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刑事遞狀後多久開庭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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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刑事遞狀後多久開庭產品中有2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36萬的網紅律師娘講悄悄話,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她沒有掉頭就走,只是靜靜地在那棟公寓樓下,看著四樓亮燈的窗口,在夜裡,有如貓眼般殘忍地望著她。 她呆滯地回應著那貓眼的張望,黑暗中,對峙了許久,燈光終究還是熄滅了。 眼淚從她臉頰上滑落。過了不知道多久,不知道用什麼方式,她回到了家中,甚至不記得自己是怎麼樣熬到天亮的。 活在她腦海中的記憶,是他一早回...

  • 刑事遞狀後多久開庭 在 律師娘講悄悄話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0-02-17 13:3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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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沒有掉頭就走,只是靜靜地在那棟公寓樓下,看著四樓亮燈的窗口,在夜裡,有如貓眼般殘忍地望著她。
    她呆滯地回應著那貓眼的張望,黑暗中,對峙了許久,燈光終究還是熄滅了。
    眼淚從她臉頰上滑落。過了不知道多久,不知道用什麼方式,她回到了家中,甚至不記得自己是怎麼樣熬到天亮的。
    活在她腦海中的記憶,是他一早回到家時,她抓著他的襯衫,歇斯底里地要他給一個理由。
    「我不想傷害你,卻又離不開她,我真的不是有意要騙你的。」
    男人說得那麼理所當然又無辜,她還以為自己是這齣八點檔連續劇中唯一的受害者。

    她是在朋友有意無意的暗示下起疑心的。聽說他們最近都一起下班,還有人看到他們中午常常一起吃飯,現在外遇都不需要避嫌的嗎?也是,通姦都快要除罪化了,出軌算不上什麼不道德,說起來,她才算是他們真愛的第三者吧!
    她其實有考慮過找徵信社,就跟許多的大老婆一樣,後來徵信社開價七十萬元,她著實嚇了一大跳,原來抓姦也算是個奢侈消費。她打消了念頭,倒也不是因為高昂的費用,只是不想讓自己更難堪而已,畢竟,徵信社如果真的拍到什麼,無法承受的或許是她。
    那天早晨的攤牌以後,難熬的沉默在兩人之間蔓延開來。她知道他們之間早就存在著問題,只是,她寧願像以前那樣的爭吵,也不要像這樣安靜的婚姻。
    為什麼他就不能好好解決他們之間的問題,再來走下一段感情呢?
    他依舊常常夜不歸營,她卻不想再問,到底他是真的加班,還是待在另一個她那裡。他和她的幸福已經結束了,「他們」的幸福卻才正要開始,如果她願意放手的話。

    ***

    「我真的不甘心!」面談那一天,她猛然趴在會議桌上放聲大哭,我理解地遞出了面紙給她。
    比起受傷害的她,「真愛的自由」真的比較值得保護嗎?
    妨害家庭罪是很難成立的,因為要證明房間內的性行為,難度太高了,還曾發生過在兩人相處的汽車旅館內找到保險套,卻因為上面沒有小三的檢體而不起訴的案例。不過,就算起訴了,頂多也是十幾萬的罰金,外加多數是幾十萬到一百萬侵害配偶權的損害賠償,如果名下沒財產,還求償無門呢!
    「所以你就打電話騷擾她?」大律師問。
    她打了幾十通無聲電話給另一個「她」,雖然我不解,現在不是可以請電信公司封鎖特定的電話號碼嗎?怎麼會打了幾十通電話還沒被封鎖?
    「我不知道自己還能做些什麼。」她說。

    那天,因為男人一句「她是無辜的」,她失去了理智,情緒失控地瘋狂撥打那個女人的電話卻又不出聲,結果,被「無辜的她」提告刑事強制罪,並很快地被檢察官起訴了。再過幾天就是一審地方法院開庭審理的時間,她才來找律師商量。

    「我真正難過的是,沒有『她』,他或許也不會再愛我了。我曾讓他那麼的醉心,現在他眼裡卻只有另一個女人,我好嫉妒、好嫉妒!那種在幸福裡的陶醉,我也曾經歷過,卻不再屬於我,可悲的是,我只能放任我們感情逝去,卻沒有任何挽回的餘地,而且因為不能責怪她,更讓我無所適從。我真的不懂自己在做些什麼?把事情愈弄愈糟……」
    看她雙手撐著額頭,低聲啜泣,我心想,換作任何女人遇到像她的狀況,不見得會處理得比她好到哪裡去。
    「如果你可以接受認罪協商的話,那我們就盡力爭取緩刑吧!」大律師建議。
    事實都擺在眼前,也只有博法官同情一途了。引用刑法第五十九條:「犯罪之情狀顯可憫恕,認科以最低度刑仍嫌過重者,得酌量減輕其刑。」向來是律師沒招之下的最後一招。
    「我可以接受,電話本來就是我打的,沒什麼好否認的。」她說。
    有骨氣是好事,不過在這樣的狀況下,被判刑的居然是她,總教人不太吞得下這口氣。

    宣判的結果,果真如法庭上的共識──緩刑兩年。

    ***

    「你還會想提起妨害家庭的刑事告訴嗎?有六個月的告訴期間喔!」律師提醒她。當初她來諮詢時,律師已經跟她說過沒什麼勝算,因為實在沒什麼具體的證據。
    「不,我決定離婚,然後走自己的路。」她堅定地說。
    大律師欣賞地點點頭。
    「他並沒有那麼好,我也沒有那麼差,沒什麼好爭的。我累了,沒有力氣去面對這些事情,也不值得我花時間和力氣去面對。」
    我知道這陣子的事,已經夠她心力交瘁的了。
    「即使跌倒了,姿勢都要優雅一點。」
    她說得輕巧,我不說破她那紅通通的雙眼是為了哪樁。

    摘自《說好的幸福呢?律師娘的愛情辯護》
    https://www.books.com.tw/products/001068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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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刑事遞狀後多久開庭 在 律師娘講悄悄話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8-05-24 13: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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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末贈書)委託徵信業者抓姦合法嗎?
    她沒有掉頭就走,只是靜靜地在那棟公寓樓下,看著四樓亮燈的窗口,在夜裡,有如貓眼般殘忍地望著她。
    她呆滯地回應著那貓眼的張望,黑暗中,對峙了許久,燈光終究還是熄滅了。
    眼淚從她臉頰上滑落。過了不知道多久,不知道用什麼方式,她回到了家中,甚至不記得自己是怎麼樣熬到天亮的。

    活在她腦海中的記憶,是他一早回到家時,她抓著他的襯衫,歇斯底里地要他給一個理由。

    「我不想傷害你,卻又離不開她,我真的不是有意要騙你的。」

    男人說得那麼理所當然又無辜,她還以為自己是這齣八點檔連續劇中唯一的受害者。

    她是在朋友有意無意的暗示下起疑心的。聽說他們最近都一起下班,還有人看到他們中午常常一起吃飯,現在外遇都不需要避嫌的嗎?也是,通姦都快要除罪化了,出軌算不上什麼不道德,說起來,她才算是他們真愛的第三者吧!

    她其實有考慮過找徵信社,就跟許多的大老婆一樣,後來徵信社開價七十萬元,她著實嚇了一大跳,原來抓姦也算是個奢侈消費。她打消了念頭,倒也不是因為高昂的費用,只是不想讓自己更難堪而已,畢竟,徵信社如果真的拍到什麼,無法承受的或許是她。

    那天早晨的攤牌以後,難熬的沉默在兩人之間蔓延開來。她知道他們之間早就存在著問題,只是,她寧願像以前那樣的爭吵,也不要像這樣安靜的婚姻。

    為什麼他就不能好好解決他們之間的問題,再來走下一段感情呢?

    他依舊常常夜不歸營,她卻不想再問,到底他是真的加班,還是待在另一個她那裡。他和她的幸福已經結束了,「他們」的幸福卻才正要開始,如果她願意放手的話。

    ***

    「我真的不甘心!」面談那一天,她猛然趴在會議桌上放聲大哭,我理解地遞出了面紙給她。

    比起受傷害的她,「真愛的自由」真的比較值得保護嗎?

    妨害家庭罪是很難成立的,因為要證明房間內的性行為,難度太高了,還曾發生過在兩人相處的汽車旅館內找到保險套,卻因為上面沒有小三的檢體而不起訴的案例。不過,就算起訴了,頂多也是十幾萬的罰金,外加多數是幾十萬到一百萬侵害配偶權的損害賠償,如果名下沒財產,還求償無門呢!

    「所以你就打電話騷擾她?」大律師問。

    她打了幾十通無聲電話給另一個「她」,雖然我不解,現在不是可以請電信公司封鎖特定的電話號碼嗎?怎麼會打了幾十通電話還沒被封鎖?
    「我不知道自己還能做些什麼。」她說。

    那天,因為男人一句「她是無辜的」,她失去了理智,情緒失控地瘋狂撥打那個女人的電話卻又不出聲,結果,被「無辜的她」提告刑事強制罪,並很快地被檢察官起訴了。再過幾天就是一審地方法院開庭審理的時間,她才來找律師商量。

    「我真正難過的是,沒有『她』,他或許也不會再愛我了。我曾讓他那麼的醉心,現在他眼裡卻只有另一個女人,我好嫉妒、好嫉妒!那種在幸福裡的陶醉,我也曾經歷過,卻不再屬於我,可悲的是,我只能放任我們感情逝去,卻沒有任何挽回的餘地,而且因為不能責怪她,更讓我無所適從。我真的不懂自己在做些什麼?把事情愈弄愈糟……」

    看她雙手撐著額頭,低聲啜泣,我心想,換作任何女人遇到像她的狀況,不見得會處理得比她好到哪裡去。

    「如果你可以接受認罪協商的話,那我們就盡力爭取緩刑吧!」大律師建議。

    事實都擺在眼前,也只有博法官同情一途了。引用刑法第五十九條:「犯罪之情狀顯可憫恕,認科以最低度刑仍嫌過重者,得酌量減輕其刑。」向來是律師沒招之下的最後一招。

    「我可以接受,電話本來就是我打的,沒什麼好否認的。」她說。
    有骨氣是好事,不過在這樣的狀況下,被判刑的居然是她,總教人不太吞得下這口氣。

    宣判的結果,果真如法庭上的共識──緩刑兩年。

    ***

    「你還會想提起妨害家庭的刑事告訴嗎?有六個月的告訴期間喔!」律師提醒她。當初她來諮詢時,律師已經跟她說過沒什麼勝算,因為實在沒什麼具體的證據。

    「不,我決定離婚,然後走自己的路。」她堅定地說。
    大律師欣賞地點點頭。

    「他並沒有那麼好,我也沒有那麼差,沒什麼好爭的。我累了,沒有力氣去面對這些事情,也不值得我花時間和力氣去面對。」

    我知道這陣子的事,已經夠她心力交瘁的了。

    「即使跌倒了,姿勢都要優雅一點。」
    她說得輕巧,我不說破她那紅通通的雙眼是為了哪樁。

    【法律悄悄話】
    ☉委託徵信業者抓姦合法嗎?
    法院實務上雖然肯認配偶間貞操的蒐證權,但仍須考量行為人的目的、方式與程度,因此,並非所有配偶間的蒐證行為都不具違法性,若超越了相當的程度,仍然有構成刑事的「妨害秘密罪」的可能。

    (本文非實際案例,個人覺得感情的事沒那麼簡單、沒那麼複雜,愛自己、照顧自己,有生之年跟讓自己快樂感動的人在一起,比報復更重要。)

    公開分享本文並留言『說好的幸福呢?律師娘的愛情辯護』就可抽律師娘的書~溫柔傾聽愛情最私密,犀利透視法理之外,婚姻的暗角《說好的幸福呢?律師娘的愛情辯護》,名額3,截止日期2018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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