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這篇初次汽車駕駛人酒後駕車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初次汽車駕駛人酒後駕車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初次汽車駕駛人酒後駕車產品中有1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8萬的網紅張花冠,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愛你一生在嘉縣,迎接2013,倒數3天! 2013年1月1日起,交通新法要注意: 1.汽車駕駛人未領有駕駛執照、初次領有駕駛執照未滿二年之駕駛人或職業駕駛人駕駛車輛時,飲用酒類或其他類似物後,其吐氣所含酒精濃度超過每公升○‧一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超過百分之○‧○三,不得駕車。 2.汽車駕駛人於...
初次汽車駕駛人酒後駕車 在 張花冠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愛你一生在嘉縣,迎接2013,倒數3天!
2013年1月1日起,交通新法要注意:
1.汽車駕駛人未領有駕駛執照、初次領有駕駛執照未滿二年之駕駛人或職業駕駛人駕駛車輛時,飲用酒類或其他類似物後,其吐氣所含酒精濃度超過每公升○‧一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超過百分之○‧○三,不得駕車。
2.汽車駕駛人於行駛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者,處新臺幣3,000元罰鍰。
3.機車駕駛人行駛於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者,處新臺幣1,000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