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刑法總則王皇玉著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為什麼這篇刑法總則王皇玉著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刑法總則王皇玉著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lkkl555 (柴犬)看板NTU-Exam標題[試題] 103-1 王皇玉 刑法總則一 期末考...


課程名稱︰刑法總則一
課程性質︰必修
課程教師︰王皇玉
開課學院:法律學院
開課系所︰法律系
考試日期(年月日)︰2015/1/16
考試時限(分鐘):110

試題 :

壹、實例題(一題40分)
一、甲與父親乙上山打獵,乙去樹叢尋找野豬足跡,甲在原地等候,突然樹叢另一方傳來
聲響,甲認為是野豬靠近,舉槍射擊後,聽見「哇」一聲,才發現射到自己父親乙。甲見
乙倒地,緊急開車送乙去醫院急救,結果行經某一路段,突然幼童丙從路旁快速衝到車道
中撿球,甲雖緊急煞車,仍然撞倒丙。事後經發現,甲開車並未超速,但為無照駕駛。乙
送醫急救後,仍然傷重死亡;丙遭車撞擊後,右腎破裂割除但存活。試問:甲成立何罪?
(持有槍枝部分不用論)
二、甲要殺乙、丙,端了二杯毒酒給乙、丙喝,乙剛好去上廁所,所以沒有喝毒酒,但上
完廁所回來後,發現丙喝了毒酒倒地死亡,乙遂追出去找甲,找到甲之後,立即上前痛毆
甲,甲一路被追打到河邊,為了怕被打,遂跳河逃逸,結果溺水,甲雖被路人救起,但腦
部缺氧變成植物人。試問:甲、乙各犯何罪。

貳、是非題(每題2分,對的答案打O,錯的答案打X)答案寫在答案卷上
1、狀態犯乃指,犯罪行為之成立,無須對法益為一定時間的繼續侵害,行為一旦造成法益
侵害,犯罪即屬既遂。狀態犯的相對概念為接續犯。
2、甲乙均有一把花色款式相同的雨傘,某日甲一時不察,誤乙之傘為自己的傘而拿走,甲
之行為屬「構成要件錯誤」,故不具竊盜罪之故意。
3、甲要殺乙,將乙推到橋下,希望不會游泳的乙溺斃。結果乙是頭部撞上橋墩而死亡,並
非因溺水而死亡。由於發生「因果關係偏離」,故甲僅成立殺人未遂罪。
4、「可罰違法性」的判斷基準有二:一為「被害法益輕微性」,另一為「行為逸脫社會相
當性程度之輕微性」,只要二者有其一,即可認為行為不具可罰違法性。

參、複選題(每題3分)答案寫在答案卷上
1、犯罪型態必須由行為人親自實現犯罪之構成要件,始能成立犯罪,不得假他人之手為之
,此等犯罪型態稱為 A己手犯 B一般犯 C作為犯 D親手犯 E身分犯
2、下面關於因果關係的論述,何者正確? A不管是結果犯或舉動犯,其犯罪之既遂均需要
審查因果關係 B「P與Q」之間具有「非P則非Q」的關係,意謂著P與Q之間具有「相當因果
關係」 C「結果導致」與「結果歸責」是相同的概念 D結果之客觀歸責是在肯定條件因果
關係之後才加以審查 E不作為犯之因果關係通常又稱為「準因果關係」。
3、下列何者為「身分公務員」? A總統 B國營事業承辦採購之採購人員 C立法委員 D里長
E監獄擔任備勤職務之替代役男。
4、下列關於結果客觀歸責之描述,何者正確? A甲為藥房老闆,提供病人一個月份的安眠
藥,結果病人依次將全部安眠藥吞下去,仰藥自盡而亡,甲無須為死亡負責 B乙醫師為
病人治療車禍受傷大失血,因病人拒絕輸血,失血而亡,乙無須為死亡負責 C丙感染HIV病
毒,詢問15歲女友是否願意與其進行危險性行為,女友同意且也因而感染HIV,丙無須為女
友之重傷結果負責 D丁為配槍警察,未將槍枝收納上鎖,結果女友因感情因素自取槍枝自
殺死亡,丁無須為死亡負責 E戊對妻家暴,抓其妻的頭去撞牆造成顱內嚴重出血昏迷,其
妻送醫急救,因醫師未及時開刀而死亡,戊無須為死亡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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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tel : 之前的實例題比較血腥,看樣子今年教授心情很好 01/16 14:45
lomenade : 神快!! 01/16 15:25
trees880098 : 收法律系~幹嘛一直跟學弟妹搶考古題啦XD 01/17 19:00
lkkl555 : 耶 我是考古題獵人!!! 06/12 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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