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刑法276修法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刑法276修法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刑法276修法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刑法276修法產品中有16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575萬的網紅東森新聞,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回頭是岸編:立委做事啊! #挖眼 #修法...

  • 刑法276修法 在 東森新聞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9-30 15: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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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頭是岸編:立委做事啊!
    #挖眼 #修法

  • 刑法276修法 在 讀享周易刑事法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8-24 05: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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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來分享一個較為困難的問題。

    如果行為人對於刑法第274條「不得已之事由」產生誤認(客觀上並無不得已的事由,但行為人主觀上卻認為存在該事由),此時該如何處理?

    這會涉及到罪責要素到底是「客觀描述」還是「主觀描述」的問題,筆者整理蔡聖偉老師文章的內容,如表格所示。

    若認為「不得已之事由」屬於「主觀描述」的罪責要素,此時判斷標準就應該以「行為人的主觀認知」為基準,客觀上是否存在不得已的事由並非所問。

    這當然不是行為人想如何主張就如何主張,而是要考量行為人形成決意的動機來判斷。在生母殺嬰罪中,行為人必須處於強大心理壓力的狀態下殺死自己的嬰兒,亦即不得已的事由必須是殺嬰的動機,才能構成生母殺嬰罪。如果行為人沒有處於這種心理壓力,由於期待可能性並未降低,當然沒有辦法減輕刑罰。

    ∗ 上述內容主要整理自:蔡聖偉,評殺人罪章2019年修法,月旦裁判時報第95期,2020年5月,頁47-49。

  • 刑法276修法 在 Rti 中央廣播電臺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4-22 15: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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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過失致死罪刑度提高到最重10年】

    #太魯閣號事故 造成嚴重傷亡,並引發各界質疑 #過失致死罪 最重只判5年的刑度太輕。

    #行政院會 今天通過相關刑法修正草案,提高過失致死罪刑度年限至最多10年,但 #法務部 方面也表示,修法不溯及既往,新規定將於公布後施行,現有部分不能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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