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刑法無故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刑法無故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刑法無故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刑法無故產品中有2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萬的網紅蘇家宏律師,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租約到期後房東可否逕行開鎖進入?】 🏠🔑小劉 #出租房屋 給房客小吳居住,約定租期為兩年,然租約到期前半年內小吳均未給付 #租金 ,經小劉多次催告仍置之不理,現在 #租約 已經到期,小劉可否逕自開鎖入內,強行將小吳的個人物品遷出? 📄 請點此觀看完整文章 👉🏻 http://www.glory...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71萬的網紅風傳媒 The Storm Media,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近期新店區爆發一起震驚社會的隨機殺人案,檢方因故控告殺人罪,然而兇嫌的辯護律師現以被告患有精神疾病為由,主張罪名僅為傷害致死,並可望減刑甚至免罰。這起案件不禁讓人思考「精神病患犯案可免刑」的合宜性,巴毛律師也提及去年一起類似的隨機傷人案,被告婦人無故刺傷不認識的護理師,最終卻因犯當下意識不清、精神解...

刑法無故 在 Hey, it’s Samara ?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1-09-10 21:54:17

- 指考過後、開學之前是大學新生最期待卻有點緊張的一段時間🤣 不知不覺我也要升上三年級了,如果問說對法律系新生有什們建議的話,我覺得有下列十個🤣 - 1、維持英文程度且學習其他語言,從幼稚園到高中學習英文也有相當一段時間了。在英文有一定程度之後,學習其他語言所受影響其實並不大。多多學習其他能力並不是...

刑法無故 在 1分鐘法律教室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1-08-18 20:30:10

這個題目的原型是 高院109年度重上更一字第3號 ,知名金控二代夫妻,丈夫在太太的公司用車上安裝GPS,法院判決構成刑法第315條之1第2款妨害秘密罪。 刑法第315條之1第2款禁止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 司法實務針對安裝GPS來掌握他人...

刑法無故 在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1-07-11 09:09:20

#我也是看法白才知道:醫療暴力行為犯了什麼罪? —— 這幾天,許多醫院發生醫療暴力事件。那麼,法律如何制裁醫療暴力事件的行為人? 醫療法規定,以「強暴、脅迫、恐嚇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妨害醫護人員執行醫療或救護,最重處 3 年有期徒刑。條文中的「其他非法方法」,按照法院的見解,需要到「強暴、脅迫、恐嚇...

  • 刑法無故 在 蘇家宏律師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8-17 06: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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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約到期後房東可否逕行開鎖進入?】

    🏠🔑小劉 #出租房屋 給房客小吳居住,約定租期為兩年,然租約到期前半年內小吳均未給付 #租金 ,經小劉多次催告仍置之不理,現在 #租約 已經到期,小劉可否逕自開鎖入內,強行將小吳的個人物品遷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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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東們注意囉
    #房屋 #房東 #房客
    #刑法 #無故侵入住居罪
    #真誠專業愛
    #王耀緯律師
    #恩典法律事務所

  • 刑法無故 在 張齡予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9-11-29 09:29:40
    有 818 人按讚

    面對自以為可以為所欲為的網路霸凌,我們能做什麼...
    大家不要當加害者也不要當旁觀者;被害者不要吞忍,
    尋求正確途徑自救,為自己討回公道,也讓犯罪受到應有的制裁
    -霸凌者的法律責任
    網路世界和實體世界一樣都得遵守法律,網路霸凌的行為可能會涉及《刑法》中的誹謗、公然侮辱、恐嚇等罪嫌;以下列舉可能涉及的網路霸凌行為,以及所觸犯的法律規定。
    1.發表或散播批評、誹謗、不實的言論,包含舉辦或參與惡意票選活動 :可能涉及違反刑法公然侮辱罪、誹謗罪、民法侵權行為 。
    2.發表警告、恐嚇的言論:刑法恐嚇危害安全罪 。
    3.上傳或散播不雅、破壞他人名譽的照片/影片,包含移花接木的不實照片 :刑法公然侮辱罪、誹謗罪、妨害風化罪、妨害秘密罪、散布或販賣猥褻物品及製造持有罪。
    4.上傳攻擊行為的影片:刑法傷害罪 。
    5.公布他人個資,包含人肉搜索後 po 他人個資: 個人資料保護法、刑法妨害秘密罪 。
    6.盜用他人帳號(以便冒名進行以上行為):刑法無故入侵電腦罪。
    ......
    更多資訊及自保途徑請看: 婦幼警察隊官方宣導:https://www.kmph.gov.tw/fuyou/cp.aspx?n=5288FE57AB4F34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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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難道就沒有一個心地善良的人,能夠擁抱其他飽受折磨的人嗎?」
    「像我這樣的公眾演藝人員過的日子並不容易,我們的私生活受到比任何人更嚴格的審視,我們飽受的折磨甚至無法與家人和朋友傾訴。請問你們在網路發布惡意評論之前,可以先問過自己是個什麼樣的人嗎?」

  • 刑法無故 在 風傳媒 The Storm Media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20-03-19 12:48:58

    近期新店區爆發一起震驚社會的隨機殺人案,檢方因故控告殺人罪,然而兇嫌的辯護律師現以被告患有精神疾病為由,主張罪名僅為傷害致死,並可望減刑甚至免罰。這起案件不禁讓人思考「精神病患犯案可免刑」的合宜性,巴毛律師也提及去年一起類似的隨機傷人案,被告婦人無故刺傷不認識的護理師,最終卻因犯當下意識不清、精神解離等因素,由法院判定無罪並處以監護管束。相關法律刑法第19條中的精神疾病是如何界定?律師分析判決關鍵竟是這一點!

    影片授權:巴毛律師法律晚自習 (https://bit.ly/2vwiS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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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刑法無故 在 沈智慧官方頻道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19-12-07 16:16:45

    道交條例第18-1修正案提交院會逕付二讀提案,12月6日上午被民進黨以立法院「人數優勢」,用1分鐘的時間否決了。那個晚上,我的心情難以平復。我想不透民進黨立委怎能如此「狠心」,退回這條交通安全民生法案?難道他們以為天天上演的車禍事故,和他們無關嗎?
    表決之前,我在議場內奔走溝通,和民進黨立委說祖孫遭砂石車輾斃的悲劇,我拜託他們,如果今天不能逕付二讀,這個法案在這一屆就沒機會通過了。
    表決結果揭曉,民進黨以人數席次優勢否決提案。我站在議場內,用憤怒到幾近咆哮的聲音,著對著民進黨男男女女立委吼叫:「大型車,一個禮拜有3位大學生被撞死,一年有40幾萬人受傷,受傷的6千多人重度殘障,死亡3000多人。要修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為人民生命安全把關,居然被你們表決不通過。你們眼中有老百姓嗎?你們還有人性嗎?」。「不過是一條保護人民生命的法案,你們民進黨還要分藍綠嗎」?

    然而,在那個時候,在我眼前卻是這樣的畫面:「民進黨立委老神在在坐著,不屑理我。他們表情冷漠,視線不敢(或者不願意)看我」。我又叫又罵停不下來,有人受不了回了一句「誰知道你要提什麼法案」?天啊,他們在上演「集體驕傲」,他們讓我看到「鄙視民意的嘴臉」。選民啊,真希望此時此刻你與我在一起,我們一起看看這些人的嘴臉啊。

    我真的氣炸了。

    提案被民進黨否決的晚上,電視又在報台中發生大型車肇事的新聞,一死一傷,我真是難受極了。新聞報的車禍,應驗了警大教授蔡中志的警示:「又是大型車肇事,又有不認識的人家庭破碎了」。

    我在草擬道交條例第18-1修正案時,蔡中志教授曾告訴我「大型車肇事天天在發生」,他要我「趕快修法力求降低破碎家庭的機率」。

    觸動我提案修法的是「台中祖孫無辜遭砂石車輾斃事件」,居仁國中女生「宥潔」坐阿嬷的機車,在全程遵守交通規則,沒有違規的情況下,兩人無緣無故被砂石連結車輾過,支離破碎,臉都認不出來。

    我眼前浮現了這些日子以來,一幕幕畫面。

    在告別式上,居仁國中校長不捨宥潔離去而狂哭,我也揪心。我到宥潔家拜訪將近一個半小時,宥潔媽媽從開始談話到結束一直止不住的淚。我幫受害者家屬召開記者會場,宥潔阿公、舅舅、阿姨除了淚訴,也勇敢的站出來呼籲「重視大型車肇事要趕快修法、要進行教育、大型車行業管理」,這些人的聲音、影像都浮現在我眼前,抹也抹不掉。

    專家學者、受害家屬和我,在宥潔和阿嬷離開的第52天,只期盼通過一個法案來為預防大型車肇事邁出一小步而已,這樣一個小小願望,卻被民進黨立委驕傲不屑的退回了。是你們席次太多嗎?還是你們為了立法成績還在打藍擁綠呢?

    你們這一擋,會有多少人成為「道路冤魂」?你們這一擋,無視多少人付出生命的代價?漠視多少人參與法案的心血呢?

    現在的民進黨立委啊,你們真的不如從前推動台灣民主時期那些有遠見的人,你們現在「只顧自己吃飽啊」!

    蔡中志教授建議從「祖孫悲劇」案先修一條法律來邁出第一步,他說交通安全法規需要大翻修,他願意幫忙我立法擬稿。所以我才先提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18條之1」。主旨是「大型車強制加裝視野輔助系統」,彌補行政規則法律強度不夠的漏洞。

    在12月4日的受害人家屬記者會後,有一位媒體記者私下問我:「委員,這條法律修正案可以不可叫做宥潔條款?」我說,「你想這樣說,我也沒意見,不過我覺得這條法律比較接近『宥潔啟動修法』的概念」。因為這件事的衝擊和深入了解,我要啟動交通安全法規大翻修的工作。

    我和記者說:「你知道嗎?學者專家建議教育部把交通安全放進課綱,教育部都不同意。你就知道,我們有太多立法工作需要去做」。

    我為了法條能在本會期結束前通過,將法案透過國民黨團提案,提案文書上可以看到黨團總召曾銘宗,台中市立委江啟臣、顏寬恆和沈智慧的簽名。但是,只因為民進黨席次太多了,他們反對,我們的提案就過不了。

    這整件事讓我看到台灣民主深深的危機。原來民進黨不用執政成績,只要選舉靠抹黑就可能贏。原來民進黨拿人民納稅錢「養網軍,罵人民、嚇人民」,也可能選贏。難怪民進黨立委當選後,都心甘情願變成蔡英文政府的「投票機器」,包庇放水蔡政府倒行逆施,也自願放棄為人民質詢政府的權力。

    這也難怪,高鐵300萬、總統專機走私菸、肥貓酬庸、養網軍罵人,民進黨立委不但不質詢,可能自己也身在其中呢。

    蔡英文政府以為把人民洗腦成功了,人民就變成「瞎子」,反正什麼都看不到,他們顛倒黑白在野黨也沒辦法。老天爺啊,這樣不對吧!

    這屆立委民進黨的席次太多太多了,多到他想擋什麼法案,都擋得掉。想通過什麼法案,都通得過。還要等35天,人民才能等到用選票去換掉他們的機會。

    向車禍受害者家屬說聲抱歉,我們沒做到讓法條在這一屆通過,也向蔡中志教授說謝謝,他承諾要和我一起在下屆立委做「交通安全法規大翻修」的工作。

    除了大翻修交通安全法規,我還要努力認真打拼來實現受害家屬的心願,從教育、行業管理多管齊下。交通安法規全面檢視,好好修法。用完善的法律來減少交通事故,提供一個任何人每次出門,都能好好活著回家的無懼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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