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分離課稅20%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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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分離課稅20%產品中有58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7,451的網紅元毓,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worth of reading. https://www.facebook.com/permalink.php?story_fbid=740548822796891&id=737551019763338 這熱門的文章也太歪曲,以致必須提出不同意見打臉,當作工作煩悶之餘的身心調劑。 ●前情...

分離課稅20% 在 微晟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0-09-07 18:03:45

0901 我發現好多朋友 要考11月記帳士 這些是我最常見到的考題 和新修法的內容 啊沒考不要怪我 記帳士稅法預測及基本題型 稅捐稽徵法 §10 疫情延後繳納期間 §11-1擔保品修法的第四款土地部分 §26 因疫情延期或分期繳納時限 §27 因26條延分期仍未如期申報者應一次還清時限 稅務...

  • 分離課稅20% 在 元毓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7-11-10 10:5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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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orth of reading.

    https://www.facebook.com/permalink.php?story_fbid=740548822796891&id=737551019763338
    這熱門的文章也太歪曲,以致必須提出不同意見打臉,當作工作煩悶之餘的身心調劑。

    ●前情提要:原先鬼島所得稅制針對現金股利所得部分,本國人最高課徵 45%+補充保費 1.91%,再加上法人端已繳納的營利事業所得稅 17% 只能減半扣抵,一個創造附加價值的經濟活動,本國人面對的最高稅率是 1-(1-45%-1.91%)*(1-8.5%)=51.42%;反之,外國人適用分離課稅 20%,但法人端已繳納 17% 不可扣抵,外國人面對的單一稅率是 1-(1-80%)*(1-17%)=33.6%。這 51.42%(或46.85%)VS. 33.6%,既是租稅歧視,也變相鼓勵大家扮演假外資。

    (單一稅率、分離課稅)調整之後,本國人面對的最高稅率是 1-(1-26%-1.91%)*(1-17%)=40.17%,40.17% VS. 33.6%,雖不滿意但勉強可接受。

    ●總是在鍵盤革命家的腦補汪洋中,存在一種三人成虎的說法:存在許多高深不可思議的外國稅制,讓外國人在鬼島實質面對了 33.6% 的稅率後,回到母國仍會被課徵高額稅率,致使外國人的實質稅率>鬼島人原先最高面對的 51.42%。(意即,咬定鬼島股利所得稅制改革無理!)

    就講股利所得稅好了,

    1.不是每個主要國家,都對股利所得課徵高額稅負。對股利所得課徵稅負的國家,也不是每個主要國家對法人和自然人都課徵。(例如鬼島,自然人的股利所得要課徵綜所稅,法人的股利所得不課徵營利事業所得稅。)

    2.對股利所得課徵稅負的國家,也不是每個主要國家對本國與外國的所得來源都課徵;例如鬼島,給予海外投資的股利所得免稅優惠。(尚不論最低稅負制)

    3.在各主要國家多如牛毛的稅制當中,退休帳戶持有、保險帳戶持有、信託帳戶持有、校產基金或某些特許基金持有,都可能享有稅負優惠。

    4.在各主要國家多如牛毛的稅制當中,某甲國可能給予某乙國稅負優惠,於是就會有架在某乙國的投資基金,基金連結的店頭衍生性金融商品,其最終受益人是某甲國的自然人。

    以上林林總總,排列組合便是一個會計師四大所稅務部門的黃金業務線。

    ●總是在鍵盤革命家的腦補汪洋中,存在一種三人成虎的說法:假設全球主要國家完美大追稅,資本家人笨笨心慌慌,no where to hide,便只能向代表無產階級利益的革命政府投降。

    其實OECD國家變動比較多的就是美、中,歐盟各國高稅率的歷史(以及高稅率如何扼殺創新、阻撓階級流動)已淵遠流長,美、中的情況是怎麼樣呢?

    1.美國肥咖條款全球徵稅原則,也不會重複徵稅,美國納稅居民在其他國家已繳納稅額,也可充抵美國境內稅(foreign tax credit),充抵額度當年度用不完,還可留待隔年度使用。美國自然人海外所得享10萬美元免稅額,並有各式各樣優惠。一個美國中高所得自然人投資臺灣高息績優股,要面對的實質稅率,很容易低於鬼島高所得自然人,遑論以境外投資公司形式持有。

    2.中國大查緝、大封鎖政策逼逃台港澳外資並非今時今日,一個左派式腦補經常忽略的事實是,這些離開中國的台資,絕少匯回鬼島。

    3.鬼島資金淨流出有各式各樣的原因,要說最近這三年美、中大動作對逼回鬼島人資金有什麼幫助,看那精美的「向下」長條圖,是看不出來有什麼效果;嫌棄鬼島的資金、鬼島人對外貿易獲利的資金,還是遠遠遠遠多過所謂無處可去,只好回到鬼島被政府剝皮的資金。

    海外避稅有各式各樣的成本,匯率成本、行政規費成本、設計避稅架構的律師會計師吸血成本、使用避稅架構的過路費成本……以及最重要的機會成本。單一稅率改革後的 26%+1.91%(合法納稅)vs. 20%(假外資),海外停泊資金不會缺乏誘因匯回本國遵守法律。

    鍵盤革命家總是充滿社會主義式的浪漫仇富情懷,但以訛傳訛,對追求公平合理的稅制卻完全沒有任何幫助,只有瞎扯後腿。

  • 分離課稅20% 在 麥克風的市場求生手冊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7-10-27 21:3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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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nteresting~

    總統蔡英文說:內外資課不同稅,是我心中的痛

    我們想說 : 小英,這筆錢就收了它!

    【案發經過】行政院要稅改,引起最大爭議的是股利所得。政院傾向選擇乙案〝股利合併計稅減除可抵減稅額(抵減比率8.5%,上限8萬元)與單一稅率(26%)分開計稅二擇一制度〞,將交由立法院表決。

    好的,我知道你已經暈了,很想按退出鍵。

    別怕,下面有翻譯,保證你不用算數學。

    改了什麼?

    根據目前稅法,持有股票的人,如果公司發了股利,就會加進個人的所得,課「綜合所得稅」。

    其中一部分可以依照兩稅合一扣抵,剩下仍需繳稅的那些,還是需要依照你所得的高低,課20%到40%不等的稅,所得越高課得越多,這就是我們熟悉的累進稅率。

    (現在最高稅率是45%,即將調降為40%。有興趣的人可以看這裡 http://www.storm.mg/article/267546)

    這次行政院傾向的乙案, 如果你的稅率是5%、12%或20%,股利還是交綜合所得稅,還可以扣掉最多八萬元的抵減稅額(把股利X8.5%就是可抵減稅額,上限8萬元),這部分人影響不大。

    但倘若你適用稅率30%或40%的人,現在可開心了, 你的股利將來只需單獨課26%,這叫分離課稅,跟你的所得稅分離開來,不用依照累進稅率越課越高。

    為什麼這麼做呢?年初開始,某些財經界人士呼籲, 應該解決股利「內外資不同稅」的問題,蔡英文總統甚至曾經表示,內外資不同稅是她心中的痛。

    什麼是內外資不同稅呢?因為外資由它自己的政府管轄,它總共賺多少錢、該課什麼稅率,這不是台灣政府能管的事情,台灣政府只有權力針對從台灣賺得的收入課稅,所以台灣政府只能對外資的股利課徵20%。你不能叫微軟或蘋果就所有資產向台灣政府繳稅(雖然我們很想啦),但如果微軟在台灣賺了錢,可以就這筆錢課稅。

    一些財經界人士認為,外資是分離課稅20%,內資卻要併入綜所稅,最高到45%,稅率相差超過一倍。這樣的情況下,台灣人把錢匯到國外,變身成外資再匯入台灣,成為假外資,是當前稅制最大問題。所以呼籲內資也改成固定26%分離課稅。

    唔?做一個假外資只要課20%,所以你的意思是說,課26%就會匯回來了,為什麼不繼續當假外資就好?

    事實是什麼?

    不匯回來不行了

    不是只有台灣政府困擾假外資,全世界的政府都很困擾。2010年美國實施的肥咖條款FATCA,就是清查美國公司在海外帳戶藏的錢,把錢都抓回來繳稅。中國政府在今年初跟進,也開始清查600萬人民幣以上的非居民帳戶,從2018年開始要課稅了。

    眼看2018就要到了,藏在香港或大陸的台商帳戶急著跑走。問題是,自從美國肥咖條款刮出來白花花的肥油後,各國政府都覺得這個太好,紛紛簽署了金融資訊自動交換制度,有100個國家將加入CRS,假外資也跑不到其他國家去,只好回台灣哭哭。

    誰受的影響最大?

    台灣社會的財富狀況跟國際相仿,越富裕的族群,薪資收入越低,資本所得越高,換句話說,他們不是靠上班賺錢,是靠錢滾錢。

    根據財政部2014年的統計,台灣社會最有錢的0.01%族群的收入來源,資本利得佔比高達92%,股利所得又佔富人資本所得的大宗,意即股利是社會上極富人群的重要收入來源。

    這次稅改後,這批人本來要繳40%的股利稅,將調降為26%。

    除了極富人群以外,實務上影響最大的,還是那些因為全球大查稅,不得不回到台灣的假外資,尤其以台美雙重國籍者、方便將公司設在境外的極富人群。這次的減稅主要減在他們身上。

    你可以說他們受到的影響最大,但是反過來看,受薪階級的影響可能更大。根據財政部資料,台灣薪資所得占綜所稅總額72%,股利只佔15%,明明國內受薪階級一直才是繳稅主力,政府卻推出政策,繼續調降富人的股利賦稅比重,好像怪怪的吧。

    為了縮小內外資差距,卻創造了「薪資所得」與「股利所得」最高14%的稅差(40%所得稅 vs 26%股利所得),這可能意味著辛苦上班的你無論賺再多錢都要繳40%稅,而隔壁David父母贈與他一堆股票,卻只要繳26%(David是誰啊)。

    台股成為外資殖民地?

    這段期間證券公會理事長簡鴻文、工商協進會理事長林伯豐,都曾主張調降股利所得稅,財訊集團社長謝金河帶頭鼓吹「內外資不同稅」問題不解決,台股將成為外資的「殖民地」。

    首先,外資的稅負不只是20%,回到母國也要繳稅,而且在全球大查稅的背景下,免稅天堂的假外資將越來越難生存,這種內外資不公平的情況將逐漸消失,所有外資還是要歸戶到母國繳稅。事實上台灣的假外資也是不得不回到台灣。

    就算外資的確比內資有優勢,這也牽涉到兩個價值之間的選擇,是內外資不公平比較嚴重,還是因為減稅,對低所得者形成更重的相對稅賦比較嚴重?

    根據財政資訊中心2014年綜所稅的申報統計,台灣607萬戶綜所稅申報戶數當中,適用45%稅率的戶數為12083戶, 平均每戶應納稅額4023萬元,其中,股利所得部分佔了2962 萬元,如果不考慮「股東可扣抵減稅額」,直接將上述股利所得, 改以30%的稅率計算(還沒用更激進26%計算),台灣目前適用45%富人稅納稅人,所得稅將目前的1491萬元,降到1047萬元,減稅金額高達444萬元。即使將「股東可扣抵減稅額」納入考慮,富人在這次稅改,平均減稅金額至少都在150萬元以上。

    最後,股利所得課稅40%會造成富豪不買股票、股市不振嗎?實務上是不會的,因為擁有大批股票的極富人群,大部分股票是對家族企業的持股,屬於長期持有,跟小散戶完全是不同性質,他們的持股權數早已經無法到市場上隨便買賣了。

    而且擁有大批股票的極富人群,目前在實務上多半是通過繼承,取得這些股票,並不是拿來買賣交易衝鋒市場用,並不用擔心這些人會因此賣股票。

    根據以上理由,我們認為這次股利課稅的修法有必要更謹慎。有些錢,該拿的就不必心痛了。

  • 分離課稅20% 在 Emmy追劇時間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7-10-19 11: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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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總統蔡英文說:內外資課不同稅,是我心中的痛

    我們想說 : 小英,這筆錢就收了它!

    【案發經過】行政院要稅改,引起最大爭議的是股利所得。政院傾向選擇乙案〝股利合併計稅減除可抵減稅額(抵減比率8.5%,上限8萬元)與單一稅率(26%)分開計稅二擇一制度〞,將交由立法院表決。

    好的,我知道你已經暈了,很想按退出鍵。

    別怕,下面有翻譯,保證你不用算數學。

    改了什麼?

    根據目前稅法,持有股票的人,如果公司發了股利,就會加進個人的所得,課「綜合所得稅」。

    其中一部分可以依照兩稅合一扣抵,剩下仍需繳稅的那些,還是需要依照你所得的高低,課20%到40%不等的稅,所得越高課得越多,這就是我們熟悉的累進稅率。

    (現在最高稅率是45%,即將調降為40%。有興趣的人可以看這裡 http://www.storm.mg/article/267546)

    這次行政院傾向的乙案, 如果你的稅率是5%、12%或20%,股利還是交綜合所得稅,還可以扣掉最多八萬元的抵減稅額(把股利X8.5%就是可抵減稅額,上限8萬元),這部分人影響不大。

    但倘若你適用稅率30%或40%的人,現在可開心了, 你的股利將來只需單獨課26%,這叫分離課稅,跟你的所得稅分離開來,不用依照累進稅率越課越高。

    為什麼這麼做呢?年初開始,某些財經界人士呼籲, 應該解決股利「內外資不同稅」的問題,蔡英文總統甚至曾經表示,內外資不同稅是她心中的痛。

    什麼是內外資不同稅呢?因為外資由它自己的政府管轄,它總共賺多少錢、該課什麼稅率,這不是台灣政府能管的事情,台灣政府只有權力針對從台灣賺得的收入課稅,所以台灣政府只能對外資的股利課徵20%。你不能叫微軟或蘋果就所有資產向台灣政府繳稅(雖然我們很想啦),但如果微軟在台灣賺了錢,可以就這筆錢課稅。

    一些財經界人士認為,外資是分離課稅20%,內資卻要併入綜所稅,最高到45%,稅率相差超過一倍。這樣的情況下,台灣人把錢匯到國外,變身成外資再匯入台灣,成為假外資,是當前稅制最大問題。所以呼籲內資也改成固定26%分離課稅。

    唔?做一個假外資只要課20%,所以你的意思是說,課26%就會匯回來了,為什麼不繼續當假外資就好?

    事實是什麼?

    不匯回來不行了

    不是只有台灣政府困擾假外資,全世界的政府都很困擾。2010年美國實施的肥咖條款FATCA,就是清查美國公司在海外帳戶藏的錢,把錢都抓回來繳稅。中國政府在今年初跟進,也開始清查600萬人民幣以上的非居民帳戶,從2018年開始要課稅了。

    眼看2018就要到了,藏在香港或大陸的台商帳戶急著跑走。問題是,自從美國肥咖條款刮出來白花花的肥油後,各國政府都覺得這個太好,紛紛簽署了金融資訊自動交換制度,有100個國家將加入CRS,假外資也跑不到其他國家去,只好回台灣哭哭。

    誰受的影響最大?

    台灣社會的財富狀況跟國際相仿,越富裕的族群,薪資收入越低,資本所得越高,換句話說,他們不是靠上班賺錢,是靠錢滾錢。

    根據財政部2014年的統計,台灣社會最有錢的0.01%族群的收入來源,資本利得佔比高達92%,股利所得又佔富人資本所得的大宗,意即股利是社會上極富人群的重要收入來源。

    這次稅改後,這批人本來要繳40%的股利稅,將調降為26%。

    除了極富人群以外,實務上影響最大的,還是那些因為全球大查稅,不得不回到台灣的假外資,尤其以台美雙重國籍者、方便將公司設在境外的極富人群。這次的減稅主要減在他們身上。

    你可以說他們受到的影響最大,但是反過來看,受薪階級的影響可能更大。根據財政部資料,台灣薪資所得占綜所稅總額72%,股利只佔15%,明明國內受薪階級一直才是繳稅主力,政府卻推出政策,繼續調降富人的股利賦稅比重,好像怪怪的吧。

    為了縮小內外資差距,卻創造了「薪資所得」與「股利所得」最高14%的稅差(40%所得稅 vs 26%股利所得),這可能意味著辛苦上班的你無論賺再多錢都要繳40%稅,而隔壁David父母贈與他一堆股票,卻只要繳26%(David是誰啊)。

    台股成為外資殖民地?

    這段期間證券公會理事長簡鴻文、工商協進會理事長林伯豐,都曾主張調降股利所得稅,財訊集團社長謝金河帶頭鼓吹「內外資不同稅」問題不解決,台股將成為外資的「殖民地」。

    首先,外資的稅負不只是20%,回到母國也要繳稅,而且在全球大查稅的背景下,免稅天堂的假外資將越來越難生存,這種內外資不公平的情況將逐漸消失,所有外資還是要歸戶到母國繳稅。事實上台灣的假外資也是不得不回到台灣。

    就算外資的確比內資有優勢,這也牽涉到兩個價值之間的選擇,是內外資不公平比較嚴重,還是因為減稅,對低所得者形成更重的相對稅賦比較嚴重?

    根據財政資訊中心2014年綜所稅的申報統計,台灣607萬戶綜所稅申報戶數當中,適用45%稅率的戶數為12083戶, 平均每戶應納稅額4023萬元,其中,股利所得部分佔了2962 萬元,如果不考慮「股東可扣抵減稅額」,直接將上述股利所得, 改以30%的稅率計算(還沒用更激進26%計算),台灣目前適用45%富人稅納稅人,所得稅將目前的1491萬元,降到1047萬元,減稅金額高達444萬元。即使將「股東可扣抵減稅額」納入考慮,富人在這次稅改,平均減稅金額至少都在150萬元以上。

    最後,股利所得課稅40%會造成富豪不買股票、股市不振嗎?實務上是不會的,因為擁有大批股票的極富人群,大部分股票是對家族企業的持股,屬於長期持有,跟小散戶完全是不同性質,他們的持股權數早已經無法到市場上隨便買賣了。

    而且擁有大批股票的極富人群,目前在實務上多半是通過繼承,取得這些股票,並不是拿來買賣交易衝鋒市場用,並不用擔心這些人會因此賣股票。

    根據以上理由,我們認為這次股利課稅的修法有必要更謹慎。有些錢,該拿的就不必心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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