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刑事和解分期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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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刑事和解分期產品中有5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0的網紅,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最近和W律師討論出本「一百個錯誤法律觀念」,我們目前列了以下錯誤法律觀念,如果大家有發現什麼錯誤觀念,或覺得有什麼法律觀念很重要觀念要正確,也歡迎留言,感謝。 以下是錯誤法律觀念: 契約成立一定要書面白紙黑字 保證承保,但不保證理賠 簽名無效,蓋章才有效 公司名義簽約比較有保障 公司欠錢可找負責...

  • 刑事和解分期 在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5-28 13:2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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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和W律師討論出本「一百個錯誤法律觀念」,我們目前列了以下錯誤法律觀念,如果大家有發現什麼錯誤觀念,或覺得有什麼法律觀念很重要觀念要正確,也歡迎留言,感謝。

    以下是錯誤法律觀念:

    契約成立一定要書面白紙黑字
    保證承保,但不保證理賠
    簽名無效,蓋章才有效
    公司名義簽約比較有保障
    公司欠錢可找負責人個人要錢
    父債子要還
    刑事案件可以和解就不起訴案
    取得債務人所有權狀,就能享有抵押權
    沒有向政府登記就沒有著作權
    欠錢惡意不還要坐牢
    嫁出去的女兒沒有繼承權
    養子女不是親生的也沒有繼承權或只能分少一點
    協議離婚雙方簽名就完成
    協議離婚必須處理的議題
    檢察官可以幫我討債索賠
    沒工作收入無法取得子女監護權
    公平法是管制物價的法律
    通姦違憲後抓姦也沒用
    分居二年就可以離婚
    打滿三張驗傷單才能訴請離婚
    是借貸或投資關係不重要
    欠錢躲超過15年就沒事
    過期的本票支票完全沒有用
    發生碰撞才算車禍
    車禍處理很簡單
    車禍和解書怎麼寫?
    簽約只管對方有簽名蓋章就好
    試用期約定不合法
    有本票支票就可以向對方討債
    離婚證人不用和雙方碰面
    違反定型化契約範本的契約無效
    網路上文案圖片可以任意複製下載
    網路上影片可以自由下載並分享
    出資委託的配音可以自由使用
    創作甄選的參賽作品主辦單位可以自由使用
    攝影師可以自由使用模特兒照片
    車禍傷人可全由保險公司出面處理
    車禍肇事責任鑑定會寫責任比例
    對方同意就可以和他/她發生性行為
    跟蹤纏擾目前無法可管
    裝修房子簽合約太麻煩
    裝修品質有問題就是刑事詐欺
    網路購物七天內一定可以退款
    公寓大廈社區不能禁止養寵物
    管委會可以拒絕住戶影印任何文件
    建商拖延公設點交無法可管
    產品申請專利權就不會侵害專利
    商標圖案近似就是侵害商標權
    漏水爭議只能上法院訴訟
    租約有公證就不必上法院訴訟
    房東房客可以任意提前終止租約
    簽發本票支票不寫禁止背書轉讓
    存證信函內容隨便寫就好
    老闆可以任意付錢資遣員工
    建商廣告不實消費者當然能解約
    房屋實價登錄灌水沒關係
    隱瞞凶宅或重大瑕疵不會有刑責
    屋況說明書內容不實一定能解約
    遺產可以只留給女兒
    打官司的律師費可以要對方賠
    遺囑自己寫一寫就有效
    虛擬貨幣不能用來付錢
    App使用者資料可以蒐集賣錢
    開加盟店比上班領死薪水好
    房屋久占別人土地就免拆
    加盟契約條件加盟總部說得算
    竊盜罪只有當場抓到才會成立
    加入工會根本沒什麼用
    網路空間的言論自由無法可管
    罷工是侵害他人權益的違法行為
    面試新人時絕對不能詢問前科
    工作場所可以任意設置監視器
    契約違約金條款不受法律限制
    員工五人以下公司免保勞健保
    颱風天不上班會構成曠職
    不動產買賣有仲介代書就無須履保
    員工自己疏失發生職災老闆可免責
    職場霸凌無法可管
    法律問題諮詢免費律師就好
    沒收犯罪所得可以保護被害人?
    擔任國民法官很輕鬆
    犯罪案件媒體可以自由報導
    法官的邏輯一定也和我一樣
    友善父母原則可以不用理會
    沒付扶養費不能探視小孩
    補習班倒閉信用卡分期帳款只能乖乖繳完
    假扣押有甚麼功能?
    關於假扣押常被誤解的觀念
    運動比賽中任何傷害都可免責
    粉絲抖內的金錢不用歸還
    商品直播代言人有何法律責任
    打官司有證人就夠了
    私人錄音不能當證據
    行政訴訟都會敗訴
    銀行帳戶被凍結不能解除
    營業秘密保護可以包山包海
    合夥作生意靠信任不用簽約
    取消訂位可以要求餐廳退訂金
    無罪推定原則是真的?
    沒錢請律師無法打官司
    糾紛鬧上法院就不用調解了
    打贏官司對方就會賠我錢

    #錯誤法律觀念

  • 刑事和解分期 在 鄭運鵬專頁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9-08-20 15:5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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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桃園市呂姓台電稽查員,涉嫌長期收受竊電大戶賄賂而包庇護航而上了報,想起二年前處理一件與竊電有關的陳情案。

    故事是這樣。

    92年7月桃園市大園區的連昌公司將廠房租予統一環保科技公司,並將電錶過戶。因為竊電被台電追償電費1219萬元,但因公司經營不善倒閉,開給台電的分期繳納支票,通通跳票。

    96年12月連昌公司申請復電及過戶,連昌公司繳清積欠電費94萬,並不知有這筆1219萬元。

    106年新租房客為奇倫國際有限公司,因用電增加,需變更契約用電,申請變更及過戶,台電以該電錶有1219萬欠款,不准變更及過戶。

    即使透過立委協調,107年3月,連昌公司避免違約賠款,還是簽屬追償電費和解承諾書吃下這1219萬,以土地租金分期繳納。

    台電多年來未向統一環保科技公司追償1219萬,在連昌公司簽下追償電費和解承諾書,統一環保科技公司及負責人從此就不欠台電半毛錢。

    這件陳情案,台電員工顯有違失,但台電最後的處理結果,在研究室的追蹤下,用非正式的書面資料告知,承辦人員退休者記過乙次,在職者申誡乙次,因為屬於個資不便提供姓名。

    竊電者有台電不肖員工護航,東窗事發,追償電費死皮賴臉不繳,反正最後一定有需要用電的倒楣鬼,在台電不合理的規定下,被迫代繳所需欠費,難怪台電竊電層出不窮。
    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20190820inv006/?utm_source=app&utm_medium=news

  • 刑事和解分期 在 編笑編哭。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8-04-12 12:4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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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一篇關於車禍事故的處理,因為加入了親身事件的處理過程與結果,步驟上不是那麼簡明,想說既然跑過一次流程,不如簡要的整理一下步驟,跟過程中需要注意的一些小地方,以供類似經歷的人參考。(車損我比較不確定處理方式喔,大家可以請教估狗大神!)

    上一篇:https://goo.gl/rzjx6B
     
    0⃣事故發生前
     ⭕保險:汽機車請務必加保「第三人責任險」(事故時賠償對方,理賠對象不包含己方乘客);如果是經常載別人,建議可以再加保「乘客險」(事故時保障己方乘客)。以機車為例,加保第三人責任險一年大概多一千多元,但如果發生事故,須理賠對方的薪資損失或車損的話,往往都是數千數萬起跳。
     
    1⃣事故發生當下
     ⭕紀錄:維持車禍現場,或拍照存證(可幫助釐清事故責任)。
     ⭕報警:無論車禍大小,一定要報警處理,才能取得申請強制險必備的「交通事故登記三聯單」,而且三聯單上面會有對方的聯絡電話。(這一點非常重要請畫上五顆星!)(有時小到可能當下毫不在意,但對方後來反咬一口,這種就會很麻煩!)
     ⭕聯絡:事故雙方確認彼此的強制險及相關車險,互留彼此的聯絡方式。
     
    2⃣事故發生後
     ⭕紀錄:受傷部位每日(或每周)用相片紀錄,畢竟調解或開庭時應該已經療養到一個階段,建議可用相片證明傷勢的嚴重性,我的相片在提告及偵察庭、調解庭都有派上用場。(車損也務必留下相片佐證)
     ⭕究責:如肇責有歧見或欲向對方提出「過失傷害告訴」,需向案發地點之交通大隊申請「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事發30天後才可申請);如不服初判結果,可再進一步自費申請鑑定報告(印象中是三千元)。
     ⭕刑事告訴:事發後「六個月內」可向「案發地點」的派出所提出「過失傷害告訴」申請(須配合筆錄),警察機關受理後會移交地檢署。建議盡早提告,然後如果接近年底,可以斟酌一下時間點,司法機關會急於年終前結束一些輕微的案件,我的案子就是這樣。在調解時,可能會造成案件雙方的時間壓力。
     ⭕調解(民事賠償):可向鄉鎮市區公所申請或由刑事告訴轉法院調解庭。盡量避免私下和解,沒憑沒據。達成調解的條件也盡量「避免分期付款」,以免夜長夢多。
     ⭕保險:若雙方有「第三人責任險」,則由雙方保險公司出面協助處理後續事宜(包含協議調解的賠償金額等等)。
     申請汽機車強制險,須有「交通事故登記三聯單」正本!正本!正本!所以那張薄薄的紙一定要保留好!
     強制險的醫療費用基本上是「實報實銷」(各項目有給付上限),以「健保」有給付的為準,如有使用醫療輔具(拐杖之類)或行動不便需專人看護的話,請一定要請醫師開立在診斷書中說明。強制險需在事發兩年內完成理賠申請,請盡量積極就醫治療!
     
    3⃣後續可能衍生的事情
     ⭕強制執行:如對方未履約,可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須持調解書向稅捐機關申請對方財產證明(納稅紀錄及動產、不動產登記),如有不動產,須進一步向地政單位申請土地謄本。備齊資料後向受理告訴之地方法院或其不動產所在地之地方法院遞狀申請。(還沒破完這關,所以只能就我所知大概寫一下。)
     ⭕保險資料補件:診斷書、醫療費用等相關的單據務必保留完整,各類保險需以正本申請理賠(影本+醫院蓋章=視同正本)。如資料不齊全,保險公司會要求補件。
     
    總之,發生事故時要處理的大小事情實在是滿繁瑣的,一點經驗僅供大家參考~還是希望每個人都能快快樂樂出門,平平安安回家~(跳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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