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刑法上一行為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刑法上一行為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刑法上一行為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刑法上一行為產品中有126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22萬的網紅時代力量 New Power Party,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非常感謝司法正義行動聯盟頒發「優秀司法正義黨團」獎,肯定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在上司法改革的決心。 🔺積極推動司法改革 守護台灣民主 時代力量深知台灣的民主與人權得來不易,法律的完善對民主國家運作具有關鍵作用,因此更積極推動司法改革,並持續監督以捍衛民主成果。 為對抗中國的崛起,扼殺人民對民主的...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6,220的網紅SOちゃんねる,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ポイ捨て撃退 #不法投棄 #世直し ※画質が荒くてすみません。 見やすいようにアップにして動画にしました。 ☆ポイ捨てとは、道端(捨ててはいけないところ)などにごみを捨てることをいいます。 空き缶1つ、たばこ1本でも立派なポイ捨てです。 廃棄物の処理及び清掃に関する法律 ...

刑法上一行為 在 法學迷因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1-09-16 09:47:24

刑法第320條第1項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要構成竊盜罪,客觀上即便有竊取他人動產之行為這還不夠,主觀上也要有「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所有之意圖」才能成罪。 「使用竊盜」客觀上確實有一竊取行為無誤,但行為人自始卻並...

刑法上一行為 在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1-09-16 09:48:44

#你今天犯罪了嗎:拿別人的安全帽也會變成強盜? —— 我們先來看幾個情境: 你臨時要騎車載人,但你只有一頂安全帽。 1⃣️ 隔壁那台車的座墊上剛好也有一頂安全帽,你覺得不過就是安全帽而已,於是就順便帶走了。 2⃣️ 旁邊有個人剛好準備要牽車,你看他安全帽還沒扣起來,手腳俐落的你馬上過去拿走他的...

刑法上一行為 在 Sarah | 律師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1-08-18 20:51:22

前兩週在即時動態有分享我在數位女力聯盟開的一場直播,跟吳教授、海苔熊,還有喬蕎,以及許多朋友一起聊聊從消失的情人節談身體自主權的保護,想說那就整理了那天有談到的法律問題。 先來說剛看完那部電影的感覺,其實並不覺得恐怖,整體拍攝手法是浪漫的氛圍,男主角長得帥之外,當然也營造出他對女主角的愛情是這麼純...

  • 刑法上一行為 在 時代力量 New Power Party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9-06 11:50:44
    有 278 人按讚

    非常感謝司法正義行動聯盟頒發「優秀司法正義黨團」獎,肯定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在上司法改革的決心。
     
    🔺積極推動司法改革 守護台灣民主
    時代力量深知台灣的民主與人權得來不易,法律的完善對民主國家運作具有關鍵作用,因此更積極推動司法改革,並持續監督以捍衛民主成果。
     
    為對抗中國的崛起,扼殺人民對民主的追尋,時代力量除了長期關注聲援香港、新疆、泰國、緬甸與圖博等國家的民主運動外,也提出《港澳關係條例》第18條、《難民法草案》,以供來台尋求庇護的朋友,在援助程序上能有制度化的保障。並呼籲台灣社會應不分朝野,一齊為促進亞洲地區人權,及全球的民主價值一同努力。
     
    時代力量在司法改革與人權議題上,也曾提出設置「司法改革推動委員會」經常運作,「陪審制參審制」促進司法民主化,力推「婚姻平權」法案,或比照國際人權公約,增訂「侵害受迅速審判的國家賠償責任」等,以強化民主公民社會,有助司法獨立免受政治干預。
     
    🔺人權法律提案榮獲優秀司法正義黨團獎
    上一會期,為因應 2019 年 5 月 31 日大法官釋字 777 號解釋,刑法酒駕條文宣告肇事逃逸罪部分違憲,由時代力量黨團總召邱顯智委員主提案,《刑法》第 61 條、第 185-4 條肇事逃逸罪相關條文修正草案。時代力量認為,為避免對無過失之行為人施加不當且重複的處罰規範,並讓確保事故傷者能獲得適當的救護措施為主要目的,提出修正草案以重新釐定相關條文的保護法益、體系定位及刑度。
     
    針對 2020 年 5 月 29 日大法官釋字第 791 號,宣告刑法通姦罪與憲法第七條保障平等權之意旨有違,時代力量黨團副總召陳椒華委員提出,《刑法》第 239 條、第 245 條與《刑事訴訟法》第 239 條條文修正草案,確保憲法所保障的人民有不受國家干涉婚姻的自由能獲得落實,且將婚姻忠誠、維繫婚姻,此雙方於婚姻上的義務與共同責任,排除於刑法規範之外。
     
    一直以來,時代力量就非資源最多的政黨,但這不會成為,時代力量在司法改革路上的阻礙,而民眾的支持與鞭策,更是時代力量於司法改革道路上,最重要的力量!所以非常感謝一直予以時代力支持的朋友,我們也會不負眾望,持續推動司法正義,守護台灣民主。

  • 刑法上一行為 在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8-29 22:17:36
    有 401 人按讚

    #你今天犯罪了嗎:拿別人的安全帽也會變成強盜?
    ——
    我們先來看幾個情境:

    你臨時要騎車載人,但你只有一頂安全帽。

    1⃣️ 隔壁那台車的座墊上剛好也有一頂安全帽,你覺得不過就是安全帽而已,於是就順便帶走了。

    2⃣️ 旁邊有個人剛好準備要牽車,你看他安全帽還沒扣起來,手腳俐落的你馬上過去拿走他的安全帽、然後迅速騎車離開現場,留下一個不明不白安全帽被摘走的人。

    3⃣️ 跟 1⃣️ 的故事一樣,但在你拿安全帽的時候,車主剛好回來了,在他要阻止你的時候,你順手用手上的安全帽尻他的頭讓他沒辦法碰你,然後揚長而去。
    ——
    1⃣️ 毫無疑問,藉由「和平非暴力」的手段,偷偷摸走別人的東西,屬於刑法上的「竊盜罪」。

    2⃣️ 稍微用力一下,趁著別人沒注意(或來不及反應)的時候奪取別人的東西,會成立刑法上的「搶奪罪」。

    3⃣️ 可能就有點複雜了,看起來很像竊盜,但後面又出手打人,這要怎麼算?�——
    🥷 準強盜罪

    先講答案,是「準強盜罪」。

    我們先來說什麼是是強盜罪呢?根據刑法規定,是用強暴、脅迫、藥劑、催眠術或其他方法,讓別人無法抗拒,進而取走他的東西或讓他自己交出來。

    比如說你拿一個球棒把旁邊的人打昏,讓他進入「無法抗拒」的狀態,然後拿走他的安全帽。

    那什麼是「準強盜罪」?

    根據刑法規定,竊盜或強隊,為了防護贓物、脫免逮捕或湮滅罪證,而當場施強暴脅迫,直接當作你是強盜。

    所以回到上面的 3⃣️,一開始拿安全帽是「竊盜」,但後來被發現了,你因為想要保護你偷來的安全帽而尻他,屬於「為了脫免逮捕而施暴」,
    ——
    🥷 小罪重罰?

    不過,強盜罪有一個「無法抗拒」的條件,那「準強盜罪」呢?

    曾經有人半夜跑去別人的工寮偷東西被發現,拉扯之際造成對方受傷。法院審判的時候,認為被告犯的不過是加重竊盜罪和傷害罪,但最後卻要上升到「強盜罪」的程度,是「輕罪重罰」因此聲請大法官解釋。

    大法官後來認為「準強盜罪」沒有違憲,不過加上一個條件,就是行為人施強暴脅迫的程度,必須要到讓人「難以抗拒」的程度,如果只是單純的虛張聲勢或是肢體上的拉扯就不在討論範圍。

    而「難以抗拒」跟普通強盜罪「不能抗拒」的差別在,準強盜罪「難以抗拒」是抗拒的難度到最高(但如果你夠強還是有破關的可能),強盜罪是直接讓你遊戲結束,連機會都不給。

    這樣,是不是知道要如何幹走別人的安全帽,CP 值比較高了呢?
    ——
    #法律白話文運動

  • 刑法上一行為 在 讀享周易刑事法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8-29 02:57:37
    有 196 人按讚

    關於準強盜罪既遂的認定標準,實務、學說見解眾多,以下略為介紹幾種看法。如果之後司律二試考出這個爭點,同學可以臚列幾種說法後,挑選你看得最順眼的說法當作個人意見。

    一、實務見解:以竊盜、搶奪(前行為)既遂為標準

    【最高法院109年度台上字第607號刑事判決】
    按刑法第329條之準強盜罪,其既遂或未遂,應以竊盜或搶奪之既、未遂,作為區分之標準;亦即,如該基礎作為之竊盜或搶奪犯罪既遂,即應論以準強盜既遂罪。而竊盜罪之既、未遂,則以所竊取之物已否入於行為人實力支配下為斷,如行為人已將竊取之物移入其實力支配下,即應認係既遂;至其是否已將竊取之物攜離現場,並非所問。

    實務可能的問題:由於部分學說認為,準強盜罪的規範目的在於維護竊取得來的贓物,因此前行為必須要「取得贓物」,連帶影響行為人當場實行強暴、脅迫行為時,主觀上一定要搭配「防護贓物意圖」。在此說的概念下,自不可能以前行為既遂當成準強盜既遂的認定標準,因為竊盜、搶奪未遂而未取得贓物的情形,根本不會成立準強盜罪,遑論成立準強盜罪之未遂犯(註1)。

    二、學說見解舉例

    (一)「穩固持有」之見解(註2)

    此說從準強盜罪主要保護「財產法益」的角度來看,最終損害的認定,仍是看財物的持有利益是否終局被行為人侵奪,但並不是像實務見解一樣,直接以前行為既遂為認定標準,必須考量前行為產生的不穩固持有,以及後行為接續實現穩固持有的目的,以穩固前行為所取得財物的持有效果為既遂的標準,較為合理。

    (二)「強制既遂」之見解(註3)

    此說將準強盜罪定位為「截斷的結果犯」,原本客觀上實行的強制行為所發生穩固持有的狀態,已被截斷,且移至主觀構成要件「意圖」加以規範,亦即,「穩固持有」是所有意圖的對象,而不是既遂的認定標準。在此看法下,既遂時點就會以後行為(強制行為既遂)為標準。唯有將準強盜既遂的標準緊扣後行為,才能合理解釋準強盜罪與強盜罪不法內涵相當的原因。

    --------------------------------------------------

    註1:參許澤天,刑法分則(下),2021年2月三版,頁261-262。

    註2:參許恒達,準強盜罪的犯行結構與既遂標準,臺灣法學雜誌第204期,2012年7月,頁163-164。

    註3:參古承宗,刑法分則:財產犯罪篇,2020年9月二版,頁174、176-177。

  • 刑法上一行為 在 SOちゃんねる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21-04-11 08:00:05

    #ポイ捨て撃退
    #不法投棄
    #世直し

    ※画質が荒くてすみません。
    見やすいようにアップにして動画にしました。

    ☆ポイ捨てとは、道端(捨ててはいけないところ)などにごみを捨てることをいいます。


     空き缶1つ、たばこ1本でも立派なポイ捨てです。


     廃棄物の処理及び清掃に関する法律


     第16条 何人も、みだりに廃棄物を捨ててはならない。


     第25条第14号 第16条の規定に違反して、廃棄物を捨てた者。


      ● 罰則


       5年以下の懲役もしくは1,000万円以下の罰金、またはこれを併科する。


    ☆たばこの吸殻を側溝に捨てることは違法行為!


     軽犯罪法


     第1条 左の各号の1に該当する者は、これを拘留または科料に処する。


     25 川、みぞその他の水路の流通を妨げるような行為をした者


     27 公共の利益に反してみだりにごみ、鳥獣の死体その他の汚物又は廃物を棄てた者


      ● 罰則


       拘留は、一日以上三十日未満とし、刑事施設に拘置する (刑法)


       科料は、千円以上一万円未満とする (刑法)






    ☆車からのポイ捨ては、道路における禁止行為!


     道路交通法


     第76条第4項 何人も、次の各号に掲げる行為は、してはならない。


     第4号 石、ガラスびん、金属片その他道路上の人若しくは車両などを損傷するおそれのある物件を投げ、または発射すること。


     第5号 前号に掲げるもののほか、道路において進行中の車両などから物件を投げること。


     第7号 道路または交通の状況により、公安委員会が道路における交通の危険を生じさせ、または著しく道路の妨害となるおそれがあると認めて定めた行為


      ● 罰則


       5万円以下の罰金


    以下引用元
    http://www.vill-nakajima.jp/sp/page/page000492.html


    他の動画はコチラ
    ゾロ目にポイ捨て返却▶100万再生
    https://youtu.be/s4DgeKg3q6Q

    原爆ドーム平和記念公園でポイ捨てブチギレ▶14万再生
    https://youtu.be/uIh8WYRUDMk

    大洗磯前神社でポイ捨てブチギレ▶13万再生
    https://youtu.be/N5NSn2zjSvY

    湘南平でポイ捨てブチギレ▶6万再生
    https://youtu.be/_8uLWPOevng

    コンビニで散らかし放題ブチギレNew▶4万回再生
    https://youtu.be/XsJuM9Vr358















    クルマからのポイ捨ては道路交通法だけでなく、「軽犯罪法」「河川法施行令」「廃棄物の処理及び清掃に関する法律」に触れる可能性があり、これらは非常に重い罰則内容となっています。




    ※捨てたゴミによって事故や破損などの被害を被った場合には、修理費用や賠償金などさらに大きな問題に発展する可能性もあります。


    ※さらに、「軽犯罪法」が適用される可能性があります。第27条の「公共の利益に反してみだりにごみ、鳥獣の死体その他の汚物又は廃物を棄てた者」は法律違反になるとされています。


    以下引用元
    車のニュース
    https://kuruma-news.jp/post/208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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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刑法上一行為 在 瑩真律師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2018-07-03 20: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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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師說真話粉絲專頁👉https://goo.gl/jor7tT
    上一支影片🎬https://youtu.be/udm_X85TDC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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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日本修改了民法🇯🇵
    將法定成人年齡降到了18歲
    也再度帶起國內修改民法的聲音
    但是你知道你以為的成年
    可能其實不是成年嗎?
    今天的影片就來跟大家聊聊
    我國法律中跟年齡有關的規定吧!

    #據說日本當初訂20歲是為了展現日本人精神年齡早熟
    #台灣現在也是20歲成年
    #18歲那個其實不叫成年
    #別再相信沒有根據的說法了
    #民法 #刑法 #行為能力 #責任能力
    #成年 #信用卡 #駕照 #選舉 #公投 #性行為
    #瑩真律師 #賴瑩真律師 #律師說真話

    Music: Morning Sun By Nicolai Heidl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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