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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印鑑證明變更產品中有7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994的網紅法學博士石人仁,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新竹縣「雲端聯合服務中心」啟用 填問卷有機會抽筆電或iPhone 12手機 打造智慧便民科技城,縣長楊文科要求從使用端角度,深化、廣化縣府的數位服務。新竹縣「雲端聯合服務中心」日前(10月27日)正式上線啟用,民眾無需舟車勞頓,可隨時隨地提出申請,非常方便。即日起到11月10日(二)下午5時止,舉辦...
印鑑證明變更 在 法學博士石人仁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新竹縣「雲端聯合服務中心」啟用 填問卷有機會抽筆電或iPhone 12手機
打造智慧便民科技城,縣長楊文科要求從使用端角度,深化、廣化縣府的數位服務。新竹縣「雲端聯合服務中心」日前(10月27日)正式上線啟用,民眾無需舟車勞頓,可隨時隨地提出申請,非常方便。即日起到11月10日(二)下午5時止,舉辦網路填問卷抽筆電、iPhone 12手機等好禮活動,歡迎新竹縣民共襄盛舉。
縣府行政處表示,民眾可利用手機、平板、電腦等載具,上「新竹縣政全球資訊網」點選「便民服務」,就找到「雲端聯合服務中心」,民眾可下載相關申辦表單及線上申辦服務,同時進一步運用國發會「數位服務個人化(My Data)」平臺所提供之民眾個人資料 (如:戶籍資料、國民身分證影像等)申辦業務。
統計「雲端聯合服務中心」提供17類超過280項民眾常用之申辦項目,其中有戶政、稅務及民眾安全等超過80個項目,開放線上申辦服務,明年度將辦理的公立暨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及非營利幼兒園新生入園登記,也開放線上申辦服務。
行政處指出,網站規劃「業務分類」、「局處單位」、「身分角色」、「身命地圖」、及試營運的國發會「數位服務個人化(My Data)」服務五種分類方式,方便民眾蒐尋所需之申辦項目。 其中縣府10幾個局處單位中,以民政處73項服務最多,包括出生登記、印鑑證明、姓名變更、身份證的請領(掛失)、結婚登記… 等等。
民眾也可點選角色(如兒童、青少年、夫妻、外籍人士 、原民住、團體機構、身心障礙者、水電及運輸業….),網站會顯示相關服務項目,並告知可在線上申辦或是要臨櫃提出申請。
為推廣本府雲端聯合服務中心與國家發展委員會MyData數位服務個人化,並時蒐集民眾線上申辦需求及使用滿意度,特舉辦網路填問卷抽好禮活動,活動相關資訊如下,歡迎民眾踴躍參加。
1. 活動期間:109年10月27日(二)上午9時起至109年11月10日(二)下午5時止。
2. 活動對象:本活動抽獎僅限新竹縣民,若非新竹縣民無法參加抽獎,但歡迎填問卷提供寶貴意見。
3. 活動網站網址:https://eservices.hsinchu.gov.tw/
4. 活動獎項:筆電1台及iPhone 12手機(64G)2支
5. 得獎公告時間:109年11月12日(四) 下午2時。
印鑑證明變更 在 賣厝阿明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阿明小教室 #預告登記篇 #共同創作夥伴計劃
預告登記是限制登記的一種,
是預為保全對於他人土地建物權利變更,
而向地政事務所申請限制登記名義人
處分其土地建物權利之登記。
1.怎麼看房子有沒有被預告登記?
預告登記是對「所有權」的限制登記,
故有被預告登記的話會顯示在土地建物謄本上
「所有權部」的其他登記事項欄。
2.申辦預告登記應檢附下列文件:
A登記申請書
B登記清冊
C登記名義人同意書
D登記名義人身份證明文件
E登記名義人印鑑證明書
F請求權人身份證明文件
G土地或建築改良物所有權狀
若共有人擔心其他持有人擅自賣房,
可辦理預告登記,限制所有權移轉,
但此舉無法排除徵收、法院判決或強制執行,
故建議尋求專業的地政士協助處理。
賣厝阿明X嘉虹地政士事務所
本資訊由賣厝阿明共同創造夥伴計劃
#嘉虹地政士事務所 整理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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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鑑證明變更 在 賴芳玉(生活與法律)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看新聞學法律>
"張姓男子前年與方姓妻子離婚後,發現名下財產全不見,得向銀行借款周轉維持既有生意及小孩生活與教育費用,他向法院提告要求分配夫妻剩餘財產,新北地院日前判決方姓前妻應付給張男一一○萬餘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經營食品行的張男於二○○○年與方姓女子結婚,兩人婚後育有二子,食品行財務由妻子負責,包括每日營收及公司大小章、支票簿等均由方妻保管。..."
<分析>:
關於保管財物的處理,媒體報導案件(參該報連結),顯然以剩餘財產分配方式處理。
另一個案件就不是了,另一則報導的案件,則是以"返還財物"的方式處理。(參下列文章)
從兩則報導的案件可知,訴訟解決紛爭的方式相當多元,實務上比較常見以剩餘財產方式處理。
(ps:簡單說,先返還財務再分配的方式,反而多了一道法律訴訟,但仍視個案的狀況與證據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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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分享這篇刊載於蘋果日報專欄的文章
老婆管錢,安心嗎?/賴芳玉2019
你家的錢誰在管理?很多男人把財產交給妻子管理,當作愛妻的表現,但說真的,管理財產不是容易的事,常常管出婚姻衝突,也管出法律爭議。
前陣子有則報導,丈夫婚後都把存摺、印章交給妻子管理並作為家用,前幾年自海外返國取回存摺後,發現存款所剩不多,雙方衝突並衍生離婚及返還財物的訴訟,後來法院認為妻子使用存摺的方法,諸如提領數十萬元做為餽贈自己金飾、股票投資、借款予第三人收取利息、購地建屋等費用,與家庭日常生活開銷顯然不同,已經超過一般夫妻日常代理的範圍,也不是用在家庭生活費用支出,因此判決妻子應返還丈夫六百餘萬元,不過全案尚未確定。
這個案例值得深究,因為丈夫交給妻子理財,通常不是只有家用而已,其中還隱含理財,累積家庭財富的概念,這也是夫妻剩餘財產分配的原因。簡單說,許多妻子藉此投資房地產或股票,增加家庭財富,確實是婚姻中的日常。因此縱使妻子返還丈夫六百餘萬元,但六百多萬元得否納入丈夫剩餘財產,並作為夫妻財產分配,恐怕還有得爭。
說真的,夫妻間管理財產的學問很大。例如丈夫委託妻子理財,這當中可有任何控險機制?如果理財觀點不同,一個偏保守、一個冒險型投資,由誰說了算?利潤或增值的部分又該如何分配?可否要求理財一方提出財務報告,但是否引發不信任的衝突?然而妻子理財,難道只能包賺嗎?賠了,就連婚姻都賠進去嗎?妻子理財也理得很委屈。
報導中的案例很多,記得曾有位男性朋友因工作忙碌,把所有薪資交給妻子管理,再由妻子每月交付零用金給丈夫。一日,丈夫想要買部車,妻子卻告知存款不足,沒法買車,丈夫質疑妻子理財有問題,怎會把十幾年來每月十幾萬薪資,理財理到所剩無幾?丈夫懷疑妻子故意刁難買車,因此要求妻子交出存摺,妻子不肯,丈夫乾脆親自到銀行查帳,赫然發現存款果真只剩數萬元。丈夫大受打擊,取消妻子授權,全數變更印鑑章,讓妻子不得再動用存摺,並要求妻子提出帳冊說明,妻子頗感委屈,洋洋灑灑列出家庭開銷及投資情形,但丈夫不相信也無從查起,卻無法證明自己沒有概括授權妻子使用存摺,只好認賠,離婚收場,他說:「先離開這女人,我才會有存款。」妻子非常痛苦,認為十幾年婚姻不值,竟落得帳目不清的離婚理由收場。
所以把財產交給夫妻一方管理,複雜程度堪稱一門婚姻經濟學,雙方若不把管理範圍、及方法說清楚,賺錢時,夫妻自是和樂融融,但賠錢時,恐怕是一個喊賊、一個喊冤,甚至在法律上多了請求返還財產訴訟,刑事則有侵占罪的告訴,這些都不利於婚姻關係的維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