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危害性化學品 種類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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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危害性化學品產品中有17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26萬的網紅經濟部工業局,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維護生命安全,你不能不知的HAZMAT緊急應變卡! 工廠製程中,偶爾會使用大量的化學品、有機溶劑甚至是毒性氣體,這些有害物可能因為疏忽或處理不當,進而逸散到工作環境中,造成難以彌補的損害。 為了防止重大災損,面對搶救現場,需具備相關訓練及知識人員進行指揮搶救,今天就要來帶大家認識,國際上對...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6萬的網紅巴打台,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香港今日社論2021年05月07日(100蚊獅子頭) https://youtu.be/5lJ2YjKqjWc 請各網友支持巴打台 巴打台購物網址 https://badatoy.com/shop/ 巴打台Facebook https://www.facebook.com/badatoyhk/ 巴...

危害性化學品 在 Emilia Wong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0-05-11 17:49:49

【 香港可能面對緊一場極大嘅人道災難 】#repost (求廣傳。求廣傳。求廣傳。) 過期催淚彈呢件事可能比大家想像得要遠遠更加恐怖。香港人吸緊嘅,可能係山埃毒氣。 牛奶本身有益,但飲一盒過期牛奶,尚且會肚痾兩日。催淚彈本身已經係極具刺激性嘅化學品,仲要再過期,可以毒到點? 係無人知。 (題外話...

  • 危害性化學品 在 經濟部工業局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3-28 18:3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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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維護生命安全,你不能不知的HAZMAT緊急應變卡!

    工廠製程中,偶爾會使用大量的化學品、有機溶劑甚至是毒性氣體,這些有害物可能因為疏忽或處理不當,進而逸散到工作環境中,造成難以彌補的損害。
      
    為了防止重大災損,面對搶救現場,需具備相關訓練及知識人員進行指揮搶救,今天就要來帶大家認識,國際上對危險物品或化學物質的災害搶救訂定地SOP──「🚨#HAZMAT」(緊急應變卡)!
      
    📍H辨認危害物質(Hazard identification):
    先確認何種「危害物」導致災害。
      
    📍A擬定行動方案(Action plan):
    搶救人員進入事故現場採取行動前,應了解會有哪些危險?需要什麼裝備?
      
    📍Z劃定管制區(Zoning):
    建立禁區、除汙區、支援區等管制區。
      
    📍M建立應變組織(Managing the accident):
    為使現場搶救各項任務能各司其職、有條不紊,必需建立指揮管理系統。
      
    📍A請求外部支援(Assistance):
    遇有較大規模危害性化學品災害,且搶救超出當地消防單位能力者,得向相關單位請求支援。
      
    📍T除汙、善後處理(Termination):
    為保障人員、設備及車輛不被汙染,需在離開事故現場前,完成除汙程序。
      
    💁‍♂️提醒您,應研訂相關緊急應變計畫,並實施必要訓練,「處置正確」比「處置快速」更重要,明確的提供災害現場資訊,不僅是第一線消防人員的安全基礎,更能守護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
      
    緊急應變措施技術指引👉https://reurl.cc/Kxxlpn

  • 危害性化學品 在 竹科大小事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0-07-02 17:56:20
    有 64 人按讚

    📣高科技廠火災爆炸危害預防宣導會📣

    科技的蓬勃發展與急速成長,大幅提升了人們生活的便利性,然而在享受科技發展帶來的好處之際,卻也因製造技術複雜與需求,必須使用到相當多危害性化學品,其中不乏具有易燃性、自燃性、毒性等危害,當製程單元一旦發生既有防護措施失效等情形,則可能帶來火災爆炸等危害風險。

    為使園區廠商了解相關危害並於事前擬定預防對策,科管局於6月30日假集思竹科會議中心2樓愛因斯坦廳辦理「高科技廠火災爆炸危害預防宣導會」,
    邀請中台科技大學徐一量副教授及安全衛生技術中心李全專案經理,分別以「火災爆炸案例與危害預防對策」及「過氧化氫熱反應危害」為題,介紹氣體火災防護檢核、電器防爆、SEMI(國際半導體產業協會)火災防護、過氧化氫危害、火災爆炸案例及危害預防對策等議題。

    本次宣導會相當具實務性,吸引了滿額80名學員報名參加,相信學員對於講師深入淺出且幽默風趣的授課內容必定獲益良多,也希望藉此課程提高廠商危害風險意識,並切實強化職場的安全衛生工作。

  • 危害性化學品 在 吳玉琴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06-23 19:40:47
    有 74 人按讚

    為簡化各級學校化學實驗室化學品管理的行政工作,感謝勞動部職安署提出「優先管理化學品之指定及運作管理辦法」的修正草案,其中第六條第一款提出,各級公私立學校運作優先管理化學品,其個別最大運作總量未達50公斤者,免報請備查相關運作資料。

    因為各級學校化學實驗室,以研究與教學為主,化學品使用樣態是少量多樣,跟工廠運作化學品的樣態不同。這樣的修正,可以讓大部分學校實驗室,免於繁複的申報工作,而更加強現行危害性化學品標示及通識規則規定,製作危害性化學品清單等,以落實化學品管理。

    但是,在草案中以50公斤標準排除了98%以上的學校,但是剩下的2%的學校,卻是目前台灣學校中有很多化學實驗室的重點學校。可是目前草案中,最大運作量以及最大運作總量的定義中,仍強調任一時間的最大數量。當學校沒有全校化學品的統一管理制度時,學校仍要求每個實驗室每天統計需要管理的化學品的數量及運作量。而且因為學校實驗室的特性,化學品種類比起一般工廠要更多,所以學校實驗室反而要承擔比一般工廠更繁重的行政工作,然而因為學校實驗室的運作量很低,其危害性較低,除了仍然要強化實驗過程的防護工作,實應採取跟工廠不同的管理方式。目前職安署公告危害性化學品種類,高達1,173 種,很多化學實驗室可能就有300-400種危害性化學品需要申報,所以針對第六條第三款,本辦公室還是請勞動部職安署研議,比照第一款,加入各級公私立學校在年運作量未達附表二規定之一定比例臨界量以下者,得免報請備查相關運作資料,讓化學實驗室的重點學校可以簡化其行政工作。

  • 危害性化學品 在 巴打台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21-05-07 10:00:01

    香港今日社論2021年05月07日(100蚊獅子頭)
    https://youtu.be/5lJ2YjKqjWc

    請各網友支持巴打台
    巴打台購物網址
    https://badatoy.com/shop/
    巴打台Facebook
    https://www.facebook.com/badatoyhk/
    巴打台Youtube Channel:
    https://www.youtube.com/channel/UCmc27Xd9EBFnc2QsayzA12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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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報社評
    變種病毒流入社區,衛生防護中心抽絲剝繭,發現多宗「源頭不明」個案,原來都跟之前確診的印度抵港男子相關,種種迹象顯示,有人隱瞞聚會派對。變種病毒傳播快、毒性高,追蹤密切接觸者,必須快而準,隱瞞行蹤,危害公眾,極不要得,當局必須追究嚴辦,檢控瞞報者,以儆效尤。印度裔男子確診至今已有數周,變種病毒可能已在社區出現多代傳播,已知11宗確診,不排除是冰山一角,必須盡快切斷社區傳播鏈。過去數天,當局採取相當嚴厲的檢測隔離措施,除了全港37萬外傭強檢,亦有上千居民要從住所撤離接受21天檢疫,惹來不少怨言。

    蘋果頭條
    本地第四波疫情或接近尾聲,本港今日(6日)新增僅2宗確診,均為輸入個案,另有少於5宗初步確診,其中一宗是首宗社區變種病毒的印裔男子(第11643號個案 )染疫菲藉女友之67歲女親友。早前印裔男曾與菲藉女友到柴灣興華(二)邨豐興樓家人居所舉行多人聚會,當日同場出席有三名親友,而今日初步確診女子居於患者聚會的單位。至晚上9時,政府刊憲表示,由於興華邨豐興樓今日發現一宗初步確診個案,初步顯示涉及變種病毒株,經評估後相關區域感染風險有機會較高,遂將柴灣興華邨豐興樓列為「受限區域」,將於「受限區域」內設立臨時採樣站,並要求受檢人士於明日(7日)凌晨2時前接受檢測,預計在明日上午約7時左右完成。

    東方正論
    都說奇災巨禍總在不知不覺間降臨。正當港府以為第4波疫情已屆尾聲,沾沾自喜「內防反彈、外防輸入」有功之際,卻因為走漏一個帶有變種病毒株的印度裔男子進入社區,加上有人刻意隱瞞行蹤,終致特區失守,變種病毒四散、第5波疫情隨時殺到。雪上加霜的是,居於柴灣公屋的印度裔男子的菲籍女友母親昨日初步確診,公屋人口密集、四通八達,到底還有多少漏網之魚正在播毒,思之令人不寒而慄。

    星島社論
    學生組織「光城者」成員,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被捕!四名中學生前日清晨潛入將軍澳一所中學爆竊,疑企圖盜取化學品作非法用途,被保安發現報警,警方趕至擒獲四人,揭發部分人是該校學生,將四人逐一押返住所搜屋,從部分人的寓所檢獲港獨文宣及旗幟,揭發他們同是「光城者」成員,曾在網上發布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的留言。警方國安處接手,再搜查多所住宅,拘捕另外三人,全部七人帶署,當中五人涉違反國安法中顛覆國家政權罪名,被扣留調查。

    經濟社評
    變種病毒殺入社區,疑因首例隱瞞去向引致極速擴散,港府現時無差別要求確診者同住整幢大廈人士到檢疫中心隔離21天,不考慮各人染疫風險有高低,惹來社會很多反彈聲音,市民惟恐突然要坐3個星期「疫監」,生活天翻地覆。當局表示即將改弦易轍,考慮容許已打完兩針疫苗人士縮短檢疫,這與近日捷報頻傳的疫苗科研理念一致。不過,本港仍須盡速引入居家隔離,替代強迫入住檢疫中心,盡量減少市民的不便。

  • 危害性化學品 在 乾坤門五術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19-06-14 20:00:06

    反送中事件在香港發生了極大的暴力示威,癱瘓了香港的經濟與社會的安定,到底是什麼樣的法案,讓香港人如此大動干戈?中美貿易戰,即將在2019年六月底,要在日本短兵相接了!美國與中國,到底要出什麼招?美墨協議出來的什麼樣的結果?英國要脫歐,誰是領頭羊?伊朗與日本,到底又在玩什麼把戲?FACEBOOK即將推出家密貨幣,這能成嗎?請各位一起來看看,陳老師的「陳時世界週報」!

    以下是所謂的「送中條例」的相關法案內容:
    本條例引用出處為「維基百科」.

    1. 謀殺或誤殺(包括刑事疏忽導致死亡);構成罪行的殺人;意圖謀殺而襲擊。
    2. 協助、敎唆、慫使或促致他人自殺。

    3. 惡意傷人;殘害他人;使人受到嚴重或實際身體傷害;襲擊致造成實際身體傷害;威脅殺人;不論是以武器、危險物或其他方式蓄意或罔顧後果地危及生命;與不法傷害或損害有關的罪行。

    4. 性罪行(包括強姦);性侵犯;猥褻侵犯;對兒童作出不法的性方面的作為;法定的性罪行

    5. 對兒童、有精神缺陷或不省人事的人作出嚴重猥褻行為。

    6. 綁架;拐帶;非法禁錮;非法關禁;買賣或販運奴隸或其他人;劫持人質。

    7. 刑事恐嚇。

    8. 與危險藥物(包括麻醉藥、精神病科藥品,以及在非法製造麻醉藥及精神病科藥物時所用的先質及必需的化學品)有關的法律所訂的罪行;與販毒得益有關的罪行。

    9. 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或金錢利益;盜竊;搶劫;入屋犯法(包括破啟及進入);盜用公款;勒索;敲詐;非法處理或收受財產;偽造帳目;與涉及欺詐的財產或財務事宜有關的任何其他罪行;與非法剝奪財產有關的法律所訂的任何罪行。

    10. 破產法或破產淸盤法所訂的罪行。

    11. 與公司有關的法律所訂的罪行(包括由高級人員、董事及發起人所犯的罪行)。

    12. 與證券及期貨交易有關的罪行。

    13. 與偽製有關的罪行;與偽造或使用偽造物件有關的法律所訂的罪行。

    14. 與保護智慧財產權、版權、專利權或商標有關的法律所訂的罪行。

    15. 與賄賂、貪污、秘密佣金及違反信託義務有關的法律所訂的罪行。

    16. 偽證及唆使他人作偽證。

    17. 與妨礙或阻礙司法公正有關的罪行。

    18. 縱火;刑事損壞或損害(包括與電腦數據有關的損害)。

    19. 與火器有關的法律所訂的罪行。

    20. 與爆炸品有關的法律所訂的罪行。

    21. 與環境污染或保障公眾衛生有關的法律所訂的罪行。

    22. 叛變或於海上的船隻上所犯的任何叛變性的作為。

    23. 牽涉船舶或飛機的海盜行為。

    24. 非法扣押或控制飛機或其他運輸工具。

    25. 危害種族或直接和公開煽惑他人進行危害種族。

    26. 方便或容許任何人從羈押中逃走。

    27. 與控制任何種類貨物的進出口或國際性資金移轉有關的法律所訂的罪行。

    28. 走私;與違禁品(包括歷史及考古文物)的進出口有關的法律所訂的罪行。

    29. 關乎出入境事宜的罪行(包括以欺詐方式取得或使用護照或簽證)。

    30. 為了經濟收益而安排或方便任何人非法進入某司法管轄區。

    31. 與賭博或獎券活動有關的罪行。

    32. 與非法終止懷孕有關的罪行。

    33. 拐帶、遺棄、扔棄或非法羈留兒童;涉及利用兒童的任何其他罪行。

    34. 與賣淫及供賣淫用的處所有關的法律所訂的罪行。

    35. 涉及非法使用電腦的罪行。

    36. 與財政事宜、課稅或關稅有關的罪行。

    37. 與從羈押中非法逃走有關的罪行;監獄叛亂。

    38. 重婚。

    39. 與婦女及女童有關的罪行。

    40. 與虛假或有誤導成分的商品說明有關的法律所訂的罪行。

    41. 與管有或淸洗從觸犯本附表所述任何罪行所獲的得益有關的罪行。

    42. 阻止逮捕或檢控曾犯或相信曾犯本附表所述罪行的人。

    43. 任何人可因其而根據多邊國際公約被移交的罪行;由國際組織的決定所訂定的罪行。

    44. 串謀犯欺詐罪或串謀詐騙。

    45. 串謀犯或以任何種類的組織犯本附表所述的任何罪行。

    46. 協助、敎唆、慫使或促致他人犯本附表所述的罪行,或(作為犯本附表所述罪行的事實之前或之後的從犯)煽惑他人犯本附表所述的罪行,或企圖犯本附表所述的罪行。

    以上條例,尚有不足之處,篇幅限制,未能全部列出。本條例引用出處為「維基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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