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分離課稅定義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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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分離課稅定義產品中有7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萬的網紅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忙?盲?茫!---蔡政府執政五年教文體育政策總檢討記者會 壹、主辦單位:財團法人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 貳、時 間:民國110年5月12日(週三)上午9時30分—10時30分 參、地 點:國政基金會 101會議室(臺北市杭州南路1段16號) 肆、主 持 人:高永光(國政基金會教文體育組召集人) ...

  • 分離課稅定義 在 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5-12 09:3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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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忙?盲?茫!---蔡政府執政五年教文體育政策總檢討記者會

    壹、主辦單位:財團法人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
    貳、時  間:民國110年5月12日(週三)上午9時30分—10時30分
    參、地  點:國政基金會 101會議室(臺北市杭州南路1段16號)

    肆、主 持 人:高永光(國政基金會教文體育組召集人)
    伍、與會來賓:
    學者專家(依姓名筆畫順序)
    李永萍(台灣藝術創生文化基金會董事長)
    陳振貴(實踐大學名譽教授)
    段心儀(中華語文教育促進協會秘書長)
    黃志雄(中華奧會執行委員)

    陸、討論題綱:
    一、教育政策
    (一) 十二年國教108課綱上路近兩年,有許多問題亟待解決。例如:素養、多元入學方案、高中學習歷程檔案、數位資訊課程、雙語教育、性平教育等議題。
    (二) 私立高中或大專校院經營陷入困境,面臨轉型或退場的情況,亟需政府依法協助與輔導,然政府不思完備《私立學校法》,反而疊床架屋,另於106年及109年分別訂定《私立大專校院轉型及退場條例》及《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等兩草案,五年來讓私校相關的教職員工、學生及家長戒慎恐懼。
    二、文化政策
    (一) 蔡政府2020年連任後,將文化藝術獎助條例修正草案列為優先審議法案並三讀通過。此案爭議極多,諸如藝術品拍賣採分離課稅,可能造成打壓本土藝術,並為富人減稅開方便之門;又如規定藝術補助可另委託法人團體辦理,放寬公共藝術定義等,更可能方便政治干預藝術,破壞藝文生態。
    (二) 李永得就任文化部長後,積極推動所謂「國際影音平台」,實為大外宣。此業務過去政府推動過,結果吃力不討好,為何要重蹈覆轍?
    (三) 蔡政府擬將故宮從二級降為三級,臺灣文學館及臺灣歷史博物館從四級升為三級,這到底是專業考量還是政治考量?
    三、體育政策
    (一) 蔡英文大選及上任後提出的體育政策:例如:體育經費倍增;體育行政優化,成立行政院體育發展政策小組;制定體育團體法,健全體育團體組織功能與環境;主動辦理國際主流運動邀請賽等,迄今的落實情形?
    (二) 備受質疑的體育施政項目:例如:運動產業紓困振興方案效果不如預期;國家隊培訓待遇面臨不少問題;體育經費編列失當等,是否影響國家體育事務的推動?
    四、其他教育、文化或體育政策檢討

  • 分離課稅定義 在 立法委員林奕華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5-08 12:4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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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獎條例已三讀通過,#奕華挺本土藝術家💪
    #交易分離課稅可帶動藝文產業👏
    #吸引國際大型拍賣公司與專業人才來台交易👋

    #文化藝術獎助及促進條例( #文獎條例)修法於4月30日三讀通過,對藝文界而言應是前進一大步👏✨全球文化藝術之內涵、定義與範疇早已改變,我國法令卻未與時俱進,不符實際藝文發展需求,所以這次終於大幅修正。奕華在過程中提出與支持的主要主張如下:

    ✅修正為交易所得採分離課稅,稅率降至按成交價額之6%為所得額,依20%稅率扣取稅款(即實質稅率1.2%):
    未來藝術品交易改採分離課稅,讓收藏家和藝術家願意把藝術品留在台灣交易,藉此活絡藝術交易市場;並希望吸引國際大型拍賣公司與專業人才來台,帶動相關和周邊產業發展。
    ✅為扶植本土藝術家,書畫家和版畫家執行業務標準研議比照工藝師:
    除了吸引國際大型拍賣公司來台外,奕華提出附帶決議,更希望政府扶植並落實保障本土文化藝術家權益。現行書畫家、版畫家之藝術作品的成本僅算3成,經奕華爭取,要求文化部和財政部研議將書畫家、版畫家比照工藝師,將藝術創作品成本列為7成,讓本土藝術品課稅稅基變少,收入增加。
    ✅維護藝文工作者勞動權益
    保障藝文工作者勞動權益,特別訂定「 #藝文工作者勞動權益專章」,從勞保、社會保險、職災保險乃至於急難救助皆完整且明確入法。
    勞工擁有的勞動權益,藝術從業人員亦同樣享有、比照辦理。
    ✅ 公有建築、重大公共建設,除特殊事由外,需有造價1%作為美學環境費用或繳納藝術代金:
    原行政院版本是公有建築、公共建設都免除1%。奕華主張政府不能免除環境美學責任,而應利用公共建設,帶頭提升全國美學環境或繳納藝術代金。
    ✅ 租稅減免獎助項目訂有10年期限或檢討延長:
    「藝術品拍賣所得改採分離課稅」有效期限為10年、「藝文場所免徵地價稅、房屋稅」有效期限為5年,每兩年財政部、文化部必須給立法院檢討報告,以便在期限前半年決定落日或延長。

    奕華希望透過本次文獎條例修法,在兼顧藝術產業發展和租稅公平的前提下,持續相挺本土藝術家創作能量,並能活絡台灣藝術市場,讓台灣有機會重回亞洲藝術品交易市場龍頭!🏆

  • 分離課稅定義 在 張金鶚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3-25 11:3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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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3/25早上我以學者專家身分參加立法院財政委員會舉辦的「政府實施房地合一稅及是否推動囤房稅之政策評估」公聽會。

    參加完公聽會後,對於業者反對的説法可以理解,官方政治態度也可以理解。但聽到有些學者說法,強調要求理想作為,稅基較稅率重要;或擔心配套措施不完備,會轉嫁租屋族;實施囤房稅未能達到抑制房價效果,完全呼應官方拖延說法,令人感慨!

    大家都看到台北市早有囤房稅實施經驗,成效也已經有學術實證研究的成果可供參考。但還是有人說囤房稅定義與實施困難,中央與地方互相推諉,囤房稅實施沒有效果,真的令人無言⋯

    房市不合理的稅制改革,今天公聽會的感觸是:「理想只是口號,真正實踐才是王道」!

    —————-

    根據立法院提供的六個討論提綱,我的發言內容大綱如下:

    一、居住正義與產業發展如何平衡?

    1、落實居住正義台灣整體產業才能正常發展,不會將資源聚集在單一房地產業, 許多產業使用房屋土地成本下降,空餘屋有效利用,其他非房地產業才能正常發展, 增加就業機會,人民所得提高,房價合理下降,人民得以安居樂業!

    2、房地產並非火車頭產業,過去學術界已有詳盡的研究成果可供參考。

    二、實施房地合一稅、囤房稅之優點、缺點及面臨問題?

    1、房地合一稅及囤房稅過去實施成效評估,請詳見「清華安富金融工程研究中心」 報告。實證研究結果簡要說明如附 ppt 檔案。

    2、房地合一稅乃短期交易利得稅,優點是抑制短期交易,但缺點是容易轉嫁、傷 及無辜、轉移增加囤房。

    3、囤房稅乃長期多屋非自住持有稅,優點是抑制非自住者囤屋炒作、促進房屋有 效利用、房價緩跌、交易量正常穩定、稅賦公平負擔。尤其非自住囤房者人數極少, 但囤房數量相對很多,實施囤房稅對極大多數者沒有影響,其衝擊面很小,並可彌 補房地合一稅移轉囤房的漏洞。

    4、不論如何,任何稅制改革都需要配套措施,以避免轉嫁消費者及傷及無辜,但 不能因配套措施未檢討而不進行根本的稅制改革,如此造成房市不公平、無效率、 不合理,因小失大,將得不償失。

    三、如何訂定房地合一稅、囤房稅的課稅標準?

    1、房地合一稅支持目前財政部的草案。

    惟「徒法不足以自行」,如何落實施行更是關鍵,尤其預售屋不像成屋的產權必須 在政府機關登記,未來如何稽查預售屋的短期交易課稅?這涉及「實價登錄 2.0」 有關預售屋能否落實登錄防止作假行為,相關稽查配套執行,應完備沒有爭議。

    另外,不論成屋或預售屋為規避短期交易課稅,假借人頭或持續囤房,是否反助漲 囤房空屋現象?過去實證研究結果顯示,課徵房地合一交易稅「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容易規避轉嫁,導致對房市價量影響逐漸減弱。換言之,房地合一稅若欠缺 囤房稅的支持,將大打折扣,惟有雙管齊下,政府「打炒房」才能真正落實。

    2、囤房稅應配合房地合一稅同步實施。其「稅率」應明確且全國一致,明顯區分 「自住」與「非自住」差異,且採累進稅率。「稅基」先透過中央統籌分配款機制, 加強地方政府逐步調高。

    囤房稅制的改革涉及非自住房屋「稅率」及「稅基」的訂定,以及非自住「對象」 的認定標準。由於過去稅率授權地方政府訂定的結果,成效不彰,因此本次修法應 明確訂定全國一致非自住房屋的累進稅率,以免造成一國多制,不公平稅制現象; 另外也可抑制囤房者過去在不同各縣市囤房,造成不同稅率的投機漏洞。

    至於房地稅基偏離市價過低的問題,涉及地方政府對所有個別房屋及土地的評價認 定,也涉及當前房地分離課稅制度的改革,較為複雜。各地方政府是否有人力、能 力及意願逐步調整稅基,仍待中央與各地方政府的合作。當然,中央政府可以透過 統籌分配款的機制,加強提升地方政府逐步調高稅基的意願。

    有關非自住房屋對象的認定標準問題,過去政府規定第四戶以上才被視為非自住囤 房課稅對象,顯然過於寬鬆。從稅賦的負擔能力及促進房屋的有效利用來看,建議 未來應對不同數量房屋的擁屋者採取不同累進稅率,當然營業與非營業用房屋也應 有差別稅率。另外,我們看到法人囤房現象嚴重,法人與自然人的稅率不應有所差 異。特別是建築業者,多已有預售 2~3 年期間,仍宣稱其房屋是存貨而非囤貨, 而給予優惠稅率,造成賣不掉的房子,價格仍不會下跌的不合理現象。

    3、摘要朝野各政黨提出囤房稅的版本如下:

    財政部初步研擬單一自住稅率維持 1.2%,擁有戶數 1 到 2 戶均值是 2%,3 到 5 戶 均值 3%,而 6 戶以上均值為 4%。時代力量版本將全國單一自住稅率調降為 1%, 第 2 到 9 戶稅率漸增,若是「非住非營非用」的囤房行為,稅率調高至 5%至 8%。 民眾黨版本不區分「自住或非自住」,改採「家戶持有全國戶數」,採累進稅率課徵 囤房稅,稅率依持有戶數最高至 4.8%。國民黨版本,則以「全國家庭總歸戶資料」 來認定持有戶數,將「非自用住宅稅率」上限從 3.6%提高至 5%,4 戶以上稅率不 低於 5%。

    4、囤房稅應採較嚴格標準,並簡化稽徵方式及成本

    檢視朝野各黨提出囤房稅修法版本,輕重程度並不相同。面對當前社會輿論各界對 囤房稅的壓力與期盼,而且政府公布囤房人數不多,但囤房數量不少情況下,建議 應採取較嚴格的修法版本,如此大多數的人並不會受到影響,也才能獲得社會各界 的認同,達到遏止囤房炒作的目標。

    四、韓國打房政策經驗分析‧

    1、各國國情,包括房市發展狀況、政府法令制度、社會文化背景均不相同,他國 經驗未必適用台灣。

    2、為何只提韓國經驗?新加坡、日本、中國、美國、加拿大、甚至德國、英國等 歐洲國家,都有許多打房政策成功經驗,可供參考借鏡。

    3、我們最近研究星、港、韓、台租稅措施對房市影響實證研究結果的結論,房屋 稅在新加坡及台北呈現抑止房價的政策效果。

    4、韓國租屋市場非常特別,租金收取方式全球唯一,多採用非常高額押金(高於 房價的五成以上)一次給付,然後房東以押金利息抵扣房租,房客就不用再付租金。 如此租金約等一次付出的房價,房租如同房價,囤房稅容易轉嫁房租。韓國租金轉 嫁經驗完全不適用台灣。

    五、實施房地合一稅、囤房稅是否會轉嫁給承租人?

    1、根據剛完成的實證研究評估報告,台灣實施房地合一稅及囤房稅均會造成房價 下跌的效果。房價下跌,怎麼會產生轉嫁房租效果?因此,此二稅實施並無法證實 有轉嫁效果。

    2、房租不合理上漲,最主要的原因是「房價上漲」,大家買不起,轉買為租;再加 上「租屋黑市」,資訊不透明,市場機制失靈,而非「囤房稅」實施,才導致租金 轉嫁上漲。反之,若實施囤房稅,根據過去實證研究結果,房價會有明顯抑制效果; 同時因為囤房稅的實施,將促使空餘屋的釋出有效利用,如此供給增加,房東想要 轉嫁房客,根本缺乏依據,不易發生。

    3、雖然理論上任何增加稅賦都可能發生轉嫁效果,但這還要看市場景氣供需狀況, 市場資訊是否透明可以發揮市場機制,同時也要看政府是否有良好的配套措施。不 論如何,理論仍需實證研究驗證。

    4、目前財政部說囤房稅會轉嫁承租戶,完全缺乏嚴謹實證研究報告基礎!政府對 台灣當前嚴重的「租屋黑市」都不敢面對,租屋地點、數量、品質及租金相關資訊 都沒有掌握,卻說囤房稅會轉嫁租金,令人無法信服!

    六、日出條款的修法建議‧

    支持財政部草案房地合一稅的日出條款自 2016 年開始實施,以為公平,杜絕短期 投資炒作。

    七、結語

    台灣的房市與房價的長期不合理,造成高房價、高空屋率及高自有率的「三高矛盾」 現象,根本的問題是在房地產「市場失靈」。因此,政府其他相關部會必須各盡其 職責,以避免「政府失靈」,打炒房並健全房市必須是要建立可長可久的法令制度, 讓房屋成為人民的安身立命之所,而非投資炒作的獲利工具,如此政府才能獲得人 民的信任,居住正義也才能落實!

    最後,有關「房地合一稅」草案爭議不大,應儘速通過實施。另外,「囤房稅」的 修法,行政部門及執政黨應體察社會各界的期盼,朝野政黨彼此捐棄成見,「不論 甲案還是乙案,拖延案最不好!」。猶記得 2014 年 4 月「雙張會」討論囤房稅,經 過一個月即立法通過,6 月實施。期盼本次囤房稅的修法,很快能成為朝野政黨的 共識,讓台灣不再成為囤房炒房的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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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早立法院公聽會的現場完整實況影片。個人第一次主要發言在9:59。另外,第二次發言主回應財政部長及內政部次11:55整體回應後發言的二點回應在11:59。供參考。

    https://ivod.ly.gov.tw/Play/Full/13461/1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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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1、清華安富金融工程研究中心,「總體審慎措施(含金融措施及租稅措施)對房市 之影響(以亞太主要經濟體星、港、韓、台實證分析)」,外匯市場發展基金會委託, 研究期間:2020 年 5 月~10 月

    研究成果報告網址:https://ppt.cc/fjt5Zx

    2、張金鶚,「從抑制炒房到健全房市」,聯合報,A12 版/2020 年 12 月 13 日

    3、張金鶚,「囤房稅是健全房市的關鍵」,蘋果日報,A11 版/2021 年 2 月 18 日

    4、張金鶚,「囤房稅,玩真的嗎?」,蘋果日報,A12 版/2021 年 3 月 11 日

    5、張金鶚,「打炒房 要落實囤房稅」,聯合報,A13 版/2021 年 3 月 14 日

    6、張金鶚,「囤房稅的稅基與稅率孰重?」,蘋果日報,A11 版/2021 年 3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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