碎片,創作和際遇
今年三月大港結束,回都蘭一趟,和于婷一起認識了孟承和仁瀚,聽了一整晚純情直男被劈腿後變渣男的故事,笑到岔氣。
緣分從那時候開始,我回學校考期中考,唸書唸到受不了就騎機車去永和找他們,聊天打麻將什麼的都開心,聊了很多生命經驗和感受、聊創作和電影,孟承鼓勵我就做吧別想那麼多,接著給...
碎片,創作和際遇
今年三月大港結束,回都蘭一趟,和于婷一起認識了孟承和仁瀚,聽了一整晚純情直男被劈腿後變渣男的故事,笑到岔氣。
緣分從那時候開始,我回學校考期中考,唸書唸到受不了就騎機車去永和找他們,聊天打麻將什麼的都開心,聊了很多生命經驗和感受、聊創作和電影,孟承鼓勵我就做吧別想那麼多,接著給我看一個,張作驥電影公司的短片計劃,問有沒有興趣。我讀著刑事訴訟法,擔心的只有畢不了業,怎麼可能寫劇本?怎麼可能進創作小組?接著,他們問我TIDF劃票了沒?老實說我本來沒想積極看片,心想這學期還是保守一點好,把書唸完,去徒步環島,創作的事之後再說,但還是在仁瀚的陪同下去巷口的Ibon劃了十張套票。
接著開啟了,浸泡在電影裡的完整十天。孟承開始寫短片計劃的劇本。我在電影院和導演弗柯·克普相遇,看的第一部作品是《薩爾馬堤亞:此地他方》,那些寧靜和諧的鏡頭,和受訪者間友善的關係,話語與話語間的空白,溪流、天空⋯⋯他問路上的人:「你來自哪裡?」「你是什麼人?」我坐在椅子上,淚流不止,我看見人文融進一個人的血液裡,無需強調或鋪成張力,人和人、人和地景、人和歷史的關係,透過緩慢的鏡頭,交叉剪接成能量強大的影像。
於是又看了他其他六部作品,每部都是同樣的基調,同樣讓我感動不已。《維茲托克三部曲》、《海的風景》、《茲威林先生與祖克曼女士》、《手足》⋯⋯加上其他觀賞的作品,我第一次感受到,心頭有股暖流湧上,當下好想抓住什麼,感受到《迷航》得金馬最佳紀錄片時,李哲昕上台說的「謝謝金馬給我滿滿的能量,我現在就想衝回去拍片」的那種激動。
影展結束,我和士齊坐在華山草地上抽菸,聊他正在製作的片子,和彼此的收穫等等,我突然說出「幹我好想拍紀錄片」說出口的當下,我不太相信自己,因為我是一個很常起心動念,但試過才知道「其實我沒這麼想要嘛」的人。
後來疫情爆發,我躲回台南,孟承入選短片計劃,士齊留在台北製作片子。整個夏天,有夠漫長,像整盤被端走的好料,我鬆散地看線上的紀錄片講座,鬆散地拍照、唸書、下廚、運動,一邊思考著片子的素材。
考完期末考那天,我激動不已,像抓在腳上那隻手鬆開沈入水底,同時收到孟承的訊息,邀請我加入劇本創作小組,目標是屏東電影節。他說「我覺得你是很適合走這條路的人,那東西不只是熱情而已。這領域許多有才華的人,沒有你身上的特質。」他也沒說清楚到底是殺小,但我還是腦波弱地加入。
紀錄片和劇情片的分野不是重點,美學和技術是相通的,重要是如何把故事說好。
一開始要寫不寫,但每週有人可以線上聊故事,挺過癮的,很多時候覺得自己寫不出來,都透過對話才發現「其實我早就想好了」只是有沒有執行罷了。八月起我花三個禮拜的時間,完整投入劇本寫作,很想寫厲害的東西,寫不出來就覺得痛苦,那時是瑋庭、anya陪我寫劇本、抽菸玩耍,某天去漁光島游泳,漂浮在海面上想到「我應該寫來感動我自己才對啊!」於是我試著放進我的生命經歷,整個就順暢起來了,有時騎車還會跟我的角色對話,被感動得亂七八糟XDDD
劇本交出去的當下,我在mido家,candy在外頭和諮商師通話潰堤,我和mido聊著南鐵案,約隔天早上六點逛福和橋,我徹夜未眠,騎著ubike在深夜的台北遊蕩,像無人的巨型遊樂場,三個月沒在台北生活,竟有點想念,騎到福和橋天快亮,我的舊手機,陪著我度過當兵、藏區、香港、小山坡那些歲月的舊手機,從橋上墜入新店溪,我覺得好扯又好好笑,就去吃早餐了。
怎麼這麼多瑣碎的事情啊?我的生活就是這些片段組成的啊,我熱愛他們。
後來劇本沒選上屏東電影節,公佈當天我坐在民生西路的路邊吹風,等人幫我開工作室的門,因為孟承找我幫忙短片拍劇照。劇組的工作人員,和張作驥的新片共用,等於攝影師、場務、副導⋯⋯都是有經驗的前輩,且正在拍張導的新片。戰戰兢兢。
開拍前一天,去關渡拆掉小陸家的瓦斯爐當道具,臨時跟杰哥和冠晴借雨衣,半夜接到演角色的通知,又幹走仁瀚的衣服給角色穿。朋友們給的所有愛和笑容,我謹記著。
第一天試拍完,場務大哥說,立丞啊,你要不要跟著我學東西?我感覺到你內心有把火。原來我內心有火。
開拍後,我在片場自由穿梭,找喜歡的視角拍照,側錄和劇照並進,跟在攝影師旁學構圖。他說我的曝光很大膽,後來問了才知道,我偏好暗的照片,容易曝光不足影響後期調整。這很好,可以是你的風格。原來我可以有風格。
殺青後的酒局,張導在孟承、編劇、攝影仁哥、場務瓶子哥、人碩哥、副導、製片⋯⋯等人的面前,對著我說:「聽說你表現很棒。」
原來我很棒。我只知道,拍攝間多次感受到自己能力有多差,想要的畫面,捕捉的人物表情,都達不到,非常沮喪。那種自己「憑什麼在這裡工作」的羞恥感,和「一定要嘗試看看」的自我勉勵相撞。
張導說完,我急忙說謝謝,接著我被找進新片的劇組,做側拍。仁哥說,我之後可以來工作室學攝影器材。我的訊息出現通告單,可以繼續和前輩們一起工作、學習了。
我發現自己很常說明非本科系,這是事實,但不必要解釋。我不用強調自己多特別,不需要擔心被瞧不起。知道許多人聽見張導首先聯想到什麼。旺福小民教我的,討厭的事越多能做的事越少。仁哥教我的,觀察一切,自行判斷該接收什麼。
我有自己的步調,專屬於李立丞的光。有一顆玉仔的心,捧在掌上。不怕。謝謝際遇,我會努力。在被生活磨光以前,看自己能走多遠。
刑事訴訟法273 在 Z9 的看板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正式除罪化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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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大法官會議去年做出釋字第791號解釋,刑法第239條通姦罪違憲,立即失效。立法院會今(31日)三讀修正通過,刪除刑法第239條及刑事訴訟法第239條但書規定,以符合大法官解釋意旨。
刑事訴訟法273 在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數位時代中偵查與隱私的權衡兩難
研 討 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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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時代中,人們享受著3C產品與網路的便利,然而過程中的使用軌跡卻會被留存,在刑事追訴的前提下,不斷地被蒐集,影響我們的資訊自主。
於是,司法程序中政府機關該透過如何程序來調取才正當?偵查機關出於何種正當目標,才能需發動調取?相關問題在當代刑事訴訟法中都有代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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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UE 1
數位時代下刑事訴訟的證據資料取得
報告人:李榮耕|國立臺北大學法律學院專任教授
與談人:施育傑|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法官
與談人:蕭宏宜|東吳大學法學院專任教授
報告題目|數位時代刑事程序中通訊內容的調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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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UE 2
網路平台業者於刑事訴訟資料調取中所扮演之角色
報告人:黃銘輝|國立臺北大學法律學院專任副教授
與談人:周冠汝|台權會網路透明報告專員
與談人:黃致中|檢察司調辦事檢察官
報告題目|數位時代下通訊服務業者協力義務的困境與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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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9.19 14:00 國立臺灣大學霖澤館 1301 多媒體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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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 在 報 名
https://www.accupass.com/go/accesswarrantsemin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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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單位|法律白話文運動
協辦單位|
國立臺北大學法律學院刑事法中心
社團法人桃園律師公會
社團法人台灣數位文化協會
刑事訴訟法273 在 李卓人 Lee Cheuk Yan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支聯會2020年7月1日聲明】
【港區《國安法》—踐踏人權法治 摧毀一國兩制】
➡️ (Italiano) Ecco come la legge cinese reprime i diritti umani a Hong Kong https://bit.ly/2NSlo9O
➡️ National Security Law in Hong Kong“ Trampling human rights and rule of law; destroying ‘one country, two systems’ ” https://bit.ly/2NP6BN2
全國人大常委會經過三天會議,港區《國安法》於2020年6月30日晚上11時正式刊憲及生效。《國安法》對犯罪的定義模糊寬泛,並給予相關政府機關無上權力,#中共 指其「只影響極少數人」不啻是語言偽術。《國安法》就像架在港人頸上的刀,直接威脅700萬香港人的自由,是要在香港實施恐懼管治。
《 #國安法》以下條款完全是對香港法治和人權的踐踏:
◾第13條「 香港特別行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不受司法覆核監督,即凌駕一切法律限制。
◾第三章所定下的罪行,內容涵蓋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及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等。
「#分裂國家罪」強調犯罪行為不限於使用武力,顯然 針對和平言論。「顛覆國家政權罪」同樣有包括非武力的「其他非法手段」的描述,涵蓋範圍無遠弗屆。將「推翻、破壞中國憲法確立的根本制度」,結合憲法中「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的表述,即禁止港人反對一黨專政。
恐怖活動的定義幾乎包括了所有類別的罪行,更涵蓋「其他危險方法嚴重危害公眾健康或者安全」,即所有不合作或抗爭行為都可能被任意升格為恐怖活動,面對 #無期徒刑。
勾結外國勢力更是 #無稽之罪,將與外國及國際機構的交流及倡議定性為犯罪,意圖將港人在國際社會上孤立起來。
◾第35條規定任何人經法院判決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即終身喪失作為候選人參加各級選舉,也不能擔任公職,是將國內「剝奪政治權利」的處罰硬套於香港。
◾第37及38條指出無論是 #香港 居民還是非香港居民,即使在境外進行《國安法》規定的犯罪也可以被控,以此阻嚇支持香港的國際及國內伙伴來到香港。
◾第41條容許秘密審判、第42條不准保釋、第43條允許秘密監視、剝奪被調查者的緘默權,完全破壞香港刑法下對個人權利的保障。
◾第44條法官由特首委任,是赤裸裸的讓 #政治介入法治。
◾第54條給予國安公署管理境外非政府組織及新聞機構的權限,直接干涉新聞和結社自由。
◾第55至57條的特別管轄權條款,把某些案件的管轄權給予內地公檢法系統,更直接套用中國刑事訴訟法,即可以包括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秘密關押),不准見律師家人等,徹底摧毀一國兩制。
◾第62條「香港特別行政區本地法律規定與本法不一致的, 適用本法規定。」即國安法的施行不會受香港任何法律,包括《人權法》的管束。
回顧中共建政以來打壓公民社會,#迫害異見人士,經常 #以言入罪 的歷史,「顛覆國家政權罪」和「分裂國家罪」是最常用的莫須有罪名,和境外組織連結也經常成為罪狀。
➡️ 請看留言,附《中國良心犯判刑一覽表》
◾#諾貝爾 和平獎得主 #劉曉波 倡議中國憲政改革,實現多黨制民主,聯署《#零八憲章》,但被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11年,最後病死獄中。
◾#王全璋 律師替弱勢社群打官司,得罪中共政權,又被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監4年。
◾#王怡牧師 組織家庭教會,被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9年。
◾異見人士 #陳西 以貴州人權研討會名義舉辦紀念「六四」活動,被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10年。
◾大學教授 #伊力哈木.土赫提 為 #維吾爾 人面對的社會問題發聲,指出維吾爾人被歧視,努力促進維吾爾人和漢人之間的對話,卻被控告「分裂國家罪」,判終身監禁。
◾#劉飛躍 辦網站支援中國良心犯,被指「呼籲釋放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分子」,被控「煽動顛覆國家」判刑5年監並沒收100萬家產。
◾#張海濤 呼籲國際社會關注 #新疆 情況,提供在地抗爭訊息予外國媒體,被告為「境外提供情報」及「煽動顛覆國家」,判刑19年。
◾廣州 #謝文飛 被告「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一項罪名包括當街拉開寫上「廢除一黨專政」橫額。
《國安法》維護國家安全為名,打壓異己為實。中共眼中的「 危害國家安全活動」,即人民的反對運動。煽動,勾結等字眼更劍指言論和組織,意圖以《國安法》摧毀香港公民社會。
面對《國安法》,#支聯會 立場不變,仍會堅持五大綱領,抗衡一黨專政,保存六四記憶,並支持中國的民主運動。然而面對着日益嚴峻的風險,我們亦必須有應對策略,作好長期抗爭的準備。「六四記憶.人權博物館」 ➡️ https://bit.ly/36YezvW 正是我們的其中一個回應,即使實體的六四紀念館被查封,我們亦必須用其他方式保存八九民運的歷史。博物館現發起眾籌計劃,目標募集150萬港元,在未來一年,盡快將資料數據化,將歷史真相呈現國際,不讓中共政權篡改歷史、消除記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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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區國安法 #踐踏人權法治 #摧毀一國兩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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