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博弈網站架設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為什麼這篇博弈網站架設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博弈網站架設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tw689 (台灣689)看板Soft_Job標題[新聞] 只維護網頁和當線上客服?知道公司做賭...


博弈一定有風險

不要以為大家都在做一定沒事

什麼我們不營運,在菲律賓有牌照

除了少數幾間外幾乎都是有風險的

就我所知今年台中、內湖就被抄快10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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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udn.com/news/story/120887/4806604

只維護網頁和當線上客服?知道公司做賭博就涉犯罪

許多網路公司承攬國外賭博網站維運工作,以低門檻、高獎金、自由接案、工作環境像國
外大企業等優渥條件,在台招募線上社群客服、軟體工程師、網頁設計師等員工,求職者
起初不察,但實際工作後才發現與賭博網站有關。

還有人天真以為,就算到網路博奕公司工作,只要負責網站維運等沒有實際參與賭博的工
作,就不算犯罪。

其實,上述情況一旦被查獲,幾乎都會被當成賭博罪的共同正犯。

設計客服系統不算賭博?高材生遭判刑

擔任客服提供相關解答,也算幫助賭博網站經營。圖/警方提供

就讀南部某大學資工系的陳姓高材生想趁寒假打工,看到某網路博弈公司徵求網頁設計人
才,陳認為只負責協助設計客服系統,不算賭博,便前往應徵,獲錄取後,月薪2萬6千元
,但沒多久公司就被檢警查抄,陳被控聚眾賭博罪,遭法院判處3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
罰金。

律師吳佳融表示,經營賭博網站的犯罪集團透過網路平台招徠賭客、操作電腦下注,提供
博弈網站線上賭博程式,雖不是直接與賭客對賭或接觸實際金流,也算間接促使賭客能在
博弈網站賭博,陳男的行為已對聚眾賭博及供給賭博場所有「不可或缺的重要性」,實務
上通常會被認定為共同正犯。

甚至,在博弈事業中,只要是職務有涉及招攬賭客,經法院認定幾乎一定構成犯罪,而幫
助公司進行網頁設計、美編的員工,或者是客服、人事、財務等人員,只要知道公司是經
營博弈事業,同樣構成。

非賭博網站員工就沒事?法官打臉

只要知道公司違法經營博弈網站,工程師、客服等員工若被查獲,也會遭送辦。圖/警方
提供

台北某科技公司軟體工程師張姓男子,因公司承攬某外商公司經營的賭博網站維運業務,
由張男負責該網站設計及美化。網站被查獲後,張被控圖利聚眾賭博罪。

張辯稱只是負責單純的網頁美編,設計網站時只看到某賭場名稱,但自己也只是自由駐點
人員,單純接受公司委託工作,不是賭博網站的員工,也沒有因為提供賭博場所或聚眾賭
博獲得利益。

法官認為,張男負責設計和美化網站就是賭博網站,工作內容也不僅是單純維護網頁,而
是協助完成讓賭客進行賭博的設計,當然也是共同正犯,判決有期徒刑4月。

純粹客服解答 已幫助賭博網站經營

賭博在台灣仍屬違法,承攬國外博奕網站業務也是。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這家科技公司的客服人員也辯稱,只是依據外商公司提供的固定流程,在社群軟體上進行
機械性回答,單純提供技術服務,沒有和賭客發生任何金流關係,更沒有在我國境內接受
賭客下注、抽佣、交付賭資。

法官根據客服文字內容佐證,認定客服目的在於招攬或聚集賭客到博奕網站賭博,對網站
順利經營有功能性的犯罪支配地位,同樣是賭博罪的共同正犯,判刑4月。

另外,雖然這家科技公司只提供客服及網站架設、維修工作,但對營利聚眾賭博及供給賭
博場所犯罪的實現具有功能上不可或缺的重要性,主觀上也有提供賭博場所及聚眾賭博的
營利意圖,將負責人判刑6月。

承攬賭博網站相關業務 都是共同正犯
警方破獲不少非法賭博網站,民眾求職也要小心。記者陳宏睿/攝影

警方近年破獲不少知名的科技、網路公司,業者對外聲稱經營資訊軟體服務,實際卻承攬
國外的線上博弈公司業務,替賭博網站進行維運、客服等工作,在法律上都會被認為是賭
博罪共同正犯。

警方說,這些公司徵才時,經常主打擁有優質服務團隊、承接客戶服務業務等話術,提供
高薪和完善的工作條件,甚至包括餅乾、飲料無限吃喝,但就是不講清楚工作內容,民眾
求職務必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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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T520520: 你各位阿,能挑正當行業就別來淌混水啦 08/25 21:34
jj0321: 突然覺得某菠菜社群一千多人 裡面有鴿子駐點蒐證 08/25 21:38
leo5916267: 博弈是剛性需求,沒辦法台灣軟體業能賺錢的不是代工 08/25 23:46
leo5916267: 就是博弈代工 08/25 23:46
superpandal: 看來這工作是越來越危險 但舉凡代工 派遣都很囧 08/26 00:00
godddddd: 好奇 鈊象那種怎麼都沒事 也是賣到美國市場 08/26 00:28
shooter555: 承攬約 或者 子公司僅負責設計系統不知道也算共犯嗎 08/26 10:30
paint: 近期最清楚與詳細的可以參考 Oversea_Job板 #1U-9HjRM 08/26 10:40
lions75219: 那這樣全台灣開發博弈軟體的 不就都違法了 08/26 10:56
lions75219: 如果是做博弈機台 算不算違法 08/26 11:03
godddddd: 大概賣撲克牌 骰子 也算了 因為主觀認為你有機會拿去賭 08/26 11:21
paint: 這個議題感覺較難討論 畢竟牽涉到相關產業與業者的裙帶利益 08/26 11:44
godddddd: 因為需求沒跟著修改 導致 判案用舊的需求 08/26 12:05
matrixki: 按照這個邏輯現在警察就可以去*佑抓全部員工 XD 08/26 13:01
paint: 法條只是給人民看的 判案法官心證才能決定用不用哪個法條 08/26 13:33
paint: 怎麼用 用多少 08/26 13:33
godddddd: 可能最後變成日本帕青哥模式 有其他換幣到地方 08/26 13:49
bndan: 鈊象以前不是賣機台 後來增加手遊這塊...這間和其他博弈差 08/26 14:03
bndan: 蠻多的吧? 08/26 14:03
maxsho: 照一些例子的邏輯賣機台或是骰子麻將之類的賭具也是犯法 08/26 19:30
maxsho: ,就是看警方或是檢方想不想辦。 08/26 19:30
knme: 其實台灣應該做的是博奕除罪化,設立特區來經營 08/29 11:27
kattte: 高材生月薪26K,比便利商店正職還少耶。。。 08/31 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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