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刑法358條構成要件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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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刑法358條構成要件產品中有4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4萬的網紅瑩真律師,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在日常生活中,配偶之間或情侶之間互看手機,好像是一種再平常不過的事情,甚至還帶有一些情趣。但是在法律上,這種行為卻具有危險成分,甚至可能造成觸法,千萬要小心! 因為依據刑法第315條規定:「無故開拆或隱匿他人之封緘信函、文書或圖畫者,處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無故以開拆以外之方法,窺視其內容者,亦同...

刑法358條構成要件 在 瑩真律師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1-05-17 09:34:56

在日常生活中,配偶之間或情侶之間互看手機,好像是一種再平常不過的事情,甚至還帶有一些情趣。但是在法律上,這種行為卻具有危險成分,甚至可能造成觸法,千萬要小心! 因為依據刑法第315條規定:「無故開拆或隱匿他人之封緘信函、文書或圖畫者,處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無故以開拆以外之方法,窺視其內容者,亦同...

  • 刑法358條構成要件 在 瑩真律師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4-20 17:04:53
    有 152 人按讚

    在日常生活中,配偶之間或情侶之間互看手機,好像是一種再平常不過的事情,甚至還帶有一些情趣。但是在法律上,這種行為卻具有危險成分,甚至可能造成觸法,千萬要小心!

    因為依據刑法第315條規定:「無故開拆或隱匿他人之封緘信函、文書或圖畫者,處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無故以開拆以外之方法,窺視其內容者,亦同。」也就是說,沒有經過別人同意,就偷看人家的封緘信函、文件,甚至是電子郵件、手機訊息,都會構成這裡所規定的妨害祕密罪。

    還有更危險的,如果配偶的手機有加裝密碼,就表示裡面的資訊是屬於更機密、更具有隱私保護必要的內容,因此以破解手機密碼的方式來窺視手機裡的資訊,是更嚴重的犯法行為喔!

    因為依據刑法第358條規定,無故以輸入他人帳號密碼的方式破解電腦保護措施還取得機密資訊者,還會觸犯這一條所規定的妨害電腦使用罪,最高可以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所以沒事真的不要隨便亂看人家的手機,甚至還把破解密碼當成遊戲,一不小心可是會吃上官司的!

    但是有些人可能會有疑問,如果我不看配偶手機,我怎麼會知道配偶偷吃呢?難道即使配偶外遇了,另一半還是不能透過偷看手機來取得證據嗎?

    為了要取得配偶外遇證據之蒐證方式,法律上稱為「不貞蒐證權」,但是所謂的不貞蒐證權,並非都是合法的。以目前台灣司法實務上的判決看來,如果行為手段涉及妨害秘密罪、妨害電腦使用罪之構成要件,仍然會有違法的風險,不會因為外遇證據難以蒐集,就會變成合法的。

    但是在配偶外遇而向法院訴請損害賠償的民事案件中,對不貞蒐證權的容許程度較高,法院多半認為,只要手段不是太過誇張,違法情況不是特別嚴重,還是會容許這種方式取得的證據,可以拿來舉證證明配偶外遇行為的。

    所以各位啊,千萬切記,別讓自己養成偷看他人訊息的習慣,情侶配偶間的相處在於信賴與真誠,這可是法律給不了的。

    至於最近鬧得沸沸揚揚的何孟遠與采子劈腿風波,在新聞中竟然可以看到他們兩人之間的私密訊息內容,大家難道沒有好奇,這些私密訊息到底是怎麼流出的?是不是違法取得的呢?今晚八點,敬請鎖定瑩真律師頻道,和瑩真律師一起來聊聊囉!

  • 刑法358條構成要件 在 瑪那熊的愛情觀察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9-10-18 17:06:22
    有 103 人按讚

    「另一半偷看我手機的LINE,有犯法嗎?」
    幾年前被個案問過這問題,當下還真被問倒
    (沒辦法我是心理師,不是律師啊啊啊)

    要解答這個窘境,要從三方面來解析:

    1. 單純觀(偷)看▶沒事兒

    因為刑法妨害秘密罪的構成要件,只限定「封緘信函、文書或圖畫」,對於LINE、手機的訊息,這條沒管到...


    2. 破解手機密碼而偷看▶妨害電腦使用罪

    當對方的手機有設密碼,而你破解去用他的手機
    就這可能構成刑法第358條 #妨害電腦使用罪。


    3. 偷看LINE順便翻拍或截圖▶窺視竊聽竊錄罪

    當你想保全證據而拍下對方LINE對話畫面
    則可能犯下 #窺視竊聽竊錄罪。


    知道這些不是我轉行當律師,而是看了《生活法律防身術》這本書。作者是 律師說真話x賴瑩真律師 ,精選48種生活中常遇到的法律問題,像是遇到危險情人怎麼辦、分手後可以拿回送對方的東西嗎、跟著網友一起罵人會否被告......等。

    賴律師將複雜的法條,用簡單好懂的方式敘述,如果你想避免莫名其妙被吉的狀況,可以看這本書!

    10/22(二)21:00前,完成以下步驟,即可抽《#生活法律防身術》一本(共三個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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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刑法358條構成要件 在 瑪那熊的愛情觀察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9-10-18 08:00:00
    有 103 人按讚

    「另一半偷看我手機的LINE,有犯法嗎?」
    幾年前被個案問過這問題,當下還真被問倒
    (沒辦法我是心理師,不是律師啊啊啊)

    要解答這個窘境,要從三方面來解析:

    1. 單純觀(偷)看▶沒事兒

    因為刑法妨害秘密罪的構成要件,只限定「封緘信函、文書或圖畫」,對於LINE、手機的訊息,這條沒管到...


    2. 破解手機密碼而偷看▶妨害電腦使用罪

    當對方的手機有設密碼,而你破解去用他的手機
    就這可能構成刑法第358條 #妨害電腦使用罪。


    3. 偷看LINE順便翻拍或截圖▶窺視竊聽竊錄罪

    當你想保全證據而拍下對方LINE對話畫面
    則可能犯下 #窺視竊聽竊錄罪。


    知道這些不是我轉行當律師,而是看了《生活法律防身術》這本書。作者是 律師說真話x賴瑩真律師 ,精選48種生活中常遇到的法律問題,像是遇到危險情人怎麼辦、分手後可以拿回送對方的東西嗎、跟著網友一起罵人會否被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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