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副所長薪水ptt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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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副所長薪水 在 我的紫袍夢-3年9月的檢察官日誌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11-07 07:4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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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如何受理案件】
    ——特別是面對疑似濫告的案件, #區分受理與調查程序的不同,早就有講義說明了。
    參見:
    偵查與第一線警職法、刑事訴訟實務講義/貼文彙整(公開版):https://bit.ly/2UbzqY5

    當然,願意學習的人自己會查詢規定與學習方法,根本不用別人辛苦的寫講義、開講座、苦口婆心一再重申;
    事實上,也有不少警職人員提到很多「長官不支持受理」但個人辦出好案的經驗。
    為什麼有人可以做好事,但有人卻無法,連照規矩來都做不到?
    因為不願意學習、只想混日子到退休的人,提供再多資料也沒有用,他們就是不想學習,連「依法」都做不到,只會每天怨天尤人怪東怪西。
    這群只想混吃等死的擺爛之人,根本看不到別人的專業,開口閉口就是說別人「不懂實務」,但也不見他們多會辦案(可能也沒辦過幾件大案、連屍體都沒看過);他們只會天天喊苦,但事實上也沒有能力到民間企業去求職競爭。
    不信去問問民間企業,有誰願意支付與公務員相同的薪水,聘用只會怨天尤人卻不會自我思考又沒有才調的員工?

    弱弱的問一句:如果執法者不願意照規矩來,自己都不守法守規則了,那有什麼資格取締不守法的人民?

    ------

    *【偵查實務】第一線員警宜如何受理疑似濫告與誣告案件 :https://bit.ly/32lYKhJ

    ‼「受理」與「調查過程」是兩回事
    常常接到很多員警的提問:「這明明就是濫告、誣告,為什麼我們要受理?」其實,這是第一線員警分不清楚「受理」與「調查過程」是兩回事後而產生的誤解。
    還是分不清楚?
    受理是什麼?就是接受民眾報案,進行分類。例如民眾報案刑事案件,就進入刑事調查;民眾檢舉交通違規,就進入交通裁處程序調查。
    民眾叫警察爬上屋頂救狗?對「狗」聲請保護令?叫警察衝去隔壁鄰居家裡「抓人」?議員跑來關說要求違法?拿出專業,自己判斷這是不是主管的合法業務,警察機關到底有沒有這種業務?不要該做的事情不做,不該做的事情拍馬屁拍得很爽,還拍照貼在「OO警好讚」,自甘墮落。

    受理後,分別依照刑事、行政調查程序「依法」處理,進入「調查程序」。

    以地檢署為例,很多VIP客戶進行近乎騷擾的濫訴申告,也有一些超自然的申告案件,例如外星人入侵、食人族攻擊、「國家機器」在身體或住居插座裡安裝監控設備等疑似精神疾患者的申告案件。儘管我們都知道這些告訴案件「很有問題」,甚至純屬無稽之談,但在現在的法制面與受理流程規範中,地檢署仍然必須受理、分案,由專組檢察官依照法規規定調查或直接簽結。

    相同的,警察機關也不能不受理民眾的告訴,但不等於受理後就非要置被濫告的無辜民眾於死地,僅調查對被告不利證據,然後一邊調查一邊抱怨濫訴。

    ‼民眾報案,但提告的犯嫌人很可能是冤枉的怎麼辦?
    #刑事訴訟法第2條麻煩翻一下。
    警察是濫訴人的僕人嗎?刑事訴訟法有說只能調查對犯嫌人/被告不利證據嗎?
    應該依照《刑事訴訟法》第2條所規範的客觀義務,調查「對被告有利的證據」後,依照警局規範的上簽呈結案(例如查無嫌疑人、超越科學常識無從查證等),或移送(報告或函送)流程處置。

    實務上很多派出所或偵查隊員警只知道調查對被告不利證據,還有人不知道在想什麼,振振有詞的說被告抗辯的有利證據「不是警察的工作」。然後一邊猛查不存在的「不利證據」,猛抱怨告訴人濫訴.......
    還有更扯的,民代提告的案件,第一線員警覺得根本不是現行犯,但派出所所長副所長竟然說「受理就要逮捕」(哈囉,這位大哥,你讀的刑事訴訟法跟我們的是同一部嗎?#還是你不小心把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刑事訴訟法拿來用了? #兩岸還沒統一好嗎)。
    請問 #這是在幹嘛?警大、警專刑事訴訟法有這樣教嗎?
    拜託拿出專業,讀一下刑事訴訟法、警察偵查犯罪手冊好不好?

    ‼請正確判斷案件類型

    第一線員警拒絕受理,如若於法無據,往往會遭到民眾的申訴。實務上偶爾會出現的狀況是,有時第一線員警對於法律有誤解,或是聽不懂激動的民眾在講什麼,誤以為是濫訴,「拒絕受理」,其後民眾向地檢署提出告訴,經發交該分局調查後,發現 #並非濫訴,而是真有其事。
    (我也不知為何會這樣?)

    還有很多案件,其實是 #民眾誤將行政罰事件當成刑事案件,例如為《社會秩序維護法》、《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所規定的行政罰事件,被誤以為是刑事案件報案。此時,#警方即應本於職權依照正確的處置方式(行政罰之調查程序)來處理。
    然而實務上卻常見警方完全沒有注意到行政罰規定,竟將全卷移送交給檢察官寫不起訴處分書,自己卻忘記本於職權進行行政裁罰。
    (我也不知為何會這樣?)

    以〈那些浪費司法資源的VIP(二):「預知未來」的濫訴人〉( http://bit.ly/331uQwI )所述之D「預知未來」誣告案為例,警方雖然懷疑D是誣告,但仍然依照規定受理,製作告訴筆錄時慎重地全程錄音錄影。在向檢察官報告後,依照檢察官指示調查對無辜被告有利的證據,協助檢察官發現D誣告的事實,成功保全誣告罪的舉證證據並偵查起訴,才是妥適的處理方式。

    ‼有些濫訴人可能涉及誣告,要怎麼辦才能將之定罪繩之以法?
    發現疑似誣告,拜託冷靜,保全證據是最重要的事情!誣告罪成罪困難,不是你自以為正義移送誣告,就能起訴定罪的!

    你們知道為何實務上警方移送誣告,大多不起訴嗎?(不是民眾亂告誣告,而是連警方移送,都大量不起訴喔...)
    「筆者在新北地檢署服務期間,也遇到過幾件有誣告可能的案件,然而,告訴人在偵查中當庭否認他提告時的部分筆錄內容,加上 #警方沒有錄音,#承辦員警自己也不確定告訴人提告當時講的詳細內容是什麼,因此 #難以證明告訴人有誣告的事實。」

    看到問題了嗎?
    然後一堆員警會鬼打牆:刑事訴訟法沒說一定要對告訴人錄音阿。
    是阿,我知道你想偷懶時就會賣弄法條了。
    誰跟你在講自白任意性和真實性?#我是在跟你講舉證方法!阿 #你怎麼舉證他陳述不實內容?你確定你做的筆錄內容都不會打錯?如果你確定,為什麼職務報告都寫「受理時距今已久遠,#職不復記憶」(記憶力不好還不錄音?)。

    刑事訴訟法規定犯嫌人警詢時應錄音錄影,是為了讓自白合法(自白任意性與真實性)。
    雖然看似沒有直接要求對告訴人錄音錄影,但是錄音錄影以證明告訴人第一時間警詢的內容,為什麼不行?為什麼死都不願意錄音,是怕什麼?錄音很累?
    〔按:本講義是於2019年撰寫,刑事訴訟法於2020年1月15 日修正第192條為:第74條、第98條、第99條、第100條之1第1項、第2項之規定,於證人之訊問準用之。並於公布後6個月施行。警詢時依第196條之1第2項準用修正後第192條的規定,對「證人」也要全程連續錄音。
    但據了解,目前偵查實務上仍有不少警察機關對「告訴人」的警詢筆錄沒有錄音錄影。〕

    特別是你覺得他在濫告、覺得被他告的人很可憐、覺得他告的內容顯然是不實誣告,#那還不錄音保全?????
    在想什麼啊!?!?!?!?

  • 副所長薪水 在 資誠(PwC Taiwan)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5-02-09 20:5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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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年輕人面臨薪水偏低,沒有舞台的窘境。

    資誠 PwC Taiwan副所長暨策略長吳德豐表示,依過去兩岸往來經驗發現,兩岸企業領袖(CEO)平均年齡差了5到10歲將近一個世代,大陸歷經文革後有年齡斷層,加上政策扶持提供年輕世代快速竄出的舞台,也讓企業創新速度超越台灣。

    反觀台灣CEO年齡偏大,在創新接受度或體能戰鬥力上都較不足,也因此接班問題也更加嚴重。

    他認為,不管台灣政府或企業,其幕僚都應走向年輕化,與決策層有不同分工,年輕人的價值在於面對新事物、新創新科技時,比較靈活,也更有戰鬥力與體力。

    ◎陸青年月薪大躍進 42K領先台
    http://www.pwc.tw/zh/news/media/media-20150129-6.jhtml

  • 副所長薪水 在 壹週刊寶庫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4-03-29 1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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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陸資來台卡位 中國老闆早滿街跑
    撰文:曹以斌、李洵穎、何醒邦、鄭國強

    當台灣人為服貿吵不休時,中資早已輕渡萬重山,在台落腳。本刊調查,不管是運送小米機的貨運商、大學生喜歡的線上遊戲,甚至台北101、東區精華店面等,早被中資入侵。很多台灣人的老闆,已換成大陸人,一旦服貿通過,恐怕有更多台灣人要靠中國老闆薪水過活。

    週一早上,一夜擾攘的學生運動猶在收拾殘局,台北市另一端信義計畫區內,一輛寫著「SF」白色字樣的小貨車,已精神奕奕地穿梭在大街小巷。

    陸老闆 繞路登台
    這是香港商「順豐速運」的貨車,黑色車身在朝陽映射下格外顯眼。大多數台灣人可能以為只是多了家新的物流公司,但業界很清楚這個對手的可怕。
    在對岸,順豐不僅是最大購物網站淘寶網的物流廠商,也是最火紅的小米機配送商,稱霸大陸物流業。在台灣雖登記為港商,但背後具有中資色彩,還在去年八月被廣東深圳招商局與中國中信企業入主,變身國營企業。去年營收高達人民幣三百億元(近新台幣一千五百億元),是台灣最大的物流業者嘉里大榮的十五倍左右。
    儘管服貿尚未生效,但早在民進黨執政的二○○二年,兩岸同時加入WTO(世界貿易組織),開放外資(包含中資)來台,因條件審核嚴格,中資於是在海外拐個彎,經由第三地(如香港、新加坡),以僑外資的身分登台。二○○七年,順豐也搭上這班順風車,一名台灣業者憂心地表示:「順豐未來一定會成為亞洲最大物流公司,實力不容小覷。」
    本刊調查,順豐是以「港商巧順投資」名義登記,在台灣約有六八○名員工。由於引發台灣業者緊張忌憚,近三年來,多次遭人舉發順豐所設立的服務中心不合法。

    貨運業 違規快遞
    順豐在台取得的是「汽車貨運業」執照,依規定只能經營搬家載送等配送貨品業務,不能像黑貓宅急便的「汽車路線貨運業」執照,可在特定地點設立招牌對外營業、收送貨物。物流業者曾多次向交通部陳情,甚至以假客戶身分釣順豐上勾,事後拿單據交給公路總局,證明順豐未申請相關執照,便在台灣經營國內宅配快遞業務。
    台北市區監理所副所長林翠蓉對本刊表示,稽查單位多次派員查看,並未查到違規事實,因此無法對順豐開罰。前物流協會理事長黃仁安批評:「連小偷在哪兒都不知道,何況叫他去抓小偷?」

    《巨星練肖話》
    壹傳媒老闆黎智英親自下海主持談話秀!
    劉嘉玲、吳君如、梁詠琪、甄子丹等娛樂圈大咖陸續登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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