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存款?#不想存錢?
🤕#為了高收入 只能接受工作高壓?
🤧#存第一桶金 奮鬥中?
《#存錢 是為了能花更多的錢,這只是萬事起頭難的第一步》上集
「為什麼要存錢?」走出銀行後,才發現對存錢沒有意願的族群竟比我認知的多很多,著實令我訝異,通常手頭上有錢卻不想提撥部分存下來,是...
😕#沒有存款?#不想存錢?
🤕#為了高收入 只能接受工作高壓?
🤧#存第一桶金 奮鬥中?
《#存錢 是為了能花更多的錢,這只是萬事起頭難的第一步》上集
「為什麼要存錢?」走出銀行後,才發現對存錢沒有意願的族群竟比我認知的多很多,著實令我訝異,通常手頭上有錢卻不想提撥部分存下來,是因為他們每個月都會有固定又足夠的薪資收入「反正現在還有錢可以花」,偶爾不小心超支,現金周轉不靈,莫急莫慌莫害怕,環境條件不錯的他們輕輕鬆鬆就能從四面八方借到救急錢,也不怕還不起,聲稱「無後顧之憂」,這類人大多不曾經歷窮到被阿飄抓走過(笑),以至於無法深刻體會身上存有一筆錢的重要性。
當上班薪水大過於基本開銷,沒有太大金錢包袱重壓在肩上就容易在無形中過度放鬆,失去戒備,開始浪費,但能有這種「剩餘」的高薪資,背後也一定有另一種形式的代價要付出:需犧牲生活品質沒了自己?背負龐大不人道的業績壓力?身心受創健康亮起紅燈?高危險職業易有意外傷害?甚至是要外派出國,久久才能回一次家?也許要到建立自己的家庭後你才會明白,為什麼有些人寧願放棄夢幻薪資,選擇只有折半的收入卻能盡情陪在家人身旁,用金錢換回此刻更想珍惜的時間,讓他如獲新生。你現在的每一步都是在替未來的自己下決定,想要翻身,你給過你的理想一個機會了嗎?其實若早在用命換錢的前些年就能好好攢下一筆資金,在後些年裡便有充裕的時間去佈局被動收入,讓你可以逐漸脫離身不由己的交易,也能繼續維持原本的高收入。
我的數理能力不算太差,在高中讀的是二類組,非醫的理工科,因為當時好傻好天真的以為要大富大貴只能從商,考大學時便只鎖定跟商業沾得上邊的學系,結果一路「如願」的再也沒有從金融圈子走出去,踏進金融業成為一名業務後,看著長輩那一代大多都是靠房地產奠定身家,從小有土斯有財的觀念深植在心,買房的頭期款就成為我奮鬥的唯一目標,出社會沒多久我就沒有再靠家裡援助資金,父母也體貼這代生活大不易的我們,到現在仍拒絕收下任何孝親費,我一個人離家在外所要做的第一步,便是用最短的時間打造出一座堅固的財務堡壘,當作自己最強而有力的後盾。
初出茅廬大無畏,孑然一身從零開始,雖然是從國立研究所畢業,但因為身為業務職有「賺取獎金的機會」故起薪較低,第一份證券營業員的工作每個月只有三萬出頭的固定薪水,以當時台股頹廢的行情,菜鳥業務是根本領不到什麼業績獎金的,在這寸土寸金的台北市生存,光是房租水電費、手機月租費、通勤交通費…等等基本開銷就快削去收入的一大半,更何況當時公司所在的辦公圈是一個便當80元起跳、一杯珍奶50元起跳…即使我願意省下所有彩妝保養品的預算,頂著一張農曆七月半的素顏去上班(笑),如此自我毀滅性的節約勤儉也還是存不了幾塊錢,一年後受不了動彈不得的我決定不再坐以待斃,相當勇敢的換了一份沒有底薪的業務工作,是的,是個沒有業績就完全沒有收入的工作,第二份工作打拚了兩年的時間,總結細算,平均每個月的收入也大概只有四萬多元,是比上一份多漲了點。在這種沒有固定月薪金流的生活模式下,每一項收入跟支出都需要更加嚴格的控管,我的應對方式則是要求自己務必遵守「儲蓄鐵律」。
《待中集》
梅姬LU✍ #maggielulumaggie
國立臺北大學金融與合作經營學系碩士班畢,橫跨銀行、證券、人壽八年金融界業務資歷,從本土龍頭銀行年度排名中嶄露頭角,躍升前三大外商銀行客戶關係維護經理,攢夠經驗值,匯聚能力,決定成就翻新。抓住那一亮閃,頓點的體悟,雕琢創作,關於自我成長,兩性相處,投資理財,工作職場,滑雪學習。
北大高中數理 在 肯腦濕的人生相談室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超過八行,薩瓦低咖。
從同志婚姻合法、到通姦除罪,
看到釋憲之後某些鄉民的恐慌和崩潰程度,
就更慶幸且佩服這一屆大法官的勇氣和智慧了。
去年擔心自己的老公老婆可能因為同性婚姻合法而出櫃的人們,
這兩天又開始擔心起自己的老公老婆可能因為通姦除罪而出軌~
試問,這一年來,老公老婆們,有幾個真的因爲修法而變成同性戀嗎?
法律如果有這麼強大的威力,
社會就不是現在這個模樣了。
出櫃、出軌,
都觸及到人之所以為人最核心的本質和情感。
都不是法律所能阻止或挽回的。
法律最多只能做到讓財產公平分配、用合理的金錢來賠償撫慰。
同志婚姻涉及「婚姻自由」、「人人平等」;
通姦罪涉及「性自主權」、「隱私權」、「性別平等權」⋯⋯
這些基本人權的議題,
都是早在我大學時代法律系課堂上就常常出現的思辨,
甚至從我高中開始就早已經是老掉牙的「辯論題庫」,
但,為什麼,歷經二三十年了,
對於所謂「民意的多數」,
這些「基本的人性尊嚴」,
卻仍然是陌生遙遠 而難以理解、接受的概念?
為什麼台灣社會整體的法治教育、人權教育,
仍進展得如此牛步?
要打造更進步的台灣,
恐怕不能只靠大法官。
那麼我們還應該為站在對立面的廣大民眾,
再多做點什麼呢?
**
先來做一點點法普,簡單紀錄一下這個讓台灣人權大躍進的釋憲案。
🍀首先,通姦除罪,
只是讓國家不再以「刑罰」來制裁無關「公益」的私人感情問題,
不再用國家機器侵犯個人的性自主權、隱私權等人性尊嚴;
但民法上,仍然可以主張「侵害配偶權」。
婚姻既然是兩個人你情我願的民事契約關係,
就回歸民法,
當有一方毀約,
就對違約者請求金錢賠償,
也比讓對方坐牢、純粹滿足報復心理,
來得有實益。
🍀現行通姦罪除了侵害「#性自主權」,
實務上也造成「#懲罰女性」的「#性別不平等」現象。
根據統計:
提告階段,被告男性多於女性,性別比約111,
但判決結果,
每處罰100位通姦罪女性,卻只有81位男性受罰。
司法院長 #許宗力大法官的協同意見書
寫得坦白:
「在我國的社會文化脈絡下,即使在性別平等日益受到重視的今日,
對婚外性行為管制與處罰仍帶有濃厚性別意涵,
同時對於男女發生婚外性行為的價值判斷存在雙重標準:
同樣是參與婚外性行為,
女性通姦者遭到社會斥為淫娃蕩婦,
而男性通姦者都只是犯了「天下男人都會犯的錯」;
女性永遠背負著貞節牌坊,要從一而終,
通姦根本十惡不赦,沒浸豬籠就算了,還敢奢望得到原諒;
而男性腳踏兩條船,
不僅容易獲得原諒,
甚至為世人所暗自欽羨。」
**
🍀落落長的解釋理由,摘要重點如下,值得一讀:
1、婚姻係配偶雙方自主形成之永久結合關係,
除使配偶間在精神上、感情上與物質上得以互相扶持依存外,並具有各種社會功能,
惟隨著社會自由化與多元化之發展,
#婚姻關係中個人人格自主(包括性自主權)之重要性,已更加受到肯定與重視。
2.禁止有配偶者與第三人間發生性行為,
係對個人得自主決定是否、及與何人,發生性行為之性行為自由,
亦即「#性自主權」所為之限制。
「性自主權」與個人之人格有不可分離之關係,
為「#個人自主決定權」之一環,
與「#人性尊嚴」密切相關,屬憲法第 22 條所保障之基本權。
3. 限制人民受憲法保障之「性自主權」應符合憲法「#比例原則」,
須符合目的正當性,且該限制有助於目的之達成,
又別無其他相同有效達成目的、而侵害較小之手段可資運用,
而與其所欲維護法益之重要性亦合乎比例之關係。
4.配偶雙方忠誠義務之履行,固為婚姻關係中重要之環節,
然婚姻忠誠義務尚不等同於婚姻關係本身。
配偶一方違反婚姻忠誠義務,雖可能危害或破壞配偶間之親密關係,但尚不當然妨害婚姻關係之存續。
以刑罰規範制裁通姦與相姦行為,
即便有助於嚇阻此等行為,
然就維護婚姻制度或個別婚姻關係之目的而言, 其手段之適合性較低。
5、基於「#刑法謙抑性」原則,國家以刑罰制裁之違法行為,原則上應以
侵害「#公益」、具有反社會性之行為為限,
而不應將損及個人感情、且主要係私人間權利義務爭議之行為
亦一概納入刑罰制裁範圍。
6、婚姻制度固具有各種社會功能,而為憲法所肯認與維護,
惟 婚姻制度之社會功能已逐漸相對化,
且 #憲法保障人民享有不受國家恣意干預之婚姻自由,
包括個 人自主決定「是否結婚」、「與何人結婚」、「兩願離婚」,以及與配偶共同形成與經營其婚姻關係(如配偶間親密關係、經濟關係、生活方式等)之權利,日益受到重視。
又 #婚姻之成立以雙方感情為基礎,是否能維持和諧、圓滿,
則有賴婚姻雙方之努力與承諾。
婚姻中配偶一方違背其婚姻之承諾,
尚不致明顯損及「公益」,
故國家是否有必要以刑法處罰通姦行為?
7. 通姦罪不僅直接限制人民之「性自主權」,
且其追訴審判程序亦必然干預人民之「#隱私」。
個人之性自主權, 與其人格自由及人性尊嚴密切相關。
處罰通姦及相姦行為,#直接干預個人性自主權核心範圍 之程度,堪認嚴重。
再者,通姦及相姦行為多發生於個人之私密空間內,不具公開性。
其發現、追訴、審判過程必然侵擾個人生活私密領域及個人資料之自主控制,
致 #國家公權力長驅直入人民極私密之領域,
而嚴重干預個人之隱私。
國家以刑罰制裁手段處罰違反婚姻承諾之通姦配偶,
雖不無「懲罰」違反婚姻忠誠義務配偶之作用,
然因 #國家權力介入婚姻關係反而可能會對婚姻關係產生負面影響。
8. 通姦及相姦罪之成立,以男女共犯為必要,
其男女人數理應相當。
但長年實際適用結果有「#性別失衡」之現象。
**
🍀大法官第791號解釋文:
1. 刑法第 239 條規定:「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 1 年以下有期 徒刑。其相姦者亦同。」
對憲法第 22 條所保障「#性自主權」之限制,與憲法第 23 條「比例原則」不符,應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失其效力。
2. 刑事訴訟法第 239 條但書規定:「但刑法第 239 條之罪,對於 配偶撤回告訴者,其效力不及於相姦人。」與憲法第 7 條保障「#平等權」之意旨有違,且因刑法第 239 條規定業經本解釋宣告違憲失效而失所依附,故亦應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失其效力。
**
憲法法庭辯論時,鑑定人台北大學法律系教授蔡聖偉 Sheng-wei Tsai學長就一針見血指出:
#法律無法製造或撲滅愛情的火焰
#刑罰無法讓人不變心
誠如通姦罪釋憲聲請人之一的林孟皇 Menhwang Lin 法官所言:
「#人類情感的尊重與體認必須發自內心不能用刑罰逼迫。
我們每一位公民都該深思及學習的是,
#自己的情感與婚姻得靠自己。」
長年推動通姦除罪的老朋友 交大法律系 林志潔 LIN Chih-Chieh - Carol Lin教授,人在美國做學術研究也不忘隔海提醒大家:
二心既不同,各還其本道,
解怨釋心結、何必相恨憎,
相離莫相忘,#且行且珍惜。
*照片為六年前,主持第一屆「唐獎」論壇,
其中一場的主講者,正好是我的行政法啟蒙-許宗力老師,
以及許宗力老師的老師-來自德國哥廷根大學的知名教授Christian Starck(許老師跟Starck 教授介紹說,我應該稱呼他『師祖』😂)
於是我們就留下這張難得「三代同堂」照~
北大高中數理 在 巫師地理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108課綱 #111學測 #學習歷程檔案 🇹🇼
有關學習歷程檔案的相關報導彙整,將最近幾天的報導彙整如下,提供108學年度入學的師生家長參考。(引述來源:臺南一中)
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公布全台1930個校系的高中學習歷程項目內容草案,最後請以各校系簡章為準。108課綱這學期上路,高一新生需建置學習歷程檔案,包括基本資料、修課紀錄、學習成果、多元表現四部分。分別摘錄如下:
一、修課紀錄:
(一)八成五校系參採各高中一定會開的「部定必修與加深加廣選修」修課紀錄。
(二)部定課程分八大領域,最多校系參採語文領域
(三)有562系參採科技領域、334系參採綜合活動領域,113個系要看高中「健康體育」、看重「藝術領域」的成績也有208個系
二、學習成果:
(一)近500校系參採「探究與實作」學習成果。
三、多元表現:
(一)1930個校系都要看「多元表現綜整心得」。
四、以醫學系為例
(一)台大醫學系
1.參採國文、英文、數學、自然科學、社會、科技以及「醫藥衛生學群」修課紀錄及學業總成績。
2.學習成果重視「自然科學領域探究與實作成果」。
3.多元表現參採「多元表現綜整心得、高中自主學習計畫與執行成果、社會服務經驗、檢定證照、特殊優良表現證明及其他有利審查資料」。
(二)陽明醫學系-不參採總成績,校長指人格特質更重要。
1.參採修課紀錄的「自然科學領域、探索實作成果、科技領域、醫藥衛生學群」。
2.也看多元表現綜整心得和自主學習計畫與成果。這一大項要由學生自己填,會是審查委員最想看的重點,希望從中找到有從醫動機的學生。
3.陽明醫學系重視書面審查,約占10%。
4.陽明醫學系成立「醫師科學家組」及「醫師工程師組」。
五、其他重點或特殊條件之校系
(一)台北醫學大學牙醫系參採藝術領域修課紀錄,副校長朱娟秀說,牙醫重術科,手巧不巧與未來從事專業工作有關。再加上北醫大重視人文藝術、人道關懷、國際觀,參採藝術領域,也希望學生具藝術鑑賞能力。但台大牙醫系完全不看藝術領域,而是傳統的國文、英文、數學、自然科學、社會及科技領域,再加上醫藥衛生學群與學業總成績。
(二)台大電機系和資工系參採的修課紀錄項目較少,台大電機只看數學、自然科學及學業總成績,台大資工看數學、自然科學、科技領域及學業總成績;同一類科系清大電機系甲和資工甲,參採修課紀錄比台大多,電機甲看國文、英文、數學、自然科學及科技領域,也看資訊學群、工程學群、數理化學群及學業總成績;不過,清大資工甲卻不參採科技領域。
(三)台灣大學數學系部定課程參採數學、自然科學領域,但不看學業總成績。系主任崔茂培說,台大數學系就是要找數學能力比較好的學生,有高中生數學天分好,但其他科不行,很難在甄選中突出。台大數學系決議不看總成績,希望能找到更多數學偏才。
(四)台北大學會計系是傳統第一類組生報考的科系,但要採計科技領域。會計系教授王蘭芬說,大數據能減少很多人工作業,會計人要會運用科技做商業分析,了解AI很重要。或許未來不只是會計要採科技,而是商業科系都會考慮採納。但台大會計系不參採科技領域,只看國文、英文、數學、社會領域,資訊學群和財經學群與學業總成績。同樣是會計系,選才的看法大不同。
(五)中原大學工業系統工程系管理組要採社會領域,且採納社會領域探究與實作成果。系上教授楊康宏說,中原大學以理工為主,但強調全人教育。系上培育解決問題的人才,很多人未來走上管理職。希望能挑選具人文探究能力的學生。
六、小結:
(一)學習歷程符合108課綱的改革,學生要能適性學習,有關單位也要透過公正公開的選才程序,讓他們適才適所。高教司司長朱俊彰說,大學要的是懂得自主學習的學生,學習歷程重質不重量、重視多元評價,且以校內活動為主。
(二)新課綱推學習歷程 家長憂恐淪"多錢入學",學習歷程重質不重量,並且會以校內活動為主,學生不用擔心淪為軍備競賽,只要修習想念校系採計的相關課程,並將課堂中學到的東西統整為心得,就能做為升學加分的依據。
(三)部分坊間補習班宣傳可以幫忙打造漂亮的學習歷程,鼓勵參加付費的校外活動和競賽等,引起家長恐慌。招聯會指出,大學教授對罐頭式的的備審資料評價低,靠補習班很難拿高分。大學取才具自主性,對高中生而言,不用各科都強,單科突出,也有機會勝出。
(四)根據招聯會最新公布的數據,不到13%校系需要「非修課紀錄成果作品」,需要「社會服務經驗」的也只有18%,需要「幹部經驗」的只有15%。招聯會指出,學生不用為了學習歷程勉強自己當幹部或志工,相較這些項目,其實有約1/3大學校系看重社團活動經驗,學生不妨在高中階段多多參與自己有興趣的社團。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paper/1314622
https://times.hinet.net/news/22536324
https://www.ttv.com.tw/news/view/10808310007400I/573
https://www.ydn.com.tw/News/350585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90831/1525518.htm
https://udn.com/news/story/6898/4020935?from=udn-relatednews_ch2
北大高中數理 在 白經濟 TalkEcon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0202今日經濟學家: Dale Mortensen
Dale Mortensen出生於1939年2月2日,是著名的勞動經濟學家,在2010年獲得諾貝爾獎委員會的肯定獲頒經濟學獎,以表彰他們在勞動市場中的摩擦性失業和搜尋摩擦理論(search friction)的貢獻。
Mortensen與另外同年另外兩位得獎者Peter Diamond, Christopher Pissarides在80年代提出著名的DMP模型,用來分析失業、工資和職缺的關係,解釋勞動市場中雇主和求職者間的配對問題,常會出現"有工無人做,有人無工做"現象,政府對此現象應建立資訊平台,降低搜尋成本,以及提供求職者培訓等方式解決失業問題,而非提供優厚的失業福利及津貼等手段,反而造成高失業的現象。同樣的問題也出現在消費市場,賣家找不到消費者,但消費者也可能找不到喜歡的商品。配對理論同時可應用至婚姻及房地產市場。Mortensen曾於2011年訪台,當時政府推行全面周休二日的政策,引起部分雇主反彈,但他表示勞工需要適當的休息,工作效率和生產力反而可以提升。
Mortensen高中時除了數學成績優異,同時也是學校合唱團和美式足球隊的成員,一開始立志成為工程師,但他也同時關心美國19~20世紀初的工業化問題,在大學就讀期間,偶然經由朋友介紹讀到von Neumann and Morgenstern的賽局理論教科書,發現經濟學是可以結合自己的數理背景和研究社會問題。在博士班就讀於卡內基梅隆大學,深受Robert Lucas, Oliver Williamson, Edward Prescott等日後諾獎得主的影響,研究當時的總體經濟及失業等問題。1965年起在西北大學任教授長達將近半世紀,直到2014年辭世,享壽74歲。
參考資料:
Nobel http://www.nobelprize.org/…/laure…/2010/mortensen-facts.html
紐約時報 (https://www.nytimes.com/…/dale-t-mortensen-top-labor-econom…),
民視新聞 (http://englishnews.ftv.com.tw/Read.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