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勞基法加班超過46小時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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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勞基法加班超過46小時產品中有68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8萬的網紅邱顯智,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勞基法與基本工資,是保障勞工權益的最低標準。只要在這片土地工作,任何人都應該領取基本工資以上的薪資,受到相關法令的保障。 然而,為台灣的重大公共工程--捷運三鶯線--付出勞力的印尼移工,卻得到遠低於法令規定的對待。 所以,今天我與 TIWA台灣國際勞工協會 還有印尼移工朋友,召開「血汗捷運三...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8萬的網紅公視新聞網,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更多新聞與互動請上: PNN公視新聞議題中心 ( http://pnn.pts.org.tw/ ) PNN 粉絲專頁 ( http://www.facebook.com/pnnpts.fanpage ) PNN Youtube頻道 ( http://www.youtube.com/user/PNNP...

  • 勞基法加班超過46小時 在 邱顯智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8-13 15:36:46
    有 1,342 人按讚

    勞基法與基本工資,是保障勞工權益的最低標準。只要在這片土地工作,任何人都應該領取基本工資以上的薪資,受到相關法令的保障。
     
    然而,為台灣的重大公共工程--捷運三鶯線--付出勞力的印尼移工,卻得到遠低於法令規定的對待。
     
    所以,今天我與 TIWA台灣國際勞工協會 還有印尼移工朋友,召開「血汗捷運三鶯線,揭發榮工工程與印尼國營營造業者聯手剝削印尼勞工」記者會。
     
    1⃣誰承包捷運三鶯線的重大公共工程?
     
    在三鶯線捷運系統計畫統包工程中,預算金額共為340億台幣,共有三間廠商共同得標,分別為義大利ANSALDO STS S.p.A.公司、台灣榮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榮工公司)以及日本株式會社日立製作所。
     
    在榮工部分,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員會的文件及媒體雅加達專電訊,印尼國營營造業者維卡(PT. Wijaya Karya,下稱印尼維卡)與榮工公司合作承攬台北捷運三鶯線的建造。
     
    2⃣捷運三鶯線的印尼移工,受到怎麼樣的對待?
     
    根據移工在印尼與印尼維卡簽署的勞動契約,該份勞動契約載明:
    每月薪資為印尼盾「5條」,約台幣一萬元
    每週正常工作六天
    每小時的加班費為22,000印尼盾,約台幣47元 
     
    根據移工的實際薪資單:
    每月本薪只有9,677元台幣
    每小時加班費僅有47元台幣加班費
    每月加班時數最高達176小時
     
    薪資及加班費遠低於基本工資,加班時數更大幅超過法令規定的每月46小時上限。
      
    3⃣印尼維卡與榮工公司是否合謀剝削移工?
     
    根據台灣引進移工的規定,榮工公司必須簽署一份符合台灣《勞動基準法》規定的勞動契約,才能獲得勞動部核發的聘僱許可,印尼移工才能取得台灣的簽證來台。
     
    為什麼移工來台後,移工反而依照與印尼維卡在印尼簽署的契約,來執行勞動條件?而非依照榮工公司的勞動契約?
     
    這兩份契約的勞動條件落差,就是原本應該屬於印尼移工,現在卻憑空消失的血汗錢。
     
    榮工公司與印尼維卡,以合作承攬的模式,共同負責台北捷運三鶯線的建造。
     
    但是,兩家公司具體的合作模式為何?榮工公司是否作為印尼維卡的人頭公司,幫印尼維卡違反法令引進印尼移工,合謀血汗剝削移工?
     
    4⃣受害印尼移工的心聲:
     
    我來台灣工作將近兩年,在三鶯線捷運工程工作。
     
    在台灣工作期間,我的底薪只有4,500,000印尼盾,約9,000塊台幣,直接匯到印尼的帳戶,每個月僅留在台生活費約2,000至4,000塊台幣。
     
    我和其他同事忽然被仲介告知我們必須要回國,因為引進我們的台灣公司和印尼的公司合作關係結束了,所以我們必須要回國。
     
    有很多我們的同事,因為還想在台灣工作而被迫選擇逃跑,我希望我們可以繼續在台灣工作,我們的薪資和權利,應該和台灣的勞基法一樣。
     
    5⃣勞動力發展署的回應
     
    今天在記者會現場,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跨國勞動力管理組胡欣野專門委員表示,知悉相關案件,目前地方政府正在處理當中,目前看起來會涉及到未達基本工資、加班超時、沒有依照應有的加班費進行給付。
     
    再者,依照就業服務法相關法規,特別是公共工程,依照法規雇主事實上就是榮工,應負相關責任。又依照勞基法第22條,必須依照法定通用貨幣作給付,也就是新台幣,使用印尼盾與規定不合。在地方政府裁罰後,用一比一的比例,廢止聘僱許可,並協助移工進行轉出。而移工宿舍若違反規定也會有相關處分。
     
    種種離譜的狀況,既讓人憤怒,也讓人為台灣的雇主感到羞愧。請勞動部負起責任,做到下列幾件事情:
     
    1⃣對榮工公司聘用移工的所有工程標案進行全面性的勞動檢查,包括勞工出勤紀錄、薪資給付方式、聘用移工的相關程序與規定是否符合《就業服務法》。
    2⃣並積極協助受害移工討回基本薪資差額,同步要求榮工公司符合勞動法令最低標準。
    3⃣若有廢止其聘僱許可之狀況,積極協助移工工於需要轉換雇主時在程序給予最大協助。

  • 勞基法加班超過46小時 在 吳崢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6-19 17:10:05
    有 2,277 人按讚

    誰該為好心肝負責?
     

    台北市政府今天召開記者會,公布好心肝事件調查結果,結論是:衛生局疾管科 #科長 和該名「#股長」要為此事負責,將送考績會檢討相關行政違失與懲處。
     

    不錯,好心肝診所在一線醫護還有人沒打到疫苗的狀況下,竟然能一次拿到100瓶疫苗給志工與非1-3類人員施打,股長和科長確實有行政缺失,沒有盡好管理疫苗的責任。
     

    但 #基層要為此負責,#長官就不用嗎?
     

    政風處處長今天自己都在記者會上說了:
     
    「那他(股長)那個考量的理由,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就是,因為6/9號是我們0602專案在那個防疫指揮會議中有裁示,有指示必須要在那個期限內(6/9號)把它(疫苗)打完。」

    「所以他當然在那個期限內,希望能夠在期限的壓力下,也就是這樣給出去了。」
     

    -----
     

    根據政風處今天揭露的調查結果,以及之前已經流出的6/8號台北市疫情指揮中心會議紀錄,完整的時序是這樣⬇️
     
    👉5/20號 好心肝診所聯繫衛生局窗口吳股長,表達希望取得疫苗,吳股長拒絕了。
     
    👉6/1號 疾管科為了因應預定6/15要開始進行的疫苗擴大施打計畫,通函給各診所調查施打疫苗意願,好心肝回復意願書表示願意,也持續向吳股長聯繫,表達希望爭取疫苗給診所人員與義工施打。

    👉6/7號 吳股長同意給予好心肝15瓶疫苗。
     
    👉6/8號 好心肝反映需要更多疫苗,給多少就能打多少

    👉6/8號 上午10點半,台北市疫情指揮中心於會議上裁示,請衛生局於6/9號將台北市剩餘600瓶疫苗全數施打完畢。

    👉6/8號 中午,疾官科內部會議,科長同意再給好心肝100瓶疫苗。
     

    -----
     

    是,科長和股長對疫苗給出去太不謹慎。但如果不是台北市指揮中心強硬在6/8號要求隔天就要把疫苗全部打完,他們需要這麼急嗎?
     

    今天看到台北市把責任全部推到科長和股長身上,台北市防疫指揮官柯文哲只說「該我負責的我負責」.卻沒有一句道歉,我看了實在覺得非常不能接受。
     

    從5月中萬華疫情爆發以來,整個疾管科從上至下,哪個人不是從早忙到深夜,就是為了拚著跟疫情賽跑?好心肝事件爆發以後,我向衛生局調了疾管科的出勤資料。一看,怵目驚心。
     

    從5/1號到6/10號,疾管科已經報府「核可」的 #加班時數
     

    疾管科余科長,#196個小時
    預防接種股吳股長,#124個小時
     

    其他同仁,加班時數超過100小時的比比皆是,不只是疾管科,我相信這也是疫情爆發後整個衛生局同仁們的日常。
     

    (公務人員不適用勞基法,但若作為參考,勞基法規範勞工單月加班時數不得超過46小時,若經勞資會議同意延長,單月不得超過54小時,3個月加總不得超過138小時,疾管科余科長單單40天內加班時數就已逼近200小)
     

    基層單位拚了命在打仗,我想問,我們的指揮官和指揮中心做了什麼?是調動更多資源來給第一線協助,還是今天說往東走、明天說往西走,只有氣勢卻沒有完善的規劃讓部隊疲於奔命?
     

    指揮官、柯文哲市長6/8號下令6/9號要把疫苗通通打完,科長和股長礙於政治壓力拚了命趕進度,現在出事了就全是他們的錯?
     

    我真的為余科長和吳股長感到非常不平。

  • 勞基法加班超過46小時 在 侯漢廷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5-01 13:27:36
    有 10,000 人按讚

    今天參與五一勞動節大遊行,爭取勞工權益,一直是我在議會的重要課題,然而許多事項礙於中央法規,難以改進。新黨自創黨便是小市民代言人,我及好友為新黨提出五大勞工政策,期盼執政黨盡速落實!

    第一、 #縮短勞工工時, #刪除被民進黨修惡的勞基法:依照勞動部統計資料,在39個主要國家中,2019年我國就業者平均年工時高居第四名,甚至超過以加班聞名的日本近四百小時;2019年全年因為工作不堪負荷促發腦心血管疾病而過勞死就有15人,另有20人因此而失能,還有25人因而傷疾。因此新黨主張政府應推動修法,將民進黨修惡的「放寬加班時數上限54小時」恢復為「 #加班時數上限46小時」,並將「鬆綁的輪班制間隔8小時」恢復為「 #輪班制間隔至少11小時」,縮短勞工工時,避免過往一再因為過勞出現客運失事全車人員受害的悲劇。

    第二、 #恢復七天國假、 #增加資淺勞工特休假:在民進黨政府砍掉勞工七天國假後,比較世界各國在同一企業任職滿一年的資淺勞工,法國、德國、英國、南韓、日本一年享有的國定假日與特休假都超過25天(當中法國更高達36天),我國勞工卻只有19天,因此新黨主張恢復勞工原本享有的七天國假,並保障轉換工作勞工權益,比照南韓,勞工轉往新企業後任職每一個月就可以享有1天特休假,滿一年時享有15天,讓需要休假的勞工可以避免過勞好好休息,有加班需要的勞工則在這些假日上班亦可多賺到加班費

    第三、 #調高囤房稅率、 #加快蓋社會住宅:台灣房價漲幅遠高於其他物價和勞工薪水的漲幅,但民進黨政府無視外界建議,始終不願意調高囤房稅率,只會裝模作樣呼籲縣市政府提高房屋稅稅基,而各縣市政府礙於提高房屋稅稅基會傷及多數自住者難以輕舉妄動,此外蔡總統說好的8年完成20萬戶社會住宅,但加上包租代管至今也只完成4萬4千戶,凡此種種均導致房價房租高居不下,不僅一般民眾買不起租不起,許多小企業也因為高房租成本難以獲利,給不起員工好的薪水待遇,惡性循環。為此新黨主張在 #不增加持有單一自住房屋民眾負擔的前提下, #調高囤房稅率,並加快蓋社會住宅,使市場上房屋供給量增加,降低價格,減輕民眾與小企業的負擔。

    第四、 #強化工會組織、 #降低組工會人數門檻:台灣職場上長期存有薪資不透明,勞工只能各自向雇主爭取權益的現象,雖然理論上可組工會,但法律卻規定需要30人以上才能組成,在97%企業都是中小企業的現實下,導致截至2020年底,僅6.45%受雇者能參與企業工會,為此新黨主張調降成立企業工會門檻,讓勞工有更多集體捍衛自身權益的手段。

    第五、 #增加勞檢員、 #提高違反勞基法罰鍰金額下限,避免就業市場充斥違法企業:基層勞工就業時,常遇到領不到加班費也不能補休的違法黑心企業,但離職跳槽後,卻也容易在新公司遇到同樣不合理待遇,然我國勞檢員人數不足(全國僅千人),加上企業縱使被抓到違法,依法罰鍰金額介於2萬到100萬,導致許多違法企業被抓到也只會輕罰2萬,寧可平常持續違法苛待勞工。為此新黨主張,藉由 #增加勞檢員並提高違反勞基法罰鍰金額下限,讓企業不再心存僥倖違法行事,保障勞工權益,避免勞工處在眾多企業都違法的惡劣環境下,只能忍氣吞聲接受不公的待遇。

    .
    2017年民進黨修惡勞基法,諸多議題轟轟烈烈,可惜時過境遷,勞工只能繼續默默承受。我沒有忘記、將繼續努力、只有落實政策,才能真正祝福勞工朋友們,勞動節快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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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勞基法加班超過46小時 在 公視新聞網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11-03-21 21:2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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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運駕駛超時工作的情況,到底有多嚴重?台北市勞工局最近調查8家客運業者,發現國光客運跟豪泰客運這兩家業者不合格。國光客運違法讓司機一個月工作97個小時,甚至有司機連續上班16天沒有休假,明顯違反勞基法。

    上個月,有位統聯客運司機開車上高速公路,沒想到半路心肌梗塞,他強忍著痛苦,把車子慢慢停靠路肩,救了車上31名乘客,但自己卻不幸喪命。

    類似像這樣,工作超時猝死案件時有所聞,台北市勞工局日前稽查轄區內八家客運業者,結果發現有兩家不合格,其中國光客運讓司機超時開車,而且休假不正常,重罰12萬元。

    勞工局表示,一般客運司機的開車時間很長,如果長期超時工作,對司機本身健康及乘客安全都會造成威脅,因此勞基法規定,每月工時不得超過46小時,但國光客運卻連續五次、被查到違規,所以才會給予最重處罰;而另一家違法業者,則是豪泰客運,因為假日加班津貼沒有正常發放,被罰款六千元。

    業者說,往後如果遇到年節假日,會臨時請調遊覽車駕駛來做支援,儘量不會讓客運駕駛超時工作,而勞工局也強調,不合格的業者,已要求限期改善,也會擇期再進行複查,直到改善為止。"

  • 勞基法加班超過46小時 在 公視新聞網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2011-03-03 21:44:33

    "更多新聞與互動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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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號凌晨2點,藍色轎車開到醫院門口,副駕駛座乘客一下車,直接衝進急診室求救,醫護人員推來擔架,趕忙把後座的劉姓男子抱出車外,趕緊推進病房急救,不過這時劉姓男子已經沒有生命跡象

    26歲的劉姓男子,是知名上市公司勝華科技的作業員,負責觸控面板的生產線製程工作,去年9月到職,儘管是派遣工的身分,一直是做二天休二天的輪班制,不過上個月27號罹患感冒,28號凌晨請了半天假,一號凌晨突然說自己心臟不舒服,送醫後還是回天乏術

    勝華科技是製造觸控面板的大廠,也是蘋果電腦的重要代工廠之一,發生員工猝死,勝華表示,劉姓男子從去年到職現在,加班時數大約是二十個小時,並沒有超時工作,中區勞檢所則表示,會再追查有沒有漏報的情況
    根據勞基法規定,一個月的加班時數不得超過46小時,劉姓男子到底是因為過勞致死,還是跟感冒有關,還得進一步解剖才能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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