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參與公共事務例子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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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參與公共事務例子產品中有101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6萬的網紅公視有話好說,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涉己事務 》公視法再不修,董事只能找「神主牌」❓​ ▍完整節目|https://youtu.be/thKFC9ariyY​ ▍Podcast|https://link.chtbl.com/ptstalk-2021-09-22 ​ 文化部拋出要修 #公視法,除了鬆綁法定預算外,#下修董事門檻 與 #...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319的網紅容海恩 Eunice Yung,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我在11月23日的立法會會議上提出動議,要求政府正視市民對領展的不滿,最終獲得通過。領展以「賺到盡」模式經營,完全不顧其社會責任,除了拆售停車場,把部分街市管理服務外判,造成承包商壟斷經營的情況外,還大幅增加旗下商鋪租金,逼走小商戶,引入大量連鎖店,令物價大幅飆升,罔顧升斗市民的生活需要和負擔能力。...

參與公共事務例子 在 beinghongkong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1-05-10 05:15:14

在爭議聲之中,觀塘海濱音樂噴泉終於昨天初啼試聲,為街坊帶來三場音樂噴泉表演,吸引不少人前來觀看留影。儘管被批評造價過高、海濱綠化地帶被削減、浪費水資源等,觀塘海濱音樂噴泉以及它的周邊設施,都讓人重新思考社區公共空間背後的規劃思維,以至居民的需要怎樣得到回應。 開幕當天觀察,除了前來打卡留影的人,其...

參與公共事務例子 在 CUP 媒體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0-04-28 12:47:06

【由撕紙觸發的暴動】  香港政府引用「緊急法」實施「禁止蒙面法」後,市面氣氛如同戒嚴,有建制派甚至鼓吹頒佈「戒嚴令」以「止暴制亂」。回顧歷史,香港確實早有戒嚴先例,但最早例子並非港人所熟知的「六七暴動」,反而是鮮為人知的 1956 年「雙十暴動」,其造成的死傷比前者更甚。  當年,港英政府於...

參與公共事務例子 在 黃靖芸律師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0-05-03 00:44:04

好鄰居真的很重要!! 因為目前擔任3個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的法律顧問,才發現住戶糾紛其實無奇不有😂,之前看過美劇 #惡鄰纏身,還想說怎麼這麼誇張!現實生活中的確實也可能上演。 - 尤其是台北市房價高,如果有惡鄰居造成ㄧ些社區糾紛或是影響公設、租客流動率大、租給 ㄧ些商用場所使出入複雜,這些都是屋主非常...

  • 參與公共事務例子 在 公視有話好說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9-23 20: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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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己事務 》公視法再不修,董事只能找「神主牌」❓​
    ▍完整節目|https://youtu.be/thKFC9ariyY​
    ▍Podcast|https://link.chtbl.com/ptstalk-2021-09-22

    文化部拋出要修 #公視法,除了鬆綁法定預算外,#下修董事門檻 與 #指定董事長 都成為爭議焦點,有學者批評,這將毀壞公視獨立性,但公視董事難產問題,卻也亟待解決。​

    ❓ 四個數字看懂,為何公視「家裡沒大人」?👉https://bit.ly/3EIiOwd​

    延任近兩年的現任董事、卓新獎基金會執行長 #邱家宜 來到有話,坦言現行董事選任體制早已「走不下去」,也向政府疾呼,應該放下政治企圖,嚴肅面對公視發展。曾經擔任審查委員的文化大學新聞系教授 #莊伯仲 也認為,董事門檻必須修改,但應檢討文化部的政策溝通和法案措辭引發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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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莊伯仲:​

    我擔任過第五屆公視董監事的審查委員,那已經是十年前的事了。​

    我必須說,當時是一個很不愉快的回憶。我可以這樣為這段回憶下個註解:我擋你,你卡我,冤冤相報。​

    ▍超高門檻,也選不出更好的董事​

    目前公視董事產生的機制很理想化,只要在野黨掌握關鍵少數,就可以卡死,換人執政的時候,又換成另一方來卡。因此,基本上,我支持文化部的草案下修門檻。​

    只是我很納悶,二十年前支持《公視法》的學者和民代,今天在哪裡?事實上,行政院長 #蘇貞昌、駐日代表 #謝長廷,都是當時在立法院支持法案的立委。然而我認為,當時的立法設計是不食人間煙火。

    有一票人反對降低門檻,認為過去幾年,即便辛苦一番,也還是選出董事,表示只是提名人選不夠好,才無法通過 #四分之三門檻。然而,因為人選一而再、再而三地被刷掉,政府最後常只能提出一些「神主牌」,好讓人不敢刪。​

    例如五月天的 #阿信、#施振榮 董事長,還有 #童子賢 等人──他們當然都是社會賢達,可是他們懂公共電視嗎?而且公視董事是無給職,在有本業的情況下,他們除了開會共襄盛舉,能夠真正參與多少?​

    因此,如果門檻再不修改,接下來恐怕只能請出證嚴上人、星雲大師或是林義雄這種等級的人了──即便他們被選上,能不能對公視發展有所幫助,也要打個問號。文化部有勇氣來面對問題、予以解套,值得肯定,因為公視不能再空轉下去。​

    ▍「指定董事長」風波,缺乏政策溝通 ​

    但是我也要譴責文化部,草案過程太過粗糙,幕僚工作不足。​

    文化部草案用「#指定」董事長,引起很多反感。但事實上他也要經過三分之二的審查,根本和提名董事是同一回事,沒有那麼可怕。因此,法案條文應該寫成「提名董事時,一併提名董事長」,大家心裡就舒服很多。畢竟在民主時代,「指定」聽起來總有威權意味。​

    文化部的修法草案,也是公布在網站上、新聞報導後,我們才知道的。文化部在公共政策的形成過程,有沒有廣徵民意?文化部長是否投書媒體、下廣告或接受聯訪,來說明目前的困難?條文有沒有找產、官、學界舉辦座談,或是從焦點團體凝聚意見?好像都沒有,突然就蹦出來了。​

    此外,我認為另一亂源是審查委員的組成方式。我不是針對審查委員本人,但委員會以 #政黨比例 組成,誰在立法院席次多,就可以推派更多代表,這就注定無法與政治干預脫鉤,董事審查將永無寧日。如果日後維持這種組成方式,我對後續發展不樂觀。或許可以思考由政黨比例佔其中一半,另一半由民間團體組成,會比較多元。​

    ---我是分隔線---​

    👤邱家宜:​

    ▍指明董事長,也是公眾監督?​

    在這次《公視法》修法的藍圖中,攻擊的矛頭看起來都指向「董事長產生機制」的部分。但是在我看來,這反而不是最重要的。​

    董事長的產生,雖然過去是董事互選,但坦白講,大家在拿到董事名單的時候,明眼人都看得出來董事長人選放在哪裡。也因此,過去在互相政治杯葛的時候,只要看到像是董事長的候選人,就會馬上被砍掉。​

    董事名單應該是一個整體治理的團隊,包含各種不同角色的人,但在這樣的結果之下,總是無法作為一個團隊被呈現。這是過去經常發生的事。​

    因此,未來如果董事長人選「提前曝光」,大家提前聚焦,讓候選人在審議階段,就以董事長被提名人的身分接受檢視,這反而有利於領導者的問責,其實並沒有不好。因為社會大眾較難理解,所以很容易被導向說這是「#政治干預」,畢竟董事長是最明顯的指標。但這其實並不是最重要的。​

    最急切的,仍是董事審查門檻的下降,以及預算的鬆綁。要不然,公視其實已經走不下去了。​

    ▍下修門檻,仍是嚴格審查​

    公視已經沒辦法在這個體制中走下去了。因為在台灣當下的政治品質和文化之下,這是一個行不通的體制,已經有很多例子告訴我們,我們將會被這個制度玩死。​

    公視每一次董事換屆的時候,都要卡一段時間──我們這屆還不是最久的,第四屆換第五屆董事的時候,甚至卡了將近三年。往事不堪回首,簡直是公視歷史上最黑暗的一頁。我不知道,我們會不會變成「次黑暗」的一頁?​

    事實上,將審查委員「四分之三」門檻調降為「#三分之二」,也還是很難通過的。以現況來講,綠營推薦有八席審查委員,要達到三分之二,至少還要再兩票。這也並不是很容易的。​

    三分之二同樣是高門檻──這是政治現實。我們不能夠假裝政治現實不存在,但我們同樣也該從良善、向上提升的角度,去思考能夠帶公視走上國際舞台、讓大家服氣的人選。台灣難道沒有這樣的人?我不相信。只是執政者要沒有私心,不要把公視董事提名當作「分封諸侯」,而在野黨則要能以大局為重。​

    ▍政黨不青睞,永遠長不大?​

    政府也不該讓公視永遠長不大,然後放在一邊不理。公視產出優質內容,培養演員、導演、技術人才、新聞記者,記錄台灣的自然、人文,也肩負少數族群語言文化保存,維護兒少、聽障者的權益,近年又為東南亞移民製作母語新聞……。​

    但公視預算卻因種種政治因素,和早年規畫的 60 億樓地板相差很遠,為什麼?因為公視要「獨立於政治之外」。​

    「公共電視」是一個好東西。就像便宜又好的公立教育體系、全民享有的健保,這些都是台灣的好東西,而且不是市場能夠給你的,好的媒體內容也一樣。不是商業的東西不好,但是它要將本求利、它有各種的誘惑和考量,必須要有一個基於公共價值的體系去平衡它。這不是反對自由市場,而是不能只有自由市場。​

    這在全世界社會發展都很清楚,不只是學理,也是常識。我也要鄭重呼籲政界和社會大眾,嚴肅看待公視的發展。不應該成為了多數黨,就總想著要「整碗捧去」,更不應該為了對付政敵,就要把什麼好東西全部砸爛。​

    大家還記得 #宇昌案 嗎?,因為選舉的相互陷害,讓台灣的生技產業延宕了好多年,許多人都視為慘痛經驗。難道我們要再讓一個台灣的好東西,成為政治鬥爭延伸的犧牲品嗎?那會是非常讓人痛心疾首的。​

    整理|汪彥成​
    設計|蔡欣佩

  • 參與公共事務例子 在 本土研究社 Liber Research Community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7-21 20:3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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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萬物管王國】全面剖析港鐵物業管治術 #永續港鐵霸權 #7月專研

    鐵路上蓋物業發展獲取龐大地產紅利,當中所引伸出的規劃及土地供應問題,現時已漸成為社會討論港鐵霸權的重點課題。而港鐵本身除了興建貴價私樓外,在港鐵的物業版圖不斷擴展下,亦開拓出另一門物業租務及管理(rent and property management)的管治策略,更甚有指港鐵漸漸走向物管為本的模式 (management-based model) (Aveline-Dubach, N., & Blandeau, G., 2019)。因而,現時更有需要檢視港鐵如何壟斷物管項目的方式,主宰整個社區管理,有助我們了解現時港鐵興建私樓獲利之外的地產霸權模式。

    ▍港鐵作為物管的「當然成員」

    現時港鐵住宅物業管理的整全面貌一直少有人整理。透過整理中原地產及香港置業等地產代理網站的樓市資料,以及抽查港鐵上蓋物業的屋苑公契,便可以全面了解現時港鐵物管王國的版圖規模,揭示港鐵在物管市場的「壟斷」地位。

    最新統計,港鐵到2021年有份參與的77個上蓋住宅物業項目(以項目期數作統計),當中有68個直接由港鐵的物管公司負責管理,涉及近112,759個住宅單位,近30多萬人的日常居家生活,而按照港鐵即將落成的上蓋發展項目 (如日出康城未來期數、黃竹坑上蓋、何文田上蓋等),可預計未來有近34,060個房屋單位將由港鐵物業管理,港鐵物管的規模已足以跟大地產商匹敵。

    港鐵住宅物管王國列表:https://bit.ly/3BAfuC3

    我們抽查當中10個屋苑的大廈公契(Deed of Mutual Covenant),揭露港鐵物管公司經常「中標」的原因:上蓋物業發展項目的公契協議中往往註明港鐵公司為發展項目的「經理人」(manager)。港鐵由招標、興建到管理,一站式包攬上蓋物業發展項目,業主購入單位時, 只能被迫接受港鐵管理其屋苑。這種起樓配物管的「銷售策略」亦經常出現在其他地產商的住宅發展項目,更反映港鐵的地產商定位愈來愈明曬。而有趣的是,雖然各大地產商都曾多次參與港鐵的物業發展項目,但最後往往由港鐵獨吞物管服務,跑贏有份參與的發展商,成為發展項目的「經理人」。手握執行大廈公契的權力,港鐵當然地主導整個屋苑的管理。

    港鐵亦會將物業管理權外判予其他發展商轄下的管理公司,港鐵可以明正言順做「二房東」,既可謀取物業管理的行政收益,亦可與其他發展商保持「良好」合作關係。以港鐵與新鴻基合作發展的火炭站上蓋住宅項目駿景園為例,港鐵外判屋苑的日常管理予新鴻基轄下的啟勝管理服務有限公司負責,當屋苑出現管理開支糾紛,管理公司就有「偏幫」港鐵之嫌【註一】,更顯港鐵與發展商的互利合作關係。

    除了與大地產商合作興建私樓分享地產紅利外,港鐵更跑贏其他地產商,包攬上蓋物業的管理業務,創造恆常收入。鐵路加物業發展模式預料在未來會不斷擴展,港鐵物管只會愈做愈大,正正式式以地產為本業。

    ▍港鐵業權壟斷全攻略

    港鐵包攬眾多物業管理項目,時常有報導提及業主投訴港鐵管理問題。而背後除了管理不善外,壟斷式的物管業權操作更令港鐵可以在物管市場多年來「屹立不倒」。我們隨機抽樣翻查港鐵上蓋住宅物業的公契,發現港鐵將上蓋屋苑業權和港鐵相關的發展項目捆綁,上蓋屋苑的業主難以集合足夠業權成立業主立案法團和更換物管公司(按照《建築物管理條例》規定,一般需要得到30%業權同意),於是港鐵便可以輕易主導屋苑的物業管理。而港鐵的業權操作大致有三種:

    - 「巨無霸式」業權壟斷:
    例子包括數個港鐵大型屋苑,如九龍灣站的德福花園、葵芳站的新葵芳花園、荃灣站的綠楊新邨、青衣站的盈翠半島、坑口站的蔚藍灣畔、康城站的日出康城和將軍澳站天晉等等。業權分佈往往和樓面面積無關,港鐵站及車廠就已經在公契中佔總業權的51%,代表港鐵可以絕對話事,壟斷屋苑的物業管理權。

    - 「堆砌式」業權整合:
    透過抽樣查冊,仔細檢閱港鐵上蓋物業的公契條款,發現除了港鐵站業權(non-station shares)外,港鐵更可將住宅物業以外的發展項目業權份數一併納入公契之中,例如將軍澳站的天晉及九龍站的天璽。將軍澳站天晉的私人屋苑只佔13%業權,而港鐵竟然將商場等商業項目 (Commercial accommodation) (佔12%)和辦公室項目 (Office accommodation)(佔1.4%)納入計算總業權份數,甚至由新鴻基發展的星峰薈服務式住宅、香港九龍東皇冠假日酒店及三星級香港九龍東智選假日酒店(Hotel accommodation)(佔20%) 這些跟社區居民無關的項目也計算在內,這種業權操作在港鐵圈地式發展項目尤其常見,令港鐵及發展商仍然可以掌控大多數物業的管理話事權。

    - 「落釘式」業權否決:
    雖然港鐵並非坐擁每個上蓋屋苑的大多數業權,但仍有保持物管霸權的「暗黑兵法」。其實只需掌握上蓋物業發展至少20%業權,就可擁有否決權。由於按照現時《建築物管理條例》,只要有超過兩成業權人反對,業主立案法團就難以成立。歷年來只有少數港鐵上蓋屋苑成立了業主立案法團,其中海翠花園成功「取締」港鐵物管公司,箇中原因正正是港鐵所佔的業權只有18%。

    在「鐵定管理權」下,港鐵無須在物管市場上與同行競爭,更可與其他地產商及承建工程商「同謀」合作,而屋苑業主根本無法取締港鐵管理公司,將加劇港鐵物管的管理不善、「黑箱」作業以至剝削小業主的情況:

    - 管理費繼續狂飆:港鐵上蓋映灣園曾經試過一年管理費加價19%【註二】,而港鐵新葵芳花園亦可在疫情期間,逆市加價管理費,忽視小業主的民生訴求。

    - 維修工程「頹」做:自被揭發德福花園的外牆業權不屬屋苑業主後,港鐵卻不願意答應承擔全部維修責任,全面翻新外牆,只按照強制驗樓要求,將屋苑外牆變得「一撻撻」【註三】,作為物管重中之重的維修工作都可以置之不理,可預期日後港鐵每況愈下的物管質素。

    - 物管「暗黑」財務:將軍澳天晉被揭發港鐵物管公司收取的管理支出欠透明,港鐵往往會拒絕公開部分財務細節,例如個別員工詳細薪酬,以至外判標書的詳細內容,批出的工程更可能有「圍標」之嫌【註四】,而屋苑業主根本無法從中監察。

    - 「收割」業主補貼公共設備:除了以往康城的行人天橋業權爭議外,翻查大圍站柏傲莊第二期的大廈公契條款,當中有列明上蓋物業發展項目的業主(包括屋苑業主和港鐵)需分擔大圍站蓋下的公共運輸交匯處(Public transport interchange)、上蓋的城市大學專上學院(Post secondary college)甚至大圍站鄰近公廁(Public toilet)等公共設施的維修開支。當上蓋物業的發展項目中所牽涉的社區公共設備愈來愈多,港鐵作為大廈公契撰寫人卻可以暗藏「補貼」條款,輕易將管理成本漸轉移至屋苑業主身上。

    即使政府成立物業管理監管局,仍無法阻止港鐵壟斷式物管操作帶來的必然惡果。在可預見的港鐵的物業版圖擴展下,愈來愈多新上蓋屋苑被迫無理接受港鐵的粗暴管理,無法當家作主地決定自家屋苑的大小事務,這或者正是港鐵自稱「世界級管理」的真實面貌。

    參考資料

    【註一】蘋果日報(2015年05月20日):駿景園業主斥港鐵索維修費
    https://web.archive.org/web/20150530084946/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50520/19154044

    【註二】蘋果日報(2013年11月2日): 管理費狂飆 映灣園加19%最狼 港鐵4屋苑平均升一成
    https://web.archive.org/web/20170406015956/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31102/18490095

    【註三】獨立媒體(2021年05月25日):逾二千德福花園居民聯署 抗議大業主港鐵背信棄義拒修外牆 https://bit.ly/3zlZilG

    【註四】仁聞報(2016年12月12日):薪金異常高昂 支出五花八門 港鐵物業收費欠透明
    https://jmc.hksyu.edu/ourvoice/?p=7308

    Aveline-Dubach, N., & Blandeau, G. (2019). The political economy of transit value capture: The changing business model of the MTRC in Hong Kong. Urban Studies, 56(16), 3415-3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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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參與公共事務例子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7-03 18: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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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古惑仔》及《黑社會》系列說起 | 盧斯達 on Patreon】

    (2018年10月舊帖復刻)

    在政治現場應該展現甚麼倫理,聽來太過學究,但新舊板塊彼此磨擦,似乎沒有因為本民前和青年新政被政權擊沉而變得沉寂。更外圍的「素人」繼續前仆後繼,有關的大趨勢並沒有因此逆轉。

    世代衝突、各路人馬躁動不安,是90年代以來黑社會電影的傳統。任何政治和社會關係由和緩變得緊張,都有其內在邏輯,實在可以與外層的政治意識形態無關。不管你支持的是本土人優先還是自命世界公民,小團體的運作、權力的鬥爭,最後還是依循一套相似邏輯。

    古惑仔要面對的黑社會建制

    以劉偉強的《古惑仔系列》做例子,表面上是青春電影、遭衛道之士批評為「美化黑社會」,但其實「古惑仔宇宙」不只是關於黑社會,還關於90年代的香港,那個已脫離粗放發展期的末期香港,才是籠罩著幾部電影的大氣壓。

    在這個氣壓之中怎麼上位,上位者如何防止被打倒,那就不只是黑社會,而是一個更廣義的題目。

    與幾大探長、跛豪的戰後大時代不一樣,「古惑仔」的世界,秩序早就已經建立,而且固化已久。即使偶有因為地盤或恩怨而動刀劈友,也不是社團初期開山劈石的時代。

    陳浩南那些人一開局,要面對一班叔父和黑社會建制。古惑仔第一集(人在江湖)的危機,來自叔父輩大佬B和靚坤的鬥爭,陳浩南是「靚仔南」,論資排輩,只能是叔父們在大檯討論大事時,坐在旁邊不能隨意出聲的大齡街童。他是給叔父輩拖進去的,不管是給靚坤陷害,還是要幫自己的長輩大佬B復仇。

    靚坤的囂張跋扈,內裡就是上位的躁動,他認為自己能力出眾、功勞最大,要「蔣生」交出龍頭位置。整部電影,鄭伊健固然不是演技派,而是吳鎮宇將一股恨不得馬上就要上位大展身手的躁動由頭帶到尾。

    這個關於上位躁動的主題,在第三集(隻手遮天)上升到高峰。

    犯上和衰老的命題

    一開始出場的是敵對社團東星社的紅棍打手烏鴉,他在關羽像面前執行家法,教訓一個不肯執行任務的小弟。關羽像在打鬥中被波及,掉到地上粉碎。烏鴉問:關老二,拜你有甚麼用?現在的人出來行,不是講義氣的,你那一套落伍了。

    於是揭示了整部電影的主題,既有的潛規則雖然仍在,但挑戰者已經出現。烏鴉和笑面虎瞞著大佬,在江湖搞風搞雨,最後在醫院殺掉勸阻他們的大佬駱駝,就只是靚坤在洪興下剋上的事跡,在東星再來一次罷了。

    (《隻手遮天》有一段很有趣味。講陳小春、謝天華等人離開自己地頭,到了一個公共屋邨的球場,遇到一班當地的古惑仔。兩班人自然又是一輪口角和韃朵。謝天華很大口氣,說自己是洪興的人,但對面那個自稱叫肥屍的初生之犢,根本不當「洪興」是一回事。之後他們又說自己大佬是陳浩南,然後肥屍又不當一回事,「陳浩南可以係度打交打到出銅鑼灣做渣fit人,我肥屍一樣得﹗」然後打爆玻玻瓶,一大班手下就應聲而至。之後陳小春等人只有敗走,心裡害怕到不得了。

    這裡一方面表現出下位者要揚名立萬的噪動,一方面又透視出上位者面對挑戰者的焦慮。在市區有一點勢力的黑社會,在挑戰者面前瞬間就老了,他們的中年危機不在系列完結之前,而是早在第三集已經出現,陳浩南之後在《戰無不勝》做代課老師的那場戲,只是這一場戲的延伸罷。)

    雖然在張耀揚的落力演出之下,烏鴉成為一個經典奸角,但那只是商業電影有忠所以有奸的臉譜化處理。黑社會就是一個權力的動態,當中也就只有形勢不同,而沒有道德高低。大而化之,陳浩南和烏鴉沒有誰比誰更高尚的。除了上位,還是上位。

    關羽代表形而上的道德規則,也就是每個人都是為了上位的現實之上,加諸一道避免分贓不勻的規則,但說到底還是為了分贓。

    到了杜琪峰更加精緻和現實的兩集《黑社會》,就說得更沒有包袱。一班叔父輩商討如何選擇新一屆辦事人,是大D還是樂少,有一個叔父說:

    「阿樂就真心為阿公,佢話會踩落老尖—」

    那個支持大D的,反唇相譏:

    「個個都口口聲聲為阿公做野架啦,唔通話為自己呀?」

    輩份最高的鄧伯(也許是暗喻了一國兩制名義上的設計者鄧小平)制止了他們的對話——雖然大家都知道,入黑社會是為了上位,但說破了就沒有方圓。

    爭議不斷:因為分贓機制開始失靈

    「黑社會」權力宇宙的穩定,在第一集勉強維持了大半。鄧伯為首的叔父輩屬意表面上沒那麼強勢的樂少,用他來平衡自恃對社團有功的大D,以求整個社團不會分裂,「相忍為國」。

    然而雙雄講數完畢,蜜月一陣之後,大D提出要分享權力,馬上被隱忍了大半齣戲的樂少用石頭擊殺於水塘,輩父輩所設計的和諧機制,至此走向崩壞。即使沒有第二部《以和為貴》,此皆為定論。

    一國兩制好、黑社會好,以往人人滿意的分贓機制,終於敲響了警號,平衡最終被打破。

    水塘一戰的平行時空﹐也許是2014年的佔領運動。這件事有發生過好,還是沒發生過好?對不同利益立場的人,答案都不一樣。

    佔領令歷史齒輪及政治時間加快前進,但其實搞亂了包括「民主派」在內的既有權力秩序,它對親北京派的影響反而是最少。佔領的倡議者最終傾覆了自身苦心營策的局面。

    如果記憶力還在,都會記得「佔中」的醞釀階段,「官方機構」如何費煞思量,設下大量紅線和監控機制。包括各種參與者的「誓約書」,就是支取民眾的力量,卻不願意民眾「不受控制」的「大局思維」。

    最後民眾還是不受控制,最重要是在那些萬人空巷的現場,各種人馬顯形了,他們平時被壓抑和小心翼翼控制著的矛盾,也就有了爆發的空間。這些對於香港未來、運動如何操作、End Game是甚麼的分歧,也就得到了釋放的空間。就算是金鐘內部,也分開學生不想退場、還有中老年要退場的分歧。更不說要旺角和金鐘的分別。

    所以佔領究竟是好還是不好,真的要講究你在社會甚麼階梯去發問。社會運動可以令民眾充權﹐也會令一些人受到威脅。而這股遭受威脅的感覺,不會因為有著理論上共同的敵人而消失。畢竟大D已經被打死了,整個社團的大局也就只能走向「不斷加速」。以前叔父們設計的遊戲,已經越來越少人信服。

    論資排輩是安全的,但到了某個階段就會加速進入血腥仇殺,這是動態和物理之必然。辯證地說,也就是要進入論資排輩的安全地帶,大伙還要渡過必經的血污海。

    所以DQ究竟是怎麼一回事?

    黑社會的收尾作《以和為貴》,也就是所有人和大局齊齊走向失控的寫照。樂少為了爭取連任,希望破壞規矩。代表最高權威的鄧伯拒絕,最後遭樂少推落樓梯慘死。

    鄧伯肥厚的身軀倒在螺旋型樓梯下,死了,動態的平衡瓦解,之後便是社團內部一番腥風血雨。

    後來Jimmy仔成功取得話事人身份,一直代表監察眼睛的公安頭子就馬上出手。Jimmy仔本來只想做生意,龍頭的位置拿到手,只為做生意方便,但公安卻要他永久控制「和聯勝」,等於DQ(disqualified)了Jimmy仔退出黑社會的路。這一DQ,連他未出生的後代也一齊DQ。

    其實從龍頭棍爭奪戰伊始,公安就在監察,中國在和聯勝後面,是一雙全視之眼。社團的規範瓦解,自然有更多嶄露頭角的新人,但對大一統和講究控制的中央帝國,競爭不代表進步,競爭只代表災難和不穩定。

    所以千頭萬緒,中國勢力最後出手「重建秩序」,要Jimmy仔永遠做龍頭,不要再選舉,也就是不想黑社會再爭得那麼激烈。連換屆都沒有,就沒那麼多機會爭。

    連真心、絕對、從來沒有支持港獨的劉小麗也再次失去立法會參選資格。可見的事實,是因佔領而冒出頭來的新人,不分派別,至此幾乎都已經被清剿。

    老生常談,就是不必講究誰真心或假意支持港獨,客觀而言,任何令香港的觀念、政治生態圈加速前進的人和事,即使只是個新一點的口號,都是整治的目標。如果說香港的社會事務是一部iPhone,則中國並不想它升級換代得那麼快。

    王岐山知道拖延時間的道理

    同樣的道理固然也放在中國本土。據聞王岐山在幾年前曾經向其他高層黨員推介法國史家托克維爾的作品《舊制度與大革命》(L'Ancien Régime et la Révolution)。

    這本書的教訓,在中國人看來是這樣的:當年歐洲幾乎所有國家都是專制的君主國,而法國是其中比較開明的。法皇路易十六其實有推行改革,例如法國開始有不少自由農民,而旁邊的普魯士還主要是農奴,俄國更加在半個世紀之後才開始著手廢除農奴;社會氣氛也比較鬆動,法國民間有深具影響力的異見份子等等。

    但就是在願意改革的時候,法國爆發了大革命,推翻了相對開明的法國皇室,然後革命一鬧,之後感染了全歐洲。這段歷史對王岐山來說,就是希望「告戒」中國共產黨,你專制下去,倒還能拖著時間;你一想要改革,順從「自由派」,你的政權就會加速滅亡,一如1789年之前的法國。

    這已經是2013年的事情了,但之後的中國局勢真照著王岐山「經典選讀」的思路去走。中國政權全面走向改革的相反方向,也許就是依據這種不怕專制,只怕自己先開始了自由化,最後反而將自己傾覆。

    現在的中國趨勢不只是將來不會改革,而且是過去改了的革也不能容,生怕以前改的革,掉了今天的政權。

    時間是客觀的造物,但「政治時間」卻是人為的造物。只要沒有大人物或革命性的事情出世,人類社會可以維持幾百年的表面靜止。

    春秋戰國或前現代日本強調的封建社會,就是一個大體上希望將政治時間調慢的世界。只要人安於自己的階級,不要上位,也禁止上位,世界就自然會和平。這是古人的理想國,事實上難度跟建設民主中國或者香港獨立一樣。

    世界總是會變,年輕或後來者的噪動,或者守成者為了守成而大開殺戒,皆造化之理,人類食色爭鬥之本能。說得通白一點,中國不想自己亂,也不想香港亂,所以用DQ金手指幫核心泛民「掃除雜質」,不想質變最後化作量變,防止核心泛民也本土自決化。這不是與《以和為貴》的結尾很像嗎?

    趨勢加速才是重點

    泛民在DQ屠刀之下,自然是有一天活,當賺了一天,對最高層的控制者來說,國家也同樣是不變一天,當賺了一天。他們那些叔父苦心經營的分贓機制,靠這些努力苟延殘喘。政治建築師,也就是想對抗無邊無際的時間洪流罷了。他們想必然改變的東西,永遠維持不變。大的是不想改朝換代,小的要保護一個社運小現場的講台。但要維持塵世事物永恆不變,可以做到嗎?

    也許你心儀的議員被DQ了,但若果對「歷史」有信心的話,那個議席,或特定的人,從來不是全部,甚至是微枝末節。重要的是,人類如何通過言語、行動、組織等等,將「政治時間」推快,將升級換代的時間差縮減。

    統治者可以殺死反對者,they can kill you all,但時間的齒輪被推前了,統治者奈何不得,他也要適應和變陣。有些人得到了議席﹐但其主要作用是維持齒輪不向前,但有些人永遠都拿不到議席,卻可以意外將齒輪推前。甚至說DQ也是加速的一部份,那並不是最高層樂意看見的,但他們卻欲罷不能。

    烏鴉是奸角,只是敘事的角度。社團要以和為貴,也許這是沉默大多數所樂見,但只要不是全部人,就會有人希望改變分贓機制(即是體制、比較好聽的「核心價值」之類)。這是生物本能。

    改變只能推遲,不能取消。不論喜不喜歡,齒輪始終會推動,不妨以平常心看待張耀陽。這已經是一種促進時間向前的迂迴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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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參與公共事務例子 在 容海恩 Eunice Yung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17-05-22 13:09:06

    我在11月23日的立法會會議上提出動議,要求政府正視市民對領展的不滿,最終獲得通過。領展以「賺到盡」模式經營,完全不顧其社會責任,除了拆售停車場,把部分街市管理服務外判,造成承包商壟斷經營的情況外,還大幅增加旗下商鋪租金,逼走小商戶,引入大量連鎖店,令物價大幅飆升,罔顧升斗市民的生活需要和負擔能力。我要求競爭事務委員會調查領展是否違反《競爭條例》,並考慮在各區合適的地點設立臨時墟市和增建綜合市政大樓,令基層市民有更多選擇。政府亦應該全面檢視現有的地區發展模式,改善地區設施的供求和管理。政府表示會積極與區議會合作於合適地點設立墟市,並在情況許可下加強公眾街市設施,包括興建新街市。
    我並不贊成回購領展,這樣必然會推高領展股價,變相令納稅人的金錢落入領展及其股東的口袋中。即使回購成功,政府亦會面對長遠的管理問題,回購並不是解決問題的靈丹妙藥。
    以下為我的發言:
    近年,社會各界對領展的營商手法感到極其不滿,不少人批評領展純粹以商業模式管理轄下街市和商場,包括大幅增加街市商舖租金,扼殺小商戶的生存空間、拆售停車場、將月租車位改為浮動車位,以及將管理服務外判等,完全是要「賺到盡」,只顧賺取最大的利潤回報,向股東交代,卻忽略基層市民的日常生活需要和負擔能力,令市民生活百上加斤,完全忘記企業應有的社會責任。作為議員提出首個議案,我希望就我在選舉期間,親耳聽到的意見、親眼見到問題,帶入議會,表達我的關注。
    主席,新民黨過去一直關注,並積極跟進領展的問題。我同新民黨都認為,領展問題表面上是涉及市政、民生的問題,但市政服務的提供及管理,直接受地區行政影響,所以市民對領展的不滿,其實同地區行政管理出現問題有關,政府有必要一併處理。
    今日我提出“力促市場健康競爭,制衡領展獨大局面”的議案,希望可以爭取各位議員的支持,促請競爭事務委員會就領展的經營或個別市政服務的提供展開研究,甚至全面調查領展有否違反《競爭條例》,同時希望政府正視各區社區設施和服務不足、商品和零售店舖選擇不多,影響居民日常生活的問題,透過推出短期措施,包括設立臨時墟市,為居民提供領展街市和商場以外的選擇,以及推出以地區為本的先導計劃,在有需要地區興建公營街市,並邀請社企參與營運;長遠則應研究在各區興建新型綜合市政大樓,以及改善和提升現有市政大廈的設施,為居民提供更全面、更切合居民需要的社區設施;同時希望政府全面檢視現有的地區行政模式,以提升行政效率和市民的生活水平。
    主席,領展擁有獨特的背景和使命,服務逾70萬戶公屋居民,在不少市民眼中,領展並非一般的商業機構。現時領展的問題,主要是政府政策出現了問題。房委會在2005年以具極爭議的條件把其大量零售和停車場設施分拆出售予當時的領匯,即現在的領展,但出售契約不夠嚴謹,房委會和領匯的買賣契約附設限制性契諾。一般而言,商場鋪位和停車場設施不得分拆出售。不過,如房委會在有關屋邨或屋苑已沒有持有任何物業權益,商場鋪位不可分拆出售的規定無效;如房委會在有關屋邨或屋苑已賣出任何住宅單位,停車場不可分拆出售的規定則無效,即是容許領展將整棟物業出售,停車場則可「拆骨」出售,根本未能有效約束領展承擔和履行其社會責任。由於現時不少公共屋邨只有領展旗下的街市商舖,缺乏競爭,所以領展大幅加租的情況令人非常關注。以將軍澳厚德街市為例,在大半年前,有超過10間商舖相繼結業,據了解,主要因為領展大幅加租,最高達30%,令到不少商戶無法繼續經營,亦令區內居民在無選擇的情況下被迫「挨貴餸」。
    此外,領展將街市商場的管理服務外判,亦製造了不少問題。今年2月,青衣長發街市商戶因反對領展將街市外判予承辦商建華,決定罷市7日,而建華在3月接管街市後,曾經參與罷市的商戶則全體不獲續租。外判商以垂直整合方式經營,讓旗下街市商舖營運更具經濟效益,原本是無可厚非,但不少人批評,領展與外判商之間的角色重疊,對於外判商旗下商舖無牌經營視若無睹,更縱容外判商藉加租及操縱街市零售價格等手段,迫走小商戶。我必須強調,「外判管理」不代表「外判責任」,領展在這方面是責無旁貸,希望領展加強對外判商的監管,保障市民的合理權益。
    領展上市至今已多次出售資產,涉及多個商場和停車場,有居民表示,有拆售車位的售價高達90萬元,相信拆售車位為領展帶來非常可觀的利潤。不過我想問領展,在出售資產的同時,有否顧及居民和小商戶的權益和需要呢?今年4月,領展將大埔運頭塘商場出售,新業主接手後隨即發律師信要求商場內6間小店要在半年後離場。據報道,運頭塘商場租戶與領展及新業主簽訂的租約,其中一項條款列明,只要業主決定出售、重建、翻新物業等,只需給予租客不少於6個月通知,便可終止合約。合約條款如此不平等,難怪連保安局局長黎棟國都要企出來,伸張正義,簽名支持運頭塘商場的小商戶。
    主席,近年不少商舖不敵領展大幅加租而結業。根據政府和領展在今年年中公布的數據,港島、九龍和新界區私人零售業樓宇的平均租金都有明顯跌幅,其中九龍區的跌幅最大,高達30%,但領展旗下物業租金卻不跌反升,部分物業租金升幅更超過10%。不少人質疑,領展仍然可以在逆市中大幅加租,是否因為領展壟斷了街市商舖的供應?所以,我同不少市民都希望,競爭事務委員會能夠就領展的商舖營運進行研究,尤其是街市方面,探討如何可以促進競爭,並向領展提出相關建議,讓市民能夠享有更佳的價格、更優質的產品,以及更多樣的選擇;有需要時,應主動調查領展有否違反《競爭條例》中的「第二行為守則」,即《條例》第21條指,擁有相當程度市場權勢的企業,不得濫用有關權勢損害競爭。
    就市民對領展和社區設施的不滿,我在今年4月和5月,聯同新民黨立法會議員和公民力量區議員先後約見了領展的管理層,以及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反映市民的不滿,並且向司長遞交建議書,希望政府盡快規劃並落實興建新型綜合市政大樓。
    我剛才已經講過,領展問題的核心,涉及深層次的地區行政管理問題。在香港回歸以前,各區的食物衛生、清潔街道、文康設施、熟食中心等市政服務的管理,分別由市政局和區域市政局負責。隨著兩局解散,地區行政模式出現變化,相關地區服務的管理工作,分別改由民政事務總署和區議會負責。區議會只是諮詢機構,缺乏實權,社區設施的規劃,要依賴長期在「象牙塔」內的官員制訂,試問他們又如何可以切實理解地區的需要?市民的訴求?今日的議案已清楚指出,領展問題是地區行政的一部分,但民政事務局局長居然沒有出席,回應今日的議案和議員的發言,我在此表示遺憾。
    從前由兩局負責提供市政服務的模式,體現了「地區自主」的精神,決策當然更貼近民情民意。事實上,社會上有不少聲音批評現有地區行政模式欠缺彈性和效率,未能切實、有效回應各社區的不同訴求。所以,政府有必要考慮是否需要檢討現時的地區行政模式,例如在規劃及管理新型綜合市政大樓方面,可以增強區議員的參與,確保規劃及各項服務的提供能夠更貼近區內居民的需要。
    主席,完善社區規劃、改善市政服務,提升市民的生活質素,是政府的基本責任。然而,政府現時用作釐訂地區市政和文康服務供應的規劃標準,與不少地區居民的實際情況和需要都有明顯落差,大圍就是其中一個例子。新民黨和公民力量近年多次向政府反映,大圍區內的社區設施老舊不足,加上區內人口持續增加,現有設施根本不足應付大圍居民的需要,街市、圖書館、託兒服務、幼兒園、長者服務中心,以至泊車位通通不足夠,對居民日常生活帶來很多不便,希望政府能夠回應居民的訴求,在大圍興建綜合市政大樓。
    我在上星期三的立法會上提出了有關的口頭質詢,不過好可惜,發展局局長的答覆已清楚表明:「政府現時未有計劃在大圍興建新的綜合服務大樓。」我和新民黨及公量力量,以及很多大圍居民都感到非常失望,有居民更希望我同局長講:「大圍居民憤怒了。」希望政府能夠從善如流,認真考慮並早日落實在大圍興建綜合市政大樓。
    主席,領展今年獲國際購物中心協會頒發兩個獎項,包括領展「愛•匯聚計劃」奪得大會基金所頒發的「Albert Sussman國際社區支援獎」,以及天盛街市獲頒「亞太地區購物中心大獎 – 翻新及擴建」組別銀獎,對於受影響的市民而言,實在是相當諷刺。平情而論,領展接手管理房委會部分街市商場後,一定程度上為部分街市商場帶來新景象,例如不少街市加裝了冷氣,環境比以前更加乾淨、整齊,但同時卻因領展的營商手法產生不少問題,包括大幅租、月租車位變浮動車位、管理服務外判等,這些都是備受爭議和批評。林鄭月娥司長曾形容領展是需要處理的「三座大山」之一,我希望領展能夠認真審視是否應該改變現行以利潤掛帥的營商模式,更加關顧居民的需要,以其定下的抱負「服務社群並提升其生活質素」為依歸。

  • 參與公共事務例子 在 容海恩 Eunice Yung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2016-12-14 18:24:30

    我在11月23日的立法會會議上提出動議,要求政府正視市民對領展的不滿,最終獲得通過。領展以「賺到盡」模式經營,完全不顧其社會責任,除了拆售停車場,把部分街市管理服務外判,造成承包商壟斷經營的情況外,還大幅增加旗下商鋪租金,逼走小商戶,引入大量連鎖店,令物價大幅飆升,罔顧升斗市民的生活需要和負擔能力。我要求競爭事務委員會調查領展是否違反《競爭條例》,並考慮在各區合適的地點設立臨時墟市和增建綜合市政大樓,令基層市民有更多選擇。政府亦應該全面檢視現有的地區發展模式,改善地區設施的供求和管理。政府表示會積極與區議會合作於合適地點設立墟市,並在情況許可下加強公眾街市設施,包括興建新街市。
    我並不贊成回購領展,這樣必然會推高領展股價,變相令納稅人的金錢落入領展及其股東的口袋中。即使回購成功,政府亦會面對長遠的管理問題,回購並不是解決問題的靈丹妙藥。
    以下為我的發言:
    近年,社會各界對領展的營商手法感到極其不滿,不少人批評領展純粹以商業模式管理轄下街市和商場,包括大幅增加街市商舖租金,扼殺小商戶的生存空間、拆售停車場、將月租車位改為浮動車位,以及將管理服務外判等,完全是要「賺到盡」,只顧賺取最大的利潤回報,向股東交代,卻忽略基層市民的日常生活需要和負擔能力,令市民生活百上加斤,完全忘記企業應有的社會責任。作為議員提出首個議案,我希望就我在選舉期間,親耳聽到的意見、親眼見到問題,帶入議會,表達我的關注。
    主席,新民黨過去一直關注,並積極跟進領展的問題。我同新民黨都認為,領展問題表面上是涉及市政、民生的問題,但市政服務的提供及管理,直接受地區行政影響,所以市民對領展的不滿,其實同地區行政管理出現問題有關,政府有必要一併處理。
    今日我提出“力促市場健康競爭,制衡領展獨大局面”的議案,希望可以爭取各位議員的支持,促請競爭事務委員會就領展的經營或個別市政服務的提供展開研究,甚至全面調查領展有否違反《競爭條例》,同時希望政府正視各區社區設施和服務不足、商品和零售店舖選擇不多,影響居民日常生活的問題,透過推出短期措施,包括設立臨時墟市,為居民提供領展街市和商場以外的選擇,以及推出以地區為本的先導計劃,在有需要地區興建公營街市,並邀請社企參與營運;長遠則應研究在各區興建新型綜合市政大樓,以及改善和提升現有市政大廈的設施,為居民提供更全面、更切合居民需要的社區設施;同時希望政府全面檢視現有的地區行政模式,以提升行政效率和市民的生活水平。
    主席,領展擁有獨特的背景和使命,服務逾70萬戶公屋居民,在不少市民眼中,領展並非一般的商業機構。現時領展的問題,主要是政府政策出現了問題。房委會在2005年以具極爭議的條件把其大量零售和停車場設施分拆出售予當時的領匯,即現在的領展,但出售契約不夠嚴謹,房委會和領匯的買賣契約附設限制性契諾。一般而言,商場鋪位和停車場設施不得分拆出售。不過,如房委會在有關屋邨或屋苑已沒有持有任何物業權益,商場鋪位不可分拆出售的規定無效;如房委會在有關屋邨或屋苑已賣出任何住宅單位,停車場不可分拆出售的規定則無效,即是容許領展將整棟物業出售,停車場則可「拆骨」出售,根本未能有效約束領展承擔和履行其社會責任。由於現時不少公共屋邨只有領展旗下的街市商舖,缺乏競爭,所以領展大幅加租的情況令人非常關注。以將軍澳厚德街市為例,在大半年前,有超過10間商舖相繼結業,據了解,主要因為領展大幅加租,最高達30%,令到不少商戶無法繼續經營,亦令區內居民在無選擇的情況下被迫「挨貴餸」。
    此外,領展將街市商場的管理服務外判,亦製造了不少問題。今年2月,青衣長發街市商戶因反對領展將街市外判予承辦商建華,決定罷市7日,而建華在3月接管街市後,曾經參與罷市的商戶則全體不獲續租。外判商以垂直整合方式經營,讓旗下街市商舖營運更具經濟效益,原本是無可厚非,但不少人批評,領展與外判商之間的角色重疊,對於外判商旗下商舖無牌經營視若無睹,更縱容外判商藉加租及操縱街市零售價格等手段,迫走小商戶。我必須強調,「外判管理」不代表「外判責任」,領展在這方面是責無旁貸,希望領展加強對外判商的監管,保障市民的合理權益。
    領展上市至今已多次出售資產,涉及多個商場和停車場,有居民表示,有拆售車位的售價高達90萬元,相信拆售車位為領展帶來非常可觀的利潤。不過我想問領展,在出售資產的同時,有否顧及居民和小商戶的權益和需要呢?今年4月,領展將大埔運頭塘商場出售,新業主接手後隨即發律師信要求商場內6間小店要在半年後離場。據報道,運頭塘商場租戶與領展及新業主簽訂的租約,其中一項條款列明,只要業主決定出售、重建、翻新物業等,只需給予租客不少於6個月通知,便可終止合約。合約條款如此不平等,難怪連保安局局長黎棟國都要企出來,伸張正義,簽名支持運頭塘商場的小商戶。
    主席,近年不少商舖不敵領展大幅加租而結業。根據政府和領展在今年年中公布的數據,港島、九龍和新界區私人零售業樓宇的平均租金都有明顯跌幅,其中九龍區的跌幅最大,高達30%,但領展旗下物業租金卻不跌反升,部分物業租金升幅更超過10%。不少人質疑,領展仍然可以在逆市中大幅加租,是否因為領展壟斷了街市商舖的供應?所以,我同不少市民都希望,競爭事務委員會能夠就領展的商舖營運進行研究,尤其是街市方面,探討如何可以促進競爭,並向領展提出相關建議,讓市民能夠享有更佳的價格、更優質的產品,以及更多樣的選擇;有需要時,應主動調查領展有否違反《競爭條例》中的「第二行為守則」,即《條例》第21條指,擁有相當程度市場權勢的企業,不得濫用有關權勢損害競爭。
    就市民對領展和社區設施的不滿,我在今年4月和5月,聯同新民黨立法會議員和公民力量區議員先後約見了領展的管理層,以及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反映市民的不滿,並且向司長遞交建議書,希望政府盡快規劃並落實興建新型綜合市政大樓。
    我剛才已經講過,領展問題的核心,涉及深層次的地區行政管理問題。在香港回歸以前,各區的食物衛生、清潔街道、文康設施、熟食中心等市政服務的管理,分別由市政局和區域市政局負責。隨著兩局解散,地區行政模式出現變化,相關地區服務的管理工作,分別改由民政事務總署和區議會負責。區議會只是諮詢機構,缺乏實權,社區設施的規劃,要依賴長期在「象牙塔」內的官員制訂,試問他們又如何可以切實理解地區的需要?市民的訴求?今日的議案已清楚指出,領展問題是地區行政的一部分,但民政事務局局長居然沒有出席,回應今日的議案和議員的發言,我在此表示遺憾。
    從前由兩局負責提供市政服務的模式,體現了「地區自主」的精神,決策當然更貼近民情民意。事實上,社會上有不少聲音批評現有地區行政模式欠缺彈性和效率,未能切實、有效回應各社區的不同訴求。所以,政府有必要考慮是否需要檢討現時的地區行政模式,例如在規劃及管理新型綜合市政大樓方面,可以增強區議員的參與,確保規劃及各項服務的提供能夠更貼近區內居民的需要。
    主席,完善社區規劃、改善市政服務,提升市民的生活質素,是政府的基本責任。然而,政府現時用作釐訂地區市政和文康服務供應的規劃標準,與不少地區居民的實際情況和需要都有明顯落差,大圍就是其中一個例子。新民黨和公民力量近年多次向政府反映,大圍區內的社區設施老舊不足,加上區內人口持續增加,現有設施根本不足應付大圍居民的需要,街市、圖書館、託兒服務、幼兒園、長者服務中心,以至泊車位通通不足夠,對居民日常生活帶來很多不便,希望政府能夠回應居民的訴求,在大圍興建綜合市政大樓。
    我在上星期三的立法會上提出了有關的口頭質詢,不過好可惜,發展局局長的答覆已清楚表明:「政府現時未有計劃在大圍興建新的綜合服務大樓。」我和新民黨及公量力量,以及很多大圍居民都感到非常失望,有居民更希望我同局長講:「大圍居民憤怒了。」希望政府能夠從善如流,認真考慮並早日落實在大圍興建綜合市政大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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