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勞工安全衛生教育協進會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勞工安全衛生教育協進會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勞工安全衛生教育協進會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勞工安全衛生教育協進會產品中有4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萬的網紅竹科大小事,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2020新竹科學園區工安環保月開幕活動「工安環保齊步走,美好環境伴你我」盛大舉行,吸引上千民眾參加! 今年恰逢竹科成立40周年,為提高從業人員及民眾職業安全衛生及環境保護意識,並促進園市進一步交流,特與新竹市政府攜手合作,於9月19日在新竹著名黃昏景點南寮漁港貝殼公園合辦開幕式活動,現場吸引千人參與...

  • 勞工安全衛生教育協進會 在 竹科大小事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10-08 11:4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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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新竹科學園區工安環保月開幕活動「工安環保齊步走,美好環境伴你我」盛大舉行,吸引上千民眾參加!
    今年恰逢竹科成立40周年,為提高從業人員及民眾職業安全衛生及環境保護意識,並促進園市進一步交流,特與新竹市政府攜手合作,於9月19日在新竹著名黃昏景點南寮漁港貝殼公園合辦開幕式活動,現場吸引千人參與。
    今年開幕式由竹科管理局副局長許增如、新竹市勞工處處長黃錦源及科學園區同業公會理事長李金恭引領台積電、聯電、力晶、旺宏、頎邦、京元電子等合作公司共同攜手揭開序幕,場面盛大。現場蒞臨貴賓有立委鄭正鈐辦公室謝副主任、立委林為洲辦公室林秘書等參與工安環保月儀式,象徵園市一體,大家共同為工安環保努力。
    另外今年竹科管理局為提倡園區運動風氣、提升運動技術水準、促進區內同仁身心健康及增進各事業單位間情誼,另將於12月12日(星期六)舉辦銅鑼科學園區路跑活動,也歡迎大家報名參加。
    最後,開幕式活動會場為宣揚園區人熱心公益,於活動現場也邀請新竹家扶中心、視障福利協進會、愛恆慢飛兒等公益團體設立攤位,販售相關手工品,讓與會來賓共同為公益盡份心力,當天所有參與貴賓、受獎人員及民眾,都過了一個非常豐富又有教育意義的假日活動。

  • 勞工安全衛生教育協進會 在 竹科大小事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09-21 10:4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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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竹科40工安環保月開幕首次走出園區,吸引千人民眾熱情參與
    2020新竹科學園區工安環保月開幕活動「工安環保齊步走,美好環境伴你我」盛大舉行,吸引上千民眾參加!
    今年恰逢竹科成立40周年,為提高從業人員及民眾職業安全衛生及環境保護意識,並促進園市進一步交流,特與新竹市政府攜手合作,於19日下午2時30分在新竹著名黃昏景點南寮漁港貝殼公園合辦開幕式活動,現場吸引千人參與。
    今年開幕式由竹科管理局副局長許增如、新竹市勞工處處長黃錦源及科學園區同業公會理事長李金恭引領台積電、聯電、力晶、旺宏、頎邦、京元電子等合作公司共同攜手揭開序幕,場面盛大。現場蒞臨貴賓有立委鄭正鈐辦公室謝副主任、立委林為洲辦公室林秘書等參與工安環保月儀式,象徵園市一體,大家共同為工安環保努力。
    許副局長致詞表示:今年為竹科成立第40周年,在新冠肺炎疫情逆勢中,竹科上半年營業額仍成長10.26%,穩居第一大科學園區的寶座,不僅代表我們廠商及從業員工的努力,也代表竹科繼續帶領台灣的產業往前衝,為台灣經濟創造更好的成績。今天會場頒發職安及環保優良單位人員獎項,這些得獎的公司及人員,都是讓竹科成為台灣驕傲的重大推手,我們由衷感謝他們,希望透過公開表揚的活動讓更多人知道推動職安環保工作是一件非常神聖且重要的工作。另外,新竹市為蟬聯「11年最會生」的城市,為將工安、環保意識向下紮根,活動也表揚高中、國中、國小高中低年級組工安、環保漫畫比賽得獎小朋友,獲民眾熱烈掌聲,這些作品將於10月17日(星期六)15時至18時,於竹科園區靜心湖太極廣場所舉辦的音樂會場展示,歡迎大家前去觀賞。園區在工安及環保方面亦表現傑出,108年獲得台灣永續基金會頒發之台灣企業永續報告白金獎最高榮譽。
    另外今年竹科管理局為提倡園區運動風氣、提升運動技術水準、促進區內同仁身心健康及增進各事業單位間情誼,亦會舉辦各項籃球、壘球、桌球、游泳等多項運動競賽活動,特別於12月12日(星期六)舉辦銅鑼科學園區路跑活動,也歡迎大家報名參加。
    最後,開幕式活動會場為宣揚園區人熱心公益,於活動現場也邀請新竹家扶中心、視障福利協進會、愛恆慢飛兒等公益團體設立攤位,販售相關手工品,讓與會來賓共同為公益盡份心力,今天所有參與貴賓、受獎人員及民眾,都過了一個非常豐富又有教育意義的假日活動。

  • 勞工安全衛生教育協進會 在 A Nan MOSTA 阿男醫師の磨思塔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7-01-04 23:2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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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護不是萬能,沒有校護萬萬不能!」
    「校護不是不幫忙,法規制度讓人茫!」

    如何保護學生的安全與健康?
    如何尊重與保護學校護理師?

    希望教育部的函釋,能夠更明確,兼顧照顧學生安全,也保護校護免於法律風險!

    不要讓校護無所適從!
    好好關心學生健康,也要好好善待護理師!

    《校護不是不幫忙,法規制度讓人茫!》

    By 蔡秀男 醫師/法律碩士

    校護可不可以換藥?
    這些實務爭議終究上了媒體版面!

    如何保護學生的安全與健康?如何尊重與保障學校護理師免於觸法?多年來不完備的行政命令與法律,如何不要再讓校護無所適從?

    希望協調改革後,教育部的規範,能夠更明確,兼顧照顧學生,保護校護!好好關心學生健康,也要好好善待護理師!

    有媒體報導「超扯! 校護不得幫學生換藥?」,衛福部醫事司澄清,從未有正式公文要求校護不得換藥,「此作法完全是教育部錯誤解讀」,將與教育部溝通。

    教育部4日澄清,並未發文禁止學校護理人員幫學生換藥。近日會將衛福部去年12月的最新回文儘速發給各校參考。

    中華民國校護協進會表示,雖然衛福部、教育部皆稱沒發公文,但其實每一所學校在幾年前都收過與用藥相關的公文,還有立委為此爭議召開過協調會,爭議一直都在。讓校護為難的關鍵是被列為指示用藥的優碘及食鹽水,且問題至今依舊沒解決。

    依據媒體報導,教育部依照衛生署6年前函文,要求各學校校護,在沒有醫師處方下,護理師不能幫受傷學生換藥,否則根據《醫師法》第28條,若無醫師執照而執行醫療業務,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金;另違反醫療輔助行為範圍,依《護理人員法》第35條規定,於業務上有違法或不正當行為者,最重可處1年以下停業處分。

    全國校護大嘆「為難」!不少校護大為反彈,無所適從。

    教育部綜規司表示,5年前發函通令各校應依法執行業務,也就是依照醫囑給予學生藥物及外傷換藥,但第一線校護確實有執行困難的問題,不但校護反彈,家長、學生也都不滿!

    因此,2016年八月才在校護會議中又重提此事,但為避免違法,仍要求學校配合辦理。2016年8月在大專校院衛生保健組研習會中,有不少校護反彈,「但教育部重申此規定,並要求各校落實;不少學校過去雖未遵照,但在教育部壓力下,自今年元月起,開始執行不幫學生換藥的規定。」

    校護不是不幫忙,法規制度讓人茫!

    筆者曾於2015及2016年,受邀至教育部之校護研討會演講:《學校衛生業務法律面面觀:校園案例法律分析》、《校園一般常用藥品之法律詮釋與澄疑》、《學校護理VS職業護理-專業光環下被分裂的學校護理人員勞動權益專題演講》。

    連續兩年,傾聽不少全國校護朋友的心聲與實務困難,即提醒:「不完備的行政命令與法律,不要讓校護再無所適從!」

    當時,曾公開建議,教育部函釋,應該更明確,兼顧照顧學生,保護校護!

    有關換藥與用藥爭議,校護之專業實務與法規義務,建議爭點整理如下:

    1. 緊急下,一般外傷傷口:

    校護依其護理專業,得幫助學生進行傷口處置,進行必要之緊急處置,通報,後送醫療機構。

    2. 非緊急,手術後傷口:

    家長與學生,需配合醫師醫囑追蹤,自我健康照顧義務,學生仍需醫師診視追蹤為宜。校護若無醫囑,不宜為之,若出現感染或併發症,校護可能須面對法律責任,沒有法規保護校護。

    3. 特殊狀況,有醫囑下:

    實務上不多,得依醫囑換藥,注射胰島素。(100年爭議之源起。)

    至於,優碘,生理食鹽水,不能「用」?
    恐怕,教育部又誤解「指示用藥」法規了!

    依據《藥事法》第8條,
    「指示用藥」,不用醫師診斷處方,不能亂「賣」,並非不能「用」!

    校護,老師,校長,家長...
    「用」以擦藥,換藥,本來就不違法!

    法規上,除了醫療輔助之行為,換藥與緊急傷病照顧,也是校護的專業,有相關的法律保護規範。依《護理人員法》第24條,護理人員之業務如下:一、健康問題之護理評估。二、預防保健之護理措施。三、護理指導及諮詢。四、醫療輔助行為。前項第四款醫療輔助行為應在醫師之指示下行之。

    此外,緊急狀況下,依《護理人員法》第26條,護理人員執行業務時,遇有病人危急,應立即聯絡醫師。但必要時,得先行給予緊急救護處理。

    緊急傷病處理也是校護的專業,依《學校衛生法》第6條 學校應指定單位或專責人員,負責規劃、設計、推動學校衛生工作。學校應有健康中心之設施,作為健康檢查與管理、緊急傷病處理、衛生諮詢及支援健康教學之場所。

    其實,辛苦的校護不是閒閒沒事幹,她們都過勞了!

    校護要承擔緊急救護、學生傷害與疾病之護理評估與照顧、緊急傷病之危機管理、校園安全之危機處理、健康促進與醫藥衛生教育。

    在《學校衛生法》上有相關責任,如健康檢查與管理、緊急傷病處理、衛生諮詢及支援健康教學等。在《學校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要點》上,也有健康管理、職業病預防及健康促進等勞工健康保護事項等業務。

    依《學校衛生法》第15條,學校為適當處理學生及教職員工緊急傷病,應依第二項準則之規定,訂定緊急傷病處理規定,並增進其急救知能。前項緊急傷病項目、處理程序及其他相關事項之準則,由各級主管機關定之。

    另依《教育部主管各級學校緊急傷病處理準則 》第 7 條:學校護理人員應接受救護技術訓練至少四十小時,取得合格證明,並每二年複訓八小時。訓練課程,包含緊急醫療救護概論、病患身體評估、基本急救技術、急救器材使用、創傷病患評估與處置、非創傷急症病患評估與處置、環境急症病患評估與處置、檢傷分類與大量傷病處理、急救教學與教案設計等。

    面對這次換藥爭議,如何危機處理?

    台灣教育界也要學習全方位危機管理術(TDM & TCM,total solution dispute management、Teamwork Care Mediation):

    1. 全面關懷: 學生,校護,學校。
    2. 爭點整理: 實務,法規,制度。
    3. 溝通善解: 傾聽,公告,媒體。
    4. 共創多贏: 協調,定調,改革。

    「校護不是萬能,沒有校護萬萬不能!」
    「校護不是不幫忙,法規制度讓人茫!」

    如何保護學生的安全與健康?如何尊重與保護學校護理師?希望教育部的函釋,能夠更明確,兼顧照顧學生安全,也保護校護免於法律風險!不要讓校護無所適從!好好關心學生健康,也要好好善待護理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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