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剔骨之刑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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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剔骨之刑 在 譚蕙芸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7-14 22:19:52
    有 11,435 人按讚

    [沒有誰比誰高貴](六之五)

    反修例運動此前多場審訊,不論是襲警、藏武器、暴動案,在法庭裡的檢視方法,採取視覺較微觀。示威者在這條街被捕,隔一條街發生的事,不會視為相關。時間上檢視也收得狹窄,例如7.21元朗襲擊,或831太子站事件,示威者受事件影響之後上街,法庭不會視為有參考價值(relevant).

    然而國安法第一審,唐英傑開電單車涉衝向警察防線,車上插了「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旗幟,案件搬到法庭,被提升到「恐怖活動」「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層次。

    法庭對刑事案件審訊,多檢視可觸摸之物,如翻看閉路電視、檢視直播片段、化驗被告背包或手袋的物件。

    但驗視一句話的意義,用甚麼方法,拉闊到歷史何年何月,翻查幾多本字典,還是要揭開人腦看看人的思想?

    早幾天,辯方專家證人,港大學者李詠怡當被控方逼問舉殖民旗的人心裡想甚麼,梁天琦設計口號的心底意思。Eliza一度在庭上表示:「我沒法子有讀心術 (I am not a mindreader).」

    如何去讀一場社會運動的集體心理?社會學家,明顯和法律專家有不同看法。

    這天,彭寶琴法官問及Francis,他如何理解「反修例運動的時間線(timeline)」。作為專研社運的學者,Francis認為運動由2019年6月9日開始,延續至大約2020年中,但難說某一日正式結束。彭官反問:「逃犯條例不是撤回了嗎?在2019年9月條例撤回後,李教授你仍然覺得運動繼續下去?」Francis說是。

    彭官亦問Francis,「你在問卷中問示威者,那一個口號有代表性,但每一個集會不是有主辦單位嗎?大會不是有他們的主題?」(亦即民間所謂的大台)

    Francis回應道,每次遊行雖有個別主題,但整場大型反修例運動不只是個別遊行。「例如人們最初對『齊上齊落』口號感到有共鳴,因為此口號表達了整場運動裡,示威者感到的團結精神和聯繫感(togetherness)。很多時候,口號不是直接與政策訴求有關,而是表達示威者的情感和感受。」

    這天,辯方專家證人,中大新傳學院教授李立峯Francis進入第二天作供。高個子的他,頭髮長及頸,穿了淺灰色西裝外套,外套布料質地有反光效果,西裝上的縐紋特別顯眼。他出現在證人枱時,拿着橙色的布袋,把厚厚的文件塞在布袋內,擱在證人枱。

    Francis喜歡把手踭擱在枱上,竪起前臂,長長的手指揮舞着,談起他熱愛的社科方法論,語速越說越快,微微地左右搖動帶輪辦公室椅子。法官不只一次請他說慢一點。

    有些時候,三位法官們發問的問題,比雙方大狀們更多。

    Francis說,曾向全香港市民抽樣撥打電話作民意調查。為了要有隨機性,撥打住戶家居電話時,會向聽電話的人問,若家居住戶多於一人,那一位同住者的生日日期較接近,則邀請該人來回答民調。

    唯一的男法官陳嘉信,手指之間常夾着筆,雙眉上下舞動,立即發問:「為何打電話去家居要這樣問,而手機則不用問?」

    Francis解答道:「在外國,曾有研究發現,在家庭中負責接電話的人,永遠都是家庭主婦。」法官杜麗冰聽到後,臉上綻放出會心微笑,更向陳官互相交換笑容。Francis續說:「又或者是年輕人搶着電話聽,這樣,民調做出來就會有偏差。」

    另一個社會學方法論的提問,也是由陳嘉信法官追問出來的。Francis團隊亦曾於廿多場遊行或集會活動中做現場調查。調查員會被分派在集會或遊行現場,邀請參加者填問卷。

    但隨着運動變得更流水式,出現更多變數,甚至出現衝突。為了保護調查員安全,例如7.27元朗遊行,他們會派出少量資深調查員到現場,派發含有QR Code的單張,示威者可以事後上網填寫。

    無論是代表控方的周天行檢控專員,抑或法官都問Francis,讓人拿單張回去跟QR Code填問卷,怎樣肯定填的人真是去過現場?

    陳嘉信法官問:「你說,填問卷的人很熱心,你怎知他們會不會『熱心』過頭,上網虛構答案?」他雙手在空中比劃着括號,把「熱心」二字強調。

    Francis說,他們巧妙地在網上問卷中加入了一條題目:「這天在那一個示威地點加入隊伍」,亦有一個選項是:「我今天沒有參加遊行」。填表者並不知道,研究員會剔走沒參加遊行的人的意見。

    「他們填的時候,不知道這條題目若答了,其實篩走了自己,最終我們便可以只分析參加過示威的人的數據。」三法官聽罷,明白學者一早想到這些漏洞,點頭表示明白。

    法庭裡,尋找「光時」意義之旅,控辯雙方均花心力指斥對方研究方法有漏洞。

    代表律政司的署理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嘗試從Francis的研究裡,找尋不足之處。Francis和團隊以5種研究方法:全港性電話民意調查、示威現場問卷調查、焦點小組、連登討論區大數據分析、公共討論分析(時評人在傳媒的言論),多管齊下來理解社會運動中口號的意義。

    周專員指,調查大部分於2020年初之前進行,而本案發生的日子(2020年7月1日)之前一段時間,即2020年2月至7月,Francis沒有相關研究。周專員問:「沒有任何事阻止你進行更多研究吧。」

    Francis指,當他自己知道要做專家證人時,已是2021年4月底,時光追不回了。「我不能坐時光機回到過去(I cannot travel back in time to do it.) 周專員堅持追問,可以做電話民調呀。此時陳嘉信法官插嘴表達其看法:「即係你叫李教授在2021年問番啲人9個月前在想甚麼?」

    Francis望着陳官說:「你說的我認同,即使可以問,搜集回來的數據也不會可信。問人今日在想甚麼會較可信,你問人一年前想甚麼,可信性甚低。」

    周專員轉以「以子之矛」嘗試再去進攻。「你曾說過口號的意義會隨時間改變,你在案發前一段相關時間,無研究喎。」Francis再解釋,除非遇到重大事件,口號的意思隨時間改變,基本上是以年計,或以十年計,「口號意義改變,並非分分秒秒在變動」。

    Francis在庭上首次披露,他團隊進行的「連登討論區」大數據研究,份量之浩瀚,他和團隊從連登「時事台」從2019年6月到8月21日的討論帖子及回應留言,涉及2千5百萬個,電腦檔案足有38GB。

    周專員從枱底拿出幾疊白紙,原來他的團隊從連登討論區,人手萃取了一些帖文,叫Francis即場示範如何做Coding (編碼)工作。

    西裝骨骨的Francis翻閱着文件,開始說:「呢位網民【四葉妹妹】有提及過「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沒提及「港獨」及「五大訴求」,可算為「1, 1, 0, 0」; 網民【英國男孩】完全沒提,電腦會記為「0, 0, 0, 0」;這位【草尼馬仔】貼了光時旗的照片,不含文字留言,我們技術上沒法認出。但不改變們這個整個研究方法的合理性」。在嚴肅法庭,聽到鬼馬的網名,旁聽者都忍不住笑了出來。

    控辯雙方過招,誰的「方法和總結」算是合理,光時究竟意義何在,是否違犯國案法?

    Francis今天較完整披露他的看法。他認為,控方專家劉智鵬教授,以歷史及語言學角度去看「光時」這口號的意思,作出一個聲稱,就是「『光復香港。時代革命』這口號,只有唯一一個解讀,並為所有人共知」,「但我認為劉教授沒有提供充足證據去證明這個聲稱」。

    Francis解釋,劉教授報告中用了「necessarily」一字,即口號詮釋的唯一可能「必然」是這樣,這是Francis自己認為需要用多種社科方法驗證的假設。

    口號究竟是由喊的人那端衍生意思,還是從接收者那邊決定意思?

    陳法官指,他理解控方劉專家報告中指的是,「喊口號的人懷有分裂國家意圖和目的」。但Francis卻說,喊口號基本上是一個「傳播行為」,不只是一個人單方面「個人表達」那麼簡單。

    一個口號喊出來,是由嗌的人承擔意義發送者責任,還是接收的人也有份貢獻意義?如此哲學性問題,在法庭的空氣裡交鋒。

    Francis又像在講課一樣,「作為傳播學者,我認為,喊口號是一個溝通行為,不只是一種自我表達。我嗌一個口號,會考慮接收者如何理解。」

    小個子的法官杜麗冰,左手手指戴了綠寶石戒指,她一邊說話一邊以手部語言輔助她的比喻:「好像我跟一百個人說,我喜歡西瓜,有人會覺得我愛吃紅色的生果,另一個人覺得我愛吃綠色皮的水果。我發送一個訊息,但別人接收不同。」

    Francis補充:「不止這樣,說話的人會小心用字。例如有一句句子意義明確,另一句句子的意義含糊,如果我要表達自己,減少誤會,我會選較明確的那句。」陳官提出,智力不同的人也會用字不同。

    Francis反駁:「不只,也看大家出身甚麼背景,像你們法庭背景的人理解『引導性問題』(leading question)和我們社科人便不同,不只是智力差異的問題。」聽到這句話,杜官和陳官都作深思狀。

    控方曾挑戰,指若文字意義多樣,人們便沒辦法溝通。Francis在此反駁:「劉教授說,人們會跟社會慣例(convention)去用字,但問題是,社會有很多慣例。文字使用很複雜,也有修辭學(rhetoric)作為一種慣例。劉教授把語言意義解得太過死板(too rigid),語言意義多樣,修辭令人們變通調適,否則世界便沒有創意寫作了(creative writing)。」

    控方周專員指出,劉教授也有其「證據」,就是警方跟據示威錄影片段,數算有多少次出現「光時口號」,而這口號與「顛覆元素」如港獨訴求、暴力行為同時出現。Francis反駁,這數據只在「點算上」可靠,但兩件事同時出現(co-appearance),並不等於有關。

    Francis用一個生活化的例子,說明兩種同時出現的東西,無必然關係。「在大學,學生在班房可以自由入座,兩個大學生每次課堂都一起坐,可以解讀為他們是朋友;但在中學,課室座位是被編排的,兩個中學生常並排而坐,只能說他們是一起坐。」

    然後,Francis就望着控辯雙方大狀的方向:「就像在這個法庭,李先生和周先生也一起坐,要考慮這是個法庭場景。」眾笑。

    至於示威場景,有其特性,Francis解釋:「好像每年香港七一遊行,於同一個示威裡出現的團體,訴求可以不共容。如性小眾、勞工及外傭團體也會各自有訴求。」

    即使大型示威有一些共同訴求,各人理解也有差異。Francis指,他有研究2014雨傘運動,其口號為「我要真普選」,「但落實到具體解釋,甚麼是『真』的普選?『真』字既開放又抽象,讓人各自己想象。」

    文字容易於不同場景被誤解,Francis特別澄清了一個可能的誤會。焦點小組討論的指引中,研究員需要留意討論覆蓋不同範疇。其中一個範圍呈在法庭文件中,寫道:「社會運動意識形態和激進化(social movement ideology and movement radicalization」。

    Francis特別澄清「激進」二字的在的學術意思:「激進化,在研究社運學術世界裡,意思是與社會常態的距離(deviation from social norm ),涉及更重大改變的意思,並沒有『好與壞』的評價。」

    「好像反修例運動最初,有人要求『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這訴求較溫和,因為過去香港也曾成立過,相比起來,『解散警隊』這口號則較激進」。陳官補充:「即是要求更徹底的社會改變。」

    陳官亦引述文件中的資料,好奇地向Francis查問:「為何你認為『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比『五大訴求』更激進呢?」Francis解釋:「修辭學上,『革命』比『訴求』所涉及的改變,幅度更大,這是明顯的。」

    在香港的刑事審訊上,「不爭辯事實、客觀存在」是常用術語,去指控一個人做了一件事,作為刑事案的入罪條件。然而一支旗,一句口號,如何建基於事實,使用這種法律語言,又出現了奇特的交雜和火花:

    周專員指出,警察報告中點算示威口號出現次數是「客觀、不爭辯的事實」。

    Francis反駁道:「你們只是提供了口號在示威現場,曾出現過的這個事實。」

    周進逼:「你們只是倚賴別人的意見。」

    Francis:「我們紀錄了人們表達意見的這個事實。我們分析的文章、人們論述過這些意見,都是一種『社會現實』(social facts)」

    周再問:「你是否同意,劉智鵬教授報告裡,他對光時口號的解釋,是對的(correct)?」

    詮譯變成了對和錯,二元對立,二選一,社科學者抗議了。

    Francis:「我們的總結是,口號是開放的,抽象的,不只一個解釋,每人有每人的論述。我不會評價一個時評家對口號的解釋,正如我不會評價焦點小組裡一個平凡人的解讀。(I wouldn’t judge)我不會說,這個人的解讀是正確,這只是他自己的說話 (I wouldn’t say if this guy is correct, it is his own articulation)。」

    周不放棄:「你不會異議,若我說劉智鵬教授的解讀是對的。」

    Francis斬釘截鐵回應:「我會異議,問題並不在對與錯」。

    杜麗冰法官嘗試插話,問Francis:「你會否覺得劉教授可以作這樣的解釋,即使你不贊同其解讀?」

    Francis說:「我個人不會對口號作這樣的詮釋。劉智鵬教授的詮譯,只是『其中一個詮釋』。其解讀的地位沒有特別高,也沒有特別低。相比起某一個時事評論員,或者我們焦點小組的某一個參與者。」

    周天行在盤問到最後,拋出了這個問題:「我說,我方對口號的理解方法(approach)更可靠。」

    Francis噗哧笑了,全場亦爆出陣陣笑聲:「哈哈,肯定不是。警察在『點算口號』上或許是可靠,但我挑戰警察報告中『對數據的理解』,當口號與顛覆元素共同於示威場合出現,根本不是支持口號有顛覆意義的證據。我對警察報告是完全不贊同。」

    此時,周天行專員彎腰,跟坐在他旁的同事耳語了逾三十秒。

    周專員回過頭,橫空拋出這句話:「我向你指出,你的報告不可靠,不相關。」

    Francis咬字清晰,語氣肯定回應:「我的報告,既可靠,合乎標準,亦相關。」

    誰的解讀更有權威?控方專家認為喊口號的人必然意圖顛覆;辯方則指出,口號是開放和曖昩的,任何人的解讀,都沒有比另一個人的解讀更有權威。

    一支旗,八個字,意義之爭,連繫着多位國安法被告的命運。

    國安第一被告唐英傑,身型壯碩,年輕的他坐在犯人欄,由幾個懲教署職員押送。

    唐的學歷不算高,是一位日本餐廳的厨師,然而穿着深色西服的他,還押了一年後,出席他自己的審訊,連日聽學者解讀他舉過的一支旗,都堅持翻閱着厚厚的法律文件,專心地聽着耳機,坐在他旁邊隔了犯人欄的翻譯先生,即時以廣東話傳譯。

    「Rhetoric….修辭學」英語對話,小聲的廣東話,在法庭後方響起了,兩條聲道有些重疊。

    幾名穿墨綠色制服的懲教署職員, 和唐一起坐在寬闊的犯人欄內。懲教職員的身體,慢慢挪移越近唐的方向,他們偶爾也竪起耳朵,跟進學者們的辯論進程。連穿着保安制服的叔叔,都聽得懂英語,都留意到辯論擦出火花,露出驚訝的表情。

    八個字,有罪還是無罪,全城關注。誰的解讀更高貴?

    時鐘已到下午四時半,明天Francis繼續作供。

    ***
    國安法首審專家證人系列(六之一):[Regime & Redeem]
    7月2日控方專家劉智鵬作供
    https://www.facebook.com/wwviviantam/photos/a.1435553239866430/4210137115741348/

    國安法首審專家證人系列(六之二):[Just Do it]
    7月9日辯方專家李詠怡作供
    https://www.facebook.com/wwviviantam/photos/a.1435553239866430/4229321820489544/

    國安法首審專家證人系列(六之三):[過去與未來]
    7月12日辯方專家李詠怡作供
    https://www.facebook.com/wwviviantam/photos/a.1435553239866430/4237523026336090/

    國安法首審專家證人系列(六之四):[知行合一]
    7月13日辯方專家李詠怡及李立峯作供
    https://www.facebook.com/wwviviantam/photos/a.1435553239866430/4240215429400183/

    國安法首審專家證人系列(六之五):[沒有誰比誰高貴]
    7月14日辯方專家李立峯作供
    https://www.facebook.com/wwviviantam/photos/a.1435553239866430/4243328702422189/

    國安法首審專家證人系列(六之六):[選櫻桃的人]
    7月15日辯方專家李立峯作供
    https://www.facebook.com/wwviviantam/photos/a.1435553239866430/4245860505502342/

    (圖為辯方專家證人中大新傳學院教授李立峯離開高等法院)

  • 剔骨之刑 在 作者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6-17 15:5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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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忍尼辛:

    荒唐嗎?古怪嗎?不可理喻嗎?沒有甚麼不可理解,這正是「作為說服手段的鎮壓」。

    俗話說:先打麻雀和烏鴉,到頭就能打到白天鵝。逐個打,最後總能打中要找的目標。大規模鎮壓的首要意義就在於,真正厲害的和隱藏得很深的人單個兒是抓不到的,在大規模的鎮壓中就會落網和滅亡。

    為了找理由抓捕偶然或預定的對象,再荒誕無稽的罪名也能羅織出來。

    話又說回來,在大多數場合下,並不是非要羅織這些異想天開的罪名不可。有一套非常簡便的標準罪名彙編,探員只需要從裡面挑選出一至兩項,然後像在信封上貼郵票似地貼上去就可以了:

    —破壞領導威信;
    —對集體農莊持否定態度;
    —對公債持否定態度(哪個正常人持肯定態度?);
    —對史太林憲法持否定態度;
    —對黨的(當前)措施持否定態度;
    —同情托洛茨基;
    —同情美國;
    —等等。

    黏貼這些價值不等的郵票是一項單調的工作,不需要高深的技能。探員只需要接連不斷地有犧牲品送上門以不至於浪費時間就行了。行動特派員向各地區、各部隊、運輸部門、學校實行攤派搜羅犧牲品的任務。為了不使行動特派員費神,告密制度便大派用場。

    告密是獄外人與人之間進行鬥爭的X光超級武器:只要把一條看不見細細的光束指向敵人,他就必然倒下,這辦法從不失靈。我不記得這類人的姓名,但我敢肯定,在監獄裡聽說過很多在互相清算中利用到告密的事例:丈夫用這辦法收拾失去他歡心的配偶,妻子收拾丈夫的情婦,或情婦收拾情夫的妻子,或情婦因未能拆散情夫的家庭而收拾她的情夫。

    各種郵票中,探員最常用的是第10分條——煽動反革命(現改為反蘇)。如果後代子孫有朝一日讀到史太林時代的偵查和審判案卷,他們一定會大吃一驚,這些反蘇煽動者們竟然是一些多麼不知疲倦的心靈手巧之能人啊!他們利用一根縫衣針和一頂破帽子,利用拖淨的地板或者沒洗的內衣,利用微笑或者不微笑、過分帶表情或者不帶表情的眼神,利用顱裡的無聲的思想、秘密日記裡的詞句、談情說愛的短簡、廁所牆壁上的題字,就可以搞反蘇的煽動大業。他們在公路上和鄉間土路上,在火災現場上,在集市上,在廚房裡,在家裡喝茶時,在被窩裡耳語時,都在進行煽動。只有不可戰勝的社會主義制度才能頂得住這樣的煽動攻勢:

    裁縫放下手裡的針,因為怕丟,便把它別在牆上的報紙上,正好戳進了卡岡諾維奇的眼珠子。顧客發現了。五十八條,十年(恐怖行為罪)。

    女售貨員收到分貨員送來的商品,手邊沒有別的紙,就在一張報紙上記帳。肥皂的塊數正好寫在史太林同志的腦門上。五十八條,十年。

    拖拉機手為了暖腳,扯下一張介紹某個最高蘇維埃候選人的佈告,墊在單薄的鞋子裡。女清潔工(她負責監看這些佈告)發現少了一張,在他鞋裡找到了。煽動反革命,十年……

    五十八條的第10分條是很大眾化的。上至年逾古稀的老太婆,下至十二歲的小學生都能享用。有家室的和光棍的、有身孕的和黃花閨女、運動員和殘廢、醉漢和滴酒不沾的、有眼的和無珠的、有私人汽車的和求人施捨的,一概都能享用。不分冬天和夏天,無論工作日還是星期天,清晨還是夜晚,在班上還是在家裡,在樓道裡,在地鐵車站上,在密林中,在劇場休息時以及在日蝕的時候,都可以同樣便利地給自己掙來一個第10分條。

    在大眾化方面,能和第10分條媲美的只有第12分條——「不檢舉」,換句話說就是「知情不報」。上面說過的那些人全都可以在完全相同的條件下得到第12分條,但更省事,連嘴也不用張,筆也不用拿。你一動也不動,分條會自己找上門來!而所判的刑照樣是十年監禁,附加五年「籠口」(剝奪權利)。

    「無辜的人!」這就是被大批趕進勞改營的政治犯替代品們主要的自我感覺。這也許是世界監獄史上的空前事件;成百萬的囚犯都覺得自己是清白的,全是清白的,沒有一個人有罪。(和陀思妥耶夫斯基一起服苦役的只有一個人是無辜的!)

    然而,這些並非由於信念帶來的必然結果而是由於命運的隨意撥弄而被驅趕進鐵絲網裡面的偶然聚在一起的人群,絲毫沒有因為意識到自己的清白無辜而變得堅強起來。也許正因為這種意識突出了他們處境的荒謬性,反而使他們感到更沉重的壓抑。他們更多地依戀自己原來的生活方式,而不是什麼信念,所以絕對表現不出什麼犧牲決心、團結一致和戰鬥精神。還在蹲監獄的時候,整整一監室的他們這類人竟可以任憑兩三個流鼻涕的小偷對他們劫掠和蹂躪。到了勞改營裡,這類人已經完全崩潰,他們隨時準備著在監頭和盜竊犯的棍棒下、在作業班長的拳頭下低頭彎腰,他們尚有能力去做的只是學會勞改營的哲學(互不聯繫,各顧自己,互相欺騙)以及勞改營的語言。

    伊奧利茨卡婭一九三八年進了一座普通勞改營,這個經歷過索洛維茨和隔離所的女社會黨人,看到這裡的「五十八條」,感到十分驚訝。在她的記憶裡,政治犯們曾經是有東西會與人共享的,而現在每人只顧自己活,只顧自己吃,有的「政治犯」甚至拿衣物和口糧做買賣……

    他們打斷了「五十八條」的腰骨——從此再也沒有什麼政治犯了!他們把這些人倒進群島的豬餿槽,驅趕他們去工地送命,同時向他們大聲灌輸著勞改營的謊言:人和人是敵人!

    有諺語這麼說:餓極就會出聲。但是我們這裡的土著是不出聲的——餓也餓不出聲。

    但是他們只要做出很少很少的一點事便可以得救!只要他們不珍惜那條反正已經喪失了的生命,並且團結起來,就可以得救。

    有時候整批送來的外國人,例如日本人,反而得到成功。一九四七年在列伍奇克拉斯諾雅爾斯克勞改營的上個懲戒勞改點,押來了四十名日本軍官,即所謂「戰爭罪犯」(儘管天曉得究竟他們對我國犯了什麼罪)。正是嚴寒季節,又是連俄國人也吃不消的伐木工作。「不買帳派」很快就扒掉了其中幾個人的衣服,好幾次打劫了他們的麵包筐。日本人迷惑不解地期待著長官們的干涉,但長官們自然是只當沒有看見。這時他們的作業班長近藤帶著兩個高級軍官,晚上走進勞改點長的辦公室,提出警告說(他們的俄語講得很流利):如果你們對他們的暴行不停止,明天兩個發誓明志的軍官將實行切腹,而且這只是一個開始。勞改點長馬上意識到在這事上自己可能找上麻煩。此後兩天,他都沒有帶日本人出工,伙食恢復正常標準,把他們調離勞改點。

    為了鬥爭和勝利所需要做的原來是多麼少啊——僅僅是不必珍惜生命!而生命反正是早已完蛋的了。

    但是我們的「五十八條」經常是與盜竊犯及日常慣犯混雜起來的,從來沒有機會單獨聚在一起——以免他們互相看到對方的眼睛,以免他們忽然意識到——我們是什麼人。那些能夠成為獄中和營中的首領,具有清晰的頭腦、熱烈的喉舌、堅定的心的這種人早已根據案卷上的特別標記被單獨剔出去,用布團塞住了嘴,關進了專門隔離所,在地下室裡槍斃。

    然而根據道家學說早已發現的一個生活中的重要特點,我們應當早就想到:政治犯消失之日正是政治犯湧現之時。

    我現在敢大膽地說,在蘇維埃時期真正的政治犯不僅有過,而且比沙皇時期更多,並且比先前的革命者表現出更大的堅忍不拔和勇敢的精神。

    這與前面所說的似乎矛盾,但是,非也。政治犯在沙皇俄國處於十分有利的地位,受到公眾的密切注視,在社會和報刊上立即可以引起反響。現在,社會黨人在蘇維埃俄國的境遇則困難得不可比擬,能稱為政治犯的也不止是社會黨人,只不過他們被大桶大桶地倒進一千五百萬人的刑事犯海洋,我們看不見他們的形象,聽不到他們的聲音。他們成了啞人,比啞人更暗啞。魚便是他們的形象。

    魚是古代基督徒的象徵。政治犯的主要隊伍正是基督徒。他們是一些粗拙的、文化不多的、不會發表演說和起草地下號召書的人。(這些事按他們信仰是根本無需做的!)他們走進勞改營受難和死亡,只是因為不願放棄信仰。他們清楚地知道為什麼坐牢,在信念上卻毫不動搖!他們也許是唯一絲毫沒有染上勞改營哲學甚至語言的人們!這樣的人們難道不是政治犯嗎?

    不行,可不能把他們也稱作囚奴!

    他們當中尤其多的是婦女。道家說:大道廢,有仁義。罪惡的東正教堂仍然在培育出無愧于公元初年的基督教女兒——那些被投豺餵虎的女教徒姊妹。

    遞解隊和墳場,到處都有大量基督徒。成百萬的人流有誰去數?他們無聲地死去,像蠟燭似的只能照亮周圍一小片地方。這些人是俄國最優秀的基督徒,差一些的都動搖了,退縮了,躲起來了。

    這還不能算「較多」嗎?沙俄可曾有過這麼多政治犯?它連萬位數都還不會數呢。

    但是在我國在扼殺政治犯的工作上是做得如此乾淨,這樣不留旁證,關於其中這些人的故事,很少能浮上水面來。

  • 剔骨之刑 在 Eddie Tam 譚新強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2-05 08: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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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www.mpfinance.com/fin/columnist2.php?col=1463481132098&node=1612465230753&issue=20210205

    譚新強:BNO移居英國人士 應以Uncle Roger為榜樣 不是Uncle Tom

    最近英國放寬了BNO護照的居英權,並設下了「5+1」的入籍路線圖。此舉遭到中國強烈反對,馬上宣布不再承認BNO護照作為旅行證件和身分證明的有效性。

    不少人當然認為英國不懷好意,故意干預中國內政,再次挑撥離間,煽動香港人反對中央的情緒。再者Brexit(脫歐)後的英國前路渺茫,如能吸引到大量富有香港人到英國消費和投資,也有着數。當然大部分英國人是反對的,Brexit的最主要原因就是抗拒移民。說到底,英國是一個階級觀念極重,充滿種族歧視的國家。不管如何,這仍勉強可算是遲來的春天。英國背棄香港人30多年,早在1980年代中英談判時,就有道德責任賦予所有香港人居英權(實應直接英國國籍)。最初時曾發出約370萬本BNO護照,但沒有居英權的BNO形同廢紙,所以回歸後逐漸變得凋零。但隨着近兩年的香港動亂,申請人數再度上升,去年翻倍多達30多萬。現在終於有機會得到居英權,估計將有更多人申請,有資格的人數約300萬,加上他們的家人,總數或超過500萬,即約香港人口七成。如真的那麼多人離開香港,短期內確有挖空香港人才和財富的風險,這亦是中國反對的原因之一。

    但整體來說,我認為今次BNO風波是一件好事。從2019年開始,我已多次指出《基本法》的多個嚴重錯誤和漏洞,尤其仍充滿鴉片戰爭可恥痕迹,世上罕有的畸形荒謬國籍與居留權混淆問題。西方外籍人士(expats),仍如十九世紀鴉片販一樣享有特權,只需住滿7年,即享有永久居留權和所有社會福利,甚至擁有投票權,區議會和立法會功能組別參選權。在美國,綠卡持有者絕不能投票,歐洲、澳洲等地都一樣。即使英國,現在給予BNO居留權,相信也必須6年以上入籍後,才有投票權。但不公平地,我認為對香港貢獻更大、主要來自菲律賓和印尼等亞洲國家的外傭,無論在港服務多少年,又永遠得不到永久居留權,遑論投票和參選權。

    此外,大量香港人擁有雙重甚至三四重國籍,美、加、澳、紐等,已超過100萬,如包括現有和曾經擁有(護照過期不等於放棄國籍)BNO人士,遠超過香港一半人口!當然還有超過200萬的居港內地同胞,奇怪地和侮辱地,連他們也需要同樣住滿7年才可獲得永久居留權。在美國,從加州搬到紐約州,只需一個月就可登記做選民。所以過去兩年,每當我看到反對政府人士和偏頗新聞報道,經常以香港人民意支持作為各種傷害香港和國家的暴行為最重要藉口,甚至包括殺人放火等喪盡天良罪行,我就愈覺得有弄清楚香港人定義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其實現今中國以民為本,外交政策和平,40年沒有戰爭,內地發展成績斐然、近年政策更不再單以經濟急速發展為目標,亦非常關注脫貧、貧富懸殊、社會公平公義和環保問題。政經制度的效率和合理性,已逐漸超越西方。中國社會當然仍有很多問題,但對比美國,毫無疑問,相對少罪惡和暴力,社會較充滿正能量,較少怨氣和仇恨,所以根據哈佛中國長期民調研究,中國中央政府得到90%以上人民支持,其實也不意外。只希望以邪教式、歇斯底里式、自卑兼自大式憎恨中國的人,包括部分香港人和西方人,願意張開眼睛,看清楚中國以大多數人利益為依歸的成功和合理政策,不可只看某些不知真假的打壓個人自由個案,以此為延續錯誤偏見和歧視的藉口。

    以為4年投一次票就是民主已過時

    現代人亦應放棄過時思想,以為4年投一次票就是民主,就是天堂。美國的選舉制度固然充滿不公,甚至反民主,即使英國和歐洲政治制度亦大致上停留在200年前,甚至中世紀階段,完全跟現代社會和科技脫節,更未必適合人類共同面對大流行和氣候變化的長期挑戰。適當的科技運用,可讓政府更實時關注人民和地球的需要,以此制訂更有效的公共健康、交通和經濟政策等。譬如發現新疫症出現,政府就應馬上採取隔離、大規模測試和緊急醫療措施,一切按照科學,跟傳統所謂左右派政經理念一點關係都沒有。這就是中國的做法,美國反而一切以政治掛帥,連口罩都成為政治圖騰,結果一場COVID疫情,至今已近50萬人死亡,比二戰還要多!

    從1840年第一次鴉片戰爭至今已181年,香港回歸中國亦已超過23年。《基本法》並非上帝頒下,刻在石上,永不可改動的《十誡》,它只是一個寫得非常差,充滿錯漏和殖民地時代色彩的過時小憲法。修正及改良《基本法》並非甚麼大事情,現在已到了固本清源,撥亂反正的時間。中央絕不應亦絕不能拘泥於一些十九世紀遺留下來的束縛,而讓香港情况繼續轉壞,成為西方意圖阻礙中國發展的棋子。

    近兩年前我最初提出香港國籍法不合理時,很少人關注此問題,喜見現在已成為一個非常熱門的討論議題。我的建議非常簡單,符合人情和法理,主要只有兩點:

    (1)取消所有單一外國國籍人士的投票和參選權。住滿7年者,仍可保留永久居留權;(2)應寬待多重國籍人士,包括BNO。雖然中國是不容許雙重國籍的,但基於香港特殊歷史,所以有點寬鬆彈性處理,也屬合理。有傳聞中國或將取消利用BNO「5+1」計劃移居英國人士的永久居留權和投票權(在入真正英籍之後或之前都有可能),甚至有人建議所有雙重國籍人士的永久居留權都應被取消。

    我明白中國對英國假慈悲,臨時給予BNO居留權的憤怒,除嚴重干預內政外,亦有點擔心如人數太多,不止出現走資情况,亦可能出現這批「英國人」遲些回流香港,不公平地繼續享受香港各種社會福利。我認為中國可以大方一點,繼續讓雙重國籍人士享有永久居港權,最重要是先搞清楚誰應享有投票和參選權。以我了解,現在申請特區護照時,表上已說明如成功,申請者將成為中國公民,如持有其他護照,將只被當作旅遊證件,而非國籍證明。

    不過,我認為此做法仍不夠清晰,明顯不少擁有中國香港特區護照人士不承認自己是中國人,仍自居為英國、美國人或其他國籍,但又偏偏經常上街示威或暴動,亦積極參與投票或參選等政治活動。如此荒謬、如此如意算盤的事情,即使西方國家如美國和英國,都是絕不會容許和容忍外國人在當地搞暴亂、搞革命的!在美國,間諜搞顛覆政府的最高刑罰是死刑。

    我建議最簡單的做法是給予這些雙重國籍人士一個最後機會,在投票和參選前,必須作出一個選擇,是否願意宣誓成為中國公民。宣誓後,就仍可享有投票和參選權,當然其他護照就真的只算是旅遊證件。即是如犯了法被拘留,發出其他護照的國家使節,亦無權提供協助。

    如不願意宣誓,就當然不應享有投票和參選權,我建議應取消特區護照,但仍可保留永久居港權。此做法可解決雙重國籍問題,亦等如開拓出一種香港綠卡制度。在美國也有一些綠卡人士,永不入美籍,但就仍保留居留權。

    英脫歐後匯率樓價大跌

    我明白即使我說到口乾,仍有部分人士繼續對政府不滿,真的會選擇移民英國。這亦非壞事,有如一段已沒有愛情的婚姻,離婚可能是最好的決定,勉強是沒有幸福的。看到估計將移民英國的人數約十多萬,不少但也不算多,對香港的影響也不會太大。

    移民當然不是一個容易的決定,尤其英國。倫敦位處北緯51.5度,比多倫多,甚至魁北克市還要北,如非受惠墨西哥灣暖流(Gulf Stream)帶來較溫暖水流和氣候,實應比加拿大更冷。但冬天仍當然極早天黑,擔保下午4點不到黑齊(蘇格蘭不到3點半)!這種天氣非常容易令人抑鬱,要比較小心。加上英國疫情嚴重,每100萬人的感染率是香港的40倍,單是英國的死亡率已經高於香港的感染率!

    英國公投決定Brexit後,經濟已轉差,匯率樓價都大跌,可能是抄底機會,但未來英國發展方向,仍然一籌莫展。政治上仍非常分歧,蘇格蘭和北愛爾蘭都很可能在未來10年脫離英國獨立。Brexit前,英國人可在歐盟任何國家居住和工作,現在當然喪失這些機會了。

    英國除了天氣冷,人情更冷,不要忘記階級觀念是他們發明出來的。整天滿口民主自由,但王室、貴族、封爵等封建制度就通通保留着,男士見到英女王仍需鞠躬,女士更要行屈膝禮(curtsy),自由平等?算了吧!

    倫敦雖然真是個多種族城市,街上接觸到的大多數人來自東歐、南亞、中東和非洲,來自中國和東南亞也不少。但這不等如各種族就很和諧。除操着貴族口音的英格蘭人會歧視他們,認為是低階級的人外(包括操cockney和其他低級口音人士),即使其他種族人士亦會互相歧視。尤其在過去一年COVID疫情中,不少亞裔人士,不管來自日本或泰國等,只因外貌像中國人,就曾在街上被襲擊。

    網紅Uncle Roger常誇中國文化易惹仇恨

    Uncle Roger就是其中一個例子。Uncle Roger是29歲,年輕英俊的新進網路笑匠紅人Nigel Ng(黃瑾瑜)的化名角色,扮作一個操誇張廣東口音,對任何事,特別中國菜非常挑剔的中年漢。數月前,Uncle Roger以一段非常搞笑,批評BBC烹飪節目的Egg Fried Rice視頻,在YouTube上走紅,至今點擊人次已超過1.5億,subscriber亦超過300萬。黃瑾瑜來自馬來西亞吉隆坡,明顯接受良好西方教育,英文完全沒有口音,中學後去了美國Northwestern大學念工程。畢業後去了英國做data scientist,但他醉心演藝界,所以毅然成為了全職棟篤笑藝人。闖了數年,終於在網絡世界打出了名堂,在西方已頗出名,在馬來西亞老家更是個紅人。

    約兩個月前,當Nigel走路回家時,不幸遇到一個人,突然無故向他襲擊,揮拳打他的臉,幸好傷勢不重,嘴唇流血和面上瘀黑。Nigel認為襲擊者不知道他是誰,打他的原因可能亦是COVID 導致的種族歧視。我不知道襲擊者是否認識Uncle Roger,如認識可能更憎恨他,因為Uncle Roger此角色雖有點自嘲成分,所有情節都只為搞笑,但主調就是他對亞洲尤其中國文化非常驕傲,不停誇獎中國人注重教育和家教,反過來不停取笑西方人不懂飲食,甚至笑謔批評他們的各種生活習慣和文化。

    數周前又發生了一次網上的不愉快事件。Nigel與另一美國飲食KOL Mike Chen聯手做了一個節目,後來發現Mike Chen原來是個法輪功邪教徒,就馬上把視頻下架,並在微博上向中國人道歉。此舉完全合理,但當然被一些人在網上攻擊,被誣告為五斗米而向中國折腰。Nigel澄清絕無此事,他暫無任何來自中國的收入,而他只想為觀眾帶來歡樂,無意加入任何政治元素。我亦替他非常不值,早前他表示因襲擊事件陰影而有意搬家,近日他更回了馬來西亞探親過年。即使他選擇留在亞洲發展,我也不會感覺意外,前途可能更好。

    移民縱賣樓 最好留點騰訊傍身

    近日看到一篇移民倫敦指南,教人如何在那邊成為一個稱職的送外賣人員,看完有點心酸。文章非常詳細,逐步教人到埗後如何以BNO身分拿合法工作證明,然後開銀行戶口,如何加入Deliveroo等外賣Apps。連在哪裏買單車,哪條路線較賺錢和安全,都詳盡介紹。他說每月收入,折合約13,500港元,我真不知在倫敦如何能夠生活!所以我之前已提醒過考慮移民的朋友,必須有傍身之技,從前很多人學斬叉燒,現代人最好學點投資。我勸喻移民英國的人,即使賣掉香港房屋,最好留點騰訊(0700)傍身。英國FTSE指數沒有多少隻揸得落手,Unilever洗衣粉?AstraZeneca好一點,有COVID疫苗,買Diageo不如買茅台,還是同樣面對中、英身分危機的匯控(0005),要買也不用跑到英國買。唯一要小心的是入了英籍後,如英國「制裁」騰訊(笑了),可能不容許英國人持有。

    此指南最後語重心長,善意提醒香港人送外賣時要禮貌,收到貼士更要大聲講Thank you,務必令英國人對香港人留下良好印象(在香港的服務員當然無此多餘責任)。我贊同,但小心斯德哥爾摩症候群突然發作,腰骨發軟,有種想做Uncle Tom(西方著名小說奴隸角色),90度鞠躬的衝動。希望他們多點以Uncle Roger為學習榜樣。

    (中環資產持有騰訊、匯控及茅台財務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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