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初等考試年齡限制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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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初等考試年齡限制產品中有5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2萬的網紅林于凱 高雄市議員,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現行「公務人員考試法」規定,新任公務員3年內不得轉調,若是一個小家庭分處異地,讓年輕父母公務員在幼兒照顧困難重重,更影響適婚、適生育年齡公務員的成家意願!制度如何改善? 今天我和 陳惠敏 高雄鳳山立委參選人 ,在立法院舉行公聽會,希望在提出《公務人員考試法》修法之前,盡可能地收取各方的意見,希...

  • 初等考試年齡限制 在 林于凱 高雄市議員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9-11-12 20: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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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行「公務人員考試法」規定,新任公務員3年內不得轉調,若是一個小家庭分處異地,讓年輕父母公務員在幼兒照顧困難重重,更影響適婚、適生育年齡公務員的成家意願!制度如何改善?

    今天我和 陳惠敏 高雄鳳山立委參選人 ,在立法院舉行公聽會,希望在提出《公務人員考試法》修法之前,盡可能地收取各方的意見,希望能真正為大家解決問題。

    我曾經接到多位公務員陳情反映類似的情況,大多是年輕、基層的公務員,例如有一位被分發到台中的高雄人,先生是台中人,兩人育有一個半歲的孩子,但因為規定要綁定三年,所以必須要單獨撫養孩子到三歲半,這個過程是非常辛苦的。

    另一個我遇過的類似個案中,太太一個人帶不足兩歲的幼子,後來嚴重憂鬱到需要看精神科醫師;亦有新進公務員一報到就請育嬰留停,等孩子稍微長大,請完留停後,還是得被綁在原機關三年。

    我再提一個案件來給大家參考,目前國發會在推「地方創生」,地方對接窗口是區公所,但我們的區公所公務員,夠熟悉地方生態嗎?有足夠的能量推動地方創生嗎?我曾經問過國發會的官員,他們自己也表示「高度存疑」!

    在地方服務的公務員,可能有很多都是因為綁約,才留在地方服務, 3 年綁約期滿了之後,公務員就申請轉調了。但是地方創生可能要 10 年才會看到效果,好不容易有起步了,隨著人員流動,對於累積的經驗及在地人脈養成又幾乎歸零,這也是十分可惜的。

    這樣如何能有效推動地方創生?地方的留才沒有提供足夠的誘因,硬是要用綁約留人,時間到人就走,難以經驗傳承,更無法蓄積能量推動地方創生。

    對於即將要提出的修法,我提出了幾個重點,希望和大家一起討論,若有任何意見,也歡迎私訊或留言喔!

    ◎ 政府中約聘僱人員請育嬰假,會影響考績;正式公務人員請育嬰假,當年度考績年資少於一年,是另予考績,通常也是乙等。
    ➡️這兩項有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第 21 條的疑慮,並不合理,請考試院提出修正辦法。

    ◎ 公務人員考試法第 5 條:「正額錄取人員...逾期未報到並接受訓練者,即喪失考試錄取資格...逾期未提出申請補訓,或未於規定時間內,向實施訓練機關報到接受訓練者,即喪失考試錄取資格。」
    ➡️增加:若已分配訓練,因疾病、父母病危、子女重症、養育三足歲以下子女或其他不可歸責事由,得申請重新分配。

    ◎ 公務人員考試法第 6 條:「公務人員之考試,分高等考試、普通考試、初等考試三等。高等考試按學歷分為一、二、三級。及格人員於服務三年內,不得轉調原分發任用之主管機關及其所屬機關、學校以外之機關、學校任職。」直接限制公務員轉調的權力。
    ➡️增加:但因疾病、父母病危、子女重症、養育三足歲以下子女或其他不可歸責事由,經機關同意後商調後不在此限。

  • 初等考試年齡限制 在 林于凱 高雄市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9-11-12 20: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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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行「公務人員考試法」規定,新任公務員3年內不得轉調,若是一個小家庭分處異地,讓年輕父母公務員在幼兒照顧困難重重,更影響適婚、適生育年齡公務員的成家意願!制度如何改善?

    今天我和 陳惠敏 高雄鳳山立委參選人 ,在立法院舉行公聽會,希望在提出《公務人員考試法》修法之前,盡可能地收取各方的意見,希望能真正為大家解決問題。

    我曾經接到多位公務員陳情反映類似的情況,大多是年輕、基層的公務員,例如有一位被分發到台中的高雄人,先生是台中人,兩人育有一個半歲的孩子,但因為規定要綁定三年,所以必須要單獨撫養孩子到三歲半,這個過程是非常辛苦的。

    另一個我遇過的類似個案中,太太一個人帶不足兩歲的幼子,後來嚴重憂鬱到需要看精神科醫師;亦有新進公務員一報到就請育嬰留停,等孩子稍微長大,請完留停後,還是得被綁在原機關三年。

    我再提一個案件來給大家參考,目前國發會在推「地方創生」,地方對接窗口是區公所,但我們的區公所公務員,夠熟悉地方生態嗎?有足夠的能量推動地方創生嗎?我曾經問過國發會的官員,他們自己也表示「高度存疑」!

    在地方服務的公務員,可能有很多都是因為綁約,才留在地方服務, 3 年綁約期滿了之後,公務員就申請轉調了。但是地方創生可能要 10 年才會看到效果,好不容易有起步了,隨著人員流動,對於累積的經驗及在地人脈養成又幾乎歸零,這也是十分可惜的。

    這樣如何能有效推動地方創生?地方的留才沒有提供足夠的誘因,硬是要用綁約留人,時間到人就走,難以經驗傳承,更無法蓄積能量推動地方創生。

    對於即將要提出的修法,我提出了幾個重點,希望和大家一起討論,若有任何意見,也歡迎私訊或留言喔!

    ◎ 政府中約聘僱人員請育嬰假,會影響考績;正式公務人員請育嬰假,當年度考績年資少於一年,是另予考績,通常也是乙等。
    ➡️這兩項有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第 21 條的疑慮,並不合理,請考試院提出修正辦法。

    ◎ 公務人員考試法第 5 條:「正額錄取人員...逾期未報到並接受訓練者,即喪失考試錄取資格...逾期未提出申請補訓,或未於規定時間內,向實施訓練機關報到接受訓練者,即喪失考試錄取資格。」
    ➡️增加:若已分配訓練,因疾病、父母病危、子女重症、養育三足歲以下子女或其他不可歸責事由,得申請重新分配。

    ◎ 公務人員考試法第 6 條:「公務人員之考試,分高等考試、普通考試、初等考試三等。高等考試按學歷分為一、二、三級。及格人員於服務三年內,不得轉調原分發任用之主管機關及其所屬機關、學校以外之機關、學校任職。」直接限制公務員轉調的權力。
    ➡️增加:但因疾病、父母病危、子女重症、養育三足歲以下子女或其他不可歸責事由,經機關同意後商調後不在此限。

  • 初等考試年齡限制 在 陳惠敏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9-11-10 22:2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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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約莫在一個多月前,我和高雄市議員林于凱及台灣公務革新力量聯盟共同召開記者會,提出有關「公務人員考試法」中禁止轉調年限(三年)規定之修法意見。

    在記者會之後,有些年輕公務人員私訊我,告訴我他們自己家中的故事及遭遇,更希望能夠真的修法成功。而同時,對於究竟該包括哪些考試的應試者,範圍到哪,也有不少的討論。這使我很清楚地意識到,這的確攸關到不少公務員家庭和青年人的生涯決定,也有不少家庭受到分隔兩地的痛苦及育兒安排上的苦惱。

    我決定雖然已是本屆最後一會期,能處理的時間也有限,但應該要踏出第一步,提出修法開始解決問題。因此我在黨團會議提出來,也感謝黨團委員們的支持。

    在正式提出法案之前,我希望能盡可能地收取各方的意見,以使替大家解決問題的初衷,不會變成是替大家製造麻煩。因此,我和林于凱議員辦公室將於11/12(二)上午10時在立法院舉行公聽會,也邀請關注本議題的朋友們,踴躍參加。此外,為使來參加的朋友能順利請公假,如有需要黨團出具開會通知,也歡迎告知。

    時間:2019年11月12日(二)上午10時
    地點:立法院群賢樓801(100台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1號)
    主辦: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

    線上報名連結: http://bit.ly/2WnxL1d

    ▶ 因進入立法院需換證,欲參加之民眾,請於 2019/11/11(一)中午 12:00 前,完成線上報名,並於公聽會當日從立法院中山南路正門入內參加,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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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行《公務人員考試法》第六條,就國家考試及格人員,依所通過的考試類型為高等、普通、初等考試,或為因應特殊性質機關之需要、保障身心障礙者、原住民族而舉辦之各類特種考試,設有限制轉調年限 (三年、六年)之規定。

    根據政府統計,2018 年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錄取或及格人員平均年齡為 28.47 歲(男 29.30 歲,女 27.65 歲),其中 25-35 歲者占整體及格人數比例約 4 成,至於同年的國人平均初婚年齡男女分別為 32.5 歲、30.2 歲,首胎平均年齡則為 30.9 歲。可推知,初任公務人員有相當比例位於適婚年齡區間。

    然而上述轉調年限規定,可能導致許多通過考試之公務人員,若未分發至家庭所在地區,除增加衍生之交通、搬遷及租屋等生活成本,更會面臨長時間異地就業、與家庭分隔兩地,使得養育幼子女責任全然落到一方身上等情事,無助於現在政府推廣青年成家、提升生育率之政策方向。除成家之需求外,因父母重症或年邁須人照料因素,亦時常導致公務員面臨選擇續留外地維持經濟收入,或放棄公務員工作就近照料之兩難。

    此外,限制轉調雖可暫時補充機關人力,但於轉調年限達到後似乎仍不利於留才。若為解決特定機關、偏鄉人力短缺等問題,是否應尋思以強化誘因、縮短城鄉差距或其他留才方式解決,而非以此做為限制轉調之理由。

    耑此,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特舉辦「鬆綁公務人員轉調限制可行性」公聽會,邀請相關團體與行政部門就是否適度鬆綁轉調年限限制進行討論、交換意見。期望公部門能帶頭朝友善職場的目標前進,鼓勵青年朋友更願意投入公務部門為民服務,創造個人、機關雙贏的局面。

    活動頁:https://facebook.com/events/452924258669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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