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區段徵收抵價地最小面積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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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區段徵收抵價地最小面積 在 媽媽監督核電廠聯盟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2-02 17:2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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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蔡穎杰觀點:重啟核四或是綠電轉型?一個國土永續發展的視角..... (02/02/2021 風傳媒 )

    作者:蔡穎杰 / 作者為政治大學第三部門研究中心研究員,德拉瓦大學能源及環境政策博士

    2020年以來,農地種電的政策引發甚多爭論,甚至擁核政黨藉機怪罪到我國發展綠電的頭上,而訴求「重啟核四」。不過,從土地使用的角度來看,顯然核電廠與核廢料場址也不是蓋在空中閣樓,一樣要使用土地。歸根究柢,所有的土地原本都是自然綠地,端看社會如何分區使用。因此,主文主張,無論是農地種綠電,或是核電廠相關的土地使用,也就是要考量電力設施的興建過程是否符合憲法所認定的正當民主程序,要回歸到土地使用制度面來檢討,進而比較發展綠電與核電兩者之間,何者較能搭配民主程序的土地使用,以及當前我國土地使用的法制面有哪些可以進一步改善的地方。

    以核四廠的案例,根據負責土地徵收的台電副處長林源得回憶(參見《述說龍門,我們的故事》),1980年政府核定蓋核四廠,並預定徵收370公頃的土地。多半是農地與林地,後續又追加97公頃。而林副處長則是1991年開始辦理與居民溝通協調土地徵收事宜。當然,過去在戒嚴時期,林副處長並未質疑,為何政府可以先斬後奏核定建設跟土地徵收,過了10年再去跟居民「溝通」?

    在林副處長眼裡,當地農村衰敗,核電廠就像救星一樣可以提供就業,拯救在地經濟,但為何政府整天宣稱發展農業,照顧農民漁民,卻「發展」到鄉村生活衰敗到必須要仰賴核電廠來挽救經濟?而當地人是否如台電所說的想要依賴核電廠生活?以及台電是否有誠實揭露資訊給居民?可參見崔愫欣紀錄片《貢寮 你好嗎?》

    林副處長也描述了跟地主討價還價的經過,這恐怕給讀者一種迷思,好像被徵收戶可以任意拉抬土地價格「刁難」公務員。多數人所不知道的是,依法,土地徵收的價格是政府單方面說了算,民眾、自救會、地主的意見只是「參考用」,尤其一般老百姓多半沒有政治聲量與資源對抗政府,除非是外來投資客,往往只能被迫吞下去政府開出的條件,而被官方宣傳為「地主同意被徵收」。而官方常用的手法就是分化被徵收戶,給予某些人特別優惠當樣板,當內應,製造自救會內部糾紛,各個擊破。(參見:南鐵協議價購開始 自救會控南市府、鐵工局「威逼誘騙」)

    令人遺憾的是,直到2021年的今天,我國政府仍然沿用戒嚴時代陋習,由行政院先黑箱作業核定「興辦事業計畫」,當地居民都完全不知情,只能等有朝一日,忽然得知政府公告要來「溝通」徵收你家,然後媒體與各路公關對外宣傳大建設有利經濟,就跟當年宣傳核四一樣,至於想過著原本生活,不想被徵收的地主時常被網軍抹黑為愛錢、釘子戶(參見徐世榮《土地正義》)。或是媒體配合冷處理,社會大眾也不知道全台灣到處都是土地徵收自救會。

    當然,既然行政院已經先斬後奏「核定」興辦事業計畫才讓在地居民知道,後續的都市計畫、土地徵收相關審議,也只是做做表面工夫,而不會去實質審查該建設是否有真的必要性或是公益性,內政部與各縣市由於多年來浮濫的國土規劃已於2013年遭監察院糾正,另政大賴宗裕教授研究指出,2014年全台住宅量已可供應5000萬人居住(參見《不動產學之理論與實踐》)。唯一較有「抵抗力」的可能是環評,但試問當其他單位的審查都已經定調,環評委員承受的壓力可想而知。最近台北市社子島自救會所訴求的,也就是暫緩環評,重新檢討全區徵收剷平式高密度開發的必要性與公益性。

    因此,像核四案例,集結社會各界力量纏鬥數10年成功擋下建設計畫的,可以說是特例中的特例。而貢寮當地,也因為核四的施工,影響生態環境及漁場,要如何善後也未可知。行政院長蘇貞昌其實也曾嘗試以土地使用分區變更阻擋核四案,彰顯生態與農業價值,敝人衷心予以肯定。

    台北縣政府昨天召開澳底都市計畫第2次通盤檢討先期會議,決定將8公頃多的核四電廠用地改劃為農業區。縣長蘇貞昌表示,核四電廠面積400多公頃,澳底都市計畫的8公頃多核四用地雖只是電廠的一部分,將使核四失去著力點,達到反核的目的。事後蘇貞昌縣長表示,依法規定,都市計畫每5年至少應通盤檢討一次,澳底已10多年未辦檢討。藉由這次檢討,縣府只是以業主身分,要求規劃單位把台北縣的好家園恢復,把貢寮最美麗的地方變更為原來的農業用地,核四廠蓋在美麗的海邊很突兀,也破壞海洋生態,是用錢堆砌的科學怪物。(1998-04-10/聯合報/06版/)

    雖然當時台北縣土地分區變更被內政部否決,但其實也突顯出一個問題。也就是,在我國,土地使用分區的法定權力,都是由縣市長聘任的專家會議背書跟內政部說了算,而就算十多年沒有依法檢討土地使用,老百姓也沒轍。直到今天,一般老百姓跟市議會完全沒有任何法定程序讓他們審查跟參與土地使用決策過程的餘地,只有提供「參考意見」跟抗爭的角色,而無法比照歐美民主國家,強制舉辦行政聽證讓各方辯論,並邀請第3方公正專家來作證。以美國紐約市為例,雖然紐約市已經算是惡名昭彰的浮濫開發城市,都市計畫委員要經過市議會審核資格才能擔任,而非像台灣一樣由縣市長自行聘任即可,且紐約市要先通過環評與社會影響評估,才能申請開發案。基於憲法保障人民的基本財產權,紐約市的都市計畫土地使用跟土地徵收也都要經過市議會審核,而非像台灣一樣,由行政機關自行核定,等於是球員兼裁判,也難怪歷年來我國政府首長不斷把農地浮濫變更為建地,幾乎沒有看到如同當年蘇貞昌縣長為了保護農業生態價值,主動勇於承擔被抹黑成阻礙經濟的案例。

    以土地使用來說,政府發展農地種綠電,應該算是一把雙面刃,為了四處建置再生能源分散式電力系統相關設施,勢必讓在地人參與,有別於核電廠這種大資本大工程,去徵收一塊特定大面積的土地而驅逐在地居民。政府當下也在推動地方創生,以及國土計畫法要求的「鄉村地區整體規劃」,其主要政策目的,是為了振興農村經濟、維護農地資源與增加農村人口。藉此機會,比照正常民主國家,完備土地使用與土地徵收的法制保障民主參與及私人財產,讓鄉村居民可以因地制宜規劃自己的生活場域及產業。更重要的,綠能轉型、地方創生、「鄉村地區整體規劃」3者搭配土地使用法制改革,才能開啟鄉村居民實質民主參與規劃在地發展。反之,可能導致農地資源、農業繼續不斷被壓縮,農民變成越來越需要仰賴大量興建綠能設施來補貼,變相延宕屋頂型光電發展。而未來的縣市政府首長也可能拿出一句歷史共業,又去浮濫變更種電的農地改為建地。也就是說,依現行法規,土地使用分區要不要變更,仍然是政府單方面說了算。

    聽到農地變建地的光電發財夢,曾文生說,這是騙人的話術,應該揭發與制止,他要告訴不肖業者,這個承諾不是你們能給的,最後審查權還是在政府手中。(參見:經濟部次長曾文生:農地變建地是騙人話術,這承諾不是業者能給的)

    而自稱永續的擁核陣營也不宜見獵心喜,把土地使用亂象的源頭怪罪到綠電設施。與其趁機考古吹捧所謂的核電經濟效益,不如回歸永續發展的正途,改革土地使用法制。由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的定義來看,經濟效益本來就不是首要考量,而要並重土地正義、民主參與、保障私人財產、在地文化、糧食生產、宜居權與環境生態等等,這其實也跟我國許多土地徵收自救會的心聲一致,由於案例過多,僅引述部分如下。

    「市府官員總是喜歡帶風向,不論在哪一場會議,總是說:社子島居民最在意的是【安置問題】!大錯特錯。社子島自救會不斷的陳情、請願,我們是【反對區段徵收】,我們是要一個適合在地居民的都市計畫,可以 讓居民修繕房屋、改善環境的計畫!在武漢肺炎疫情全球肆虐下,社子島擁有得天獨厚的環境。

    #糧食供給:蔬菜除了供應自己之外,另提供大台北地區將近1/3蔬菜量。
    #開放式生活空間:非密閉式大樓空間。社子島為水平式住宅,居民大都戶外活動,互助互惠的社會網絡與緊密的鄰里感情。

    我們不需要剷平式開發,而是需要一個良好的都市計畫,畫出建築線,以人為本、以社子島居民生活的聚落替代方案。」(台北市社子島自救會發言人李華萍)

    「機場捷運A7開發案在未完工前爆發「違法預標售」及「葉世文收賄弊案」,另在被徵收戶的抽籤配地說明會上,罔視居民的利益,居民只剩邊坡地、電塔旁、及垃圾地可選擇,實際上較具發展前景和生活機能較好的土地皆留給財團和投資客。表面上被徵收的地主可申請領回40%抵價地,但由於有最小基地面積的規定,許多被徵收戶的土地面積過小,只好又把抵價地賤賣或改領補償金。」(機場捷運A7站自救會長徐玉虹)

    「補償金額大小並不是居民反對的原因,而是不想要放棄原本的生活、搬離現在居住的地方。這片土地不僅是從祖先手上傳下來的祖產,「家」的記憶都附著在這片土地之上,且當地生態豐富、環境優美、居住空間寬敞,生活品質優良。在國土計畫法公布後,原本坡度35%為土地的開發底線,現在卻變為可開發的農牧用地,以提高糧食自給率。「那為什麼水田又把它消失掉,把那邊山坡地變為農牧用地來騙老百姓,這是中央在騙老百姓。」(竹東二三重埔自救會長呂政權)

    「同意徵收的2000多人都是炒作農地,政府是為人民服務還是為財團服務?台商回流,是鮭魚返鄉?還是鱷魚?他們都是來瓜分我們農民的利益及土地,官商勾結。有一次自救會農民問陳處長:「為什麼一定要我們這塊地?」陳處長表示:「因為廠商要你們這塊地!」(竹東二三重埔自救會長呂政權)

    「每個人對金錢的態度和價值觀都不一樣,有些人一點點錢就覺得自己很富有,不應該把每個人都劃分為想要更多財富,更何況我們基層的民眾也沒有分沾到這些利益。一個人就會有自己喜歡的生活方式和文化,被徵收就是破壞這個人原本的生活而必須重新開始,一個人不應該被指導怎麼過生活,而是有權利自己去決定自己所過的生活,你無權干涉。但是如果被徵收就是強迫你去別的地方重新開始。」(灣寶自救會長洪箱)

    「新買的透天厝才順利交屋1個月,就得知自己的房子也被納入航空城的徵收範圍,這棟屋子是為自己的家人所布置,未來要一起共同居住的地方,這樣的無奈只好開啟抗爭之路。反迫遷居民和民間團體最無法接受的部分,政府和財團假借計畫案開發名義,讓農地成為建地,以及第3跑道開發的必要性。國軍基地跑道早已足夠,在政府手段之下,造成國軍基地跑道無法使用,而藉口需要多開發百姓賴以為生的民宅農地,但對居民來說唯一的訴求只有「留下來,留在他們扎根的地方。」(桃園航空城自救會蔡美齡)

    「附近經過2次的區段徵收,原本農地都是免稅,但你配回來的土地有各式各樣的稅,地價稅又一直調漲,他說你配的地還漲不夠,政府說漲價歸公,但我們是自有住宅,沒有其他房子,你把房屋稅地價稅調這麼高,合理嗎?就是逼百姓把房子賣掉去鄉下的地方住的意思,這又牽涉居住正義的問題。投資客在這裡炒這塊地,如果徵收了,配回來變成建地轉賣,屁股一拍就走了。在地人的話,有些農地會配回來,但你的家當要丟掉多少,有多少東西沒地方放,政府說會補貼你租賃的租金2年,但田沒了,這些東西也就沒用了,這些工具都是錢買的,譬如農機,都是生財器具,現在都沒有用了。新竹縣政府已經徵收了那麼多土地,但學校廠商後來都不來,前科累累,縣長又有任期限制根本不能負責。他們根本在炒土地,拿我們的土地在玩,被徵收後的地方都變成是外地人的,我們這裡是客家莊,需要保留文物。」(新竹璞玉自救會長邱鴻鈞)

    綜上,農地種綠電跟重啟核電2者之間,不僅僅是電力系統轉型與碳排放的差異。核電象徵的是戒嚴時代政府高層自行決定重大建設跟國土規劃,叫在地人吞下去,而發展綠電開啟了我國土地使用法制改革以及整合當前政府地方創生政策的機會之窗,讓台灣人有機會脫離戒嚴時代奠定的土地制度,以免被政府高層自行核定強制徵收老百姓私人土地轉手財團。與其讓投資客賺完屁股拍拍離開移民,不如落實土地使用的正當民主程序,才能建立民主政治到民間地方層級(參見李登輝《新‧台灣的主張》,第3章),讓台灣人能實質對自己的家園發展有參與權,應較能符合所謂轉型正義與永續發展台灣主體性的本意。

    完整內容請見:
    https://www.storm.mg/article/3442325

  • 區段徵收抵價地最小面積 在 邱顯智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0-12-09 18: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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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徵收條例公聽會將在12月10日下午2點舉行!
     
    台灣土地徵收制度已經行之有年,在沒有行政聽證程序、沒有安置方案的情況下,居民面對土地遭到徵收往往無法獲得救濟。
     
    苗栗大埔案至今已經七年,但全國各地的迫遷案仍層出不窮地發生,包括南鐵東移案、桃園航空城案、社子島全區區段徵收案以及三峽龍埔里案。
     
    我在11月26日晚上,便邀請詹順貴律師和徐世榮老師來直播,揭發土地徵收制度的問題。
     
    徐世榮老師在節目中表示,土地徵收涉及剝奪人民在憲法上所保障的基本人權,包括財產權、生存權、工作權及人格權。
     
    但是區段徵收的問題既然這麼嚴重,為什麼地方政府趨之若鶩?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區段徵收制度是一種地方政府挹注財源的手段。
     
    區段徵收完土地大概分為三大類:抵價地約45%、公共設施用地佔25-30%,剩下30%叫做配餘地。地方政府可以將配餘地進行標售或讓售,賣地賺的錢變成平均地權基金,再轉入縣府的財庫。
     
    以桃園航空城徵收案為例,航空城有3100公頃,其中30%是配餘地,也就是900公頃,面積越大地段越好,價錢當然就越高。
     
    但是政府缺錢要資源,就能夠隨便拿走人民的土地,去成就所謂的「公共利益」嗎?
     
    〈行政程序法〉第七條即規定,當有多個方法可以達到政策目的時,必須選擇對人民侵害最小的手段。
     
    整個土地徵收制度,問題包山包海,包括未明確定義徵收事業、審議程序黑箱、公益性及必要性評估流於形式、缺乏土地收回權的相關規定。
     
    這樣的制度不只造成對人民基本權利的威脅,更阻礙了國家的進步,讓所謂的公共利益,成為個人基本權利的反義詞。
     
    因此,為了釐清《土地徵收條例》的問題及推動修法可能碰到的困難,我們將在12月10日召開土地徵收條例的公聽會。
     
    ▲時間:109年12月10日下午2時(週四)
    ▲地點:立法院紅樓301會議室(台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一號)
    ▲主辦單位: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立法委員陳椒華辦公室、立法委員邱顯智辦公室、立法委員王婉諭辦公室
    ▲與會團體:政治大學地政學系徐世榮教授、台灣人權促進會、台灣土地正義行動聯盟、環境法律人協會、環境權保障基金會
    ▲與會機關:內政部地政司、內政部營建署
    ▲報名表單:https://forms.gle/Ubqvv5Xck758TViE8
     
    *現場座位有限,欲參與本次公聽會者,請填妥報名表單。
    *為配合秋冬防疫,共同守護健康,請與會者務必攜帶口罩。
    *現場請自備環保杯。

  • 區段徵收抵價地最小面積 在 法學博士石人仁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11-18 17:4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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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市府推動航空城計畫,秉持五心態度協助維護居民權益最大化,保障居住正義

    桃園市長鄭文燦今(18)日上午主持市政會議,說明桃園航空城計畫地上物補償、安置搬遷等措施。鄭市長表示,在他上任後,桃園航空城計畫大幅轉變,為了透過更透明、民主的方式,讓計畫可以擺脫爭議形成共識,市府在與交通部溝通後,採用全區聽證的方式,辦理30場聽證會,超過2萬人次以上參與,確認航空城計畫對於國家建設的重要性、公益性及必要性,並於107年3月完成都市計畫審議,這是相當重大的里程碑,後續也逐步完成環評、區徵計畫的核定。後續市府同仁將秉持耐心、決心、細心、貼心及暖心的態度協助居民,維護居民權益最大化,保障居住正義。

    鄭市長指出,過去桃園國際機場有噪音及禁限建問題,使地方產生交通及環境負擔,為建立機場與地方的共榮關係,市府以新的角度調整桃園航空城計畫,以居民居住正義的角度,提出先建後遷、一里一安置、離村不離鄉等原則,並提出產業發展優先、生態永續優先、文化保存優先等政策,讓航空城計畫在穩定基礎上邁向正軌。

    鄭市長提到,目前桃園航空城計畫正處於區段徵收階段,經過徵詢居民選擇補償領地或領錢之意願及土地協議價購過程,約9成以上居民有意願領地,因此有關配地問題,市府規劃平均建地一坪換一坪,農地100坪換41坪建地,大多數土地與比準地地價差約在10%以內,避免全區產生過大的差異。此外,由於安置街廓最小興建面積為100平方公尺,約為30坪土地,若未來居民權利價值不足配回安置街廓最小單位者,不足坪數的補繳差額將按配地後地價8折計算;土地及建物徵收補償費不足購買最小坪數安置住宅者,不足部分的差額,也以8折計算,協助不足30坪的小坪數建物居民重建,達到小房換大房,舊房換新房的目標。另外,市民配地申請過程中,若涉及銀行抵押塗銷,市府也會依分配協議書在補償費額度內代為清償,更加便民。

    鄭市長談及,有關地上物補償議題,過去機場捷運A10山鼻站、A20興南站皆按原建物評點補償標準完成拆遷補償,然而對於桃園航空城計畫,桃園於108年重新檢討建物補償標準,使建物評點單價從10.6提高到12.2元,成長15%,而航空城計畫經過複估後,其中合法加強磚造補償平均1坪為9.5萬,鋼筋混凝土1坪為10.2萬,經過評估皆可以滿足重建價格需要。

    鄭市長進一步說明,除了居民建物評點單價12.2元外,市府透過優先搬遷獎勵、自願優先搬遷獎勵等方案,分3期搬遷順序先後加發建物補償金或救濟金25%、20%、15%,以加碼25%而言,相當於達到建物評點單價15.2元;又額外追加房租補貼66萬元至80萬元不等,整體加碼後,高於新北市及桃園過往標準,且新北市與台北市有違建不補償之規定,例如新北市對於88年後興建的違建是不補償的,台北市則是84年後興建的違建不補償。然而桃園由於航空城計畫所在地位於大園,曾歷經多項公共工程拆遷,包括桃園機場、機場捷運、國道2號徵收等,不少居民面臨二次拆遷,或是農地違建,因此市府採取新做法,只要居民滿足二次搬遷及程序違建的條件,額外加發特別救濟金,換算後,非合法建物由原有60%提高到90%,再加上50%自拆獎勵金,最高可領到重建價格的135%,也是歷來最優厚的因地制宜方案。

    鄭市長強調,在桃園航空城計畫中,有將近6成建築有違章情形,市府不會放棄6成違建居民的權益,目前尚有4,000多件建築正在複估,多是涉及違建認定及拉高補償,因此市府組成認定小組協助認定程序,希望複估在明(110)年1月完成。

    鄭市長也指出,桃園航空城預計於113年11月全區動工,市府有4年時間可完成拆遷安置,為加速工程進度,於第一期先取得基本的公共設施、聯外道路、安置區及部分第三跑道及三航廈前期工程所需求的土地,市府規劃第一期優先區搬遷獎勵,讓安置區先行產生,於明(110)年10月取得安置區土地,供興建安置街廓及住宅,以達到先建後遷的目標,工程也相對能夠分階段進展。

    鄭市長補充說明,第一期優先搬遷居民必須優先配合搬遷,市府考量居民的權益,加發建物補償金或救濟金25%為優先搬遷獎勵金,房租補助費80萬元(非合法72萬元)及搬遷補助費,作為先行搬遷民眾的安置及補助費用,整體同意率非常高,後續期許地政局、工務局將第一期優先搬遷區同意率提高。而第二期、第三期自願優先搬遷區的認定方式,在尊重居民自願搬遷意願及兼顧可進場施工的效益下,就一定範圍建物自願先遷數量達60%以上,就可先行搬遷,不會產生6成居民與4成居民對立的情形,剩餘4成居民願意等待亦可,市府會再逐步溝通,目前早日期待完成遷建的聲浪愈來愈大,因此市府的優先區政策應更加務實且彈性。

    鄭市長說,在安置優先措施上,市府預計興建2,400戶住宅,而桃園航空城計畫區內約有3,000戶,由於部分居民選擇另購房屋,因此統計及調查結果顯示2,400戶住宅足以涵蓋遷建居民需求,保證未來會有剩餘安置住宅;且未來剩餘住宅數,市府則會研議轉型為社會住宅,或進行部分售出等處理方式。針對第一期優先搬遷區者,由於涉及強制性,因此市府優先釋出蘆竹1號、蘆竹2號社會住宅,共530戶作為優先搬遷區的中繼住宅使用;其它第二、三期自願優先搬遷區,市府會透過包租代管方式協助介紹,讓民眾可以無縫接軌,順利搬遷。

    鄭市長也說,市府成立安置搬遷服務小組進駐協助重建,以居民權益角度面對面解決問題,同時提供建築設計圖、委託推薦優良營造廠、提供建築師公會駐點免費諮詢及專案加速發照等服務,未來也會協助協調相關管線申請及配置服務,讓欲自行重建的居民有選擇性。

    鄭市長提出,有關市府協助興建透天安置住宅的部分,由於興建透天住宅所需土地及建物興建成本相較選購安置住宅費用會大幅增加,然而根據意願調查,具有較高配地權利價值地主皆希望自行重建,不希望集中且標準化,未來高權值居民仍有意願,市府會協助遴選優良的營造廠,協助有意願的民眾自行興建。此外,考量居民重建或購買安置住宅需要辦理貸款,為讓民眾負擔減輕、降低貸款成本,市府與財政部、金管會、銀行合作,未來會成立安置融資服務平台,邀請銀行提供低利貸款方案讓市民選擇,減輕貸款成本負擔。

    鄭市長談到,市府辦理航空城計畫經複雜研商後列10大優惠方案,未來居民安置地區皆位於捷運站旁,且擁有良好的公共建設,相信會大幅改善居民的生活環境,達成國家建設兼顧居住環境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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