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協商遲繳一天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協商遲繳一天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協商遲繳一天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協商遲繳一天產品中有33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8萬的網紅邱顯智,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今天上午十點,我和 王婉諭委員、 吳玉琴 委員、 吳怡玎委員、 蔡壁如 委員以及 張其祿委員,一同出席巢運:無殼蝸牛全面進化 「政府不要繼續擺爛!儘速辦理疫情租屋紓困!」線上記者會。 疫情肆虐下,租屋族的生計受到極大的衝擊,我也在記者會上提出三點訴求,包括 #租金補貼納入紓困方案、 #修正紓困特...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4,500的網紅林佳龍,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今(18)日立法委員林佳龍在衛環委員會質詢衛生署長邱文達。林佳龍指出,不明了補充保費規定或不樂意繳交補充保費者仍占多數,逾3月15日仍未繳交者,健保局即將開罰,屆時必將引發民怨,衛生署應研議如何補救。 人口數的13%會遇到補充保費的問題,林佳龍指出,補充保費實施到現在,應繳未繳可能到四成,但一般保...

協商遲繳一天 在 腦洞大開|商業時事X 議題分析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1-08-18 16:02:52

【8/2-8/8 腦洞一週商業大事】#腦洞商業時事 #8月⠀ ❶ Square 收購金融服務新創Afterpay⠀ ⠀ ▍我可以都不要付錢嗎?⠀ ⠀ 數位支付系統 Square 在本週宣布收購澳洲金融服務新創Afterpay,預計將「先買後付」的平台整合進Seller 和 Cash App的事業單...

協商遲繳一天 在 Workforce 勞動力量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1-07-11 08:50:47

#workforce勞動力量跟著時事跑 嗨嗨大家,前幾天在PTT的Salary版看到有一篇「朋友老闆要求勞工紓困金上繳」的討論文,引發了不少版友討論,後來也有媒體報導(參考東森新聞:員工領到紓困金!老闆扣薪水逼上繳:最該紓困的是雇主)。相信大部分的讀者看到標題後應該都會直覺反應,「這樣怎麼可能可以...

協商遲繳一天 在 羅智強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0-05-11 00:11:03

特別謝謝立委洪孟楷,昨天陪同我的團隊去淡水探訪一位老人家, 他因為女兒、女婿受困湖北而乏人照顧, 本來準備在年後做腦血管瘤的手術, 也必須延後了,希望老人家的身體能撐得住。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4q2ptfEenEk 以下這是一位受困在湖北無法返台的女士...

  • 協商遲繳一天 在 邱顯智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7-09 13:43:15
    有 453 人按讚

    今天上午十點,我和 王婉諭委員、 吳玉琴 委員、 吳怡玎委員、 蔡壁如 委員以及 張其祿委員,一同出席巢運:無殼蝸牛全面進化 「政府不要繼續擺爛!儘速辦理疫情租屋紓困!」線上記者會。
     
    疫情肆虐下,租屋族的生計受到極大的衝擊,我也在記者會上提出三點訴求,包括 #租金補貼納入紓困方案、 #修正紓困特別條例,以及 #落實租賃市場調查。
     
    1⃣租金補貼儘速納入紓困方案。
     
    時代力量在紓困4.0協商中提案請內政部針對因疫情生活陷困的租屋者,訂定租屋補助紓困方案。
     
    提案通過後,內政部卻拿出今年度住宅租金補貼的擴大方案虛應故事,補貼金額雖然從每月2,600至5,000元調整為每月2,000至8,000元,#實際上卻要到2022年才會開始補助。
     
    崔媽媽基金會於6月10日推出「弱勢家戶租金紓困計畫」,一個月內就累積了154件的申請案,申請民眾96.5%都具備弱勢身分,#有半數為低收入戶與中低收入戶。
     
    在疫情之下,除了一般勞工收入受影響,社會弱勢的處境更是雪上加霜,#這個群體多半不是紓困方案所涵蓋的對象,在 #沒有收入、#領不到勞工紓困 的情況下,租金補貼納入紓困刻不容緩。
     
    2⃣延長積欠房租終止契約期限、讓房客得和房東「無痛解約」。
     
    時代力量多次表示 #應修正紓困特別條例,減輕受疫情影響的租屋族壓力,納入現行欠房租2個月以上可終止契約,#延長為4個月。
     
    德國的國會在去年的3月25號就修正民法施行法240條,規定在面對疫情的衝擊下,出租人不得因承租人連續兩個月未繳房租,即終止租約趕人。
     
    我國卻遲遲沒有訂定出相關規範,因此我再次呼籲 #內政部及 #法務部 #盡快針對延長終止契約期限研議相關規定。
     
    除了延長終止契約期限,讓不動產承租人可以和出租人協議和#無痛終止契約,對承租人的權益保障亦十分重要。
     
    不少不動產租賃契約,會約定承租人如果要終止租約,#必須給出租人違約金或者剩下租期的租金。也因為這些條款,出租人其實享有非常有利的地位,也沒有太多和承租人談判的動機。
     
    面對這樣的狀況,應該要讓承租人有和出租人談判減少租金或延期清償的機會。如果雙方不能達成協議,也要讓出租人可以 #終止契約,而且 #不用給付違約金或押金等負擔。
     
    從崔媽媽基金會提供的資料可見,在疫情升為三級後,5月的法律諮詢案中有12.59%為疫情案件,6月更是暴增到28.4%。相較於2020年前半年疫情案量的月平均數約佔總案量2.3%的比例。
     
    其中,今年5月至6月 #終止租約 及 #押金返還 爭議相關的諮詢案件量的月平均值(54件),竟為2020年1到6月同類案件的6.75倍(8件)。
     
    3⃣為掌握補貼對象,即時制定相關政策,中央主管機關應即刻進行租屋市場調查。
     
    我國由於對租屋市場掌握程度不足,#導致政府面對疫情卻無法即時制定相關政策,並對不動產出租人做出有效的管制,以致於房客在疫情期間租金片面被房東調漲的情事頻傳,進一步使房客的困境更加嚴峻。
     
    我也多次在內政委員會質詢,要求內政部落實住宅法第47條,#確實進行租賃市場的調查,以掌握國人居住需求以利進行有效且即時的相關法制作業。
     
     
    ⚠疫情期間,繳不出房租、店租怎麼辦:https://reurl.cc/xGWVzz

  • 協商遲繳一天 在 Workforce勞動力量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6-15 12:27:52
    有 27 人按讚

    嗨嗨大家,前幾天在PTT的Salary版看到有一篇「朋友老闆要求勞工紓困金上繳」的討論文,引發了不少版友討論,後來也有媒體報導(參考東森新聞:員工領到紓困金!老闆扣薪水逼上繳:最該紓困的是雇主)。相信大部分的讀者看到標題後應該都會直覺反應,「這樣怎麼可能可以呀!」,如果老闆只是提出一種與員工協商的方式也就罷了,那就看該公司先前勞資關係如何自行去協議,但若試用強制的手段來逼迫員工交出紓困金,不只不近人情,甚至也會有違法的疑慮,最後可能從員工那裡拿到的紓困金反而就要變成罰鍰繳回給政府了。

    之所以會有這類的爭議產生,是因為勞動部為了因應近期疫情嚴峻對於勞工造成的衝擊,比照去年推出了「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勞工生活補貼」計畫,主要是針對投保在職業工會的勞工提出的紓困方案,並依照其投保薪資發給1萬元或3萬元的紓困補貼。

    但不知道各位有沒有聽過,有些雇主因為不想幫員工繳納勞健保費用,便會補貼員工部分費用讓他去投保在各縣市的職業工會,才會出現這則討論文中的老闆出來主張「勞健保費用是我繳的 因此領到的紓困金當然要上繳」的情況,但這樣真的合理嗎🤔

    👉🏻受僱員工投保在職業工會的問題
    依照勞保條例第6條規定,只有「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的工作者可以參加的職業工會作為投保單位,以保障這一類的勞工在有特定事故發生時也能夠申請各項給付,例如生育給付、傷病給付、失能給付,並可累積投保年資直到資格符合時申請老年給付。

    相對地,如果是「有一定雇主」的一般受雇勞工,恐怕就與前述的投保資格不符,而應該要以服務的公司或單位為投保對象,由雇主為其投保勞健保。因此以本篇PTT貼文中的案例來看,雖然不知道原Po服務的單位是否為僱用勞工五人以上的事業單位而應強制成立勞保投保單位,但明明受同一雇主聘僱卻還投保在職業工會顯然是有問題的,如果當事人因故發生職災時,恐怕也就沒辦法因此而申請到職災的相關給付了。
    (其他細節,可參考我們部落格中的「沒工作就去職業工會加保?沒注意到四大重點,保費可能就白繳了」一文)

    👉🏻不上繳紓困金就不發薪資
    既然讓自己的員工投保在職業工會可能會有違反法令規定的疑慮,理論上該員工也根本不是「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勞工生活補貼」的紓困對象才是,所以無論是老闆還是員工,應當都不該領取該筆補貼才是,但先不論這一部分的是非對錯,假如雇主向員工表示在繳交回紓困金以前不發給工資,或甚至直接從原本要發放的薪資中扣除紓困金的話,都有可能將違反勞基法第22條第2項規定(薪資未全額直接給付),被查證屬實的話,除了將面臨2萬元至100萬元罰鍰,主管機關也可以依照勞基法第27條規定限雇主在期限內給付工資,所以前面才說老闆拿到紓困金後,搞不好繳的罰鍰還更多了。

    順帶一提,經濟部在這個月有釋出「商業服務業營業衝擊補貼」的紓困方案,假如該事業單位有依法幫員工投保勞保的話,搞不好還有機會合法地申請到這項紓困金,也就不用一邊跟員工產生爭議,一邊還要承擔其他法律風險了。

    👉🏻先暫緩發薪,最後放棄要求員工繳交紓困金,還是有問題?
    相信不少的人聽到雇主要求上繳紓困金的要求後應該都會予以拒絕,但如果勞資雙方在協議過程中,雇主因此而暫不發給工資,最後因為勞方反對而作罷,卻因此讓發薪日延後的話會有問題嗎?依照勞基法第23條規定,工資的給付應按勞資雙方當事人的約定為主,實務上如果雇主未按期給付工資(例如每月約定10日發薪,卻延遲到25日才發放),同樣可會被主管機關認定違反前述的規定而予以處罰,這樣可能不僅沒從員工那邊拿到紓困金,還是會同樣面臨2萬元至100萬元罰鍰。

    總之,疫情期間無論是資方或勞方的確都需要共體時艱面對難關,但不管是在申請各類紓困或是處理各項問題時,還是要在合理、合法的範圍內執行,避免產生更多爭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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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協商遲繳一天 在 呱吉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6-02 19:05:20
    有 9,095 人按讚

    我原本以為疫情爆發後,自己會有一段相對清閒的隔離時間,但沒想到每天的選民服務訊息爆量,許多無法從市政府與中央得到答案的民眾,紛紛求助議員辦公室。有不少問題大同小異,例如發現自家大樓有確診者,不知道該如何是好。

    可能擔心相關單位沒有做好防疫措施,又沒有人可以給一個放心的答案。不論如何,這種情緒都是正常與合理的。

    我和團隊整理了這兩週最常被問到的幾個問題和作法,希望能幫助大家在第一時間冷靜下來,保護自己和家人。

    另外,也有很多人來詢問勞工跟中小企業的紓困方案。雖然台北市已經公告延續去年的九大紓困措施,但中央的紓困方案預計要到週五才會比較明朗。屆時我們也會整理資料給大家,希望我們都能度過這次難關!

    #我家這棟公寓,或者我同一棟辦公大樓有人確診該怎麼辦?

    A:建議不要太過緊張,衛生局一定會落實消毒。除非與確診者同居、吃飯、面對面交談超過15分鐘,否則並沒有立即染疫的風險。

    這一波疫情感染人數很多,而且持續攀升,大家可能會發現自己與病毒的距離比去年近上很多,但不表示你有很高的確診機率。只要有紮實的防疫觀念與行動,你還是可以保護好自己和家人。

    #我家或上班大樓、附近商家出現確診者,市府會去消毒嗎?

    A:出現確診者足跡的地方,最遲24小時內都會由衛生局、環保局進行消毒;若是在商辦大樓、飯店業等私人建物有確診者,業主會自行消毒,或向環保局及衛生局申請。另外,戶外公共空間(如馬路、公園等)也是由該負責單位自行或向環保局申請消毒;若有多人感染的地方,也會請求中央支援、派出化學部隊清消。

    #公司疑似有確診者,卻沒有落實居家上班或分流上班,我該怎麼辦?

    A:很抱歉的是,目前沒有特別的法規可以要求公司在三級警戒時,一定要開放大家申請居家上班,但指揮中心在指引中建議公司需建置分流、異地或居家辦公的措施。且如果公司啟動居家上班政策,除非契約有另外規定,原則上都要先跟勞工協商,不能強制一定要居家辦公。另外,雇主有義務消毒工作場所、提供必要的防護用具(如酒精、洗手液等),以確保員工的健康;若員工需要請防疫照顧假或家庭照顧假,雇主也不可以拒絕。

    #我被匡列為確診者的接觸者,需要接受快篩,我要多久才會知道自己有無確診?

    A:如果快篩呈陽性,衛生局一定會儘速採驗及通知後續PCR結果;如果是快篩呈陰性,採檢完後會附上採檢應注意事項,上面雖有告知需等候採檢天數,但仍有可能需多等候幾天,才會知道PCR結果。

    若最終PCR呈陰性,衛生局不一定會主動通知,建議下載健保署的「健康存摺」APP自行查詢。

    #我確診了,但還是在家裡等通知。衛生局會接我去醫院嗎?

    A:目前衛生局會按照症狀嚴重程度及年齡分流。55歲以下的無症狀確診者都一律居家隔離,55歲以上的無症狀確診者、或55歲以下需要特殊照顧者,才會由防疫巴士接送。輕症者將一律送集中檢疫所或防疫旅館,中重症者則一律由救護車載往醫院收治。如果家中有無人照顧的小孩或長輩,也可以一起至集中檢疫所或防疫旅館隔離。

    #我的快篩結果是陽性,已經入住防疫旅館或集中檢疫所,正在等PCR報告。我要自己負擔住宿費用嗎?

    A:按照目前觀傳局的回覆,民眾因快篩陽性入住防疫旅館或集中檢疫所,不需要負擔費用。另外每日1000元的防疫補償,仍可線上申辦(兩年內都可申請):https://swis.mohw.gov.tw/covidweb/

    #我的家人被列為自主健康管理者,但需要長照服務。這樣還可以申請居服員嗎?

    A:按照指揮中心的指引,除非是居家檢疫或居家隔離的被照顧者,不然都還是可以申請居服員的照顧服務喔!目前社會局也正按照指揮中心指引,規劃居服機構如何評估暫停案家服務的標準流程,希望能讓案家跟居服員都更有明文保障。

    #公司強迫我請無薪假怎麼辦?

    A:按照勞動局的說明,雇主需要先跟勞工協商是否同意減班休息(無薪假),並簽署「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協議書」才合法。就算是無薪假期間,只要你先前是有領月薪,雇主也必須給予基本工資!也建議雇主可主動向勞動局申報放無薪假,讓勞工可以持協議書,申請中央的「安心就業計畫」補助。

    #我家有12歲以下的孩童,但是因為工作關係沒有辦法在家照顧,該怎麼辦?

    A:如果是0-2歲的嬰幼兒,目前仍有提供全日托育服務,可以撥打各行政區的居服中心媒合全日托保母,或是與原本的保母協議更改合約為全日托育服務。如果是12歲以下須受照顧孩童,照顧者可以向雇主請防疫照顧假;而另外高中以下學生(含幼兒園)的家長因故無法在家照顧或學生無法進行居家學習者,學校(含幼兒園)仍會安排人力,提供學生到校學習、照顧及用餐。

    #臺北市青年創業融資貸款是否有展延繳款方案?

    A:只要是向台北市產業發展局申請的融資貸款,目前都有本金及利息展延六個月的措施;青年貸款利息部分,市府會全額補貼。

    #我是醫護警消,我因為工作染疫風險較高,擔心回家住宿可能也讓家人暴露於風險中,市府是否有合作旅宿或補助?

    A:目前台北市尚未直接提供醫護警消免費住宿,但有20間合作的旅宿,只要向旅館出示服務證,每晚皆能以均價1200元到1600元的優惠價格入住。(合作旅宿名單請上觀傳局官網查詢:https://www.travel.taipei/zh-tw/news/details/27506)

    這段時間我們感受到的最大問題就是,雖然很多問題,市府與中央已有對策,但是可能事情發生得太多又太快,所以沒有好好地布達到每個單位。許多服務電話打不通,打通了也未必能回答問題。

    例如很多人來問快篩陽性後入住防疫旅館的費用問題,我們發現即使撥打1999,服務人員也無法回答是自費還是公費,但其實市府早已決定可以公費處理。防疫期間的問題我們盡量以勉勵取代苛責,但是還是希望中央與市府可以在資訊流通上做更好的準備。我們也以書面質詢方式,向市府表達這個建議。

  • 協商遲繳一天 在 林佳龍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2013-03-18 16:35:19

    今(18)日立法委員林佳龍在衛環委員會質詢衛生署長邱文達。林佳龍指出,不明了補充保費規定或不樂意繳交補充保費者仍占多數,逾3月15日仍未繳交者,健保局即將開罰,屆時必將引發民怨,衛生署應研議如何補救。

    人口數的13%會遇到補充保費的問題,林佳龍指出,補充保費實施到現在,應繳未繳可能到四成,但一般保費欠保率大概是二成多。林佳龍特別指出,約89萬投保單位必須負擔非員工部分之補充保費,2013年1月健保局僅收到四成補充保費,足見不明了補充保費規定或不樂意繳交補充保費者仍占多數,此為非常嚴重的問題,全民健保一般保費的欠繳率最高也不過2%,而逾3月15日仍未繳交者,健保局即將開罰,屆時必將引發民怨。

    林佳龍表示,二代健保制度的最大挑戰是人口老化,按照現行人口老化速度,每年會增加30萬老人;老人的醫療平均是年輕人的4.6倍,因此每年至少要多200億的保險收入來支撐,這樣來看補充保費能否支應多久?邱文達表示,可以撐到105年,現在已經成立總檢討小組,一年多以後會開啟新一代健保的規劃。

    林佳龍表示,制度的改革要考慮到社會公義,保費負擔分配與醫療費用支出基本上要有重分配的精神,但是根據研究,所得最高者獲益最大,投保薪資高者,其住院天數與門診次數都比窮人來得高;低所得者對健保的利用率,卻明顯低於高所得者。

    林佳龍曾在教育委員會,院會朝野協商都通過主決議,要進行蘭嶼全島居民流行病學研究及全身健康檢查,他說,衛生署既已請問經濟部、台電開會了,衛生署有責任建立蘭嶼長期醫療照護機制,這也是我們漢人的責任。林佳龍要求衛生署應當投入更多一點,積極規畫補救蘭嶼民眾健康,核後端營基金可移撥經費給衛生署或其國家衛生研究院,最好不要拿台電的經費,拿人手短。衛生署表示,將會由國衛院來執行這些計畫。

    林佳龍就核安再質詢福島核災後, 衛生署針對核一,二,三與核四的核災意外災後救難有那些提升?如何確保緊急措施能保護多少二十公里內的500萬國民? 衛生署的緊急救難系統如何提昇?衛生署表示,一級二級三級都建布好了,碘片四天可以做50萬劑。林佳龍表示,單單發送政府就沒有能力發送到核災區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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