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博愛路131號怎麼去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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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博愛路131號怎麼去產品中有4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752的網紅何安妘x頑皮妮妮 An-Yun Ho x Wanpinini,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哇!轉眼間已經九月底了,今年也只剩下三個月,回想這段時間,到底應該感覺過得很快,還是很漫長呢?  畢竟,前些日子還有人說:『你如果之後有演出一定要去看!』現在應該是彼此都忙到無法顧及,或是沒有心情的狀態了吧。  這就是不能要時很想要,能要時又不那麼重要的感覺嗎?哈哈。  不管是有榮幸成為...

  • 博愛路131號怎麼去 在 何安妘x頑皮妮妮 An-Yun Ho x Wanpinini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09-30 15: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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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哇!轉眼間已經九月底了,今年也只剩下三個月,回想這段時間,到底應該感覺過得很快,還是很漫長呢?
    
    畢竟,前些日子還有人說:『你如果之後有演出一定要去看!』現在應該是彼此都忙到無法顧及,或是沒有心情的狀態了吧。
    
    這就是不能要時很想要,能要時又不那麼重要的感覺嗎?哈哈。
    
    不管是有榮幸成為編劇、演員、導演的身份,看著設計、技術、行政們的身影,都感覺到創作裡,每個位置都是重要的。
    
    怎麼讓這些被盡所能釋出的,孩子般的存在被保護並且發亮呢?並且彼此釋出的專業,常常不是『時薪』能夠計算的,這樣一算好像是可以輕易被替代的,換成自己會感到好受嗎?如果盡心盡力。
    
    換個角度大概就是,一家公司的老闆看著公司,不能說『哎呀!我真是了不起呢!」而應該是『哎呀!這些人願意一起發揮所長支撐這個地方真是了不起呢!』這種就算不說出來,也是會被感受到的尊重,反過來也是一樣的。
    
    沒有人是特別重要的,而是這群人相聚在此『特別的重要』,因此溝通是最重要的事情了。嗯,大概是這種感覺吧。
    
    特別說一下,這陣子合作的夥伴都超級體貼溫柔的哦❤️
    
    最近看了編劇阪元裕二的書,看到許多演員跟他的互動,認真地翻起舊作《儘管如此,還是要活下去》來看,對應起來真是,啊,夢寐以求呢。
    
    繼續在這條路上學習努力,希望有天也能達成自己夢寐以求的創作狀態。
    
    附上接下來的演出資訊,喜歡《主廚》的朋友也會發現,我有些演出時間對撞,不過現場仍希望有緣和大家見面,雖然我不是重點(?)不過歡迎來捕捉我(羞)
    
    另外,若哪個演出有興趣,不好意思私訊我可以谷歌,演出資訊也會慢慢釋出喔,真的很好奇就......留一下時間吧~:)
    
    👉🏻10/2-4 、10/9-11
    桃園藝術綠洲 軟綿尾巴組《樹精與伯公》
    共十六場 (演員)
    # 地點桃園市中壢區博愛路52號(壢小故事森林B棟儒林所)
    
    👉🏻10/16-18、10/30-11/1、11/27-29 (完售)
    好戲製作 《主廚之家》A組
    共二十一場 (編導)
    # 地點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277號B1(主廚之家中點餐廳)
    
    👉🏻10/23-25、11/6-11/8
    好戲製作《主廚之家》 B組
    共十二場 (編導)
    # 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277號B1(主廚之家中點餐廳)
    
    👉🏻10/31 
    蘇文劭劭x何安妘x史丹x克里夫
    《雨停出來走走 專輯導讀劇場》
    (編劇表演者)
    # 時間20-22(台南 共一場)
    # 地址台南市中西區民族路三段190號B1-2
    售票:
    https://www.accupass.com/event/2010011146515665395780

    
    👉🏻11/15 
    蘇文劭劭x何安妘x琪婷
    《雨停出來走走 專輯導讀劇場》
    (編劇表演者)
    # 時間15-17(台北 共一場)
    # 地址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119巷22號1樓(知了咖啡)
    售票:
    https://forms.gle/awct5YCTa7GsFSDm9

    
    👉🏻11/22 
    夾腳拖劇團 《慢慢》
    共兩場(表演者)
    # 地址新北市新店區復興路131號(景美人權園區)
    
    👉🏻11/27-29
    夾腳拖劇團《愛唱歌的小熊》
    台中 共六場 (演員)
    # 地址台中文創園區
    售票:
     https://reurl.cc/0O42al
    
    附上愉悅遇到狗狗的我,以及遠方的海。
    
    Photo by 黃約農 Dumas

  • 博愛路131號怎麼去 在 劉北元的保險世界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9-05-06 10:31:01
    有 131 人按讚

    意外險的被保險人失蹤,該怎麼請求理賠?

    死亡宣告就等於意外嗎?

    客戶的權益,如何守護?

    這個案件的狀況是這樣:被保險人林淑玲在下班後就不知去向,她的先生向警方申報失蹤,並在失蹤滿七年後,由她的小孩向法院聲請死亡宣告。

    林小姐在失蹤前有投保意外險,他的小孩就依照保險契約向保險公司請求理賠。保險公司認為,被保險人受死亡宣告不代表有發生意外,而且,受益人在失蹤滿七年才請求理賠,超過保險請求權兩年的時效。

    高等法院最後將受益人的請求駁回,受益人不服,上訴到最高法院,但還是被駁回,全案確定。現在幫大家整理一下高等法院判決的理由:

    1.90年9月24日,林淑玲自工作場所臺北市○○○路96號離開後即無故不知去向,經丈夫謝水元於90年10月3日報請台北市警察局中正一分局博愛路派出所協尋被告,但迄今仍無結果。之後,林淑玲的小孩向法院申請死亡宣告,法院判決宣告林淑玲於97年9月24日下午12時死亡,但沒有確認死亡的原因,因此,受益人無法證明被保險人有發生意外事故。

    2.團體傷害保險契約第21條關於「失蹤處理」約定:「被保險人在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因第三條所約定的意外傷害事故失蹤,於戶籍資料所載失蹤之日起滿一年仍未尋獲,或要保人、受益人能提出證明文件足以認為被保險人極可能因本契約所約定之意外傷害事故而死亡者,本公司按其投保金額先行墊付死亡保險金,若被保險人於日後發現生還時,要保人、受益人或被保險員工應將該筆已領之死亡保險金於一個月內歸還本公司」

    3.我國戶籍登記固無有關失蹤之登記事項,然上面契約條款所約定關於記載被保險人失蹤之戶籍資料,解釋上應係指能證明被保險人失蹤之相關文件,所以,林淑玲先生向博愛派出所通報林淑玲失蹤之受理查尋人口案件登記表,就可以當做證明失蹤的文件。

    4.依上開保險契約第21條約定,縱認林淑玲係因意外傷害事故失蹤,受益人在林淑玲失蹤滿1年即91年9月24日,就可以依上開約定請求上訴人先行墊付死亡保險金,故本件保險金給付請求權之2年消滅時效,應自91年9月24日起算。

    5.林淑玲失蹤後,受益人有向保險公司請求理賠,但保險公司認為無法證明是意外,所以拒賠。然後受益人在死亡宣告後再一次請求,法官認為時效已經經過了。

    從這個案件可以學習到什麼呢?歡迎大家留言分享。

    判決字號:臺灣高等法院民事判決 100年度保險上字第19號

    #保險爭議
    #失蹤
    #死亡宣告
    #保險行銷
    #消滅時效

  • 博愛路131號怎麼去 在 馮光遠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9-05-01 12:38:46
    有 1,625 人按讚


    (大巨蛋敗訴,JM補上一腳)

    大家沒忘記林洲民吧?
    北市大巨蛋案
    堅持其原則與立場
    最終「被辭職」,求仁得仁的前都發局局長

    多少年來,我都以 JM稱呼洲民
    他跟我的交情,始於七零年代、源於電影
    一起混「台映試片室」
    一道拍實驗電影
    一晃,也四十多年了

    大巨蛋案的遠雄昨敗訴
    JM深夜發一文,我看了笑不可抑
    因為他酸一個人酸得太過有技巧
    馬的,這就是我認識的 JM
    遇上爛咖、人渣、或罕見蠢才
    睡前,啜口紅酒,好整以暇先損對方一頓再上床,保證一夜好眠

    JM發文,酸的不是台灣的行賄大王、爛咖之尤、遠雄的趙藤雄──這個出淤泥而不懶(送錢勤快)的東西
    他酸的是一個叫李文宗的市府主任(柯文哲高中同學)
    可是JM也不是因為李文宗「惡意干涉都發局在大巨蛋的都審程序」而酸他
    JM酸他,因為這李文宗「英文第三人稱單數的動詞怎麼沒有加 s」
    馬的,這好笑!

    喔,對了
    今天下午3點55分
    在臺北地方法院(博愛路131號)27法庭
    我要出庭,出潘恆旭告我的民事庭
    這潘恆旭,於我而言
    就好像李文宗之於 JM
    一個完完全全不知所云的東西
    愚蠢到一個極致、可笑到一種境界

    可是,就好像李文宗很配柯文哲
    這潘恆旭,跟韓國瑜一搭
    還真的是紅花綠葉、相得益彰
    對了,大家待會有空,去地院聽聽
    保證好笑的一個庭,保證——
    I laugh You laugh He laugh
    JM,我的英文文法這樣對嗎?

    今天晚上,Citizen LIN 的FB題目是:「Who cares, I do!」。

    話說,2018年母親節到行憲紀念日之間,我當時任職台北市都市發展局。

    有位李文宗主任,多次對我口出狂言,他常對我說:「你,林洲民,離開市府之後,都發局和建管處,大巨蛋案,都審必過,建照必發!你林洲民的堅持,WHO CARE.....!」李主任說一次,我就抓狂一次!倒不是因為他惡意干涉都發局專業審查;這個我知道,只要我在任,李主任只不過是個YOYO層級的角色,我不會在意的。我抓狂,是因為,我50年前,國中一年級初學英文就熟記在心至今,英文第三人稱要加s⋯⋯!」!李兄:是”who cares”, 不是”who care” ! 我在任時,李文宗經常在我面前用不及格的語言嘲諷都發局和建管處,關於這點,我,完全無法接受!!!

    今天晚上,大巨蛋停工的行政訴訟,法院裁決判決定讞,遠雄敗訴。

    我永遠無法了解的是,去年11月26日到12月23日之間,李主任以「遠雄觀點」持續對林洲民咆嘯:「林洲民自都市發展局去職,遠雄大巨蛋都審可以輕易過關!」,李文宗所為何來!

    我在今年4月15日對台北市政風處的筆錄,以及,在4月19日自述的補充説明內,均明載:「李主任惡意干涉都發局在大巨蛋的都審程序!」

    各位台北市民:2015年5月20日的大巨蛋停工,是基於公共安全,今天,判決定讞,於法有據!至於,2018年12月25日之後,在我「非自願」因大巨蛋「被去職」(李文宗主任對林洲民局長多次咆嘯之言...)之後,大巨蛋的都市設計審議是否會如李主任多次所言:「⋯ who care⋯」,然後,輕易的過關?!

    我,作為關心大巨蛋公共安全的資深台北巿民,我關心(I CARE);我和台北市民,我們都關心(WE CARE)!!! 當然,更不會是李文宗多次所言:「WHO CARE(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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