節較輕』的煽動。」
皮膚泛紅,尖鼻子眼袋大的Grossman攤一攤手續說:「至於恐怖活動,他(唐)不是有意襲擊警方,受傷警察的傷勢亦不算嚴重。唐亦沒有撞爛甚麼物件。」
坊間特別關注,兩項控罪是「同期執行」還是「分期執行」。早前法院判處兩宗非法集結罪,會提出若控罪本質相類似,會扣減總刑期的造法。
Grossman指出:「法庭在處理兩項控罪,都有提及被告駕駛如何惡劣,兩個控罪『煽動』與『恐怖活動』是否可以合以為一去處理 (two offences melded into one)?」
法庭處理求情,辯方有時會在庭上讀出親友師長撰寫的求情信內容。Grossman簡單處理,他輕輕說:「我只是想說,這是一位有為青年(decent young man who do something very very stupid)。他只是做了一件很愚蠢的事,取笑警察,魯莽開車,但他不是想謀殺警察。」
Grossman補充道,唐英傑正修讀管理及英語課程,急救課程則未完成,在社會運動中曾照顧傷者,他日唐重獲自由,可以在餐廳及咖啡店找到工作。
「他(唐)向警察表達真摯的歉意。我很久之前見到他,他已經跟我說過這事。我重申,他對警察表達道歉及悔意。」
Grossman再說:「這次對他來說是一個大教訓。他(唐)的人生已經被毁了,受到重大影響。他明白法庭對他的批評。我只是希望法庭對他寬大處理。」說完,Grossman彎腰跟旁邊的劉偉聰大狀及另一名女大狀商討,之後便說:「These are my submission」。簡短求情完成。
法官杜麗冰跟Grossman澄清了幾點唐英傑的背景:「他教育程度到中五?在餐廳任厨師?」Grossman澄清:「不是厨師,是侍應。」唐與父親及妹妹同住公屋單位,父母已離異,唐供養仍在求學的妹妹。法庭上披露,唐的祖母患有癌症。
三位法官退後商議片刻回到席上,彭寶琴法官提問,引述判詞與Grossman斟酌,「你提及被告人魯莽駕駛 (reckless driving),然而法庭認為被告人在警方防線有機會停車,被警告仍然不停車,被發射胡椒球槍仍向前開車。」
Grossman堅持,唐英傑在頭三條條防線沒有撞向警察,是迴避了撞向警員。彭官不同意:「你可以有你的意見,但法庭並不接納,已經在判詞上反映了。」
彭官亦指,Grossman那句「兩控罪二合為一」的說法不清楚,着他解釋。Grossman指因為法庭判兩罪時,綜合了整件事來看,就是一個人插着旗開快車。「兩控罪互相摻合,不是不同日子的不同罪案。」
杜官及彭官都說,兩罪來自同一組事實。但彭官補充:「不爭議的是,兩控是來自同一組事實,但兩罪是分開和明確的(two offences are separate and distinct)。」
此時唯一男法官陳嘉信再說,「『恐怖活動罪』是來自被告直接衝擊警方防線,而警方是法紀的象徵;至於『煽動分裂國家罪』是關於被告展示帶有分裂國家意思口號的旗幟巡遊。法庭需要分開來審視兩條控罪 (the court is entitled to look at the matter separately) 。」
辯方與法官們交換了判刑觀點後,控方此時提出一些補充。
以往代表控方的周天行今天缺席,由律政司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代表,他戴着大律師假髮。
張專員向法庭提供了海外判刑案例,亦提供了一份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判刑參考資料。張專員在庭上提及的英語是 “PRC law legal texts” 。張指相關資料指出,中華人民共和國當局對「最低刑期」是不會少於字面上的年期。
杜官指,海外的案例對法庭具是 “interesting” 但卻沒有「約束力」“not binding”.
Grossman直接指出,「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香港國安法不相關。」
三官討論之後,彭官總結:「控方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參考資料是相關的。法庭告訴你,我們會跟據香港國安法,及以往香港法律一向使用的工具和法定詮釋。」張專員表示明白。
雙方曾經用了不少時間爭議充公證物的問題。辯方爭取讓唐英傑拿回開電單車的衣物及保護裝備,個人電話等。控方則指出,某些電子產品中有「光時」相關物品。
Grossman爭取替唐拿回一些物品:「(唐)坐牢出來可能想拿回物品做救護工作,這些東西他將來利用作犯案的機會微乎其微。」
Grossman亦指出,這是第一宗國安法審訊,有可能上訴至更高法院,擔心證物被干擾;法官們則反駁,上訴程序和充公證物是兩回事。Grossman則指:「始終這是第一單國安案件,we don’t know what we don’t know.」
We don’t know what we don’t know. 第一宗國安法,在沒有案例情況下,審訊、判決、判刑的過程,成為大眾關注焦點。
三名法官最後宣佈,於一天之後,(7月30日)周五下午三時,宣判刑期。散庭時,律師走到唐英傑身旁商議案情,而唐被押送離開犯人欄進入羈留室時,幾位女性親友向他揮手並喊道:「聽日見!」
在庭外,多名記者向張卓勤專員查問,律政司向法庭呈交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文件」是甚麼。張專員只重申,該資料是「國內法律書籍」,內容「提及國內刑法」,該書「包含法律內容及評論」,而他在庭上向法庭提及的是國內法律的一個總的原則,就是「最低刑期」在判刑時「不可以少於(法律條文寫明)的最低刑期」。
本地及外國媒體記者多番請張專員提供該「國內法律書籍」的名字,並有人追問「是官方還是學者撰寫」?但張專員表示不方便提供,只說了一句:「本書係以簡體字出版」。
張專員離開時,分別以英文及中文澄清他是自行找書籍參考:「我係冇搵過任何國內人士,或國內特別人士,我要特別講呢一點」。
(圖為今天高等法庭外情況)
受傷者英文 在 譚蕙芸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He can’t reply]
高等法院第一庭的證人席旁,有個矮身木架,擺放了審訊相關的Bundle。 文件夾每個逾吋厚,約五六個排列在書架上,審訊談到那一份文件或證物,便需要從架上的文件夾中取閱出來。法庭很多時間就是消耗在翻查相關文件的程序上。文件夾背脊貼上了白紙告示,註明了這宗案件的編號及控辯雙方名字。
這宗案件為「HKSAR v. TONG Ying-kit」(香港政府v.唐英傑)。香港法庭文書處理,細緻非常。姓氏TONG全為大階英文字母,名字Ying-kit 中大小字母分野,讓人明瞭這組英文字需要連起來理解,但中間的「-」號又剛好分開了兩個中文字的粵語拼音。
唐英傑是誰?去年夏天之前,他不過是一個廿多歲,讀書成續欠佳,曾於台式茶飲店工作,後來到日本餐廳做侍應的香港年輕人。一夜間,他從藉藉無名的青年,變成了一個全港甚至全世界都知道的人。
只因他於港區國安法實施首日,即2020年7月1日,駕駛了一部電單車,被指衝向警方防線,車上插着「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的旗幟,成為了港區國安法第一案的被告人。從此命運被改寫。
國安法首案開審後,連日來,歷史學者、政治學家、傳播專家,到庭上解說「光時」口號,是否有分裂國家的意思。然而學歷不高的唐英傑自己想甚麼?他想甚麼和案情有沒有關係?
24歲的唐英傑,身型壯碩,已還押逾一年。在三位穿墨綠色制服的懲教署職員押解下,進入犯人欄。連日審訊,他都穿同一套衣服。深藍色的西裝外套,黑色恤衫,配襯黑色領呔。同色系的領呔和恤衫融為一體,無聊時,他會用手指把玩領呔。
這天是審訊最後階段,控辯雙方律師「結案陳詞」的日子。唐英傑進入犯人欄後,三位法官未出來之前,律師團隊走到犯人欄旁,跟唐英傑商討甚麼。
律師們透過金屬欄柵送了文件給唐,而唐又俯身聆聽意見,多達九人的律師團隊有老有嫰有男有女,圍着犯人欄談笑。有些時候,律師們和唐談得輕鬆,抑壓着的「嘻嘻」聲在寧靜的法庭後方傳出來。
此案關於唐英傑的資料,有時是控方披露,有時是辯方提供,但唐自己沒有選擇出庭作供,只有他一名前僱主出庭作證。這位旺角台式飲品店老闆娘,指唐在社會運動期間擔任急救員,在案發當天約了唐到銅鑼灣吃午飯。
警方則從唐手機裡截取了社交媒體紀錄,對話裡,唐與友人於案發當天,收發過海隧道有設置了路障的資訊,而唐亦提時間「沒有遲,銅鑼灣未聚夠人」的說話。但辯方律師解釋,唐是社運的急救員,當天預備替傷者急救,而也約了友人在銅鑼灣區吃飯。
辯方今天翻出了唐英傑的中學成績表。辯方大狀Clive Grossman(郭兆銘)已達八旬,他手震震,口震震地拿着唐的成績表說:「中三那年,他的中史分數,一百分滿分,他只拿了五十分;全班130人,他考第124。」顯然,郭資深大狀想說明,唐英傑沒可能理解深奧的學術知識。
唐的爛成績,在辯方口中是說明他不知道口號的歷史意義;但對於控方來說,唐英傑在香港接受教育,有讀過中史課,而當日是七一香港回歸日,國安法生效第一天,加上關於國安法的報導已沸沸揚揚,控方周天行專員指,唐不可能不知道這支旗的意思。
周天行請法官翻看一個港島彩色地圖,周天行指出,唐英傑當天開着電單車,從東區海底隧道到港島,卻沒有直接去銅鑼灣,而是先到中環、金鐘、再繞回灣仔,先後經過(周指是衝過)四個警方防線。而從社交媒體截圖可見,唐知道自己在幹甚麼。
周續形容,唐四次被警方防線要求截停,但繼續駕駛,其中一次被射胡椒球也沒停下。控方指,唐非但沒停車,甚至加速,最後令三個警員身體「受嚴重傷害」。而現場圍觀人士拍掌歡呼,可見唐的行為嚴重危害警方及道路使用者安全。
相反,代表唐的辯護大狀郭兆銘則指,唐經過首三條警察防線,沒有直接衝向警察,而是繞開了,而第四次發生意外時,煞車燈一度閃亮。
郭資深大狀認為,「這不是恐怖分子的行為。恐怖分子不會按煞車掣,他也不會在社交媒體約人去吃飯,或帶急救用品出去。恐怖分子自毁之前不會說,我要約人去吃飯。」然而法官們卻指出,證據指當時煞車燈有亮起,但有交通意外專家卻指,其後車速是減慢還是加速沒法知道。
郭資深大狀又指,控方形容三個警員嚴重受傷是誇大了。「電單車不是致命武器,它不是機關槍。他在車上掛着那支旗,可以說是在showoff (炫耀)。但控罪說『嚴重危害社會安全』實在說不上。現場的圍觀人士,在拍掌喝采,那不是感到危險的人會做的事。怎能說公眾安全受威脅呢?」
郭更說,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也不見得受影響。法官杜麗冰此時指出,有證據指當時附近有一對年紀老邁的男女長者,正想過馬路。但郭堅持,沒有人感到危險。
郭資深大狀續指:「那是示威的時候,很多人在街上,街上很多人不滿政府,不滿警察。但說他這個行為嚴重危害社會,達至恐怖活動?說不上。控方引述的警方調查只證明,有人舉『光時』旗,有其他人喊港獨口號,但不能說所有人都同意其港獨訴求。」
控方周天行專員,今天帶出了要理解口號除了參考專家,也要考慮口號的 “ordinary meaning”, “ordinary understanding” 。周專員並引述案例指,常人理解口號意思如何,已可達至煽動入罪理據。
至於爭拗多天的專家意見,控方的周專員認為,包括辯方專家也同意劉智鵬教授對光時的理解(帶有分裂國家意思)是其中一個可行的理解。
周專員指控,辯方雙李專家指「光時」意義抽象又多樣的報告,不可靠又不可信。周專員指,辯方雙李專家(Eliza及 Francis)並非歷史學者,辯方報告裡的研究,也不是特意為此案進行,又指焦點小組的調查員在調查時發問了「引導性問題」。
但辯方的郭大狀則多次強調,法庭要小心不要隨便否定兩位辯方專家意見。「Eliza及 Francis是其領域上具權威的學者,兩人做的研究、著書、教學,均通過嚴謹的學術標準。控方劉智鵬或許是稱職的歷史學家,但劉智鵬教授不是政治學者,也不是政治傳播學者。Eliza及 Francis是真正的專家 (They are experts in real sense) 。」
今天代表辯方發言的郭兆銘資深大律師,年屆八十,眉毛稀疏,胖得有雙下巴,鼻子尖尖,耳朵卻特大。他在英國出生,曾於南非讀書,他嗓子陰柔,以英語提醒法庭:「正正是因為Eliza及 Francis的研究,不是特別為此案而做,而是他們老早以學者身份進行,更顯得他們是獨立而且不偏不倚 (independence and impartiality)。學界一直是這樣做研究,他們的方法受國際學術圈子認可。」
郭資深大狀,不時調整頭頂的假髮,或扯一扯身上的大狀袍,或在說英語的時候伸伸舌頭,舐舐自己乾涸的唇:「希望法庭不會說,這些專家的意見,我不用去理會,指控這些專家們是錯的,甚至說專家們一直不知道自己在做甚麼。兩位學者告訴我們,社會運動的口號是抽象的,供人各自解釋,因為口號不只要帶出實質政治訴求,還要表達情感,團結群眾。」法官杜麗冰深思着,嘴唇緊合,神情嚴肅。
郭大狀也提及,控方證人劉智鵬教授,自己曾陪伴嶺大校長現身2019年7月「光復元朗」活動:「劉教授自己出現在『光復』活動,卻說自己不知道活動主題,也堅持自己不是參與者,只是去關心學生,這種說法很令人懷疑(suspicious)。」
控方還指辯方專家一個「關鍵性缺失」在「時間脈絡」不足,即「雙李」的相關研究主要集中在2019年,非案發的2020年。郭資深大狀在自己的總結中幽了對方一默:「吓,時間脈絡的欠缺,好像控方專家犯這個錯誤更嚴重,劉教授指口號意思幾千年不變,他好意思去挑戰辯方專家幾年或幾個月的差距?」
郭資深大狀,肚腩大大,說話帶有老派英式紳士的幽默感。對於控方的指控,例如舉起「光時」旗有煽動成分,是恐怖活動,郭資深大狀攤開他的老人手掌,不住反問: “What? How? Why?”
控方指梁天琦本人支持港獨,故「光時」八字有港獨意思;控方指此八字在中聯辦外被叫喊,故「光時」有分裂國家意思。郭資深大狀連續用英語輕輕而高音地反問,說話時縮起他那佝僂的肩膀,攤開滿佈手筋的手掌: 「“So What?” 梁天琦怎樣想,被告人怎知道?“So What?”中聯辦外的活動,被告人連去都沒有去,他怎知道?」
郭大狀重申了Eliza及 Francis的意思:「口號意思是多元的,抽象的。」他舉起了右手拳頭,舉向天:「正如我喊:『Let’s go out and fight for our rights!』(我們出去爭取權利。英語fight有『打鬥』和『爭取』雙義),你可以理解為我要去寫信給報紙投稿,或參選議會,或者出去打人。一字歧義,是常見之事。」
「Eliza及 Francis提過,發訊者若想表達清晰的意思,會挑選一個意思更清楚的詞,不會選一個抽象的字去表達。『光時』這口號意思不明白,並不像『我們要去打林鄭月娥 (let’s go and beat up Carrie Lam)』那麼明確。」郭大狀語氣在說笑,但法庭裡卻沒有甚麼笑聲。
國安法首審,條文意思如何詮釋,萬眾觸目。這天,法官也曾和控辯雙方討論條文的法律觀點。
代表政府的周天行專員,提到「恐怖活動」罪行時,指出「光時」旗幟是一支帶有「政治議題(political agenda)」的旗幟,會向附近的人宣揚其包含的分裂國家意思,嚴重危害社會。
此時,唯一男性法官陳嘉信提出,根據國安法「恐怖活動罪」相關條文(24條),「造成嚴重社會危害的恐怖活動…..即屬犯罪。」陳官指,這條文是談活動(activity)而不是政治議題(political agenda)。陳官強調「的」這個字。而24條的細項指出,活動包括暴力、爆炸、縱火、破壞交通、干擾水電通訊等。
陳官解釋時,杜麗冰點頭。
周專員呢喃回應:「對,字面是這樣。」
彭寶琴插話:「不只是字面,是條例這樣寫,恐怖_的_活動,不是關於政治議題。(Activities intended to cause grave harm to society, not about political agenda)」杜官再點頭。
周堅持自己在提供事件的背景。彭官再重申。「我恐怕這一條法例不是談口號或談追求政治議題,而是關於破壞社會的活動。周先生,你是否接納這樣的解釋?」
周再說,因為唐的行為是針對警察。
彭官及杜官再重申條文是談「活動」。
周最後同意,恐怖活動罪的焦點是在「活動」一字上。
至於關於「光時」口號的控罪,則是國安法20條「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
彭寶琴問辯方,光時口號多義,為何郭大狀說「應當無罪」,兩者關係如何?彭官指出,「煽動」於口號有兩部分,第一部分,是指口號在這個考慮了歷史及處境,合理地造成一個事實,是口號有可能去煽動 (capable to incite)。第二部分,是指被告人當時的理解,有沒有犯罪意圖 (Mens Rea刑事意圖)。
而根據控方劉教授的報告,劉也承認,被告人車上插旗時腦海想甚麼他也不知道。於是大家在爭拗第一部分,即「光時」八個字,可不可能在不考慮唐英傑想甚麼的情況下,造成煽動。
郭資深大狀澄清,辯方認為,尤其考慮要對被告人公允,若有其他可能性,根本不應入罪。郭的話是指,這口號太抽象,根本不可能煽動 (the slogan is too vague to incite)。
最後,代表辯方的郭大狀,呈上了唐英傑之前的刑事紀錄,唐曾收過超速和受限制時間駕駛的告票罰款罪行。彭官指,現時唐被告三項罪,兩項和國安法有關,這些駕駛案底不相關,可以理解唐沒有「犯罪傾向」;然而第三項交替控罪,是和駕駛安全相關,則這些案底則要考慮了。
控辯雙方結案陳詞延續了一整天。下午四時許,大家也不知道,結案陳詞是否可以這天完成。
郭資深大律師未完成發言,他望了望時鐘,顯得有點擔心。結案陳詞的流程是,控方先說,到辯方再說,由於控方先說,辯方可以回應控方的話。
郭大狀不好意思的說,「我擔心之後要讓控方回應我,不夠時間。」此時杜麗冰法官微笑回答:「他 (控方周天行專員) 不可以回應,被告人擁有最後的回應權利。(He can’t reply. The accused has the last word.)」
戴了長方型眼鏡,年紀比郭大狀年輕,黑色短髮以Gel鞏固得竪起來的周天行,望了一眼他身旁的郭大狀,沒說甚麼,低頭做筆記。
這天所有程序完畢,三名法官宣佈,一星期後的7月27日下午三時,將會宣佈判決。
周專員向法官表示,當天他有事缺席,由另一位同事頂上。
而國安法案件,亦會排着隊開庭。
專家證人會不會再次在法庭就示威口號的意思交鋒,還看一周後,第一審結果如何。
(圖為今天替辯方結案陳詞的資深大律師郭兆銘 Clive Gross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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