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動員戡亂時期國家安全法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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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動員戡亂時期國家安全法產品中有9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7萬的網紅每日一冷,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微冷 被凍結的《戒嚴法》第十條──錯過第一時間的轉型正義 1987年7月14日,中華民國總統蔣經國宣布同年7月15日解除該戒嚴令。在2007年,行政院會議通過,將7月15日定為只紀念不放假的解嚴紀念日。 而在解嚴的同時,以「遵憲、反共與反獨」為三大原則的《動員戡亂時期國家安全法》也同時出臺。...

  • 動員戡亂時期國家安全法 在 每日一冷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7-15 21: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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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微冷 被凍結的《戒嚴法》第十條──錯過第一時間的轉型正義

    1987年7月14日,中華民國總統蔣經國宣布同年7月15日解除該戒嚴令。在2007年,行政院會議通過,將7月15日定為只紀念不放假的解嚴紀念日。

    而在解嚴的同時,以「遵憲、反共與反獨」為三大原則的《動員戡亂時期國家安全法》也同時出臺。在三原則的指導之下,行政機關得以拒絕特定人士入境,或是拒絕特定目的的集會與結社。除了前面提到的限制以外,《動員戡亂時期國家安全法》還對《戒嚴法》中救濟管道給予限制。

    本來《戒嚴法》第10條對於在戒嚴時期接戰地域內,由軍事機關審判的判決有提供依法上訴,重新再審的機會。但是,《動員戡亂時期國家安全法》第9條卻限制了這個權利「刑事裁判已確定者,不得向該管法院上訴或抗告」。《動員戡亂時期國家安全法》就這樣明文限制了人權受到迫害的民眾合法救濟的管道。

    順帶一提,如果細究1949年臺灣警備總司令陳誠頒布的《戒嚴令》,把它和《戒嚴法》拿來相對照,就能發現:陳誠頒布的《戒嚴令》超過了《戒嚴法》的限制。舉例來說,以犯下強盜罪來說,依照《戒嚴令》會處以死刑,而《戒嚴法》僅提到「軍事機關得自行審判或交法院審判之」,沒有直接明文處以死刑。

  • 動員戡亂時期國家安全法 在 謝銘元:失敗並不可恥但要有用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08-01 08: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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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開始沒想寫這篇,但今天一看臉書,近半都在悼念李登輝前總統,有人說他「功在『黨』國」,有人說他是「台灣民主之父」,更有人說應該把台灣公共空間的蘿莉控孫文像撤下換上李登輝。在一片悼念和歌功頌德聲中,我扮演一隻小烏鴉,逆風飛行。

    其中有個臉友Mock Mayson寫得最為精彩,看文章開頭腦中所浮出畫面頗有馬丁·史柯西斯(Martin Scorsese)的電影風格。在徵得同意後,引用全文如下:
    …………………………………………………………………

    【最後生還者:李登輝】
     
    一九九一年九月二十一日,蔣介石的老婆宋美齡,從士林官邸帶了一百多箱行李,搭著黑頭車,夾著尾巴搭著華航波音七四七的專用班機,從松山軍用機場逃往美國。
     
    出關離境的時候宋美齡還不忘搞派頭拿著「元首通行證」通關。不過派頭再怎麼大,錢再怎麼多,流亡難民就是流亡難民,敗軍之犬就是敗軍之犬,宋美齡就像他老公蔣介石四十二年前夾著尾巴從成都搭飛機逃到台灣一樣狼狽地逃到美國。
     
    當然,最戲劇化的一幕就是當宋美齡帶著家中細軟慌忙地要從台北搭機逃到美國紐約的時候,李登輝就靜靜地站在停機坪旁邊看著,然後微笑地目送這個中國人上機滾蛋,只差沒有配上墨鏡跟菸,還有Snoop Dogg的Thug Life歌曲。
     
    宋美齡會選擇在一九九一年出逃美國,就是知道大勢已去。這群來自中國的老賊們在二月政爭中失敗了,在野百合學運時又被台灣社會所唾棄。但是她底下一堆子弟姊妹兵還搞不清楚狀況,以為總有一天她的血親們還會重返榮耀,帶著王師光復「故土」,豈知宋美齡此去美國當包租婆就一去不返。
     
    就在宋美齡像難民一樣逃往美國的那一年,李登輝藉著野百合學運的民間力量把一堆領錢不幹事的中國老法統給辭退掉。還借力使力廢止了讓總統可以無限擴權的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

    隔年又修正了導致思想審查的刑法一百條惡法。再隔一年又與民進黨合作,把釋出兵權後卻仍不斷違反體制召開軍事會議的行政院長郝柏村給辭退,巧妙地化解了台灣可能遭遇跟同期中國一樣發生六四軍事屠殺的危機。最後又推動修憲讓台灣得以直選總統。這一連串的歷史事件對台灣人來說根本是combo十連擊般的奇蹟。
     
    所以熱愛獨裁專制與君權神授的中國人當然恨透了帶給台灣人直接民權的李登輝。他們這群中國人恨透了,巴不得李登輝早點死。不過天不從中國人願。這些跟李登輝同期權鬥的中國人一個一個都比李登輝氣短。蔣緯國1997年死了,宋美齡2003年死了,李煥2010年死了,林洋港2013年死了,郝柏村在2020年3月30日也死了。
     
    若說英雄最後是比氣長,李登輝顯然正等著那些曾在他面前舞刀揮劍的惡人們都一個一個倒下,他才甘願離去。離去前也不忘交代他的接班人要做好所有的準備(沒你中國民眾黨柯文哲的事)。若說李登輝是最後的生還者也不為過。
     
    這些中國統派與國民黨支持者或許會在這幾天放鞭炮慶祝李登輝的死去,但是我們台灣人卻可以在未來的幾十年間,站在李登輝立下的民主基礎上抬頭挺胸地看著這些中國黨混蛋們像難民一樣地崩潰、打包與滾蛋,就像李登輝當年佇立在停機坪看著宋美齡打包滾蛋的時候一樣地神氣。

    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
    …………………………………………………………………

    關於作者的論述大體是正確的,但把台灣從威權過渡到民主進程全歸功於李登輝,這點我不太認同。

    我最欽佩李登輝之處是他的隱忍及初心不改。一個隱藏在獨裁威權體制下的共犯個體,竟然能一步步攀上最高位,成為蔣經國的副總統,繼而接任總統,在驚滔駭浪中成為國民黨主席。

    在我眼中的李登輝,更像是臥底於國民黨中。先不管他在過程中是否很權謀的運用中國式官場迎合與鬥爭文化,是否隨波做了違反良知的事。但人在Deep State中,要嘛你成為它們一員,要嘛被處理掉。但李登輝充分展現德川家康的「不急」哲學。

    德川家康從無到有、由小而大、轉弱為強,其成功的主要關鍵在於穩健、等待與忍耐。從寄人籬下的人質,到統一天下的霸主,德川家康足足等了55個年頭。

    而李登輝從1971年10月加入國民黨,到1988年1月13日,時任國民黨主席及中華民國總統的蔣經國逝世,李登輝以副總統身份繼任總統;1月27日,李登輝成為代理黨主席,至7月正式出任黨主席,只花了不到18年。

    1990年3月16日至3月22日的「野百合學運」,賦予李登輝有清理「萬年國會」的正當性與社會支持。1991年12月21日萬年國會雖然走入歷史,但每個退職的萬年代表都領取了優渥的「退職酬金」約500萬元,當年的這筆錢可以買好幾棟房子。行政院還「核定」第一屆資深中央民意代表退職酬勞金可以存到台灣銀行的專戶中,比照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加50%優惠利率計息,且最低不得低於18%。為了讓老賊們下台,據估計至少花了60億元。

    當時大一的我也是「野百合學運」從頭到尾參與的一員,只是剛入大學不久,還來不及成為學運中堅分子;由於李登輝為徐徐拔除郝柏村在軍中的影響力而任命他為行政院長,各界發起於5月21日「反軍人干政」大遊行,我也開始成為本校的學運組織者。

    1990年5月初,時任行政院長的李煥確定請辭閣揆,在5月2日從國民黨內部消息傳出李登輝將任命郝柏村繼任閣揆的消息,消息立刻引起外界嘩然。當時康寧祥創辦的《首都早報》在5月3日報紙頭版以一個斗大的「幹」字,反對軍人組閣為題,

    略提郝柏村的軍中影響力,台灣從兩蔣時期開始,代表軍隊最高統帥的參謀總長由三軍輪替,而且任期2年到就必須換人;但郝柏村打破這個慣例,一幹4任8年,牢牢把住軍權,軍中將校升遷由其拍板,門生遍布軍中。咸信是當時蔣經國臥病,郝柏村走通蔣宋美齡的關係。

    郝柏村在任內多次繞開總統,違反體制召開軍事會議。在李登輝繼任總統後,軍事政變的耳聞從未停息過。故李登輝以「捧殺」方式,提名郝柏村為行政院長,並獲得立法院通過。

    順便一提親身經歷,在「反軍人干政」大遊行前兩日夜間,我與多位同學騎機車在學校方圓10公里內到處噴漆「反軍人干政」,從路面、牆壁,到任何顯著標的。直到凌晨3點才回到宿舍歇息,但不到6點就有學長把我叫起,跟我說所有噴漆都被清除了。我不太信,一起再巡視一遍,真的清理得乾乾淨淨。從發現到清除完成可能不到2小時,不知動員多少兵力。由此可見郝柏村的軍中影響力。

    再來提到「廢除刑法100條」,也不能算是李登輝功勞,而是學運結合社運抗爭的成果。李登輝對事件發展與國民黨政府壓制學運、社運,完全沒有前一年對「野百合學運」的寬容與配合。大概是無關黨內權力鬥爭,直到事件發酵,引起輿論軒然大波後,李登輝才「化被動為主動」,在壓力下協商修法。

    立法院在龐大的社會壓力之下,火速廢止《懲治叛亂條例》及《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但白色恐怖的罪魁禍首——《刑法第100條》還在;讓黑名單政治犯回不了家的元兇——《動員戡亂時期國家安全法》也還在。人民受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結社自由與遷徙自由等權利,依然未能落實。

    1991年9月21日由林山田教授擔任發起人的「一〇〇行動聯盟」於台大校友會館召開成立大會,以廢除刑法一百條、釋放政治犯為訴求,要求政府在10月8日前回應,否則聯盟將於國慶日當天舉行「反閱兵、廢惡法」行動。

    但「一〇〇行動聯盟」的陳情、抗議活動始終遭到打擊、鎮壓。但是在學界、社運團體奮戰不懈下,終於換得立法院於1992年5月15日三讀通過刑法第100條修正案,在第一項中增加「強暴或脅迫」要件。將條文修正為:「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以強暴或脅迫著手實行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首謀者,處無期徒刑。」亦即只要不使用暴力,就不會構成內亂罪。

    「廢除刑法100條」運動源於「獨台會案」。1991年5月9日,調查局以加入「獨立台灣會」為由,進入清大拘捕史研究所碩士生廖偉程,並於同日逮捕4名文史工作、社會運動者。試想在已經解嚴的台灣,開讀書會研討史明歐吉桑的《台灣人四百年史》就被黨衛軍逮捕,面臨「刑法100條」叛亂罪唯一死刑。請問他們做了什麼 ? 開讀書會就是叛亂該槍斃了 ?

    我也參與了這次運動,在案發後幾天串聯討論下,各校本土性質社團決定聯合行動遊行抗議。1991年5月12日早上,數百名學生集結沿著總統府前的介壽路 (後來陳水扁任市長改為凱達格蘭大道) 遊行。當時我是兩個總指揮之一,另一個是鍾家濱。

    遊行受到鎮暴警察阻擋並驅散,改到中正紀念堂廣場靜坐抗議,現場除了學生還有多位聲援的教授,我記得謝志偉教授和李鎮源院士也在。但下午鎮暴警察開始抓人,所有學生和教授都被強制拖行裝進警備車帶走。我在的那部車把我們載到外雙溪山上丟包,傍晚時各自回到中正紀念堂時已被封閉,大家就到中央圖書館前靜坐。

    進入夜晚,鎮暴警察手持警棍、警盾全副武裝包圍了在央圖階梯的學生,中正紀念堂內也不時傳出警棍毆打逗留在內民眾的慘叫聲。同學們開始慌張害怕,我只好拿起擴音器安撫,並帶動大家呼口號壯膽。當天是母親節,在鎮暴警察準備抓人時,我一邊帶著同學重複唱 「母親像月亮一樣……」,並站到前方向警察溫情喊話。

    耳邊除了鎮暴警察指揮官叫我閉嘴,隨著歌聲還不時有同學的啜泣哽咽聲傳來。有同學叫我躲到後面,我沒聽,單人持續與鎮暴警察對峙,至於另一個總指揮鍾家濱早就不知消失到哪裡。之後謝長廷來了,跟警方溝通未果,警察開始抓人。我指揮同學緊緊手勾手坐著,還是不敵鎮暴警察的暴力拖行被捕。但後來不知謝長廷如何與警方溝通,我們被釋放驅離,然後回家各找各媽。

    之後的運動省略。我僅描述「野百合學運」、「反軍人干政」和「廢除刑法100條」運動中的親身經歷。

  • 動員戡亂時期國家安全法 在 Rti 中央廣播電臺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0-06-12 09:4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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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送中612行動週年 港生:惡法就在你我身邊】

    歷史總是有很多巧合,香港在反送中612行動週年此時,再度面臨國歌法以及港版國安法的威脅,台灣也曾在1987年6月10日開始發起大規模示威,抗議動員戡亂時期國安法。🙋‍♂️🙋‍♀️🙋‍♂️🙋‍♀️

    反送中一代生於家邦憂患之際,目前白色恐怖已逼近香港,回想一年前,大家只是懷著背水一戰的心情來到金鐘總部,有的只是拼死保護家園的心情,現在即便國歌法通過,也不能視為習慣日常!💪💪💪

    #港版國安法
    #國歌法
    #反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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