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卡西酮壯陽藥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卡西酮壯陽藥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卡西酮壯陽藥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卡西酮壯陽藥產品中有2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3萬的網紅我的紫袍夢-3年9月的檢察官日誌,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分享網友轉發的新北警督察室回覆訊息如圖:「本大隊(新北保大)發言人對法律用語欠當」。 神扯!難道他們是隨便指派沒有學過法律、不具執法專業的阿貓阿狗當發言人嗎?難道他們對媒體發言之前,都沒有「精心設計並且經主管看過」的新聞稿嗎? 雖然我國好騙的三盲不少,但他們還真的把所有人民都當成腦殘在耍? 前情提...

  • 卡西酮壯陽藥 在 我的紫袍夢-3年9月的檢察官日誌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0-06-16 19: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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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享網友轉發的新北警督察室回覆訊息如圖:「本大隊(新北保大)發言人對法律用語欠當」。
    神扯!難道他們是隨便指派沒有學過法律、不具執法專業的阿貓阿狗當發言人嗎?難道他們對媒體發言之前,都沒有「精心設計並且經主管看過」的新聞稿嗎?
    雖然我國好騙的三盲不少,但他們還真的把所有人民都當成腦殘在耍?

    前情提要:
    【建議警政署趕快檢查新北保大的法典有沒有瑕疵】:https://bit.ly/2AFkhHA

    新北保大盤查過程遭到民眾發文質疑,該大隊發言人竟對著媒體曲解法律、抹黑持有壯陽藥民眾為「嫌犯」(刑事被告)。
    利用這種話術,引發媒體大作文章以及帶風向讓三盲民眾集體批評「刁民」、幫新北保大的「愛與鐵血」按讚。
    事實上,「初篩」三級毒品卡西酮陽性,但只要稍有經驗的員警都知道卡西酮有多難驗,更遑論加上外包裝整個秤重根本沒超過20公克、就算複驗陽性最多也只是行政罰,在法律上,依照行政罰法明文規定的用語,叫做「行為人」,當然不能隨便叫人家「犯罪嫌疑人」。

    有網友將我們的上開貼文(【建議警政署趕快檢查新北保大的法典有沒有瑕疵】:https://bit.ly/2AFkhHA
    擷取發送至新北保大,要求他們更正錯誤的發言,
    得到新北警督察室的答覆如圖,
    網友分享給我們,表示憤怒「官官相護」,我們也分享給大家欣賞。

    理論上能夠被選為保大發言人的,應該不是阿貓阿狗之輩;警大教育,也不可能沒教過法律(至於所謂的「龜山法系」那是醬缸氛圍下的另一個問題),對外發言前,也不可能沒有事先擬稿。
    先是以精心設計的發言稿,公開對媒體發言抹黑當事人「嫌犯」,#用謊言來圓謊,用「愛與鐵血」的包裝形象來掩蓋執法爭議,
    被抓包引起民眾投訴發言的問題後,又用「發言人對法律用語欠當」四兩撥千斤。
    請問我國行政機關的發言,是商業廣告嗎?

    既然如此,那請問新北保大要不要也發個新聞稿說明自己大隊的「發言人對法律用語欠當」「本大隊飭令改進並加強所屬員警教育」?

    沒關係,他們不發,我們幫他們發。

    身為法治國家的公民,今天開始,#一起努力監督新北保大接下來的執法是不是真的有「飭令改進並加強所屬員警教育」。

    ------

    我們再次提醒民眾:
    在一個民主自由法治國家,每個人都要為自己的決定負責。
    那些很喜歡喊著「我沒做壞事就不怕警察搜/不怕警察抓/不怕警察踹(?)」的,我們只能祝福你,好人一生平安。
    如果遇到警察,不聽律師勸告、不理會法條規定權利,抱持著「我一生三盲永遠支持警察」的心態,那就不要後悔。

    這個世界上,有好人,當然也有壞人;
    有很多好警察、好公務員,當然也是會有壞警察、爛公務員。

    ------

    民眾在網路上的PO文:https://bit.ly/2TPppzg
    新北保大記者會發言(前情提要貼文的圖片擷取來源):https://bit.ly/3eAd9e1

  • 卡西酮壯陽藥 在 我的紫袍夢-3年9月的檢察官日誌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0-05-29 08:08:37
    有 385 人按讚

    【建議警政署趕快檢查新北保大的法典有沒有瑕疵】

    時事:
    民眾持有壯陽藥,遇警盤查,因為「出於對於警察的信任」因此全程同意警方搜索、回警局、搜身(看肛門?)、驗尿、抽血…

    依照目前施行的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條第5項規定,第三級毒品,#必須持有純質淨重20公克以上者才構成犯罪。否則,是行政罰,跟普通交通違規、亂丟一般垃圾的處罰性質一樣;在程序上,是依照《行政罰法》,而不是刑事訴訟法。

    然而新北保大發言人在記者會中不斷稱呼當事人為「#嫌犯」,並表示:「嫌犯持有六顆(疑似)含有三級毒品的膠囊,後續並抽血、採尿,移送偵辦」。
    警方口語上所謂的「嫌犯」,指的是對應刑事訴訟法條文所謂的 「#犯罪嫌疑人」,也就是涉及、疑似犯罪的人 ,移送地檢署後稱為「被告」。
    至於行政罰的違規,依照行政罰法明文規定的用語,叫做「行為人」,當然不能隨便叫人家「犯罪嫌疑人」。

    ❓我們先別管法律問題了,現在更值得研究的是「壯陽藥的重量」以及「新北保大的法典內容」,到底有沒有問題?

    看來,新北保大應該是遇到史上最大的膠囊,每顆膠囊重達3-4公克,而且是純卡西酮。
    這是哪家壯陽藥?應該可以去報金氏紀錄。

    如果不是壯陽藥有問題,
    應該就是 #新北保大的法典有問題。

    #建議警政署趕快檢查一下新北保大的法典有沒有問題,如果有的話,趕快退貨,應該還可以跟出版社主張加害給付損害賠償。
    這麼丟臉,肯定有加害給付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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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我們要提醒一下民眾:
    在一個民主自由法治國家,每個人都要為自己的決定負責。
    那些很喜歡喊著「我沒做壞事就不怕警察搜/不怕警察抓/不怕警察踹(?)」的,我們只能祝福你,好人一生平安。
    如果遇到警察,不聽律師勸告、不理會法條規定權利,抱持著「我一生三盲永遠支持警察」的心態,那就不要後悔。

    這個世界上,有好人,當然也有壞人;
    有很多好警察、好公務員,當然也是會有壞警察、爛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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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眾在網路上的PO文:https://bit.ly/2TPppzg
    新北保大記者會發言(圖片擷取來源):https://bit.ly/3eAd9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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