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動產擔保交易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動產擔保交易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動產擔保交易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動產擔保交易產品中有12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859的網紅劉哥的律師日記,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大家有聽過附條件買賣嗎? 這是一種規定在動產擔保交易法中的特殊買賣情形, 買受人可以先取得標的物的占有使用, 等到買受人履行完條件後才會取得標的物的所有權, 常見於分期付款買車的情形, 劉哥今天就來為大家說明一下附條件買賣的相關規定。 如果你有任何法律問題,歡迎與劉哥聯繫!! 【劉耀鴻律師事務...

 同時也有4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90的網紅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190314台視 隱匿3起凶殺案賣屋 買家氣炸 影片網址→https://youtu.be/HwP3hmPpV78 寧靜住宅區傳出凶殺案,住在裡頭的婦人慘遭男子殺害,房子瞬間成凶宅,但命案發生不到1個月,屋主立刻轉手,可是買家完全不知道,這裡曾出過大事。 記者 吳張鴻、許修銘 採訪報導……↓ ...

  • 動產擔保交易 在 劉哥的律師日記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7-30 08:30:36
    有 15 人按讚

    <一種特殊的買賣 --- 附條件買賣>

    大家有聽過附條件買賣嗎?
    這是一種規定在動產擔保交易法中的特殊買賣情形,
    買受人可以先取得標的物的占有使用,
    等到買受人履行完條件後才會取得標的物的所有權,
    常見於分期付款買車的情形,
    劉哥今天就來為大家說明一下附條件買賣的相關規定。

    如果你有任何法律問題,歡迎與劉哥聯繫!!
    【劉耀鴻律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正區新生南路一段50-2號6樓
    ☎️諮詢電話:(02)2393-3003
    📱諮詢Line:https://line.me/ti/p/vqq5kMPrTP

    #買賣 #條件 #擔保 #汽車 #車子 #法律 #法律知識 #律師 #劉耀鴻律師 #劉哥的律師日記 #law #lawyer #attorney #attorneyatlaw #契約 #日常 #生活

  • 動產擔保交易 在 元照出版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1-22 08:06:00
    有 94 人按讚

    📚新書賞閱📚
    ▍民法與特別法

    【作 者】游進發│臺北大學法律學系專任教授

    【內容簡介】
    本書內容主要涉及特別民法,包括消費者保護法、醫療契約法、動產擔保交易法、勞動契約法與土地法。儘管大多特別民法並非大學法律系必修課程的內容,而是選科課程的內容,但在人民現實生活與法院裁判裡,特別民法因其是民法的特別法,故而常常是決定性的法源。因此不僅對相關法律工作者有參考價值,對大學法律系學生與研究生而言,亦有參考價值。

    📖本書完整介紹➔http://qr.angle.tw/crg

    【作者相關作品】
    🔹民法之釋義與編纂
    http://qr.angle.tw/fef

    🔹物上請求權體系
    http://qr.angle.tw/3lf

    more📚➡http://qr.angle.tw/icz

    🉐2021 #線上國際書展(活動期間享75折起):http://qr.angle.tw/p3e

    📕訂閱 #月旦雜誌,#加贈書籍2本,#影音1場:http://qr.angle.tw/gyj

    👨‍🏫#月旦講座, #增進職能實力👉http://qr.angle.tw/9tb

    🏫【月旦精粹之選】▪網羅 #修法重點論述👉http://qr.angle.tw/ki0

    📖#月旦知識庫 優惠方案👉http://qr.angle.tw/bpn

    #徵收補償、#違章建築、#釋字796、#獨立董事 與 #審計委員會 權限

    【#1月新書推薦】
    👉http://qr.angle.tw/if0

    【#12月新書推薦】
    👉http://qr.angle.tw/bjh

  • 動產擔保交易 在 賴川、祁明、高宇的民商法教室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11-17 21:10:07
    有 103 人按讚

    【最新實務見解,分享 !】

    ⭐️最高法院109年度台上字第2099號判決

    📍動產擔保交易法所稱之善意第三人所稱為何?

    👉按動產擔保交易,應以書面訂立契約。非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動產擔保交易法第5條第1項定有明文。此所謂之善意第三人,在附條件買賣,須以因買受人之占有標的物,致被誤認為該物之所有人,不知出賣人尚保有其所有權,因而與占有人為交易行為者,始足當之。

    📍附上判決連結:https://law.judicial.gov.tw/LAW_Mobile/FJUD/data.aspx?page=0&kw=109%e5%8f%b0%e4%b8%8a2099&judtype=JUDBOOK&sys=V&q=b98ffe62a91b786155713d865c570a5c

    ----------
    #賴川祁明高宇的民商法教室

    #實務見解分享

  • 動產擔保交易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19-03-18 16:04:47

    190314台視 隱匿3起凶殺案賣屋 買家氣炸
    影片網址→https://youtu.be/HwP3hmPpV78

    寧靜住宅區傳出凶殺案,住在裡頭的婦人慘遭男子殺害,房子瞬間成凶宅,但命案發生不到1個月,屋主立刻轉手,可是買家完全不知道,這裡曾出過大事。

    記者 吳張鴻、許修銘 採訪報導……↓

    重回案發現場,這裡是新北市汐止,屋主見到記者上門,聊開了才知道自己住進凶宅。

    樓下洗衣店也覺得這裡磁場怪怪的,畢竟一間房子,先是哥哥殘殺弟弟,接著換姊姊輕生,再來又是男子殺害同居人,但新屋主卻被蒙在鼓裡,按照一般市價買了下來。

    房仲業者 陳泰源 表示:「它是屬於重大瑕疵,買方是可以主張解除契約的,你盡量找一個房仲的資歷比屋齡更久的老仲介。」

    其實根據房市交易,凶宅賣價一般行情只有市價的5~8折。

    律師陳尹章:「賣方不告知,買受人可以主張他是意思表示錯誤,撤銷意思表示,根據民法規定,他必須在一年之內為之,超過一年之後要怎麼處理?他可以主張這是一個瑕疵擔保。」

    律師就指出,藝人夏于喬的爸爸就曾因為高價賣凶宅,被買家發現提告,遭法院判刑1年2個月,凶宅人人敬而遠之,但如果用來騙不知情的買家更是不可為。

    部落格網址→https://taiyuanchen1223.blogspot.com/2019/03/190314-3.html

  • 動產擔保交易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2017-06-19 12:35:17

    170618東森+壹電視 看好北車商圈發展 大咖砸13億買雙店面
    影片網址→https://youtu.be/K8dO98BihP0

    東森─張清俊、鍾家豪;壹電視─趙惠雯、林義翔,採訪報導……↓

    【東森】

    兩層樓的藥妝店就位在重慶南路跟武昌街口的黃金三角窗,人來人往從不缺走進店面的消費者,這間店面連同隔壁茶飲店的土地建物,上個月正式轉手,傳出總價接近13億,是今年以來少見的高價的商用不動產交易。......↓

    記者 張清俊:「對買方來說這兩間店面的好處就是擁有穩定的客源,月收租可以達到百萬元,不過這兩間店面並不位在商圈的精華區內,因此外界分析買方恐怕還是著眼於它的長期改建利益。」

    就位在台北車站前,雙透天的地坪分別是117.37坪跟26.6坪,由持有約10年的屋主城鳳公司出售給登記為公司僑外資的煌瑞企業,上個月底完成過戶,以擔保債權金額8.28億元推估,成交價大約在11.5億到13.8億元之間,換算成地坪單價超過每坪900萬元,在國內房市不振之際,這筆交易格外引人注意。

    房仲業者 陳泰源 表示:「他買的總價跟租金投報率來換算,當然是不划算的,因為以租金一個月大概才一百多萬換算一年投報率跟他總價13億來講,等於大概是0.9%等於是1%不到,這樣子我還是寧願買,因為他買的不是一個單純的店面,他買的是透天厝,沒有所謂釘子戶的問題,它是隨時他自己想要改建,他自己就可以重新改建。」

    業者指出,此案雖然尚未實價揭露,不過兩件透天店面交易,將打破最高實價總價的店面紀錄,也是繼今年一月西門町一棟商業大樓以22億賣出之後少見的高價交易案,兩者都是放眼長期的土地改建利益,仍十分看好北車站一帶的商圈發展。

    【壹電視】

    記者 趙惠雯:「雖然現在房市低迷,但仍然有不少投資客願意把眼光放遠,願意挹注資金,像是在重慶南路還有武昌街口,這兩棟透天厝,總坪數143坪,但在近期就以13億元的價格成交,相當高價。」

    台北車站站前商圈,雖然有地段優勢,但也稱不上是精華中的精華,卻能以高價成交,看看這兩家透天厝店面,藥妝店就占地117.37坪,茶飲店則是26.6坪,兩棟一起賣,總價12億9千萬元,算下來每坪單價高達900萬元。

    房仲業者 陳泰源 表示:「那邊的土地行情,大概是一坪700~800萬元之間,總價是13億的話,等於大概是900萬元一坪,高出附近土地行情2成左右的價格。」

    雖然稱不上是打破行情的天價,但也創下近期商用不動產少見的高價,看的不是商圈人潮,而是放長線釣大魚,著眼未來發展。

    房仲業者 陳泰源 表示:「因為他土地持份100多坪來看,變成說它不用擔心,它沒有所謂釘子戶的風險疑慮在,它其實光是憑它自己這兩棟透天厝,他自己就可以做改建,而承租的店家是比較知名的企業,那是長期穩定收租的一個狀況。」

    進可攻、退可守,加上附近房產大多是長期持有,購買大坪數獨立透天厝,連投資客最怕的釘子戶風險也通通免了,未來雙子星開發案的商機更是無限,就算成交價貴了點,但看在投資客眼裡,如果眼光放長遠,還是相當划算。

    部落格網址→http://taiyuanchen1223.blogspot.tw/2017/06/170618-13.html

  • 動產擔保交易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16-08-11 16:44:04

    160810蘋果掀房事第73集-凶宅大哉問
    影片網址→https://youtu.be/uspWzZM4dCc

    主持人─鄭婷方、陳宥里
    來賓─台灣房屋大直特許加盟店區經理陳泰源、天成律師事務所主持律師盧天成……↓
    【房屋出租,怕變凶宅怎麼辦?】
    答:
    1.租賃合約都會附加一條「凶宅條款」,出租期間,若發生凶宅,房客或房客的直系親屬需賠房價的20%,房屋價值由公正第三方認定。
    2.買凶宅險。

    【怎樣的死法會被認定成凶宅?】
    答:法律標準嚴格,必須陳屍在專有處才行,主建物、附屬建物,如果是其他公設區域,不算凶宅。

    【房客在租屋處自殺身亡,房東可以跟其家屬求償嗎?】
    答:可以啊?為何不可?過去不都發生過判例了?
    租屋跳樓變凶宅
    2011年11月20日,台中市王姓老翁在租屋處墜樓死亡,林姓房東認為王某是自殺身亡,致其房子成為凶宅而減損價格,提告要求王某家屬賠償賣屋價差140萬元;一審認為凶宅影響房價是主觀因素造成,缺乏因果關係下駁回,但台中高分院認為,老翁自殺與房屋跌價有關,判家屬應賠償66萬元定讞。

    【到底凶宅是怎麼認定?】
    資料來源─徐佳馨最新著作《30堂千萬房產課》
    答:
    內政部於97年7月24解釋「凶宅」認定標準,以便明示於不動產說明書中,減少紛爭。

    「本建築物改良物(專有部分)於賣方產權是否曾發生凶殺或自殺致死之情事」,係指賣方產權持有期間,於其建築改良物之專有部分,(包括主建物及附屬建物),曾發生兇殺或自殺死亡(不包含自然死亡)之事實(即陳屍於專有部分),即在專有部份有「求死行為」致死,(如從該專有部分跳樓);但不包括在專有部分遭砍殺而陳屍他處之行為(即未陳屍於專有部分)。」

    104年10月,房仲業者開始使用的不動產說明書更具體指出,凶宅是「本建物(專有部分)於產權持有期間是否曾發生兇殺、自殺、一氧化碳中毒或其他非自然死亡之情形。」也讓凶宅定義更為具體化。

    舉個例子:某人從七樓跳到一樓,一樓是老張家後院,老張家和七樓都是凶宅,要是一樓是中庭花園,那就只有七樓是凶宅,但如果某人在家被殺,從家裡爬出來到電梯門口斷氣,那麼,七樓也不算凶宅。

    【凶宅險,大家保的意願高嗎?值得保?】
    富邦「特定事故房屋跌價保險」承保範圍
    ◎被保險人以外的人,於承保住宅內自殺並陳屍,或,在承保住宅內跳樓自殺當場身亡,但未陳屍於該處(自殺)
    ◎被保險人以外的人,在承保房屋內遭他人殺害並陳屍,或在承保住宅內被殺害,但未陳屍於該處(他殺)
    ◎被保險人以外的人,在承保住宅內10天以上被發現遺體

    給付內容
    ◎跌價保額30萬元、清理費保額5萬元
    ◎跌價保額50萬元、清理費保額10萬元
    註:清理費指超度誦經等法事

    資料來源:富邦產險、《蘋果》採訪整理

    【凶宅通常都便宜多少?】
    答:法院過去的判例是房價約兩成,實際遇到的狀況賣家是折讓6~7折,買家的期望值是6~5折。不過,還是要看凶的程度如何?

    若要購買凶宅,打幾折才會考慮購入?凶宅打5折 民調逾4成考慮買
    9折 2.3%
    8折 4.7%
    7折 12.4%
    6折 16.3%
    至少打對折43.4%
    低於對折18.6%
    其它2.3%

    註:有效樣本數1068份,在95%信心水準下,抽樣誤差為±3%。
    資料來源:創市際市場研究顧問

    【可接受曾在幾年內發生事故的凶宅?】
    1年以下10.9%
    1~5年28.7%
    5~10年37.2%
    超過10年21.7%
    其它1.6%

    註:有效樣本數1068份,在95%信心水準下,抽樣誤差為±3%。
    資料來源:創市際市場研究顧問

    【凶宅疑問TOP3】
    1.房屋出租,怕變凶宅怎麼辦?39.8%
    2.怎樣的死法會被認定成凶宅?36.9%
    3.房客在租屋處自殺身亡,房東可以跟其家屬求償嗎?36.9%

    註:有效樣本數1068份,在95%信心水準下,抽樣誤差為±3%。
    資料來源:創市際市場顧問

    【買房時,如何得知是否為凶宅?】
    網路51.5%
    問房仲41.5%
    問鄰居或管理員84.1%
    其它1.5%

    陳泰源補充:建議不要只google關鍵字「社區名+凶宅」,要google「社區名+凶殺or自殺or他殺or刑案」這樣會比較更容易搜尋到。(來自徐佳馨著作《30堂千萬房產課》)

    註:有效樣本數1068份,在95%信心水準下,抽樣誤差為±3%。
    資料來源:創市際市場研究顧問

    【位於精華地段的凶宅,可以買嗎】
    只要不介意凶宅,享受一樣生活機能,卻便宜入手,為何不能買?

    【有人死在樓梯間、社區中庭有人跳樓死亡,算凶宅嗎?】
    不算喔!要死在「專有部分」,若是公設、梯間,都不算。但如果跳樓到一樓中庭,如果中庭是住戶的專屬庭院,那一樓也算是凶宅喔!

    【隔壁鄰居是凶宅,我家房價會被影響嗎?】
    1.法律上是不會,但實際上多少還是會,有些人就是很介意,例如我實際的例子,我6月份原本成交一間房子,買家後來因為知道隔壁樓上有人從頂樓跳樓到中庭,連凶宅都不算,買家都介意,悔買,還被沒收斡旋金了。

    2.房仲沒有主動告知「他戶」是凶宅的義務,所以建議消費者,如果介意,麻煩主動問。

    【法拍屋有可能是凶宅嗎?】
    1.當然有可能是,發生「大眾銀行&莊明玉」事件之前,很多黑心投資客就是利用法拍市場來漂白凶宅。先用便宜市價買凶宅,然後故意不繳貸款,故意被法拍,法院不擔保物件瑕疵,是不是凶宅,根本不用告知。然後有些人以為只是因為單純的屋主缺錢被法拍,所以買到便宜,誰知道,事後才知道誤買到凶宅。

    2.但自從2014年5月21修法過後,就比較有保障囉~
    資料來源:法拍凶宅海砂屋 須公告→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0521/35842908/

    遭矇誤買悲劇 修法後可望避免
    2014年05月21日

    曾買到法拍凶宅的民眾莊明玉說,希望她是最後一個受害人。
    何哲欣、蘇聖怡╱台北報導

    立法院昨三讀通過《強制執行法》修正案,將「凶宅」列為法拍屋須明確揭露的事項,未來法院拍賣不動產時,都要記載、公告該建物的相關資訊,包括是否為海砂屋、輻射屋、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等事項。曾買到法拍凶宅而無法向銀行貸款的台南民眾莊明玉說,修法方向非常好,讓制度更透明,以後才沒有糾紛,希望她是最後一個受害人。

    銀行拒貸虧39萬
    去年十一月,莊明玉繳了四十五萬七千元押標金,標下大眾銀行釋出的法拍屋,結果房屋竟是凶宅,她陸續找銀行貸款都遭拒絕,回頭找大眾銀行,也竟遭拒,只好棄標,還被扣了三十九萬元。莊女當時找綠委陳亭妃開記者會,痛斥銀行只會欺負小老百姓,其悲慘遭遇促成此次修法。

    昨三讀通過的《強制執行法》規定,未來法院查封不動產時,查封筆錄要載明相關資訊,包括調查所得之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的特殊情事及其他應記明之事項;法院拍賣不動產時,同樣也要公告上述相關資訊。

    陳亭妃昨說,這是遲來修法,將來民眾面對法拍屋時,能有較對等資訊,減少買到凶宅的機率。

    【購買凶宅,可以貸款嗎?】
    要看銀行,很多銀行幾乎不給貸,有的勉強貸。

    網址→http://blog.yam.com/taiyuanchen/article/162099252

你可能也想看看

搜尋相關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