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勒戒執行單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勒戒執行單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勒戒執行單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勒戒執行單產品中有11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萬的網紅元照出版,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月旦實務選評 第1卷第3期(2021,9) 📕本期內容 【裁判精選】 🎯民事法裁判精選/陳忠五 🎯COVID-19行政法裁判精選/李建良 🎯刑事法裁判精選 ──依職權裁定觀察、勒戒或不受理之判決假釋之已執行期間違憲(109台抗大1771裁定)/林鈺雄、王士帆 ...

勒戒執行單 在 1分鐘法律教室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1-08-18 20:30:10

《戒癮治療,等同觀察勒戒嗎?》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將毒品分成四級,其中施用第一、二級毒品,有刑罰。常見的第一級毒品如海洛因,第二級毒品如安非他命、大麻。至於K他命成分的毒品則列第三級,單純施用只有行政罰。 今天最高法院刑事庭透過徵詢程序,做成一個關於戒癮治療跟觀察勒戒的統一見解。 1️⃣觀...

  • 勒戒執行單 在 元照出版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9-19 15:0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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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旦實務選評 第1卷第3期(2021,9)
      
      
    📕本期內容
      
    【裁判精選】
    🎯民事法裁判精選/陳忠五
      
    🎯COVID-19行政法裁判精選/李建良
      
    🎯刑事法裁判精選
     ──依職權裁定觀察、勒戒或不受理之判決假釋之已執行期間違憲(109台抗大1771裁定)/林鈺雄、王士帆
      
    🎯土地法裁判精選
     ──耕地分割之限制/陳立夫
      
    【裁判評析】
    🔸解約權與損害賠償請求權
     ──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1457號民事判決評釋/陳聰富
      
    🔸裁判上一罪與再審聲請之標的
     ──最高法院刑事大法庭109年度台抗大字第1221號裁定評析/吳燦
      
    🔸共同行為之分別裁罰或單一裁罰?
     ──最高行政法院109年度上字第633號判決/林三欽
      

    📕本期完整介紹:http://www.angle.com.tw/magazine/m_single.asp?BKID=3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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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勒戒執行單 在 于玥心理師的心靈命理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5-31 13:5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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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習慣力】你不是沒有意志力,你只是不習慣!

    #原子習慣 #習慣力

    從前兩年的原子習慣直到現在,你是否有建立起想要的良好習慣呢?在這本書會更清楚地指引你如何建立良好習慣。一旦好習慣養成,你就不需要有更多的掙扎與花費太多力氣,就讓好習慣變成一種自動進行的過程,還能夠增加對自我的信心,何樂而不為呢?

    第一件事情便是:先別急著去否定自己過往的努力,事實就是要打破我們的習性、建立新的模式本來就是不容易的事情。

    過去有太多書籍以及訊息都好像在告訴我們:沒有戒菸成功就是沒有意志力、無法抗拒美食的誘惑就是沒有意志力等等,導致我們的自我概念越來越低弱、對自我越來越沒有信心。

    書中談到滿經典的案例,過去打越戰的美國士兵,即使在美國沒有任何的不良習慣,到了越南之後,一個接著一個染上毒癮。

    為甚麼呢?

    最主要的原因是因為那是一個相對高壓的環境,而且很容易取得毒品...(至於為什麼作者沒有特別說明,不過對於金三角的歷史有點熟悉的人應該知道我在說甚麼)在軍中大約3/4的人口染上毒癮,即使美國政府要求若你回國之前還是驗出藥物反應,那就先把你關進勒戒所幾個月才能真正獲得自由。即使如此,只要他們人還在越南,就是會碰毒品。

    然而,當他們這些軍人回到美國之後,絕大多數的軍人"自然而然"地戒毒了。是的,你沒有看錯,"自然而然"地戒毒了,在這其中6%的人有尋求正規的勒戒管道或是身心靈治療的方式協助他們進行戒斷。當然,也是有相當難以戒斷的案例,從越南染癮的軍人中有5%幾乎是一輩子都沒有辦法解除藥物的糾纏。

    而"自然而然"就戒掉藥物成癮的軍人們發生了甚麼事情?

    科學家們也很好奇,於是就進行了大量的調查、訪問。

    他們回應,既然已經離開了高壓的環境,接下來想要人生重新來過,期盼過著自在、快樂、有掌控力的生活,所以自然而然就不會想要碰那些東西。

    科學家們發現,一方面是他們最感到壓力的事情已經被解除了,且他們有了新的人生動力與目標,身旁也有親友陪伴,另一方面就是環境,環境無法讓他們再輕易接觸到毒品。

    當我們渴望改變自己的行為模式的時候,首先得承認我們有時候確實是相對不理性的,但是好消息就是,只要我們改善身旁的環境,我們自然而然就能夠建立起好習慣,而不用一直去鞭策自己的意志力。

    因為當我們對於自己的自制力感到懷疑時,我們就容易自我否定也會有相對剝奪感,如此一來就很難主動去改變自己的行為模式,便成為了一種惡性循環。例如:我好想要減肥>可是朋友邀約我吃下午茶>難以拒絕朋友、下午茶也確實好吃>啊,我真是沒有意志力>可是我好胖、我想要減肥...然後繼續惡性循環,進而對自我認同越來越低落。

    環境的重要性將會讓你檢視自己是否能夠順利地養成習慣,以最近的防疫政策為例,像是我們戴上口罩是為了保護自己與周遭的人們的健康安全,從去年到現在我只要外出就是戴著口罩,除了演講跟覓食之外,最近疫情嚴峻,也沒有這些機會可以在外拉下口罩,但這件事情已經成為了我們的習慣,一旦出門嘴巴沒有掛上口罩,就好像哪裡怪怪的。

    而習慣養成的好處不僅僅會讓我們慢慢對自己的人生產生掌控感,還會因此帶來一種安全感,書中提及儀式感也是一種習慣的養成。尤其是在這個"充滿不確定與焦慮的時代,重複本身就是一種獎勵",除了帶有一種撫慰特性,協助我們度過壓力、失落感,並且帶來安寧與平靜。

    那麼,這麼棒的"習慣力"要在哪裡買呢?呃,是如何養成呢?

    1.如同上述所言,先讓自己的環境與情境設定好:

    在同一時間、地點進行,為習慣創造固定的情境。例如固定在下午四點半跑步,以原子習慣這本書裡提到的,我認為即使五分鐘也是一個好的開始。

    2.阻力,減少阻力或增加阻力,設定正確的驅動力,讓好習慣自然融入生活。例如想要養成看書的習慣,同時也想要戒除滑手機的習慣,就把書壓在手機上,規定自己看完幾頁才能滑手機。又或是像日本知名男公關Roland一樣,一回到家就把手機鎖在小箱子裡。

    像是最近有人說因為疫情常常關在家裡,因懶得準備食物就餓瘦了。這其實就是典型的"增加阻力",因為食物的取得變得不方便、甚或昂貴(增加外送費)反而就可以趁機減肥。

    3.獎勵,是的,獎勵尤其重要,尤其是不預期的獎勵,這就是為何賭博難以讓人戒掉的緣故,因為不預期的獎勵總是讓人感到興奮。當行動帶來的快樂程度,總是高於期望,習慣便逐漸養成。

    4.重複,每重複一次,行動就會越來越容易、越來越自動化。

    然而,書中也提到請不用去思考"習慣"何時會養成,因為每個人的狀態、外在條件與環境不一樣,自然速度就不同。只要專注在執行跟自己的相處即可。例如我每次要寫塔羅占卜與星座運勢時即使它已經成為了一個習慣,也會抗拒跟拖延,只要想到有人會按讚、留言跟分享,這是我的獎勵也會化作我繼續創作的動力。

    是的,書中也提到創作與創意也可以成為一種習慣。

    #星盤解析 #天賦培養

    在最後想要提一下關於占星的小知識:許多人都會很好奇自己到底真正的天賦或是天職是甚麼,在占星的概念是十宮意味著我們渴望實踐的社會角色,所以也是我們的事業、聲譽與社會地位,然而,在那之前要成就十宮的任務,那就是要先看我們的六宮。

    六宮象徵著我們的工作、健康與日常生活,且它跟我們的上升點是不合意相位,這也符合我們常常無意識地養成我們的習慣,偏偏這樣的習慣將會推動我們如何成就自己的社會地位。以轉宮的概念來看,十宮是六宮的五宮,五宮意味著創造力、戀愛與投資財,所以我們只要專注地培養好自己的習慣,就能夠在無意識間開發自我的潛能。

    一開始會翻開這本書是因為家中附近的7-11博客來擺設,翻開的時候特別驚艷,我覺得好可惜鮮少看到有人推薦。看完這本書我特別感謝越來越多7-11會擺設書區,因為他們正在用大量單純曝光效應與環境的操控,協助人們重新養成閱讀的習慣。

  • 勒戒執行單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5-02 21: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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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救篇】如果再次發生,我會怎麼做? #五件事教你自保

    《#火神的眼淚》,5/1 才剛上映的台灣職人劇,以消防隊員的任務中,去探討他們面臨的危機,與碰到的辛苦。公視出品一直都是品質保證,陣容也超級堅強,有「跟你問聲好」的 #溫昇豪,有演出過《比悲傷更悲傷的故事》的 #陳庭妮,有「金馬金鐘」雙影帝的 #劉冠廷,以及金馬最佳男配角的 #林柏宏。

    第一集的開場就是「打火」,火災現場,路旁的民眾對消防隊員叫囂:

    「阿你們在幹嘛,水不會射火,射空氣喔?」

    飾演火爆消防隊員的劉冠廷,大聲回他:
    「裡面還有人,不能亂射水啦,萬一火燒進去把他們燙傷,你知道不知道? #不懂不要裝懂啦」

    民眾怒回:
    「我繳稅養你們廢物是不是?」
    劉冠廷怒回:「你說什麼廢物啊!」「麻煩退到封鎖線外,出去!」

    ------------

    看到這邊,其實有超級多的感觸。
    首先,消防員是對的,這真的是民眾錯在先,但是麻煩的是就算你是對的,你也不能生氣。
    生氣就輸了。
    因為之後焦點就迷失了,新聞會報「消防隊員跟民眾大小聲,嗆聲不懂的滾出去!」。
    特別是新聞媒體的風格,你是知道的。
    (但是我能理解,流量為王的媒體生存法則,請參考《我們與惡的距離》。)
    我能懂這感覺,所以我第一篇文章,是寫完之後、砍掉重寫,重寫到文章是冷靜的,才敢發出來。
    不然,就會被失去焦點。

    再來就是,打火真的是門專業,消防人員真的很辛苦,這些心酸血淚一定要透過第一人稱視角才看得到,所以為什麼我推這樣的職人劇。
    同樣地,不只是消防人員辛苦,警察人員也很辛苦。

    有很多好的警消人員默默地在為我們做事情。
    就像是最近松山分局被黑道闖入砸店,所長道歉時說:
    「#我們警察即使做了一千件好事,#可能也抵不過出一次錯的事情」這是真的,我也還是相信,大多數的警察真的默默為我們做了很多事情,絕對不只是千件!

    但是!

    只要那一件錯的事情降臨在你身上,那對於你來說,#就是你一輩子的事情。
    對警察來說,我就只是你處理過的一千個案子之一,但是對我來說,這是我人生目前唯一的案子。

    更何況,如果這次的「違法逮補」不去討論,那未來就不會只有一件,會越來越多件。

    所以,我一直都不是要去對抗警察,而是去探討這件事情,是不是有太多「法律」是我們不知道,#甚至警察也不知道的。

    例如,還有人至今搞不懂 CBD 是什麼。

    我先承認,法律的部分太多了,有幾個當下我也不知道,也是透過這次學到的。自己也在不斷地反省,有沒有哪些「早點知道」會更好。

    所以,這篇是「#自保篇」,要繼續來分享,如果今天發生在你身上,你該怎麼自保? 這是用我刻苦的體驗換來的經驗分享。

    前情提要的部分:
    「我被關兩晚,不是我做錯了什麼,而是警察做錯了什麼」
    https://www.facebook.com/leftymovie/posts/310865917070241
    「你不知道,不代表他不存在」 https://www.facebook.com/leftymovie/posts/311479847008848
    不知道的資訊請自己補上。

    那我們就「五件事」,開始囉!

    -------

    🌟 到底能不能錄影? 能不能沒收手機?

    在警察要來調查你的時候,絕對是可以錄影的沒錯! 很多網路影片都有教,在搜索時你可以講「我拒絕搜索」,也可以錄影防身,這都是你的權利。

    只是,副作用是會激怒警察,覺得你有鬼。
    因為法盲的人,他們的認知是,「不配合就是有問題。」

    關鍵來了,接下來要講的是,很多人都不知道的事情。
    #你被上銬後還真的就不能錄影,因為你是現行犯!
    很妙吧!

    以後不管你拿的是一般煙、咖啡包,甚至是你早上吃的B群藥丸,任何一個警察都能用「你身上散發毒品的味道」把你上銬帶走,都不用驗,而且手機直接沒收,你想錄影自保都沒機會。

    而且完全沒有「違法搜索」的問題喔!
    因為就不是搜索,你是現行犯,他接著要翻你的包包,要進你的車子拿東西,都可以。
    因為你是現行犯,他們有權利可以查更多東西。

    不知道是不是「違法搜索」這件事情最近被鬧了一波,我覺得警察這個解法真的很完美,阿就先上銬了,就沒有搜索不正確的問題了,因為就跳過了搜索階段,直接判定你是現行犯。

    然後丟一句,「阿你沒吃毒的話,驗一下就知道了」啊。

    也只能慶幸我碰到的不是真的壞警察啦,如果他丟了一包毒品在我的包包,我也只能啞巴吃黃連,因為現行犯不能錄影。

    這是我在這次學到的新知識,那些你以為可以反蒐證的人權,在你被上銬後都沒有了! 所以關鍵就在於,到底警察能不能以「你身上有大麻味」就把你上銬?

    這件事情,連在2021年的 #美國警察都不敢做了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Rv2AwErp-HM

    美國警察說「你有大麻味」都還不敢直接上銬。影片中,美國警察想搜索車的時候,被車主反對,也只能摸摸鼻子走。

    台灣警察是直接上銬,還能沒收你的手機,很無奈吧。
    那該怎麼辦呢? 要怎麼破解這窘境?

    🌟 大法官針對違法搜索,早已釋憲

    最根本的方法,是從法律面去走。
    對於警察說聞到你有大麻味,就能直接上銬帶走這件事情,我們第一次提審失敗了,不過我們已經提起抗告。

    因為法官的說法,就是認定警察可以憑著「你身上有大麻味」,就把一般民眾上銬變成現行犯,這點我們覺得...值得討論。

    很多來鬧的,一直以為自己發現新事證在那邊高潮,這件事情我們早就知道。

    不知道你們有聽過一審、二審、三審嗎?
    人民本來就有權利上訴的!
    法律沒有在那邊一次判生死的啦!
    (打麻將都可以上訴了)

    然後再說最後一次,法官從來沒有宣判過我手持大麻喔,如果是我找就被抓去勒戒了,這連檢察官要不要上訴都不知道,檢驗都還沒出來,哪來的法官判定。

    一堆人真的就是不懂裝懂,或是故意裝不懂來混淆大眾帶風向。

    這件事情,如果我們成功了,那就會為大家未來的人權拿回保障,
    你不用擔心,突然被一句「你身上有大麻味」,就被帶去警察局關一晚,工作停擺、手機重買。

    這需要很長的時間,也需要大家的支持幫忙。

    你說這個事情不可能嗎? 其實歷史已經好幾次翻盤過了。
    二十年前,一位李姓男子在重陽橋被盤查,他拒絕搜索,被警察強行搜身,過程中他罵了三字經,被依照妨礙公務判刑。

    後來 大法官釋憲(#第535案),才還了他清白。

    那有更快的方法嗎? 我們繼續說下去。

    🌟 我的失誤就在這邊

    這次我被帶走的另一個關鍵,就是我以為「警察應該要知道法律」,這應該是我犯的最大錯誤,因為 #我以為警察不會犯錯。

    我以為 CBD (大麻二酚)合法,警察應要知道。
    我以為就算 #衛福部去年五月公佈合法 了,警察還不知道的話,也願意先去查一下。
    我以為去查一下,他們就懂了。

    結果都判斷錯誤。

    警察聽到 CBD ,就在那邊說 「CBD 大麻二酚 就是大麻」啊!
    有兩個字一樣就是一樣
    那「#明金城就是金城武」囉?

    不懂沒關係,可以查,結果連查法條都不會...
    先用錯誤的資訊上銬我,再用錯誤的法條繼續關我。

    那這個該怎麼解決?

    其他的律師朋友跟我說,其實當下你真的「什麼都不要講,把東西放進口袋裡面就好」。

    放進口袋,他們就得搜索,就可以行使「我拒絕搜索」的權利。
    其實我當下也跟一般民眾一樣,覺得這樣不是很可疑嗎?
    但是,當警察也不知道法律時,律師朋友也只能這樣建議。

    儘管如此,這幾天我想了想,從提審的法官判決來看,法官就同意「警察說你有大麻味」就可以上銬,所以你就放進口袋也是一樣。

    因為只要警察說,我就覺得你有大麻味,就可以上銬,跟前一段說的一樣,他們跳過搜索階段,不用任何儀器,主觀認定你就是拿毒品,你就是會被帶走。

    所以,目前我的研究是,當警察缺業績的時候,#這神奇的套路是無解的,就看你會不會碰到他們而已。
    (這比抓酒測更好當業績,酒測還要測,這個不用測就有績效,因為警察的績效跟會不會成案無關,反正把你帶到警局就有業績了。)

    碰到了,就是誰都要關一晚,等待律師救援,花律師費、請假一天,還有重新買手機。

    但是,還是有辦法的!!!
    這也是下次如果我碰到,我一定會執行的事情。

    🌟 你有權請律師,這件事情對嗎?

    在那邊說「你沒做錯事幹嘛找律師」的,程度落差太多,我們就先不理他。
    米蘭達宣言說,「你有權保持沈默...你有權與律師談話...」
    我相信大部分的人真的不幸被抓,第一直覺是「#找律師」,這一點有對、也有錯,這是我這次第二重要的學習。

    在說明之前,順便解釋一下,為什麼找 #李菁琪律師?

    我身邊有很多律師的朋友,刑法的、民法的、人權的、經紀約的、智慧財產權、離婚的...
    在這些朋友之中,李菁琪是最了解 「CBD已經合法」的律師,她常分享哪些東西是合法的,哪些是不合法的。
    所以找她來,是我當下的第一個反應。
    (警察也一直催促,不打電話手機就要拿走了,其實也不能搜尋資訊更多啦)

    很多未審先判的人就在那邊罵我,找 李菁琪 這種專門處理的毒品的,都是呼麻仔啦!

    難道請到《王牌大律師》古美門研介的,都是真的犯罪的嗎?
    要請當然是請最了解、有把握的,不然我是要找離婚律師來打嗎?

    順便強調,大麻,台灣真的就不合法,你在國外怎麼抽都是國外的事情,在台灣就是不行。

    雖然「程序正義」跟我的東西是不是毒品無關,不過我可以跟各位保證,我的是合法的。
    (那些還搞不清楚狀況的,先把我的文章看完,然後真的搞懂了再來戰,你搞錯的太多我很難回你。)

    CBD 在台灣就是可以合法使用、持有,我今天被抓就是因為我持有,所以才抗告。

    順便法普,這禮拜的新聞,電子煙在新北市禁止販售了!
    禁止販售,但是可以持有。
    你可以過條橋買到,然後回新北繼續持有。

    先不說道德上,你覺得對不對,#我們就是講合法不合法。

    找律師是對的,#因為不是人人都懂法,你不知道什麼不合法,你可能不小心講錯一句話,反而就被另外的罪抓走了,像很多人最後都是被「妨礙公務」帶走。

    找律師是對的,但是顯然不夠。

    🌟 一定要找 #民意代表!

    米蘭達宣言提醒你可以找律師,但是宣言沒有提醒可以找民代。
    (希望未來會有新的宣言)
    而且是要在你還被關在警局時找,不是出來才找。

    後來一個很好的朋友跟我說,你那晚應該打給我。
    我們家認識的「政治人物」們,一定可以把你用出來。(他們家真的是黨蠻高層的)(哪邊我就不說了)
    但是,你已經出來了,那就沒辦法了。

    其實,當時我有想過。
    但是,那時候天真的我,就以為「我就是合法的,應該走法律就好了吧」。
    這真的是我太自負了。
    經過這次,我知道法律會遲早還我清白,但是需要很長的時間,需要花費很多的成本。

    下次,我第一時間會找民意代表,不管是立委還是議員。
    要的不是幫我違法、搓湯圓,而是 #去盯警察有沒有違法。
    因為,真的只要警察照著程序做,就不會有這麼多事情了。

    你真的去查 CBD 是不是毒品,能更謹慎地去查的話,就不會突然迸出一個「千分之一就可以抓你」的奇怪數字。
    https://www.facebook.com/leftymovie/posts/312006220289544
    (警方說法的影片)

    有立委在有沒有差,跟你說,#絕對有差!
    因為光是有沒有律師在,我就感覺有差了。

    有律師在,我可以拿手機,我可以手不舉高高,銬在鐵桿上。
    律師不在,我瞬間就被銬了起來,單手舉高高睡覺。

    有律師在,警察都變得相當客氣。
    有律師在,就算真的因為做筆錄時規定要上銬,也會拿一張椅子撐著手,讓你不用這麼難受。

    有律師有民代在,你就不會看到上面影片,警察的樣子。
    請一定要找民代,不然你投票給他們幹嘛?

    #警察也是人,也知道哪些人不能惹。
    你一般民眾就算了,他們起碼知道律師跟民代在,不能亂搞。

    不要亂搞,就真的是我們一般小百姓,可悲的期望了。

    至於有沒有更強勢的幫手?
    有啊! 你想穿黑衣服去砸警察局,都可以不被關喔,這幾天的新聞嘛。
    但是,建議先不要,因為欠黑道的,你不一定還得起。

    以上就是今天的五件事「自保篇」分享,希望有回答到部分的問
    題。
    對了,對於戰力太低的嗆聲我是不會回應的。
    有些低到說,叫我不要一直引用電影,他看了想吐。
    你真的是好傻好天真,我就是這麼討厭厭,你越不開心我就越想講,你怎麼會覺得我會在意你開不開心 😂

    這篇文章有點長,但是我覺得有分享的價值,都是得來不易的經驗。

    這篇最關鍵的檢討,就是我太自負了,下次有什麼資源就都應該要用上。一個人絕對打不贏這場戰,所以特別感謝每個願意幫我高調的人。

    對了,《火神的眼淚》在 Netflix 上就看得到囉! 支持優質的台灣劇。

    請幫高調,我也會繼續寫,寫出更多你不得不知道的自保小技巧!

    #RightIsRight
    #程序正義本來就是你的權利
    #法律只保護懂它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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