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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段徵收土地增值稅 在 陳麗娜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2018-10-03 10:50:44陳麗娜新聞稿(10.2)之三
陳麗娜要求:
大林蒲遷村市府要兼顧每位居民應有的權益
大林蒲遷村迄今看不到遷村計畫書,讓居民天天活在污染與擔心遷村有變化的陰影中。市議員陳麗娜要求市府未來的遷村計畫一定要兼顧居民的應有權益。
副市長史哲表示,大林蒲遷村計畫按部就班進行。如有必要再訂定自治條例來處理相關事宜。
陳麗娜說,大林蒲居民最在意的是不動產產權填補的問題,以及如何完整保障每一個原大林蒲人居住權的問題,在市府?一坪換一坪?的框架中,應該設法把每一個特殊個案造成當事人可能損失的權利,全部都能妥善處理。這是市府對於工業發展所造成大林蒲人無法彌補的傷害,必須要有也是基本的態度。
遷村未來將採整體開發模式進行,其屬性等同市地重劃及區段徵收。地主參加市地重劃及區段徵收,其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等均有所減免,遷村自應同步比照辦理。因此,遷村土地及房屋稅賦之減免,建議如下:
一、因遷村,致土地所有權移轉時(如協議價購及以地易地),免徵土 地增值稅。
二、自公告遷村之日起,免徵地價稅及房屋稅。
三、遷村完成後(指土地點交於地主之日),第一次土地移轉,減徵土 地增值稅40%。
四、遷村完成後(指土地點交於地主之日),開始課徵地價稅及房屋 稅,但應減半課徵2年。
區段徵收土地增值稅 在 陳美梅 議員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地政局工作報告和質詢反應問題如下:
(1)政府這次打房,我們擔心桃園市推動都更、危老建築改建,因難度高、利潤低,恐將影響未來的都更及危老改建案。
根據地政局官網區段徵收土地開發標售公告資訊,去年4月到5月所辦理的機場捷運A10站地區、中路地區及八德(八德地區)區段徵收開發案土地標售結果相當不理想,6個標案流標,請地政局提出說明。
(2)六都110年公告土地現值調整情形,除了新北市未揭露外,桃園市2.53%,在五都當中高居榜首,根據地政局110年土地公告現值調整情形,平均公告現值調漲2.53%,較109年平均調漲2.12%,成長0.41%,這兩年受到疫情的影響民眾的薪資和經濟都受到影響,因此建議明年公告土地現值暫時不要調漲。
ps.{1. 公告地價,係政府每二年舉辦規定地價或重新規定地價時,參考當年期土地現值、前一期公告地價、地方財政需要、社會經濟狀況及民眾負擔能力按法定程序評估並於該年1月1日公告地價,其作用係供土地所有權人申報地價後據以課徵地價稅以及地租費用的依據。 2. 公告現值(即公告土地現值),係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對於轄區內土地,經常調查其地價動態,將地價相近的土地劃為同一地價區段,並估計區段地價後,提經地價評議委員會評定,據以編製土地現值表於每年1月1日公告,作為政府課徵土地增值稅、遺產稅、贈與稅之依據。}
https://youtu.be/SiVEGsH6oJg
區段徵收土地增值稅 在 民意論壇:聯合報。世界日報。udn tv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曾有個台灣 沒讓房地產飆漲
成靜傑/國中導師(台南市)
前些時候,偶遇多年前教過且目前已有穩定女友的學生,不免俗地問起何時可以喝到喜酒?少年郎哀怨地說著:長輩總是希望我們結婚,但房價一直漲,買不起房子要怎麼談結婚?何況女友對結婚的期待就是要有小孩,又怎麼養得起?這時,長期感受到薪資總是追不上物價的自己,一時也為之語塞,只能草草結束這段難得的師生相遇。
是啊!這一代的「九零後」孩子在成長過程中,經歷的是房地產與物價不斷地上漲與爸媽口中的不景氣。但孩子們,台灣並不一直如此任由房地飆漲啊!記得曾經在課本中出現過的三七五減租、公地放領和耕者有其田等戰後節制資本、激發農業生產活力的經濟措施嗎?只是這些在威權體制下採取的措施所衍生的政治效應,六、七十年後依然在政壇上蕩漾,還有誰願意再提呢?取而代之的是連總統也開始民選之後一連串的「促進土地交易」修法。
從民國八十九年的「農業發展條例」開放農地買賣、興建農舍開始的「田園樂居潮」、民國九十一年的「平均地權條例」土地增值稅三年內減半徵收及民國九十四年的「平均地權條例」土地增值稅正式調降百分之廿開始的土地交易熱,一再地在制度面促進土地交易及獲利。這樣做,難道政府不擔心稅收減少嗎?別擔心,民國九十二年實施的「區段徵收辦法」讓政府可以在「變更地目」大權之下收受分配到的抵價地,再進行拍賣、增加地方財源,地主、政府皆大歡喜。
至於住宅方面,民國六十四年制訂卻已經在民國一○四年廢止的「國民住宅條例」所實施的政策是以政府直接興建、售予民眾為主,希望能以量制價、達成「居者有其屋」的目標。但在太多的人謀不臧與價格墊高的情況下,反而形成地方政府尾大不掉的麻煩事,乾脆不做以免「與民爭利」。而目前正引起熱議的社會住宅租金偏高、無法確實照顧弱勢問題,乍看之下,是不是有些雷同處呢?
若要能確實照顧所有國民的居住問題,依國民負擔能力繳費的新加坡組屋、補貼住房政策,應屬全球中的佼佼者。在法律的強制規定下,每位國民從領第一份薪水開始便要提撥固定比例至政府成立的「公積金」,政府以這些錢大量興建組屋大樓以滿足國民想成家時的居住需求。進一步再以給予弱勢民眾更多的補助、族群混居,以讓每位國民不論貧富、種族都能在彈丸之地一起住得起自己的房子,不但維持了生活品質也避免了標籤化。
從制度面而言,台灣確實有許多的法令、政策與措施可謂是區域中的先行者, 也留下了許多的歷史遺緒。那麼,今日的大人們,除了將自身的資本利得轉嫁為下一代年輕人數十年的房貸負擔之外,還願意留下什麼樣的「台灣價值」給下一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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