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分租營業登記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分租營業登記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分租營業登記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分租營業登記產品中有3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4萬的網紅創業圓夢 Start-up Hub,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又到了每周五 #創業最前線 如果你也喜歡這系列,按顆「愛心❤️」秋葵編就會知道囉! . 有不少創業者和阿文一樣,創業初期不知道要辦理商業登記(獨資、合夥事業)還是公司登記(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 ⠀ 到底要如何選擇,顧問分析不同組織型態的責任與稅務: ➡️獨資、合夥企業:出資人的法...

  • 分租營業登記 在 創業圓夢 Start-up Hub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8-08-10 17:3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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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到了每周五 #創業最前線
    如果你也喜歡這系列,按顆「愛心❤️」秋葵編就會知道囉!
    .
    有不少創業者和阿文一樣,創業初期不知道要辦理商業登記(獨資、合夥事業)還是公司登記(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

    到底要如何選擇,顧問分析不同組織型態的責任與稅務:
    ➡️獨資、合夥企業:出資人的法律責任無限大。
    月營業額未達20萬元的小規模行號,可以申請免用統一發票,報稅簡便。
    ➡️公司組織:股東的法律責任僅以出資額為限。
    一定要使用發票,需主動申報營業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報稅程序比較複雜,若創業者不熟悉,可透過委託記帳業者或會計師。另外,稅法上部分租稅優惠,只有公司組織可以辦理。

    顧問建議阿文可根據上述說明及客戶是否有統一發票開立的需求,作全面考量。
    此外,更詳細的說明也可以參考圓夢網 #工商登記大補帖 (https://goo.gl/6fSBgm) 喔~

    #若你還是不確定怎樣的組織型態適合自己
    #還不快點拿起電話 ☎️
    #撥打0800589168分機3 #創業諮詢等你來問

  • 分租營業登記 在 許維恩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6-10-17 00:36:42
    有 4,281 人按讚


    海王天璽文化傳媒(股)有限公司聲明:

    一直以來,許維恩著重於自有品牌的主導經營,包括面膜、飾品、服裝,都是親自瞭解原物料與製程並參與設計,由媒體的報導可得知,連新的美睫店裝潢也是一點都不偷懶馬虎的獨立主導親自監工,而除毛與美睫是單純可見的營業項目,所得即見無法誇大,因為代言美睫而認識袁小姐所以才合作來開設自有品牌的沙龍店,而非投資併入他人事業如皙之密。美體沙龍店為獨立品牌「Sharon & Sharon」,以自己英文名做為其一招牌,因為當初代言美睫而認識袁小姐想要以美睫之技術合作許維恩主導自己品牌的態度是有跡可尋而明確的。

    對於medpartner提出的問題,公司有以下幾點聲明:
    1. Medpartner指出:請問一下,這個皙之密的宣傳是怎麼回事呢?好,我再相信一次,妳是不知情被盜用照片?

    v海王天璽聲明內容:許維恩小姐在當時是代言美睫商品,並非代言皙之密,所以她在美睫的的優惠卷上簽名是合理的,並非我們推廣皙之密。

    2. Medpartner指出:以下這張照片(活動現場與眾多人合影)的解釋?

    v海王天璽聲明內容: 請注意背板上方所提為睫毛,許維恩是美睫睫毛之代言人,當天為出席美睫之一日活動與廠商合影有甚麼問題呢?為何要刻意引導去皙之密的代言

    3. Medpartner指出:許維恩跟(袁健菊)一起合夥開了一家店,今天還是持續甜蜜蜜,這樣是「無端」被捲入?那位之前謊稱肝斑改善90%是使用皙之密,結果被抓包是打了雷射的Shraon。

    v海王天璽聲明內容:袁小姐只是合夥人,無論她謊稱肝斑改善使用皙之密或是雷射,請問與許維恩有何關聯?為何要刻意將2件事情轉向許維恩所經營之副業,合夥之個人行為並不代表許維恩也會參與。

    4. Medpartner指出以下照片(袁健菊小姐貼文合照)如何解釋?
    v海王天璽聲明內容:許維恩與袁小姐合夥經營該項目為美睫除毛店,在貼文中所說一起加油意指美睫店之管理,及在店內服務客戶又有何問題?我們在此重申我們與皙之密無任何關聯,與袁小姐一起投資美睫店純屬投資事業並非加入皙之密,呼籲有無心之人勿盲目轉發回應。
    Medpartner說:愛美時尚美睫,就是皙之密林總監的公司,這樣夠了嗎?

    v海王天璽聲明內容:上面說明與許維恩合作美學沙龍(美睫除毛店),袁小姐培訓技術,與許維恩無關,此po文也由愛美睫po出並非是許維恩小姐的意思。

    5. Medpartner指出: 性感女神Sharon維恩和美睫女神Sharon健菊,共同攜手打造一所專屬女性的美麗花園阿不就是你們共同攜手打造的嗎…許維恩小姐說:「我們只會做美體除毛及美睫的服務」。但更勁爆的來了。林總監在開幕前一天下午五點,手機直播現場。完整影片在這裡,大家可以看看。這要感謝皙之密受害的用戶幫我們從群組中翻拍出來。

    v海王天璽聲明內容: 視訊中所拍攝的影片為愛美時尚的店面,大家可去店內參觀,許維恩小姐是分租出去各自經營,在許維恩的店內只有除毛及美睫之服務並無推銷皙之密商品以及直銷拉下線的任何情事,我們也將提出租賃契約做以證明,由於分開獨立經營事業我們並無權力去干預愛美時尚所零售之商品,但是如果經由查證愛美時尚在許維恩小姐店內非法推銷商品我們將提出法律訴訟,也感謝medpartner所提供的資訊,但是希望把事情先了解完善再來指控。

    6. Medpartner指出: 許維恩的 Sharon & Sharon Salon 美睫除毛店賣皙之密且不登記美容業

    v海王天璽聲明內容:美睫除毛服務為不分類登記並非登記為美容業,也非常謝謝Medpartner的疑問,維恩原創在經濟部商業司所登記營業項目中明確登記zz99999可經營美睫除毛項目,對於medpartner所指控許維恩為違法開業我們也已經相關證明圖片交由律師

    7. Medpartner指出: 這間「維恩原創國際有限公司」的代表人「許維恩」應該是您本人吧?「原創」跟「國際」,聽起來很威,我腿有點軟,只能跪著繼續往下看。結果登記的營業項目:主要是「化妝品批發」、「化妝品零售」這些。阿,這就怪了,這不就是全美皙之密的營業項目嗎?賣化妝品跟保養品啊~(國內的保養品跟化妝品在法律管理上是同一件事情)所以你們根本一開始就知道,要在這邊賣皙之密啊!!!甚至在105年8月那次的變更,都還是不改登記美容業。如果你是想做美睫除毛,你會登記什麼?

    v海王天璽聲明內容: 在此我想說明維恩原創所登記之「化妝品批發」、「化妝品零售」為許維恩之自創面膜品牌,上網搜尋”SG維恩的祕密花園”早在去年至現在都已經公開在網路販售,並合法登記以及取得廣字號之一切規定,並非是為了銷售皙之密商品而去設立之公司,對於Medpartner所指出: 你現在登記化妝品買賣,卻不登記美容業,不就坐實了這個說法?但賣皙之密也還好啦,只是證明你公然說謊而已。經紀公司希望貴公司將事件了解清楚再指控,並由海王天璽文化傳媒(股)公司基於保護藝人聲譽將保留法律追訴權將交由律師處理

    v總結: 我非常感謝Medpartner專業的醫師團隊對於許維恩小姐的關心及提醒合夥人有何問題?這也會讓我們特別注意及進行下一步的切割,但對於以下幾點我們公司有必要說明清楚:
    1. 我們並無如Medpartner所指出刻意賄絡及對媒體施以壓力讓眾多媒體不得報導,也並無如貴公司所po文許維恩小姐神功護體施壓各媒體不敢報導之情事。
    2. 記者會當天所邀請來之各媒體如東森新聞、三立、蘋果…..等等皆為媒體自由心證之報導並未如貴公司所說一則新聞我們支付6-8萬元,各媒體也並無收受任何費用,貴公司之這樣言論已經造成媒體名譽及許維恩小姐名譽受損,我們也將會委由律師了解狀況
    3. 對於林姓夫妻所經營之皙之密與我們藝人許維恩並無任何關聯,我們從未由許維恩小姐口中、或是文章內容中說明推銷及推廣,也並無加入皙之密之情事,由Medpartner對許維恩小姐指控:許維恩小姐說謊、騙人、裝可憐、全力護航皙之密及貴公司”直接說重點,許維恩的回應,「沒有一句話是實話」之指控為不實指控並已嚴重毀損許維恩小姐之名譽。
    4. 我們真心希望medpartner所謂專業的4位醫生可以出面與我們說明為什麼會有這樣的指控,並出示貴公司人員之醫生執業執照,我們將偕同律師處理此問題後續衍伸之事項,也會了解林姓夫妻之問題不排除切割清楚
    5. 皙之密非關沙龍店經營項目也非許維恩管理品牌,許維恩可以包容所有來自網路的建議及指控,我們海王天璽及許維恩小姐保證:我們將會嚴格管理店內經營,如發現愛美時尚及皙之密有任何不法之推廣我們將依據中華民國法律提出訴訟並嚴厲切割,但希望網友依循正確方法途徑或窗口,理性看待實際情況處理問題。

    6. 再次強調,除毛美睫店與愛美時尚為分開獨立經營,帳目獨立分開。房租也各自依照使用坪數分開支付並向法院申請公證。

    海王天璽文化傳媒(股)公司 董事長 劉亭佑

  • 分租營業登記 在 nagee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5-10-25 18: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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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府首長官舍月租700元】

    至頂更新:這篇後記整理的很清晰中肯
    https://facebook.com/10200839193979583

    700元宿舍費柯P要漲 首長嗆打包走人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20151025/718462/
    市區!中山北路!39坪!月租700元!
    送你娘鹽巴!比我們手機月費還便宜!我在台北讀書工作省吃儉用超過10年全部都住頂樓加蓋,「雅房」月租平均都超過6、7千。要更便宜?只能滾去郊區遠離捷運每天騎機車通勤,找最貧民窟的人籠隔間。連結影片中的那種格局那種裝潢根本豪宅,本來柯P是希望漲到1萬5,就算是這樣的價位也已經遠低於行情「10倍」以上!一般人民保證搶著揪同伴分租。研考會主委陳銘薰卻表示:如果得花1萬5千元,他會二話不說打包走人。那就快滾。你們這種已經成家立業,有家庭有小孩有房子的,在那邊喊額外負擔?那叫其他那些在外地租頂加的叫什麼?人民自己沒有家庭要養嗎?供奉你們這些肥貓才叫做沈重負擔好嗎?又不是沒给你薪水、年終。我認為現在調到6千元還是不公不義,請那些不食人間煙火的去外面找房子看看台北市6千的行情是什麼生活品質。

    北市府533人退休 他批:「柯」政嚇跑人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20151025/718466/
    「台北市長柯文哲上任後,除調高首長宿舍月租,還取消北市公務員兩段以上交通費補助、要求公僕出差須搭經濟艙、首長公務車擬改為統一調度等。有市府員工不爽,也有議員批,難怪會有533名員工退休。」過去那些沒事就罵年輕人爛草莓沒本事怕競爭只會怨天尤人的官僚嘴臉,只要把特權拿掉,就都現出原形了。

    柯P不是神,會犯錯,做的事情也不是完全都對的。但是他上任至今不到一年,已經改變了很多過去70年的官僚陋習。倒是有一個很會騙的團隊,2008年騙到了二次政黨輪替,喊「改革」喊了8年,結果到底改革了什麼?有嗎?能不能告訴大家?過去70年來的極權統治,官僚享受這些稅金福利總認為理所當然,人民也接受這樣是正常的。這算什麼民主國家?要改革的路還很多,這些只是冰山一角,

    退役將領強佔官舍?綠委籲國防部限期收回
    http://www.epochtimes.com/b5/7/4/3/n1667113.htm
    退役將領、眷屬分到新家 拒還官舍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paper/403355
    國軍將領的更扯,一狗票現役、退役國軍將領,包含家眷、遺眷的,佔有精華地段「每人!上百坪」名目叫做「官舍」的公有地,拿來開餐廳、開民宿、做私人營業還沒有營業登記不用繳稅。這些都要立法整肅,通通歸還給國家。(公民小常識:還給國家是指「人民」,不是「黨」,很侮辱智商的提醒對吧?但是很多台灣人可以接受國庫通黨庫這種鬼事)

    補充一點:這篇應該要單獨畫一篇的
    國民黨贏了!8億刪不掉 「年終慰問金」闖關成功
    http://www.setn.com/news.aspx?newsid=58479

    簡單說就是那些高級公務員,「退休」之後每年都還可以領年終啦
    仇視公務員?不爽去考?

    對不起我們討論的是制度問題。拉仇恨製造對立是國民黨那種舊時代的操弄。那些不公平的制度,還有為了自己權利而壓榨人民的官僚,才是讓認真做事的基層公務員蒙羞的元兇。如果基層公務員要捍衛自己的榮譽,應當一起反對這些不公義的制度。支持真正改革的力量。支持對的事情和對的人,支持真正可以把事情做好做滿的人(笑)。

    後記:改革範例
    台中市府討回380坪土地 將納入孔廟。當做市民的戶外活動場所。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485242

    【解決方案】
    其實也不用調整月租。就發給那些首長每人每個月700元(6千也行啦^^),請他們外面自己找房。把原本的地產全部以行情來租給民間,就超級佛心的租1萬5吧,每月都可以為市庫國庫增加收入,雙贏啊!

    延伸閱讀
    【高高在上的立委議員】http://ppt.cc/jBkw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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