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化妝品登錄平台系統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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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化妝品登錄平台系統產品中有3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4萬的網紅邱品齊醫師幸福美肌大公開,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化妝品一直是消費市場大宗。為了創造更完整的安全管理機制,自110年7月1日起,食品藥物管理署根據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規定推出新制。新制一共有三大項: 1.一般牙膏及漱口水將納入化粧品管理。 2.一般化粧品(除免辦理工廠登記之化粧品製造場所生產之固態手工香皂外)於供應、販賣、贈送、公開陳列或提供消...

  • 化妝品登錄平台系統 在 邱品齊醫師幸福美肌大公開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7-12 23:2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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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化妝品一直是消費市場大宗。為了創造更完整的安全管理機制,自110年7月1日起,食品藥物管理署根據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規定推出新制。新制一共有三大項:

    1.一般牙膏及漱口水將納入化粧品管理。

    2.一般化粧品(除免辦理工廠登記之化粧品製造場所生產之固態手工香皂外)於供應、販賣、贈送、公開陳列或提供消費者試用前,應於食藥署建置之「化粧品產品登錄平台系統」完成產品登錄,有助於主管機關掌握國內市場流通化粧品品項。

    3.明確化粧品的外包裝、容器、標籤或仿單之標示。

  • 化妝品登錄平台系統 在 台灣光鹽生物科技學苑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7-02 16:3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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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技醫藥新訊

    【保護消費者!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3大新制7/1上路】

    化妝品一直是消費市場大宗。為了創造更完整的安全管理機制,自110年7月1日起,食品藥物管理署根據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規定推出新制。新制一共有三大項:

    ✅一般牙膏及漱口水將納入化粧品管理。

    ✅一般化粧品(除免辦理工廠登記之化粧品製造場所生產之固態手工香皂外)於供應、販賣、贈送、公開陳列或提供消費者試用前,應於食藥署建置之「化粧品產品登錄平台系統」完成產品登錄,有助於主管機關掌握國內市場流通化粧品品項。

    ✅明確化粧品的外包裝、容器、標籤或仿單之標示。

    食藥署表示,自110年7月1日起一般牙膏及漱口水納入化粧品管理,產品標示、成分、品質、衛生安全及製造場所,均須符合化粧品管理規定,強化一般牙膏、漱口水之產品品質及衛生安全;至於消費者可使用該平台來查詢產品相關資訊,此舉不但讓民眾有平台可互動反饋,也強化了消費者的資訊透明化。在化粧品標示新制規定更上明確了化粧品標示事項的管理,像是規範成分必須排列次序以及中文應標示事項之字體大小等規定,不但有助於消費者清楚辨識及查覽產品資訊,也讓消費者使用化妝品更加安心。

    最後,食藥署提醒消費者若發現有不良品或使用時發生不良反應,可通報食藥署建置的「藥物食品化粧品上市後品質管理系統」,網址:http://qms.fda.gov.tw/tcbw/,通報專線:02-2521-5027。為增加消費者對化粧品安全使用的認知,食藥署更特別成立「TFDA化粧品安全使用」粉絲團,更多化粧品安全選用資訊請上http://www.facebook.com/tfdacos查詢。

    文章來源:https://newtalk.tw/news/view/2021-07-01/597496

    #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 #新制 #化粧品產品登錄平台系統 #TFDA化粧品安全使用

  • 化妝品登錄平台系統 在 泰美姐姐旅遊分享團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6-25 22:4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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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新制
    以後公開賣場上架:化妝品類ㄧ律取名暗號外號上架(熟客看圖片價錢就會知道了)

    化粧品登錄制度將於110年7月1日正式實施

    我國新公布修正之「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第4條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化粧品種類及一定規模之化粧品製造或輸入業者應於化粧品供應、販賣、贈送、公開陳列或提供消費者試用前,完成產品登錄及建立產品資訊檔案;其有變更者,亦同。」
    而「化粧品產品登錄辦法」已於108年7月1日施行,一般化粧品自110年7月1日起,未經登錄的化粧品將不得供應、販賣、贈送、公開陳列或提供消費者試用。
    違者依同法第23條規定:「可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情節重大者,並得處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停業處分或令其歇業、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撤銷或廢止該化粧品之登錄或許可證。」

    化粧品有哪些?

    化粧品:指施於人體外部、牙齒或口腔黏膜(例如:牙膏、漱口水……),用以潤澤髮膚(例如:護髮油、乳液……)、刺激嗅覺、改善體味(例如:香水、香膏、爽身粉……)、修飾容貌(例如:唇膏、眼線筆、睫毛膏、粉底液……)或清潔身體(例如:洗髮精、洗面乳、沐浴乳、肥皂……)之製劑

    何謂一般化粧品?
    指不具有防曬、染髮、燙髮、止汗制臭、牙齒美白或其他含有特定用途化粧品列表成分之產品。

    如果您屬於以下對象(具一定規模之化粧品製造或輸入業者)須於「化粧品產品登錄平台系統」完成產品登錄:
    產品製造商 例如:國產化粧品製造商
    委託製造商(品牌商) 例如:國內委託工廠製造化妝品的品牌公司委託製造商(品牌商)
    進口商 例如:負責將商品輸入進國內的商貿公司

    化粧品產品登錄效期及行政規費相關問題:
    化粧品產品登錄之有效期間為三年,逾期將自動失效
    應於期滿前三個月申請展延
    化粧品登錄,每件收取新臺幣六百元
    登錄資料變更或展延,每件收取新臺幣六百元

    若您想了解更多關於化粧品登錄辦法資訊,可以報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委託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發展中心「化粧品產品登錄平台系統相關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