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勞基法84-1 ptt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勞基法84-1 ptt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勞基法84-1 ptt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勞基法84-1產品中有122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83萬的網紅經理人月刊MANAGERtoday,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公司說你的工作「責任制」,是真的、還是違法濫用?一次破解6 種老闆常用的 #責任制謊言,下次聽見,別再傻傻相信:...

 同時也有3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956的網紅Workforce勞動力量,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相信很多人在面試的時候都曾聽過面試官跟你說「我們這份工作是責任制喔」,或是有比較含蓄的說法「我們要做完工作才能走喔」(外加一個禮貌的微笑),真的有這種事情嗎?今天Workforce勞動力量就要來跟大家聊聊有關於「責任制」的問題!如果你也曾經遇過這種情況,或是有任何疑問的話,也歡迎跟我們討論唷:) ...

勞基法84-1 在 @AirFrankie 航空面試專家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0-10-16 19:39:06

飛特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誠徵空服員,擔任最先進商務專機客艙組員。 工作內容: 1. 負責航班之客艙服務需求整備及執行機上貴賓服務。 2. 機上侍應品及菜單相關整備。 3. 協助航程中旅客知飛航安全及具備相關緊急逃生之訓練知識。 4.主管交辦事項。 工作主基地:台北 (執行任務時需隨...

勞基法84-1 在 Kora Lini Fan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0-05-03 23:43:50

長榮航空 2019 年 再次招募空服員 招募組別: 「台北/桃園組」 「高雄組」 * 台北/桃園組:受訓地點於長榮航空總部(桃園市蘆竹區);完訓後以台北及桃園作為主要派飛地點。 * 高雄組:受訓地點於長榮航空總部(桃園市蘆竹區);完訓後以高雄作為主要派飛地點 請於登錄履歷時慎選欲報考組別,恕無法複...

勞基法84-1 在 @AirFrankie 航空面試專家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0-05-12 02:32:24

✈️長榮航空招募公告✈️ 📌工作地點 受訓地點於長榮航空總部(桃園市蘆竹區);完訓後依公司人力需求安排工作地點。 ⭕️桃園:以台北及桃園作為主要派飛地點。 ⭕️高雄:以高雄作為主要派飛地點。 📌報考資格 👩‍🔧須持有中華民國身分證。 👩‍🔧限中華民國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院校以上畢業者,不限科系;持...

  • 勞基法84-1 在 經理人月刊MANAGERtoday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4-11 17:30:00
    有 84 人按讚

    公司說你的工作「責任制」,是真的、還是違法濫用?一次破解6 種老闆常用的 #責任制謊言,下次聽見,別再傻傻相信:

  • 勞基法84-1 在 經理人月刊MANAGERtoday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4-03 20:01:00
    有 105 人按讚

    我:「假日要工作,因為我們是責任制......」
    朋友:「那有加班費嗎?」

    你覺得,有嗎?資深人資幫你破解 6 大迷思,奪回屬於你權益 >>

    ▋延伸閱讀:獅子座錯了嗎?面試官問星座、血型,不合就刷掉,勞動局發聲了 ▸ bit.ly/3sOBcx4

  • 勞基法84-1 在 考航空好簡單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10-13 19:28:58
    有 24 人按讚

    飛特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誠徵空服員,擔任最先進商務專機客艙組員。

    飛特立航空於民國99年登記成立,航機規模有Hawker Beechcraft, Embraer Legacy, Gulfstream, Global Express等機種。 主要營運項目: • 商務專機業務 • 醫療包機業務 • 商務飛機及自用飛機代管業務 • 商務飛機維修業務 • 商務飛機會員制業務 • 商務航空營運基地業務 • 飛機租賃與買賣及其它代理業務

    工作內容:
    1. 負責航班之客艙服務需求整備及執行機上貴賓服務。
    2. 機上侍應品及菜單相關整備。
    3. 協助航程中旅客知飛航安全及具備相關緊急逃生之訓練知識。
    4.主管交辦事項。
    工作主基地:台北 (執行任務時需隨機至世界各地)

    考試流程:
    書面審查、電腦測試、面試、體檢、報到 考試日期:以電話個別通知 *** 業經考試,錄取後將接受商務專機訓練,合格後將以座艙經理任用。
    *** 訓練區分地面課程及
    隨機實習,依學員個人航空相關經驗程度,訓期將需 3-12 個月。

    工作待遇面議(經常性薪資達 4 萬元或以上)

    工作性質 全職

    上班地點 台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 405 巷 123 弄 3 號 上班時段 日班,需輪班

    休假制度 依公司規定

    接受身份 上班族、應屆畢業生、原住民、二度就業 工作經歷 3 年以上
    學歷要求 大學,科系要求 不拘

    語文條件 英文 -- 聽 /精通、說 /精通、讀 /精通、寫 /中等 日文 -- 聽 /略懂、說 /略懂、讀 /略懂、寫 /略懂 台語 -- 精通

    其他條件
    1. TOEIC(多益測驗)650 分以上,2 年內有效證明文件。
    2. 具有航空相關經驗、有 VIP 高端服務業熱誠者及諳日語與台語者優先考慮。
    3. 有醫護背景或 CPR 訓練證書者優先考慮。
    4. 須簽署勞基法第 84-1 條約定書。
    聯絡人 康小姐

  • 勞基法84-1 在 Workforce勞動力量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19-05-02 19:58:19

    相信很多人在面試的時候都曾聽過面試官跟你說「我們這份工作是責任制喔」,或是有比較含蓄的說法「我們要做完工作才能走喔」(外加一個禮貌的微笑),真的有這種事情嗎?今天Workforce勞動力量就要來跟大家聊聊有關於「責任制」的問題!如果你也曾經遇過這種情況,或是有任何疑問的話,也歡迎跟我們討論唷:)

    --相關連結--
    責任制適用之特定工作者
    https://twworkforce.com/84-1/
    勞基法下的孤兒-談第84-1條工作者
    https://twworkforce.com/2017/03/26/84-1/

    --更多Workforce勞動力量--
    官方網站:https://twworkforce.com/
    部落格:https://twworkforce.com/articles/
    粉絲專頁: https://www.facebook.com/workforcetw/
    合作洽詢:workforce@twworkforce.com



    「Audionautix」創作的「Short Guitar Clip」是根據「Creative Commons Attribution」(https://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 授權使用
    演出者:http://audionautix.com/

  • 勞基法84-1 在 苗博雅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2017-12-10 10:00:00

    行政院在三大報買半版廣告,花了多少稅金我不知道。

    我知道的是,這個廣告沒講清楚的事。

    1)
    勞基法沒有禁止勞工加班,只有設定「每月46小時」加班上限。
    依照行政院主計處的統計,全台勞工2016年加班平均每月時數為8.5小時(工業類平均每月加班時數為14小時,服務業類平均每月加班時數為4.2小時)。

    每月46小時的加班上限,還有非常多空間。怎麼會不能加班?怎麼會需要放寬到「允許連續4個月加班54小時」?

    就算萬不得已要把加班上限調高,是否至少明文規定「雇主必須證明上個月已讓勞工領足46小時加班費」?

    2)
    為了因應各行各業的特殊性,以及產業「淡旺季」的需求,勞基法早就有四大法寶:責任制(84-1)、雙週變形工時、四週變形工時(30-1)、八週變形工時。

    其中以責任制和四週變形工時最厲害。責任制可以幾乎突破所有加班、工時的規範;四週變形工時允許連上12天班(在最極端狀況下可以連上22天班)。

    這四大法寶,雙週變形工時可以適用所有行業;八週變形工時適用所有製造業;責任制和四週變形工時適用數十種行業。

    廣告裡那位白襯衫的小企業老闆,到底是屬於哪種特殊行業,「四大法寶」不夠用,責任制和四週變形工時都不夠用,要拖著全國勞工一口氣放寬「全行業」?

    3)
    一張圓餅圖,大喇喇地畫著60%勞工想兼職多賺錢,旁邊用一行小字標示19%。19% x 60% = 11.4%。但好多媒體沒注意到小字,在報導標題上直接寫行政院民調「六成勞工想兼職」。

    如果是商業行銷手法,我們都能理解,畢竟泡麵也經常在封面美圖旁邊寫一行小小的「本圖僅供參考,實際以內容物為準」。明明只有12%的顧客滿意,也可以畫出一張讓人以為六成顧客滿意度的圖。

    但公共政策的討論,政府用上這種商業行銷手法,合適嗎?

    ------
    行政院用納稅人的稅金,做了這種廣告。所以我和夥伴用自己的休假時間,拍了這部影片,免費分享給大家。分享轉傳,功德無量。

  • 勞基法84-1 在 公視新聞網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11-02-15 22:31:49

    "更多新聞與互動請上:
    PNN公視新聞議題中心 ( http://pnn.pts.org.tw/ )
    PNN 粉絲專頁 ( http://www.facebook.com/pnnpts.fanpage )
    PNN Youtube頻道 ( http://www.youtube.com/user/PNNPTS )
    PNN Justin.tv頻道 ( http://zh-tw.justin.tv/pnnpts )
    公視新聞網 ( http://news.pts.org.tw )
    勞基法規定一天正常的工時是八個鐘頭,但是保全業因為工作性質特殊可以由勞雇雙方自行約定再送到地方主管機關核備。
    而今天有離職的保全人員出面陳情指控他們的雇主要求員工一天工作16個小時,這麼苛刻的條件地方勞工局竟然還核准。勞委會則回應會找地方政府開會檢討。

    保全總公司這張公文,上面寫著,因為保全適用勞基法第84-1條,所以每個月工作上限是360小時、每天連續工作上限是16小時,足足是一般勞工的兩倍,而且這公文還是經過地方勞工局核准通過的。

    李先生因為不滿這樣的工作條件,跟公司打官司,結果連工作都沒了,吳先生也是離職的保全,每天都是工作14小時。

    保全工時這麼長,原因就出在勞基法第84條之一規定,像是監督、管理或責任制人員、或是監視性或間歇性的工作、還是性質特殊的工作,工作時間及休假可以由勞雇雙方另行約定,但必須經過地方政府核定,,但也變成一國好幾制。

    雖然勞委會也認為一個月工作360小時太超過,但是卻認為這是地方主管機關沒有善盡把關責任,讓立委及工會團體很不滿,勞委會最後允諾近期會找地方政府開會檢討,不過勞委會的態度也讓來陳情的保全人員,很搖頭。"

你可能也想看看

搜尋相關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