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這篇刑法 第 10 條 所 稱 之 公務員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刑法 第 10 條 所 稱 之 公務員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刑法產品中有10000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萬的網紅舒翠玲,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精神病患究竟可否享有刑法上的豁免? 屏東超商店員被重傷害乙案 造成社會上強大的震撼與不安 對於女店員所遭受到的傷害 除了表達不捨也衷心祈願她能早日康復! 村裡的街坊鄰居惶惶不安 不知道定時炸彈何時會爆? 爆在誰的身上? 更有許多人論戰 就像 #我們與惡的距離 戲裡探討的問題 究竟精神病患(現在...
同時也有44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8萬的網紅公視新聞網,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台北捷運警察隊刑案調查,近三年來民眾順手牽羊、侵佔遺失物,在全部刑案中佔了34.1%,屬於最大宗。不過,將他人物品佔為己有,已經觸犯刑法侵占罪,最高可處1萬5千元的罰金。 詳細新聞內容請見【公視新聞網】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542308 - 由台灣公共...
刑法 在 沃草 Watchout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1-09-24 16:18:59
你可能知道今天是 #921地震 22 週年,但你知道今天也是「#100行動聯盟」成立 30 週年嗎? 《#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條 於 1935 年公佈實施,明訂「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者」將面臨刑罰。在威權時期,這項法條可說是政府箝制人民言論、結社自...
刑法 在 劉珞亦(法白Roy aka 陸伯言)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1-09-17 15:48:00
【犯法,可不可以處罰兩次?】 先來說個打人的故事。 有一位葉先生,在 2019 年 10 月 11 日凌晨兩點鐘時,在桃園區桃鶯路一家「歌堡歌坊」外,與三個人發生糾紛,相互鬥毆。 後來被警察帶走,被以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 87 條 ,移送簡易庭裁罰。 (如果確定被罰,是有可能被處新臺幣一...
刑法 在 立法院·修憲白話文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1-09-16 07:52:09
【傳說中的,黑名單?】 你知道什麼是「黑名單」嗎? 在過去我們的《國家安全法》中,有一條這樣規定: 「人民入出境,應向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申請許可。未經許可者,不得入出境。」 白話一點來說,就是你要出國或是回國,政府如果不同意,你就不行! 所以什麼是「黑名單」呢? - ■ 黑名單 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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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 在 公視新聞網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21-08-30 14:48:34台北捷運警察隊刑案調查,近三年來民眾順手牽羊、侵佔遺失物,在全部刑案中佔了34.1%,屬於最大宗。不過,將他人物品佔為己有,已經觸犯刑法侵占罪,最高可處1萬5千元的罰金。
詳細新聞內容請見【公視新聞網】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542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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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 在 羅文好公民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2021-08-04 18:00:13#吳亦凡 #刑法 #性自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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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 在 舒翠玲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精神病患究竟可否享有刑法上的豁免?
屏東超商店員被重傷害乙案
造成社會上強大的震撼與不安
對於女店員所遭受到的傷害
除了表達不捨也衷心祈願她能早日康復!
村裡的街坊鄰居惶惶不安
不知道定時炸彈何時會爆?
爆在誰的身上?
更有許多人論戰
就像 #我們與惡的距離 戲裡探討的問題
究竟精神病患(現在稱思覺失調患者)在犯下傷害他人的行為時
可以因為思覺失調而減輕其刑嗎?
我記得之前鐵路警察在火車上被刺死命案
嘉義地方法院一審法官宣判無罪時
法官所承受巨大的壓力….
二審宣判17年徒刑
究竟思覺失調患者是兇手?還是病患?
我個人認為
他是病患、不能視為一般兇手
不適宜以一般兇手審判
但必須接受高強度的治療與監控
台灣現在的問題
不在於法院怎麼審判思覺失調病患
而是醫院究竟如何收治這些具有暴力傾向會攻擊傷害他人的患者?
經驗告訴我~
1)警察消防衛生所的基層防護網不夠,對於思覺失調病患的言行無法做足夠判斷。
因此,家屬鄰居的觀察與意見應作為強制送醫的參考,並應加強轄區思覺失調病患的訪視追蹤。
2)醫院的強制治療不足!
對醫護來說,健保住院相關規定給了限制🚫,最多3個月一到就要放人。
病患的煩人囉嗦難處理,讓醫護人員能少麻煩就少麻煩,病患吵著出院家屬沒意見就放人。
少了2道機制評估病患是否繼續住院!目前僅由醫院內專科醫師評估,病人多,就趕快放出院,此其之一。思覺失調的病患不是智商有問題,甚至有的很聰明,所以病患懂得在醫師與護理師面前裝乖裝配合,醫護人員容易被矇騙。
所以,應該要有另外一個評估機制,跳脫照顧單位角色,中立而專業的評估。
病人需要的是治療
只要接受長期治療,一般病患的暴力行為是可以被控制的
#其實病人家屬很無奈
#其實病患也很可憐
#當然無辜受害的民眾更是無妄之災
#社會安全網要能發揮防護的作用
#如果衛生所的醫護都在做發漂白水抓孑孓辦戒菸活動這些事情,我們怎能指望他們有時間做更重要的社區精神病患防護網、流行病學研究及傳染病的防堵呢‼️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10929001680-260402
刑法 在 udn.com 聯合新聞網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寧可全力追捕跨性別者,不管國際貪汙通緝犯?」
Nur Sajat是馬來西亞一位跨性別穆斯林,在2018年因為身著女裝出席宗教活動,被控違反《伊斯蘭刑法》下的侮辱伊斯蘭罪。
但她卻未出席於今年2月舉行的開庭日,後來被發現已入境泰國;直到本月初被泰國警方逮捕,仍未確定是否將被引渡馬來西亞...
刑法 在 鄭麗文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司法改革越改越失敗 社會安全網越補越大洞】
這次的屏東超商挖眼事件,
跟上次生魚片刀背刺事件,
甚至小燈泡事件,都令人震驚!
但是我們的司法一再改革,卻越是縱容,
說好的補起社會安全漏洞網,
蔡政府是不是 #都補在網路上了?
有問題的就是司法改革!
執政黨不要裝睡!#司法精神病院更不能等!
至於司法精神病院進度如何
法務部長只表示:法務部和衛福部都在積極籌設中
但刑後強制治療已經過了15年,
這期間主管機關完全沒有能力,
在一個不同於監所之外的環境,
找到一個獨立的處所或醫療處所,來安置犯後又有必要強制治療的一群人
也因為過了15年都沒辦法解決,
所以大法官會議解釋,
押了3年的期限要解決這問題。
如果不押期限 #再給十年問題還是沒辦法解決,
如果不加快處理,刑中不能處理,更不用說刑後安置,
如果蔡政府再裝睡,社會安全漏洞永遠補不起來!
甚至在現行收治精神疾患者的兩個法律途徑都有漏洞:
1️⃣一是醫療端可依照《精神衛生法》,認為患者已脫離現實感並出現傷人自傷可能性,可裁定強制住院,最長不得超過60天。
2️⃣另一種則是有犯罪事實,但是犯案當下經由精神鑑定認定為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者(例如大家熟知的思覺失調),由法院來認定患者回歸社會是否有再犯之虞,裁定「監護處分」,最長可收治5年。
我們希望這些患者能獲得更完善的治療,讓社會安全網接住所有人,因此針對中華民國刑法第八十七條條文(強制監護)已提出修正草案
蔡總統在2016年就職演說中坦承,
司法無法親近人民、不被人民信任、司法無法有效打擊犯罪、以及司法失去作為正義最後一道防線的功能,是人民普遍的感受。
可見蔡政府也了解民眾對司法的詬病,
但蔡政府執政已經5年多了,
#司法獲得人民信任了嗎?
#大法官釋憲都過了九個月
#衛福部還只是在諮詢各方意見
#還是要說安全網都是網了
(政府九局下半)
#有洞也是很正常 (漏接一顆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