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新聞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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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聯要求政府引用《收回土地條例》起公屋】
民建聯賣報章頭版廣告兼召開記者會,要求政府引用《收回土地條例》收回私人業主的閒置土地,大量興建公營房屋「突破困局」,達到公屋三年上樓政策目標。
- 李慧琼:我唔認同我哋係轉軚,我哋唔會改變立場...
9月11日新聞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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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聯要求政府引用《收回土地條例》起公屋】
民建聯賣報章頭版廣告兼召開記者會,要求政府引用《收回土地條例》收回私人業主的閒置土地,大量興建公營房屋「突破困局」,達到公屋三年上樓政策目標。
- 李慧琼:我唔認同我哋係轉軚,我哋唔會改變立場,我哋從來未反對政府引用《收回土地條例》。
- 2018年5月3日 陳克勤:強制收回土地難免導致冗長的法律程序,市民上樓遙遙無期,最終得不償失
- 2019年初 民主黨涂謹申的議員在立法會大會提出「增加短中期房屋供應,改善公營房屋短缺問題」的動議,首項動議內容是「引用《收回土地條例》大量收回新界的棕地及閒置農地,以開拓新發展區作建屋用途」。最後涂謹申的動議只獲民主派議員投票支持,包括民建聯在內的多個建制派政黨和議員,包括經民聯、自由黨、何君堯、謝偉俊、田北辰、陳凱欣等均投票反對,工聯會則投下棄權票,令動議未能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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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港鐵取消中秋通宵行駛 九巴新巴城巴將加密班次】
《南華早報》引述消息報道,指港鐵出於安全考慮,或會取消中秋通宵行駛安排。九巴、新巴及城巴表示,將在中秋節當日至翌日 增強多條巴士路線服務,包括加密班次及開辦特別路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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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點鐘警記招取消 警:按需要繼續適時舉行】
昨日(11日)首次沒有舉行四點鐘例行傳媒簡報,警方下午於其facebook專頁解釋取消例行記者會的決定,並指警方會按需要繼續適時舉行四點鐘記者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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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孟靜取得831消防行動紀錄 三大疑點】
1.傷者人數多次更改
23:42 救護到現場點算傷者人數
00:01 救護:9人受傷
00:15 救護:10名傷者(6人嚴重、2人骨折、2人輕微)
00:20 消防:9名傷者
01:02 流動指揮車:7名傷者(3人嚴重、2人骨折、2人輕微)
2.如有使用傷勢牌 為何會算錯人數?
根據指引,救護員會把紀錄傷者傷勢的牌掛在傷者身上,質疑若救護員有為傷者掛牌,為何仍會數錯傷者人數。毛孟靜指出如果是因為當時情況混亂而沒有為傷者掛牌,消防處應承認錯誤。
3.警隊指揮消防處工作?
00:15 見習救護主任報告現場有10名傷者的同時,在太子站E出口,有警員向救護員表示月台沒有傷者,不容許救護人員進入站內。
00:07 救護監督向控制中心報告,指根據高級警司表示,七名傷者將由列車送至荔枝角站,需要五輛救護車到荔枝角A出口預備。
毛孟靜質疑為何明明消防有記錄有傷者,而警察卻通知消防指月台其無傷者且不必救護員到月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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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蒙面法》立法?鄭若驊:有一定嘅法律上嘅研究係做咗】
有團體要求政府訂立《蒙面法》,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回應指,律政司已進行相關研究,強調政府一直研究不同的法律,適當時候會引入採用,應付現時社會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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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區商場合唱《願榮光歸香港》】
晚上有大批市民於多區商場合唱《願榮光歸香港》和叫口號,再次表達「五大訴求,缺一不可」的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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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200人沙田百步梯亮燈 追悼多名逝世青年】
晚上在沙田「百步梯」,亮起手機燈光,追悼一眾逝世的反送中抗爭者,包括6.15在太古廣場輕生的梁凌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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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環深水埗射催淚彈後三星期依然測出化學物】
有化學工程師指,在過去3星期他們走訪各區曾發生衝突的地區,採集超過200個樣本,發現金鐘、上環及深水埗一帶,即使在衝突發生後2至3星期後,仍能測出催淚煙中主要化學成份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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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專家曾去信港府 要求交代6.12鎮壓行動】
聯合國四名專家簽發信件去信香港政府,指出6.12示威當天,部份沒有武裝的示威者遭橡膠子彈射中頭部,也有警員向沒有威脅的和平示威者使用胡椒噴霧,並指特首林鄭月娥在當天把示威定性為「暴動」﹐可能涉嫌違反國際人權法﹐要求特區政府就指控提供進一步資料,並解釋警方使用武力的理據。
南華農地 在 DOC職人 時食刻客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稱為西瓜,不是西瓜,我不傻之拇指西瓜】
~十年樹木,百年職人 - 花蓮吉安
小巧可愛的「佩普基諾」,是來自花蓮吉安鄉南華山腳下,一處神秘的兩分農地。這農田主人,黃嘉襄,曾為農業青年大使,從巴林到巴拿馬再到花蓮,只想延續心中的夢想「種植香草」。
拇指西瓜,物如其名,大小跟大拇指差不多,約莫3~5公分,是來自墨西哥、中美洲一帶的野生果物。是荷蘭食品生產商科普珀特‧普雷斯公司發現它後,進行溫室栽培。之後成為歐美國家的高檔食材。
外皮柔滑細嫩的西瓜外皮,內瓤為青綠色多汁有小籽,口感如黃瓜般清脆爽口,酸中帶甜,有種類似香蕉和酸橙的香味,整顆都能食用。
目前禾亮家香草創意坊約有五十種香草植物,每株植物的特色與作用及氣味有其獨特性,透過特製、調配複方茶包與純露,認識之餘還能有味蕾饗宴。正在實踐夢想雖然很浪漫很優美,但仍需支撐家庭的經濟壓力,故增加香草體驗導覽及民宿經營,並開始種植有機白米和糙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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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照片來自 禾亮家 香草創意坊。Pura Vida Herbs
南華農地 在 蔣月惠縣議員服務專區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107/9/19日9點半蔣月惠質詢環保局:
高樹泰山水資源地蒙難.設工廠
107/9/19日9點半縣質詢環保局:
高樹泰山美麗的185縣道旁.媲美日本.歐洲的廣大又整齊的農業地景.不要變得工廠林立附近還是水質保護區.開發案已過環評?如何通過?一切合法?
屏東縣高樹鄉泰山村,農業區內土地,將要興建鐵具工廠,引發居民抗議,擔心污染水源,破壞農地。
工廠興建地點,位於185縣道旁的田野上,空拍望去就在廣大鳳梨產區的旁邊,如此農業區,要蓋工廠?更何況附近還是水質保護區。開發案已過環評?如何通過?一切合法?
工廠的興建,在於原有工廠位於農地,臨時登記證到期,就找塊農地變更的丁種建地,搬遷過去,形成新的農地破壞,台灣農地就在大風吹的東趕西遷中,持續破壞。
這現象反映著台灣農業土地上,長期存在丁種建地的問題,當初為放寬工廠在農地設立,編出丁種建地,如今成為工廠「合法」進入農地的巧門,非法的趕不走,合法的更擴大。
看現場空拍照片,如此一往無際的農業區,適宜放入工廠嗎?當一家來,各家來,是不是又讓一塊乾淨農地,變得工廠林立。
農委會、縣政府,廣大農地是工業區嗎?保護農地,容許破窗效應,讓農地再度沈淪嗎?然後再來後悔、補救嗎?
107/9/19日9點半質詢環保局:福鑫公司環評書涉嫌造假違法.要求撤銷福鑫環評1
福鑫農具有限公司於泰山村興建工廠說明書暨環評書內皆未提及說明製作的刀鋸有鐡氟龍、鉻(電鍍)與高週波熱處理。依據福鑫農具有限公司無論是在大陸或台灣之網頁簡介其(老農夫)商標產品屬性之說明中,皆明載其生產之手工刀鋸採用了高硬度材料,經過了特殊的熱處理(高週波熱處理也就是衝擊燒入),鋸片外表硬鍍鉻處理,以防生銹。因此,涉嫌蓄意隱瞞製程及處理方式而欺騙環評委員及村民,導致通過了環評。
依據屏東縣非都市土地丁種建築用地容許項目作工業設施—廠房或相關生產設施使用之低特地農認定審查作業要點附表2—1(三十八)、2491其他金屬鑄造業(三十九)、2543金屬熱處理業(四十)、2544金屬表面處理業。因此事業單位若有金屬熱處理業及金屬表面處理業,其環評無效。在環評會議中,福鑫農具公司發言人亦說明長治廠因臨登無法展期,以致必須遷廠,既是遷廠至泰山村,亦是全廠遷入
屏東縣政府屏環水字第10534415400號發函回覆環佑實業有限公司之函文中
說明二、經查旨揭土地(泰山段66.66-1~8地號)非屬「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或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範圍內……」(附件一),然而採事實認定如下所證乃自來水公司與縣政府涉嫌瀆職。
1.依據台灣自來水公司第七區管理處營運所“高樹所降低動力費穩定水質與供水改善方案探討”,其手冊討論內容第4頁提及泰山深水井供應泰山、南華、廣福、三地門鄉、安坡、馬兒、口社等社區。(附件二.三)
2.台灣自來水公司座落泰山村之泰山取水站作為民生飲用水已多年為不爭之事實,早已經該合於公告為飲用水取水口。第七區管理處高樹營運所之獨立場站供水區—馬兒淨水場供應高樹鄉(泰山、廣福、南華村)及三地門鄉(安坡、馬兒、口社村),實為村民飲用水,而福鑫農具有限公司基地竟位於該水站420公尺處,屏縣府及自來水公司瀆職卻未能將其公告列入為取水口一定距離。
3.再引用飲用水第管理條例第一章第3條及第二章第5條為證如下:
第一章第3條 本條例所稱飲用水,指供人飲用之水;其種類如下:一、自來水:指依自來水法以水管及其他設施導引供應合於衛生之公共給水。二、社區自設公共給水設備供應之水。三、經連續供水固定設備處理後供應之水。四、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水。 飲用水之水源如下:一、地面水體:指存在於河川、湖潭、水庫、池塘或其他體系內全部或部分之水。二、地下水體:指存在於地下水層之水。三、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水體。
第二章第五條在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或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內之地區,不得有污染水源水質之行為。前項污染水源水質之行為係指:一、非法砍伐林木或開墾土地。二、工業區之開發或污染性工廠之設立。三、核能及其他能源之開發及放射性核廢料儲存或處理場所之興建。四、傾倒、施放或棄置垃圾、灰渣、土石、污泥、糞尿、廢油、廢化學品、動物屍骸或其他足以污染水源水質之物品。五、以營利為目的之飼養家畜、家禽。六、新社區之開發。但原住民部落因人口自然增加形成之社區,不在此限。七、高爾夫球場之興、修建或擴建。八、土石採取及探礦、採礦。九、規模及範圍達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之鐵路、大眾捷運系統、港灣及機場之開發。十、河道變更足以影響水質自淨能力,且未經主管機關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者。十一、道路及運動場地之開發,未經主管機關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者。十二、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禁止之行為。
107/07/19日9點半質詢:環保局:反對水資源區設工廠出審環評委員21位只有5位審評.其中一位縣府崴農業處承辦員又不具環評委員資格怎能通過出審又稱合法?令人質疑行政瑕疵與粗糙?
南華農地 在 蔣月惠縣議員服務專區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107/9/19日9點半蔣月惠質詢環保局:
高樹泰山水資源地蒙難.設工廠
107/9/19日9點半縣質詢環保局:
高樹泰山美麗的185縣道旁.媲美日本.歐洲的廣大又整齊的農業地景.不要變得工廠林立附近還是水質保護區.開發案已過環評?如何通過?一切合法?
屏東縣高樹鄉泰山村,農業區內土地,將要興建鐵具工廠,引發居民抗議,擔心污染水源,破壞農地。
工廠興建地點,位於185縣道旁的田野上,空拍望去就在廣大鳳梨產區的旁邊,如此農業區,要蓋工廠?更何況附近還是水質保護區。開發案已過環評?如何通過?一切合法?
工廠的興建,在於原有工廠位於農地,臨時登記證到期,就找塊農地變更的丁種建地,搬遷過去,形成新的農地破壞,台灣農地就在大風吹的東趕西遷中,持續破壞。
這現象反映著台灣農業土地上,長期存在丁種建地的問題,當初為放寬工廠在農地設立,編出丁種建地,如今成為工廠「合法」進入農地的巧門,非法的趕不走,合法的更擴大。
看現場空拍照片,如此一往無際的農業區,適宜放入工廠嗎?當一家來,各家來,是不是又讓一塊乾淨農地,變得工廠林立。
農委會、縣政府,廣大農地是工業區嗎?保護農地,容許破窗效應,讓農地再度沈淪嗎?然後再來後悔、補救嗎?
107/9/19日9點半質詢環保局:福鑫公司環評書涉嫌造假違法.要求撤銷福鑫環評1
福鑫農具有限公司於泰山村興建工廠說明書暨環評書內皆未提及說明製作的刀鋸有鐡氟龍、鉻(電鍍)與高週波熱處理。依據福鑫農具有限公司無論是在大陸或台灣之網頁簡介其(老農夫)商標產品屬性之說明中,皆明載其生產之手工刀鋸採用了高硬度材料,經過了特殊的熱處理(高週波熱處理也就是衝擊燒入),鋸片外表硬鍍鉻處理,以防生銹。因此,涉嫌蓄意隱瞞製程及處理方式而欺騙環評委員及村民,導致通過了環評。
依據屏東縣非都市土地丁種建築用地容許項目作工業設施—廠房或相關生產設施使用之低特地農認定審查作業要點附表2—1(三十八)、2491其他金屬鑄造業(三十九)、2543金屬熱處理業(四十)、2544金屬表面處理業。因此事業單位若有金屬熱處理業及金屬表面處理業,其環評無效。在環評會議中,福鑫農具公司發言人亦說明長治廠因臨登無法展期,以致必須遷廠,既是遷廠至泰山村,亦是全廠遷入
屏東縣政府屏環水字第10534415400號發函回覆環佑實業有限公司之函文中
說明二、經查旨揭土地(泰山段66.66-1~8地號)非屬「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或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範圍內……」(附件一),然而採事實認定如下所證乃自來水公司與縣政府涉嫌瀆職。
1.依據台灣自來水公司第七區管理處營運所“高樹所降低動力費穩定水質與供水改善方案探討”,其手冊討論內容第4頁提及泰山深水井供應泰山、南華、廣福、三地門鄉、安坡、馬兒、口社等社區。(附件二.三)
2.台灣自來水公司座落泰山村之泰山取水站作為民生飲用水已多年為不爭之事實,早已經該合於公告為飲用水取水口。第七區管理處高樹營運所之獨立場站供水區—馬兒淨水場供應高樹鄉(泰山、廣福、南華村)及三地門鄉(安坡、馬兒、口社村),實為村民飲用水,而福鑫農具有限公司基地竟位於該水站420公尺處,屏縣府及自來水公司瀆職卻未能將其公告列入為取水口一定距離。
3.再引用飲用水第管理條例第一章第3條及第二章第5條為證如下:
第一章第3條 本條例所稱飲用水,指供人飲用之水;其種類如下:一、自來水:指依自來水法以水管及其他設施導引供應合於衛生之公共給水。二、社區自設公共給水設備供應之水。三、經連續供水固定設備處理後供應之水。四、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水。 飲用水之水源如下:一、地面水體:指存在於河川、湖潭、水庫、池塘或其他體系內全部或部分之水。二、地下水體:指存在於地下水層之水。三、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水體。
第二章第五條在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或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內之地區,不得有污染水源水質之行為。前項污染水源水質之行為係指:一、非法砍伐林木或開墾土地。二、工業區之開發或污染性工廠之設立。三、核能及其他能源之開發及放射性核廢料儲存或處理場所之興建。四、傾倒、施放或棄置垃圾、灰渣、土石、污泥、糞尿、廢油、廢化學品、動物屍骸或其他足以污染水源水質之物品。五、以營利為目的之飼養家畜、家禽。六、新社區之開發。但原住民部落因人口自然增加形成之社區,不在此限。七、高爾夫球場之興、修建或擴建。八、土石採取及探礦、採礦。九、規模及範圍達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之鐵路、大眾捷運系統、港灣及機場之開發。十、河道變更足以影響水質自淨能力,且未經主管機關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者。十一、道路及運動場地之開發,未經主管機關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者。十二、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禁止之行為。
107/07/19日9點半質詢:環保局:反對水資源區設工廠出審環評委員21位只有5位審評.其中一位縣府崴農業處承辦員又不具環評委員資格怎能通過出審又稱合法?令人質疑行政瑕疵與粗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