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勞工健康服務計畫書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勞工健康服務計畫書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勞工健康服務計畫書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勞工健康服務計畫書產品中有10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9,755的網紅宋國鼎律師 苗栗縣議員,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移工族群,正面臨著另外一場挑戰。 前幾天,陸陸續續收到移工們或他們的台灣朋友傳來的許多照片,照片裡,一袋一袋堆置在路旁或空地的私人物品,而天空中下著大雨。 『Help us !』 收到照片的第一時間,確實令人震驚,如果你不說,還以為是廢棄物被棄置在路邊。震驚之餘,我更想知道的是,到底發生了甚麼...

  • 勞工健康服務計畫書 在 宋國鼎律師 苗栗縣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6-24 15:0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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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移工族群,正面臨著另外一場挑戰。

    前幾天,陸陸續續收到移工們或他們的台灣朋友傳來的許多照片,照片裡,一袋一袋堆置在路旁或空地的私人物品,而天空中下著大雨。

    『Help us !』

    收到照片的第一時間,確實令人震驚,如果你不說,還以為是廢棄物被棄置在路邊。震驚之餘,我更想知道的是,到底發生了甚麼事,要怎麼解決、怎麼協助?

    在過去這段疫情期間,我們也深知仲介公司的基層員工,面臨到多大的壓力。

    於是,收到這些照片的第一時間,我花了許多時間,嘗試了解仲介員工遇到的困難,同時也不斷透過移工社群確認更新宿舍的狀況與需求,也傾聽他們最大的期待其實就是很基本的:「空間改善」、被「尊重對待」。

    在聯繫過程裡,我也擔心另一層面的問題,移工朋友們的貴重物品,有可能因為搬遷過程而遺失。這樣更可能產生更多的分歧與誤會。

    有一些朋友可能會問,這麼倉皇的過程到底是為什麼?出了什麼問題?

    因應『聘僱移工新規範』以及『盡速復工』的要求,包含工作區及生活區應分艙分流,同產線移工應住宿於同一地點;不同雇主的移工不得混住、公共區域應依照移工住宿樓層分時段使用、每天進行移工健康監測及記錄移工出入足跡、接觸史與是否群聚等資料,並應備有1人1室隔離空間等等措施,都與以前的管理模式不同。

    我明白,在疫情之下,分艙分流降載等等,可能都是顧及安全的措施。

    但這場防疫的工作,該怎麼打?

    回到一個政策的運作與執行,中間過程的細緻與否,衍生爭議時,需要耗費時間更高的心力去修復,也要向大眾釋疑,這不是一件太容易的事情,但請縣府重視這件事,否則很可能抹煞許多單位的夥伴、甚至被迫背負罵名的基層仲介人員的辛勞。

    我這幾天不斷透過與不同的移工組織聯繫並討論移工們的需求,暫時也有幾點訴求:

    📌請勞青處務必與復工公司、仲介公司討論具體的復工計畫:
    尤其針對大量移工復工需求的電子公司,務必協助公司、仲介,討論具體的復工詳細畫與細節說明,包括:怎麼降載?怎麼分流?接送車輛問題?怎麼載送上班?移工之後上班的動線?後續生活採買需求?防疫最新措施?…等。

    📌提供多語言版本說明:
    廠商聘僱不同國籍的移工,必須由通譯人員向移工說明現在公司的具體計畫與細節,最低程度也必須提供「多語言版本」的說明,並且協助事先公告。

    📌務必落實「外國人生活照顧服務計畫書」,加強居住品質、管理層面:
    (1)在住宿-「居住使用面積」部分,每人應在3.6平方公尺以上,而且要有個人床舖、衣物櫃。

    (2)管理-「照顧服務員」:聘僱100人以上至少要設置3人,每增加100人至少增置1人。「雙語能力人員」:聘僱達200人以上者,至少配置3人,每增加100人至少增置1人。

    📌「因應COVID-19雇主聘僱移工指引:移工工作、生活及外出管理注意事項」:務必把這些資訊翻譯後讓移工朋友們清楚了解。

    📌積極協商移工與相關人員的賠償方案:
    面對物品可能毀損、遺失的爭議,僅能讓第一線的個別移工和仲介公司的個別基層勞工面對嗎?勞青處在這中間應想辦法進到協商義務,至少要提供仲介公司、雇主與移工的相關賠償責任協商。根本的問題,應該正視並協助整體防疫措施的細節,不是放任衝突發生。

  • 勞工健康服務計畫書 在 邱顯智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12-28 20:3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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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決廠住不分,雇主自行聲明,有用嗎?】
     
    為落實邊境防疫,政府多年未曾過問的移工「醫管公司宿舍」,因讓48名移工睡在無隔間的大通舖,恐有交叉感染疑慮而備受關注。事發後,勞動部與各部會迅速緊急建置通報系統,並於12月初完成清查,一共21處中有10處違反相關規定。
     
    所謂的醫管公司宿舍,僅是移工入國後等待健康檢查期間短暫的住所,那真正的移工宿舍呢?
     
    2017年的桃園蘆竹矽卡工廠大火,越南移工6死5傷。2018年的桃園平鎮敬鵬工廠大火,2名泰國移工死亡、6名消防員殉職。一直到今年3月22日,台中大肚鉦偉金屬研磨工廠發生大火,3名越南移工因受困於鐵皮屋工廠上方的宿舍,房內的所有窗戶,都被加裝了釘死的防盜鐵窗。最後3名越南移工因「廠住不分」葬生火海。
     
    勞動部在108年3月12日預告修正「外國人生活照顧計畫書裁量基準草案」,增加雇主聲明建築安全、消防安全、廠住分離及工廠是否有危險因子等項目,將於明年的1月1日開始施實。但是,有用嗎?
     
    #系統介接動起來
     
    針對勞動部之改正,監察院後續追蹤指出,由於單靠雇主的聲明事項,仍須系統介接建管、消防及職業安全衛生資料,掌握移工宿舍之建築物公共安全、消防安全及危險因子等事項,內政部亦須彙整各地工廠供勞工住宿建築物列管清冊,以利後續管理。據行政院函復,勞動部、內政部已協商確認同意資訊系統介接,刻正辦理資訊系統介接與功能測試中。
     
    今天我詢問勞動部及內政部,明年1月1日就要開始實施,目前系統介接的進度如何,結果和半年前的進度一樣,刻正辦理中。讓我們繼續追下去。
     
    #廠住分離有那麼難嗎
     
    從「外國人生活照顧計畫書裁量基準草案」的修正,就可以看出勞動部一直到現在,都還不願對移工廠住分離明確表態。
     
    今天若是雇主在外國人生活照顧計畫書的聲明事項中,(一)廠住未分離:勾選了「是」,勞動將如何處置。限期改善?沒有。罰鍰?沒有。不給予聘僱許可?沒有。都沒有。
     
    針對廠住要分離,一直到現在勞動部還在說:「由於經濟部強調現行法規工業區得設置單身宿舍,所以法規調和還需時間。」、「按照經濟部相關法令,這都沒有違法。」
     
    我們來看看是什麼法規。《工業園區各種用地用途及使用規範辦法》第3條:「工業園區內規劃之產業用地(一),以供與工業生產直接或相關之下列各行業使用……,前項各款所列行業使用之土地,得併供下列附屬設施使用:……五、單身員工宿舍。」
     
    請問,「工業區」裡面得設置單身宿舍,和不要讓移工住在「工廠裡面」有什麼關係,請勞動部不要再混淆視清,蒙騙社會。
     
    勞動部自己就可以於外國人生活照顧服務計畫書中明訂「廠住應分離」,新申請許可之廠商,可以不予核發聘僱移工許可,舊廠商積極輔導改正,未改正,可以廢止聘僱移工許可 。
     
    不要再讓大火吞噬生命的悲劇發生,只有一個解決辦法,就是明訂「廠住應分離」。
     
    至於還要逝去多少生命,勞動部才能明白這個簡單的道理?我不知道。這樣的移工政策,又能贏得多少東南亞國家的尊敬呢?
     
    質詢影片看這裡👉https://youtu.be/2bP_Xp8H6ks

  • 勞工健康服務計畫書 在 邱顯智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0-12-08 20: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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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移工,只有在可能成為病毒載體的時候,才是人嗎?
     
    為了避免入境移工成為疫情破口,勞動部今日表示將緊急建置通報系統,在引進移工入境時,仲介外包醫管公司必須同步通報,並迅速請地方政府協助,清查醫管公司提供移工的住宿環境。
     
    但是,移工開放來台31年,醫管公司的移工宿舍問題是第一天存在嗎?當然不是!
     
    什麼是醫管公司?依照《受聘僱外國人健康檢查管理辦法》規定,移工於入國後三個工作日內,雇主應安排其至指定醫院接受健康檢查。仲介為了降低成本,便將健檢事務層層外包給醫管公司,在健檢與等待健檢報告期間,移工會被安置在醫管公司的移工宿舍。
     
    這正是近期媒體所獨家刊出的宿舍:「獨/宿舍宛如集中營 移工:想起那個地方就掉眼淚」(https://reurl.cc/6lz9RV):「指揮官陳時中坦言,移工宿舍48人同睡大通舖、共用衛浴,衛生條件欠佳。」
     
    依據 TIWA台灣國際勞工協會 節錄的《移工的仲介故事書》:「然後,仲介又帶我到仲介公司,那是一棟很舊大樓,有四層樓,每一層樓有四個房間,我嚇了一跳,因為每個房間裡面至少擠了二十個人,整棟大樓有差不多一百多個人,各個國家都有。房間有很多睡袋隨便散落在地上,睡覺就自己挑一個,但我覺得每個都髒髒的,感覺放了很久。我走出去廁所,發現廁所也髒的不得了,而且竟然有人房間睡不下,睡到廁所外面,實在太離譜。那時候我真的嚇到,這比我們鄉下村子的環境還糟,我付了新台幣80,000元仲介費,結果仲介竟然讓我們住這種地方,真的是很不公平。隔天仲介就開車帶所有人去醫院體檢,然後就送到工廠工作。(p. 114,〈就像是吸血的動物〉)」
     
    這,是不少移工來台第一站,面臨的困境。
     
    就在昨天,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還在說:「生活管理是雇主的責任。雇主委任仲介招募移工,仲介公司再把這個部分委任給醫管公司管理,所以法定的責任還是雇主要來負責。……現行法規醫管公司不是勞動部管轄範圍,所以無法可罰,……醫管公司是一個委任事項,過去並沒有納管。」
     
    但是,一夕之間,長年無法可管的醫管公司突然又在今天被認為可以納管了。雖然不失為移工權益的一大進步,但是民間團體多年來不斷主張卻被行政機關已讀不回的訴求,原來是如此地輕而易舉,是多麼痛的領悟。
     
    除了醫管公司的移工宿舍外,還有更多其他的移工宿舍。然而,勞動部依據就業服務法訂定的「生活照顧服務計畫書」,根本保護不了移工的基本人權與生命安全。2017年桃園矽卡大火、2018年桃園敬鵬工廠大火,造成共11名移工、6名消防員、1名台灣勞工死亡,至今民間團提不斷提倡的「廠住分離」仍未落實。
     
    那些本來行政部門言之鑿鑿,以安全和人權之名也窒礙難行的措施,突然在疫情的風險之下,全化為再簡單不過的疾風厲行。
     
    台灣自詡人權立國,但當移工被視為「勞動力」的時候,任何改善政策都慢吞吞。當移工可能淪為病毒的載體,我們卻忽然慷慨了起來。
     
    捫心自問,台灣真的重視人權嗎?
     
    機關所謂的納管,會隨著疫情結束而繼續嗎?移工宿舍相關規範的建立和落實,能不能再往最起碼的基本人權與安全考量,往將移工當成一個「人」的方向,更進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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