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冇人聽電話英文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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冇人聽電話英文 在 辦公室日報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0-05-02 13:29:54

#聶瞳信箱 🙈而家啲後生仔真係......揀工做,有offer又唔要😂😂😂 . 大約半年前去見工, 招聘廣告寫住請文員, 係一間投資公司, 睇到呢度你一定以為我比人呃錢抵撚死啦係唔係, 但唔好意思, 我係燶西, 呃錢我識避, 不過呢次見工經歷無得避, 永世難忘。 上到去先知間野唔係乜鳩投資公司,...

冇人聽電話英文 在 顆顆悅目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0-05-11 13: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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冇人聽電話英文 在 ?⛅沒有歌 怎敢說心事?☀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0-05-12 09:4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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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冇人聽電話英文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6-28 19: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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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個人的號外

    踏入《號外》四十年,前輩們都說《號外》離他們生活好遠。

    我不以為然。我這種被視為有能力帶領一點思潮的人,都好像對很多事情不以為然。

    所謂「帶領潮流」的人,往往都會顧盼自豪。

    某天我看黃偉文的面書,他貼了鄭中基的《人若然忘記了愛》的改詞版,說:「現在有人喜歡的事情,他二十年前已經喜歡了!」(Everything you like I liked twenty years ago!)這句印在很多T恤上的說話,引證了某種「自豪」感。的確,大概二十年前,我還是會聽著電台,看著收音機傳來什麼。是彭羚唱「其實我想結婚,橫掂有鋪結婚癮」(彭羚唱寄調《讓我跟你走》),還是「帶你老豆入廚房,我餵佢食橡皮糖,原來棚牙爛晒,帶佢放係大會堂。你有你入自由黨,我有我食話梅乾~」(黎明真人演繹《情深說話未曾講》之廚房版《帶你老豆入廚房》)……那時候,收聽的瞬間,還是有一點那一刻共享秘密壞事的快感。那個時代,電台仍是某種「瞬間的快感」的提供者,錯過,就沒有了。那時候的人,交往的時候會一起聽《嘩嘩嘩》,還會打給那時候的男/女朋友,邊聽邊笑。而且,有很多「傳奇瞬間」,過了就沒有了。比方說,以前卡拉OK剛流行,903會找來歌手交換唱歌,那主題叫「星星相惜交叉剔」。而我人生中,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聽到楊采妮版本翻唱蘇慧倫的《我一個人住》,不知道現在903的前輩們還有沒有留著。就算有,也不容易找出來再聽一次吧。

    如果《號外》是一個人,不論他願不願意,時代也向前走著了。正如我願意也好不願意也好,我在做電台,而電台的角色和功能都跟以前不同了。

    以前電台是「微妙瞬間見證」的工具。你有聽,就是有聽。沒有聽,你聽同學、朋友覆述,也不是那麼一回事。所以,Radio magic 在這個世代已不復見。你這一秒不看,不聽,不理一件事,如果網路上有人留下了足印,你還是可以下載收聽。現在我的朋友聽《光明頂》,當然有人聽Live的。但有更多人,是加入了一些Line/ Telegram的群組,每天早上上班的時候聽四十五分鐘陶傑的發言。做電台節目,由一秒感動,變成傳世的傳奇。你的東西只有時效性,不能傳世,也沒有花時間的必要。網路上搶著要給你娛樂要你笑要的哭要的感動要你驚要你怕要你可憐的人,恆河沙數。你看,最近有一次連中東黎巴嫩有一個家務助理打嬰兒的短片上載了,香港的媽媽群組都群起攻之要尋個真相,找出那個打嬰孩的毒婦。我現在才知道香港人對中東嬰兒,都那麼大愛無疆。愛不愛不是重點,重點是媒體變了,生活方式變了。我們很多人在網路活得像一個身份,在現實世界可以是另一種模樣。而這種表裏無一性,造就了無謂的紛擾。當人人都有機會是媒體,人人都有機會做trendsetter(潮流製造者)。

    當然,有機會不代表可以做到。《號外》給我的,不是一種「那時候流行什麼」的能力,而是一種「如何令某種東西流行」的力量。《號外》的原型是什麼呢?大抵是在香港經濟發展的時候,一群中產覺得現在香港的本土口味不夠「有品味」,現存的雜誌也不能再給他們滿足。大概創作原點有點像現在的「翻唱歌手」或 YouTuber 一樣,是別人做的雜誌不夠好看,所以自己捋起衫袖做吧?而在前網路時期,雜誌有著「建構社群」的功能。中學會考的時候英文科的老師一定會教我們寫 Letter to the Editor。寫稱謂的時候一定要用上Dear Editor,Editor要有大楷的E。老師說Editor是一個人,是帶尊稱的。原因是,每一本雜誌,也是一個族群的延伸。
    某次在香港的大學聽到,建立「個人新聞台 PCHome」的創辦人,現在在台灣寫《國宴與家宴》賣到世界滿堂紅的詹宏志先生曾說:「雜誌是一個族群」。就像新聞群組、聊天留言板沒有出現之前,雜誌就是有著共同趣味的人交換訊息的地方。亦舒的半自傳體式小說《女記者手記》中也有提及,有些讀者,以前會像現在的網路噴子hater一樣,看到不滿的文章,如她寫過一些對某位外國歌手的辛辣批評,都會收到如雪片撒落的投訴信。而Letter to the Editor就是讀者與編者交流的接點。你讀的如果是釣魚雜誌,在某地方,那季節釣著某一條魚,那條魚用那個魚鉤比較好?如果你讀的是摔角雜誌,那個地方什麼時候有大賽,大賽有什麼選手參與,參與過後又有什麼後著,之後的發展若何?這些都是以趣味分割的族群建構,也是市場分割的部份。常聽人說,香港的雜誌以前是Trendsetting的能手。以前讀《yes!》,你真的會相信某個歌手是理應被稱作「毒瘤明」的。而讀《號外》的人又在追求什麼呢?從很多個《號外》留下的身影看來,有一群追求著更好、更潮、更時尚的人,是《號外》的追隨者。錢瑪莉的人生除了穿Kenzo,他們代表著精英族群的生活。他們看不起中文大學的人,他們會看《明報月刊》,他們會認中關社,他們不知道生活的趣味,穿著打扮也無聊透頂。從錢瑪莉的眼中看來,時尚的女人需要晒很多的太陽,以黑珍珠皮膚代替我們現在深信不疑的白就是美。錢瑪莉更不會明白,為什麼平庸的人只希望自己在「德福花園」供完房子就當自己完成人生的使命(我相信現在很多八、九十後也在想如何供完他們的三百多萬房貸吧?)錢氏代表的,是一種香港欣欣向榮,大家開始有餘裕的生活態度。四十年前,我們應當這樣。三十年前,大抵是《號外》族群的性取向使然吧,他們的生活也有介紹當時仍未「非刑事化」的同志生活指南。在同志作家葉志偉的筆下,《號外》給了他和他的族群朋友的同性戀生活啟蒙。那時候的同志,往往扉徊在即若離之間,究竟自己是不是?這種對同性的性慾是對抑或錯?葉氏筆下的主角,就是在這種賀爾蒙和道德對錯之間,在《號外》中找到救贖,穿著那時候很流行的Dr. Martens 皮鞋,戴著過多的手繩,按圖索驥的在《號外》的同志生活指南中,尋找那個在主流媒體隱形的生活空間。再過一段時間,當《yes》介紹的衣褲鞋衫都在幾百元的價位,潮流雜誌開始滿地開花,《號外》還是那個「生活品味」的重鎮。那時候還是電台節目主持的黃偉文在中學時代,據說也會購讀《號外》。而他曾在《號外》封面那一季,做「猿人襲地球」那一期,曾提及那時候買《號外》,是需要在午飯時間買的。還會有意無意的跟同學說「這雜誌的字很難懂的,你不會讀」。也許,每間學校都有一種這樣的人。那時候我的學校需要在屋村,我的父母雖不算目不識丁但也只是一天到晚擔心錢不夠用那種人。對我出身的那種家庭,所謂品味是遙遠的。讀物也只可以是老師介紹的「讀好書」書單,才會有機會讓我借讀。對,只是借讀,而不是購閱(說過了,家貧是事實)。那時候那種文化窗口,跟今時今日不同。我要讀村上春樹,也得要等圖書館的老師買回來,然後才有機會放出來給我們讀。對愛情的想像,來來去去都是梁望峰或是張小嫻。這些都不會是母親理解的世界。母親最希望我讀的,只是教科書:「你考試又唔係叻過人讀咩閒書。」對,因為我在班上永遠只是考第二、三的名次。陳浚旌(中學時代永遠考第一那一個人)永遠都比我優秀,而母親也會說「為什麼我沒有辦法考第一」。但那時候,在母親不知道的世界和空間中,也有一兩個同學會讀《號外》和他們的周邊人士寫的東西,如那時候的903會談及英倫流行音樂的潮流,Sex Pistol 是什麼?我當然不會知道。我只會聽陳慧琳的《誰願放手精選十七首》和許美靜的《靜聽精彩十三首》去完成我需要做的十五年會考Past Paper。那時候,卻有一個叫鍾思漢的同學,知道Sex Pistol,會在Past Paper 中掏出林奕華的《太多男人太少時間》,那本講北海道強生故事的那本小說。至於鍾思漢和陳浚旌在做什麼,我已沒有聯絡也不會打探了。只是依稀記得,那時候的自己,看著一群有閒錢讀《號外》,有樣貌空間交女朋友的朋友的生活,覺得自己很渺小,很遙遠。

    進了大學,好像都沒有那麼認真的想像生活品味是什麼。一九九七年的時候會考,一九九九年的時候進了大學。那時候我們好像要進入新時代。我曾經在一家網路電台工作的,叫Radiorepublic。那時候寬頻仍沒有那麼快,網路電台也不知道自己在想什麼。大概,我們都好像要做一些節目出來,然後要大家去聽。但由於沒有廣告,所謂網路電台也不知道如何生存。我做了大概半年就走了。那時候要做很多東西,要做清談節目,要做音樂節目。生活是什麼也不知道,有什麼態度可言?也像錢瑪莉的所言,我進的是中文大學,那兒的人相對比較簡單,比較直白,比較樸素。那是地理環境使然的:當你身在大學區,從宿舍走到超級市場都需要二十分鐘的腳程,要一排巧克力一個即食麵也需要努力,什麼中環,什麼同志,什麼生活品味,其實都會暫時放下。因為要完成課業生活,已不簡單。

    再過一段時間,我去完日本唸書回來,遇上了好幾個奇怪的機會。如《號外》的前總編輯黃源順因為在《信報》讀過我的文章,就找我寫一月一次的人物專訪。那時候還有又一山人拍照,寫的人都是我選,而做的東西都很厲害。當時還沒有很多人在乎的何韻詩、陳淑莊、王貽興,我都好像有寫過。現在這些人,我是有手機,但也不再聯絡了。各種理由吧。是什麼都不再重要,也許我仍維持著某種在錢瑪莉身上感染的直白:看著曾經是朋友的人轉變,我會慢慢挪開身影。而為著寫稿子,我也需要下很多苦勁。其中一個啟蒙我的同代朋友,是大秀。你也許沒有很聽過他的名字,但他在《Milk》的文化欄目這些年,教了我很多事情:他說作家的態度就是吸收和輸出。要讀書才有東西可以寫。這跟也斯教學生的方法有類同的地方:也斯生前也教過學生,說「冇野寫唔好搞人,睇多D書」。直至今天,我也絕少在專欄中論另一個作家。像電影《小親親》中那個應可被現在的人稱作「文青女神」的吳秋月不一樣。寫專欄要讀書,是我一直相信的事。而大秀也教我讀很多台灣中生代的作家。他說黃國峻好看,黃春明的孩子那些傳奇事,都是他告訴我的。為什麼這些以前理應在《號外》中出現的人,卻到了《Milk》呢?黎堅惠在世之時,曾在書展跟梁文道、黃偉文搞講座,談的是「時尚書寫」。梁文道想切入的點子是,如果香港的作家要找下一個市場,《號外》式的、《Ameoba》的時尚書寫,會不會有一定的市場呢?可惜或可恨的是,那時候去書展趁的人,也許是粉絲,問黎堅惠或黃偉文的問題,大概都是問他們會不會有機會再做《Ameoba》之類啟蒙人心的刊物,我很記得黎氏說:「要搞都搞過了,以前搞的時候就被人家說我們搞小圈子。」的確,以前的《Ameoba》有著「年輕感覺《號外》」的氣味。找來當時得令,在903的舞台上撐一字馬的謝霆鋒做封面。找來 Dry(是雷頌德和馮德倫)起封面叫 Dry Wet Wet,淋濕了不苟言笑的馮德倫先生。那些傳奇,仍是歷歷在目的。只是,這十多年,誰在建構潮流呢?

    也許,我玩面書這些年,都是在想像究竟什麼事情會令我生活好過一點。如果你認為《號外》曾做過trendsetter的角色,倒不如看看我這些年試過,有成功有失敗的 KOL 個案。如果你記憶比較好,「#如果你工作累鳥」這幾隻字,是什麼時候出現的呢?網路上看奧運,集中看體育運動員胴體這「潮流」,是誰射入網路的呢?當時我在想,大家看奧運,為什麼要看誰贏?贏了又如何?跟我有什麼關係?很簡單,體育運動自從加入了商業贊助,那大家就直白一點說,其實運動員也只是在娛樂大家。為什麼歐鎧淳會比李慧詩更多媒體曝光機會?為什麼方力申司徒端祈可以成為藝員?那也不過是「你的樣子如何,你的身材如何,你的命運也必如何」。那網路的出現,只是把人的慾望更輕易的放大,更輕易的射到人類的體外。手機閱讀是私密的。以前看電視,你的家人必會跟你分享電視的內容。你聽收音機,如果被母親知道你偷聽《聖馬田寶貝紀念夜校》,她一定會罵你。但她自己背著丈夫聽顏聯武的《霎時衝動》,她就是對的。那時候唸男校的我有女同學打電話給我,電話由姐姐或父親聽,他們會叫我聽電話,老豆也會有意無意的說一句「阿仔呀,有個女仔搵你呀」,之後母親就會煞有介事的出來說「你求學時期不準談戀愛呀」。但現在你看看小孩的手機?誰知道他們的Tumblr在看什麼人性交的畫面?他們的Snapchat有幾個炮友群交的群組?總之他們看手機,父母很少機會知道他們在看什麼。因此,你不難發現,在網路上,關於性、交往、感情、港女港男糾結的事情,是最多人看的。因為香港人都愛面子,沒傳奇,大氣候要清淡無味。在這個喜愛用性和「交往人數」論斷人是否一個好人的「民族」,網路上對性或 「#又有性暗示」的需求,是「#唔可以原諒」地被需要的。那從2012年起,你應該明白為什麼Tom Daley越來越多人報道,阮馬素無端平白無事會變成某個商場特意要邀請他來為那元旦倒數的嘉賓,而他所得到的名錶及保健食品的廣告合約,也許都是網民在「#如果你工作累鳥」這遊戲下所衍生的副產品。

    一次的出現,是偶然。那如果再出現一次,又如何呢? C Allstar 由旺角街頭走到叱吒大頒獎台再成為紅館歌手,那可以是現實世界的實力。而我也不相信《摘星天梯》和我時任的上司們看完後對他們四人讚不絕口是其中一個令他們那年獎運亨通的原因。他們要有實力,才可以上到那個位置。那吳業坤呢?2016年我曾經被一個網民恐嚇要淋我鏹水,而那網民已在留言說過她想去買但找不到。警察們聲稱他們會查但直至執筆之時什麼都沒有,也有很多朋友好像很關心我的在Whatsapp Line 和面書Messager中問我需不需要介紹定整容醫生給我一次過把我的樣子弄好。而那時候,我最脆弱的時候,吳業坤就在他要出去做運動之前,特意送我一程。這一點,我永遠都記得。吳氏是不是唱得很好,不知道。見人見智。但至少他在台上,態度清晰地告訴大家他很想也很願意唱歌,聽他唱歌的時候不需要像聽很多流行歌手一樣要提心吊膽。在他年頭一次過得到我最喜愛男歌手、新人獎金獎和我最喜愛歌曲《原來他不夠愛我》的時候,我已知道那是我們在網路上延綿慎密的努力就得到好報。首先,不論你相信或不相信也好,903的頒獎禮,要投票就是來真的。從多個証人給我的証供,他們都說商台的「網路投票」是真的。如果有些歌手覺得他們的歌不能得獎,是因為大傳媒「唔支持、唔播」,我倒真的是不可以接受的。如有一年,有一首歌叫《撐起雨傘》,有一些歌手說大傳媒不播。不播的話,商台又為什麼會讓他變成可投票選取的一隻歌,最後還要冒著這麼大的風險把一首跟佔領運動關係密切深刻的歌放到大台,變成那個頒獎禮「註腳」?自那次之後,我就知道如果網路是來真的,有些事情就可以做了。大家記得「#食好西」這件事是如何發生的嗎?是有一次,吳業坤開工過後,說自己「工作累鳥,要食好西」。大概他是想打「好東西」,而我卻截了他Instagram的圖,說:「現在的小孩說話真直接」。當然,「#食好西」是一種性暗示。究竟他吃飯之後會去那兒,他也不知道。但結果這三個字,現在仍跟著他,和很多的「廣告文案」都有挪用。當時 100毛的編輯朋友,仍對娛樂圈的人共事有點興趣,就知道「#食好西」這三字「有得玩」,但電視台的大員做訪問談這些「無聊事」不會有成果,結果 100毛的朋友就用了 Whatsapp短訊訪問的形式再炒大了這件事一次。之後,大家就留意了我和坤氏之間的交流。很多人以為我們很好朋友。對不起,我真的不會說。究竟一個人要做過什麼才是朋友呢?我想,在現實世界調侃一下大家,是朋友會做的事。但由於我的一點狡猾,令我和坤氏的面書都在互利的狀況下得到更多人關注。他現在做廣告的機會都比我多,收的價碼也比我高。我是高興的。因為,至少他成功了,沒有忘記我。而我再一次證實「#食好西」三隻字的力量,和我加瓊姐這些在網路上被視為廢青廢人的人,在各式各樣的制肘和冷言冷語之中,改變現實世界。

    還有很多很多的。如藥妝店的新品介紹,最近是不是多了?關於讓座和世代之間的爭拗是不是長看長有?關於香港遊客在外地的「品格」問題,為什麼好像大家都很在乎?另外,有很多人在我回來時都告訴我:不要只做日本的資訊,現在都是韓流了,為什麼要寫日本。那為什麼各大網媒都在做日本的資訊?《逃避可恥但有用》這支舞,為什麼好像很多人在看?星野源是誰?大抵是以前903《是日本人鄭家輝》講的Luna Sea那種級數的「流行資訊」吧?

    所謂KOL Key opinion leader 是什麼,老實說,我不知道。至少我不覺得我可以脫衣服上載一兩張照片就會很多人讚好。我也不會叫人食屎,或叫自己食屎。更不會自稱XXKOL然後廠商給你難喝得要死的薰衣草茶還要讚好,明明自稱文青的人都要舉高雙手脫腋毛。

    意見領袖要帶起潮流,首先要問幾件事:你可以令現實世界有改變嗎?改變了你又會高興嗎?而要令現實世界改變,我要又付出什麼代價?所講意見領袖,首先你要有意見。以前我聽903會聽 Fool’s Garden、會聽Suede,因為他們會說那個好聽那個不好聽。那時候903的音樂節目,會有音樂人,唱片公司,DJ的人討論會將流行曲像《城市論壇》一樣,把《一生最愛就是你》和《濃情化不開》拿上檯面討論,誰比較好聽。當然,觀點角度見人見智,但總有點爭執點:「那有一天不想你的chorus那個hookline 是『是你嗎?是愛嗎?是你出於真心日日夜夜彷彿漆黑中說話~』和『情越濃越會化不開』比較……」現在呢?人人都是評論人了。李蕙敏再出來新歌寫得若何?鄧小巧的《強弱》、《煩可寧》、《荒唐》一次比一次來得精彩,為什麼沒有人留意?盧巧音也回來過,《哲學家》夠厲害了吧?可是卻也沒有了《垃圾》那時候的驚為天人。你去Clockenflap了沒?我覺得Chemical Brothers 不會給 Sekai no owari 來得精彩……人人都好像知道很多事情,而人人都好像想以「自己比別人知道得多」為榮。但問題是,知道又如何呢?

    再者,以前的 Trendsetter 大抵比我們幸福。他們製造潮流的時候,不會被問及究竟你是黃絲抑或藍絲,你是撐警察還是屌警察的人。政治不動盪,才有閒心閒情。未來五年,我們會安定嗎?香港不安,世界也不特別寧,那要走到那兒去?

    回看這些年,我好像被視為 KOL ,也有很多學生問我如何才可以做到 KOL。感覺就好像以前阿 Bu 看著電台的同事,只是回去做兩小時節目之後就可以去玩去滑水一樣愜意。對期望著 KOL 這份工作的人,大概只會覺得我可以坐在淺水灣畔的餐廳,喝著日本茨城縣運來的手工啤酒,邊寫稿子邊抽一抽水就可以有飯吃有日本可去,倒是一件樂事,right?可惜的是,當我嘗試把我的工作簡化傳達,我的學生都不相信。抽水不是很容易嗎?為什麼要想那麼多事情。

    對,一次爆發,是意外。我是一次又一次的爆發,連續兩年被視為是「最有傳達力的香港面書專頁」,在我上面的是 100毛,在我下面的是富可敵國也可以殺我於無形的「蘋果日報面書專頁」。他們的資源,絕對是我的一百一千倍。我也只是量力而為的想像,究竟這個遊戲可以玩多久。畢竟我清楚知道,世道變,有些事情不變。酸人的事情不變(很多歌手本來以為自己很捍衛言論自由,到他們知道我在做黃昏節目,一個他們以為是很重要的言論自由橋頭堡的時候,已是我做了兩年的時候。他們如果真的很在乎一個電台的電台節目是不是言論自由的捍衛者,是不是應該在某些主持離開後,天天聽著那些節目然後告訴大家我是不是在維穩?他們沒有。因為他們只知道用新聞去為自己沾光的重要性),變的只是在媒體民主化(democraization of media)之後,逐臭愛醜的中國人基因性,在香港的網路會發揚光大,我們會見到更多不好看的女孩cosplay 露事業線,又或是有更多人在做自稱「社會實驗」的事情去證實香港人愛「睇人仆街」的根性去收割面書的那些engagement數字。KOL,說到底,只是虛渺的代詞。你看看你的面書,那個 KOL 真的對世道有很多意見?

    有意見的人,如我,本早被視為瘋子,孤獨而卑微的一直在做自己一直在做的事情。

    ~~~~~

    原文刊於 2016年 《號外》雜誌。大家都在聊報紙,雜誌,閱讀之時,我在podcast 及以前的專欄都說過一丁點這些事。希望大家讀到。

    長文?正經的?沒有人看的。都是轉發一條新聞,寫三個字(好似「咁都得?!」),就會有好多反應了。

  • 冇人聽電話英文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3-16 21:5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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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俊傑成為填詞人,上面是雷頌德和「金牌經理人」黃柏高。談到他們,我們沒談音樂,而是談市場。雷頌德和黃柏高是怎樣的合作伙伴?

    「他們是很懂計算的人。」方俊傑說:「他們好清晰一件事的方向性。我的工作是收 order,一首歌的歌詞我寫了,但老闆、歌手、監製可能都有意見,有意見我就再改,改到大家都冇意見。」他坦言:「100 首歌詞裡面,可能只有 10 首是寫到自己的東西,但多數不會上電台 plug。所以我最鍾意寫 side track。」

    歌詞可以很藝術、很個人,也可以很「無我」,服務市場多於自己。就像在媒體寫專欄,自己想表達甚麼是一回事,但受眾的接受能力、公司和市場的各種制約,所有創作者一生都在一條搖搖板上翻雲覆雨。方俊傑自言是一個「工匠」。以一個工匠的身份去看,方俊傑「加入」樂壇的時候,樂壇是否已經(又)已死?

    他不同意。

    「我在 03 年開始填詞,那時樂壇又未講得上好差好差。當然跟我小時候聽音樂時的情況差好遠,但我又覺得我們年代的歌又不算是『唔喺度』,卡拉 OK 都會有人唱那個年代的歌,繼續有人聽。印象中,的確少了人講賣碟這回事,以前張學友一張大碟賣 40 萬張,現在當然不會有,但業界自然找到另一個方法去營運。好像 Paco 就搞演唱會、搞電影,都是另一種方法。去到後邊,銷量無法持續,已經沒有『唱片』,只有單曲,但每年其實都一樣有好多派台歌,量減少是真的,但我那個年代都有很多新填詞人入行。唱片業和歌曲是兩種單位來的。無人買唱片,不等於無人聽歌。 」

    對於填詞界的幾座大山,例如林夕,對方俊傑是個怎樣的存在?很多年前,有上上一代填詞人批評這一代的詞人寫得不好,「如果東京不快樂」是甚麼意思?情況類似現在又談香港電影已死。又有人說林夕寫得太多,霸佔很多機會,導致填詞界沒甚麼新面孔,如何評價這種想法?

    他說:「林夕和黃偉文,對我來說是神一樣的存在。至於說很多歌都是他們寫,這就是商業市場的運作。如果你寫的東西,水平高過別人,市場又接受,最後你擁有更多機會,是很合理的,不能怪罪他們。我自己第一次聽歌,都是因為被歌詞帶動到。我最喜歡的林夕作品是 Raidas 的《傳說》,現在重聽都覺得他很厲害很誇張。我是因為喜歡看林夕的歌詞,才會留心歌詞。」

    「最後我都寫到很氣餒」

    會聽外國音樂也關心香港音樂的人(或只是我自己),不久久就有一種異議,覺得代代填詞人都好,但音樂相比之下卻顯得失色,音樂性保守,有「詞大於曲」的傳統,方俊傑卻說自己本身就是「文字派」。

    「詞大於曲,我覺得是合理的。」他說:「因為香港真是出了林夕和 Wyman 這些人,他們好到一個地步,吸引到很多街外人的注意力。他們的歌詞又好又多,整個市場就很注視歌詞,但如果說沒有他們兩位,就不會吸納到很多留意歌詞、但對音樂沒那麼講究的人去聽歌,市場就可能比現在更小。至少如果沒有他們,我可能也不會聽歌和寫詞。我以前聽黑膠唱片,有一陣經常在觀塘寶星戲院後面的唱片店買碟,我在回程的巴士上已經拆開,看那張歌詞紙,看完歌詞,對我來說已等於好像聽了整張大碟。」

    但正是由於香港的流行歌詞寫得「太好」,我們對歌詞的「意識形態」是固化下來的。例如我們不再能接受「鳩歌」。

    「例如以前有首《食軟雪糕》,被人狂鬧。大家都鬧裡面的歌詞不知所云。我心想,為何我們被洗了腦,認為歌詞一定要有起承轉合、有大道理?一首流行曲是否一定要這樣?很多歐美歌、韓文歌,一個字唱足七次,都是如此。所以我有少少同情《食軟雪糕》,它不是《再見二丁目》,從一個街角的鏡頭帶出很深的東西……有些歌純粹就是給你 un 來 un 去。」

    「我曾寫過一首歌給側田,叫《三十日》。首先是側田寫了一首英文歌詞,他叫我翻譯。歌詞很簡單,我自己有點抗拒,因為我都被洗腦的,我從小的訓練令我認為,歌詞不是這樣的嘛。側田本來給我的內容,個 scale(規模)好像很細。最後我都照做,歌也 hit 了,其實我是一個工匠,我無信心將自己放到好大。」

    「我現在想回來,當時機構也不會容許我放大作者風格,我們要做 hit song,有一定方程式的,例如要做情歌,情歌裡面又有一些命中率高的角度,例如受情傷、可憐人的控訴。或例如 hook line 要有 catchy 的 phrase,在市場上這些是緊要過歌詞整體寫得好不好。」

    「最後我都寫到很氣餒,歌曲 hit 了當然開心,但我面皮又很薄,在網上有時看到一些評論說我寫來寫去都是這些東西、很庸俗。我會想,不完全是我的錯,工業是這樣的嘛,而且我有不庸俗的 side track,但沒人聽嘛。當打份工的話,你得到的金錢又未足以令你對一切都 OK,一首歌可以刪三四十次,但又 hit 了。究竟自己作為填詞人,存在有沒有意義?刪改的過程很痛苦,工業不需要理你感受,開始懷疑自己寫來為了甚麼。真心話,我個人都不是想自己寫的歌太 hit,如果一首歌好 hit,但自己不喜歡的,那也會痛苦。理想的話,我可能會想自己寫得開心,又有知音,流行度低一點也好。例如容祖兒有次開 side track 演唱會,唱了我的《去火星戀愛》,這不是派台歌,但很多歌迷想她唱,這些 moment 我就很開心。」

    非創作人看創作人,總是因為「距離產生美」,而把創作人本身都浪漫化。實際上可能創作的歷程沒那麼刺激,甚至沉悶;要克苦,要有紀律。

    唐君毅在《孔子與人格世界》一文談到藝術世界中的天才:

    「……貝多芬在月光之下,靈感一至,馬上狂奔回來寫。耳聾以後,再聽見樂而作曲。這是天才音樂家的故事。文學藝術上靈感之來,都是超乎自覺的安排。立意要到一環境,如山間海邊,戀愛飲酒,去期待靈感之來臨,亦無一定之把握。」

    我們只是俗人而非天才,而且活在商業社會,很多時只能默默產出。如果生活太過狂放,反而會降低生產力。方俊傑說自己性格不好交際,也不好熱鬧,電話簿裡音樂人的電話號碼,應該不出五個。他表示,盧覓雪知道他性格如此「不娛樂圈」之後,亦嘖嘖稱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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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3-16 21:5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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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俊傑成為填詞人,上面是雷頌德和「金牌經理人」黃柏高。談到他們,我們沒談音樂,而是談市場。雷頌德和黃柏高是怎樣的合作伙伴?

    「他們是很懂計算的人。」方俊傑說:「他們好清晰一件事的方向性。我的工作是收 order,一首歌的歌詞我寫了,但老闆、歌手、監製可能都有意見,有意見我就再改,改到大家都冇意見。」他坦言:「100 首歌詞裡面,可能只有 10 首是寫到自己的東西,但多數不會上電台 plug。所以我最鍾意寫 side track。」

    歌詞可以很藝術、很個人,也可以很「無我」,服務市場多於自己。就像在媒體寫專欄,自己想表達甚麼是一回事,但受眾的接受能力、公司和市場的各種制約,所有創作者一生都在一條搖搖板上翻雲覆雨。方俊傑自言是一個「工匠」。以一個工匠的身份去看,方俊傑「加入」樂壇的時候,樂壇是否已經(又)已死?

    他不同意。

    「我在 03 年開始填詞,那時樂壇又未講得上好差好差。當然跟我小時候聽音樂時的情況差好遠,但我又覺得我們年代的歌又不算是『唔喺度』,卡拉 OK 都會有人唱那個年代的歌,繼續有人聽。印象中,的確少了人講賣碟這回事,以前張學友一張大碟賣 40 萬張,現在當然不會有,但業界自然找到另一個方法去營運。好像 Paco 就搞演唱會、搞電影,都是另一種方法。去到後邊,銷量無法持續,已經沒有『唱片』,只有單曲,但每年其實都一樣有好多派台歌,量減少是真的,但我那個年代都有很多新填詞人入行。唱片業和歌曲是兩種單位來的。無人買唱片,不等於無人聽歌。 」

    對於填詞界的幾座大山,例如林夕,對方俊傑是個怎樣的存在?很多年前,有上上一代填詞人批評這一代的詞人寫得不好,「如果東京不快樂」是甚麼意思?情況類似現在又談香港電影已死。又有人說林夕寫得太多,霸佔很多機會,導致填詞界沒甚麼新面孔,如何評價這種想法?

    他說:「林夕和黃偉文,對我來說是神一樣的存在。至於說很多歌都是他們寫,這就是商業市場的運作。如果你寫的東西,水平高過別人,市場又接受,最後你擁有更多機會,是很合理的,不能怪罪他們。我自己第一次聽歌,都是因為被歌詞帶動到。我最喜歡的林夕作品是 Raidas 的《傳說》,現在重聽都覺得他很厲害很誇張。我是因為喜歡看林夕的歌詞,才會留心歌詞。」

    「最後我都寫到很氣餒」

    會聽外國音樂也關心香港音樂的人(或只是我自己),不久久就有一種異議,覺得代代填詞人都好,但音樂相比之下卻顯得失色,音樂性保守,有「詞大於曲」的傳統,方俊傑卻說自己本身就是「文字派」。

    「詞大於曲,我覺得是合理的。」他說:「因為香港真是出了林夕和 Wyman 這些人,他們好到一個地步,吸引到很多街外人的注意力。他們的歌詞又好又多,整個市場就很注視歌詞,但如果說沒有他們兩位,就不會吸納到很多留意歌詞、但對音樂沒那麼講究的人去聽歌,市場就可能比現在更小。至少如果沒有他們,我可能也不會聽歌和寫詞。我以前聽黑膠唱片,有一陣經常在觀塘寶星戲院後面的唱片店買碟,我在回程的巴士上已經拆開,看那張歌詞紙,看完歌詞,對我來說已等於好像聽了整張大碟。」

    但正是由於香港的流行歌詞寫得「太好」,我們對歌詞的「意識形態」是固化下來的。例如我們不再能接受「鳩歌」。

    「例如以前有首《食軟雪糕》,被人狂鬧。大家都鬧裡面的歌詞不知所云。我心想,為何我們被洗了腦,認為歌詞一定要有起承轉合、有大道理?一首流行曲是否一定要這樣?很多歐美歌、韓文歌,一個字唱足七次,都是如此。所以我有少少同情《食軟雪糕》,它不是《再見二丁目》,從一個街角的鏡頭帶出很深的東西……有些歌純粹就是給你 un 來 un 去。」

    「我曾寫過一首歌給側田,叫《三十日》。首先是側田寫了一首英文歌詞,他叫我翻譯。歌詞很簡單,我自己有點抗拒,因為我都被洗腦的,我從小的訓練令我認為,歌詞不是這樣的嘛。側田本來給我的內容,個 scale(規模)好像很細。最後我都照做,歌也 hit 了,其實我是一個工匠,我無信心將自己放到好大。」

    「我現在想回來,當時機構也不會容許我放大作者風格,我們要做 hit song,有一定方程式的,例如要做情歌,情歌裡面又有一些命中率高的角度,例如受情傷、可憐人的控訴。或例如 hook line 要有 catchy 的 phrase,在市場上這些是緊要過歌詞整體寫得好不好。」

    「最後我都寫到很氣餒,歌曲 hit 了當然開心,但我面皮又很薄,在網上有時看到一些評論說我寫來寫去都是這些東西、很庸俗。我會想,不完全是我的錯,工業是這樣的嘛,而且我有不庸俗的 side track,但沒人聽嘛。當打份工的話,你得到的金錢又未足以令你對一切都 OK,一首歌可以刪三四十次,但又 hit 了。究竟自己作為填詞人,存在有沒有意義?刪改的過程很痛苦,工業不需要理你感受,開始懷疑自己寫來為了甚麼。真心話,我個人都不是想自己寫的歌太 hit,如果一首歌好 hit,但自己不喜歡的,那也會痛苦。理想的話,我可能會想自己寫得開心,又有知音,流行度低一點也好。例如容祖兒有次開 side track 演唱會,唱了我的《去火星戀愛》,這不是派台歌,但很多歌迷想她唱,這些 moment 我就很開心。」

    非創作人看創作人,總是因為「距離產生美」,而把創作人本身都浪漫化。實際上可能創作的歷程沒那麼刺激,甚至沉悶;要克苦,要有紀律。

    唐君毅在《孔子與人格世界》一文談到藝術世界中的天才:

    「……貝多芬在月光之下,靈感一至,馬上狂奔回來寫。耳聾以後,再聽見樂而作曲。這是天才音樂家的故事。文學藝術上靈感之來,都是超乎自覺的安排。立意要到一環境,如山間海邊,戀愛飲酒,去期待靈感之來臨,亦無一定之把握。」

    我們只是俗人而非天才,而且活在商業社會,很多時只能默默產出。如果生活太過狂放,反而會降低生產力。方俊傑說自己性格不好交際,也不好熱鬧,電話簿裡音樂人的電話號碼,應該不出五個。他表示,盧覓雪知道他性格如此「不娛樂圈」之後,亦嘖嘖稱奇。//

  • 冇人聽電話英文 在 暗網仔出街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20-12-02 19: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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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鄰居
    我居住在北角. 每一次出門,走出門外的時候,升降機的門便會自動打開。升降機是很舊的,大概有二十至三十年。乘搭升降機的地方很昏暗。有一次我眼見四處都煙霧瀰漫,望了幾秒鐘,就連對面單位的鐵門也看不清,突然有一層好像輕紗這樣的東西向升降機的方向飄走,然後視野就變得清楚了。

    這一件事大概在6、7年前發生的
    由於北角那麼大廈都是密密麻麻的
    所以打開窗戶就會見到對面家裏的人

    有一天,我下學回家的時候,大概6點左右
    從廚房的窗戶看到對面單位的廚房有一人站在這。
    原來是對面單位的男戶主
    那一刻我跟他打了一個招呼 笑一笑
    然後我喝了個水轉身準備離開的時候
    突然想起...
    對面單位的男戶主很早已經燒炭自殺了

    我回頭再看一次
    對面單位已經 「人去樓空」沒有人在這...

    —————————————————————————

    菲傭鬼故
    大概幾個月前我請了一個新菲傭,而這個故事是她跟我說的。在此我稱呼她(菲傭)為啊May。
    啊May大概十個月前,第一次來到香港工作,一開始她是安排在北角某大型的屋苑工作,而這一份工作,最主要的是照顧人,有一個患病婆婆、兩夫婦和一對正在讀中學的女兒。
    去到這一家人的家裏,見到婆婆是需要用拐杖走路,而且骨瘦如柴,一開始婆婆對她是很抗拒的,啊May每一次去扶她都會被她推開,不會跟她說一句話,啊May只好勤力地做家務,把婆婆房間打理得乾乾淨淨。

    兩個月之後,有一天,婆婆突然開聲用英文跟啊May說話,原來婆婆曾受過高等教育是一位退休的教師,而她的丈夫已過世,生前在內地開廠,現在由兒媳打理。
    可是聽婆婆說,自從她的兒子開始打理工廠工作,工廠的生意就一落千丈。
    他的兒子想賣掉現在正居住的單位,送婆婆去老人院,可是因為婆婆是業主,婆婆不想離開這一間住了20多年和先生留下美好回憶的地方. 婆婆還說,就算要死也要死在屋內,因為覺得先生會回來這裡接她的。
    婆婆覺得他的兒子請了傭人去照顧她,其實就是想哄她賣掉單位,所以一開始便不喜歡啊May。

    其實啊May都知道家中各人跟婆婆的感情都不是太好,沒有人會主動跟婆婆聊天,還把她當成透明一樣。
    慢慢啊May便成為婆婆說心事的忠實聽眾,可是婆婆的身體一天比一天衰弱,婆婆覺得很快便會離開,等待着她先生接她離開的日子很快就到,還千萬叮萬囑啊May,如果他病發時不要打電話求救,好讓她在屋中離開,終於有天早上,所有人都去了上班上學,婆婆突然病發。。

    啊May見到婆婆在床上很辛苦,佢走過去問婆婆,替她報警好嗎?婆婆便捉緊啊May的手,搖頭示意啊May,不讓她打電話.
    過了一會婆婆合上眼睛,微笑着,窗外突然吹入一陣涼快微風,捉着啊May的手也慢慢鬆開, 這時啊May立刻報警求助,然後再打給夫婦二人,婆婆被証實已過身。

    夫婦也趕緊回家,看到婆婆死狀安詳,咀角帶微笑,婆婆是安然離世的,並非因病厭世自殺,單位也不會變成凶宅。
    第三天,屋內開始有奇怪事情發生,啊May去清潔婆婆房間,房門突然自動關上,
    晚上屋內的燈光會無故閃動,這些都只不過是小問題。

    直到婆婆去世差不多半年左右,有一日,男主人打電話回家跟啊May說,一會兒會有地產公司的職員帶人上來看看,待會真的有人上來看,當他們認真在看的時候,主人房和兩個女兒的房間,正當要去看婆婆的房時候,原本房間的門是開着的,可是突然在冇風吹的情況下,突然,「澎」一聲很大力地關上了門!當時全部在場的人都嚇了一跳,那個地產公司職員還問,是否房內有人呢?而啊May說屋內只有她一個人。

    那個職員想去打開門,可是完全打不開,那最後只好離開。
    到晚飯的時候,他一家人加上坐在啊May上一起食飯,雖然婆婆離開了,可是她平時食飯的座位還放在這,男主人問啊May今天那些人上來看單位的情況,啊May便如實告知,女主人和兩個女兒聽完非常害怕,可是啊May還繼續說着,她經常會覺得婆婆還在屋內,男主人聽到便非常生氣,說要解雇啊May!在那個時候婆婆平常坐的位置,突然住後掉下了,然後所有的燈也熄滅了。嚇到女主人和兩個女兒走出屋外,男主人便走去開婆婆的房間門,起初是開不到的,後來男主人對着房門說,啊May不會聽中文,所以不清楚他在說甚麼,過了一會房門便可以打開了。
    第二天早上,男主人便補貼機票和代通知金給啊May,把啊May送去僱傭中心。

    在啊May差不多離開的時間,去到婆婆的房間前,在心裏跟婆婆講了一句「再見婆婆」房裏又無故吹來一陣涼風,很溫柔地吹向啊May的臉,就像向啊May道別一樣,之後啊May便寄居在僱傭中心,輾轉到了我家工作了。

    ——————————————————————————

    叮叮
    話說在七年前的11月尾左右,下班時,在北角乘搭叮叮到中環。當時我坐在車尾另外一旁的閘門旁邊,那時候天已經全黑了,而迎面經過的另外一架叮叮的司機右邊,有一個老伯身穿黑色唐裝雙手下垂,頭微微向下傾斜往前看。
    那時候我第一個反應是,那個老伯為什麼可以不用扶手,念頭剛閃過後那個老伯好像能感覺到這樣,他立即有敵意地看着我!那我自然的反應當然是低頭不敢直視,直到他走過才敢抬起頭,接著看到迎面經過的另外一架叮叮落客,便發現我剛才是見到鬼。。

    —————————————————————————

    自言自語
    22年前,在我中五的暑假,我去了北角一間的酒店做保安員。那時候我的職責是跟其他保安員沒有分別,在大堂站崗、巡邏或到控制室工作。
    有一天我上夜班,大概凌晨一點鐘左右。
    當我走到7樓的時候,我看到靠近最尾的房間有個住客的門打開了,他站在門口旁邊,當我走到另外一邊時我還看到他站在這,然後我轉身走過去問他需要幫忙嗎?那個男人說沒事,然後跟他說了兩嘴,大概10分鐘左右,巡邏完所有樓層後回到控制室時,突然被主館責備,問我剛剛在7樓的時候到底在做甚麼!?對講機也沒有回應!
    然後我便解釋當時有一位客人有時需要幫手,那時候主館面色一沉,然後我們一起看回當時閉路電視片段,我們都嚇到了!當時只看到我一人站在走廊自言自語。。。

    —————————————————————————

    [真人經歷] 殯儀館上身
    今天我一家人去了北角逛街、然後便去了「康怡吉豬島」買東西回家食.
    在我們坐計程車的途中,最小的兒子已經很煩躁,姐姐碰一下都生氣。
    終於到了家了,大概七點左右、他突然很困. 仍然很不耐煩、不過還是睡覺了。
    過了半個小時,他又開始煩躁起來
    睡醒後又開始哭,還拉了一點青綠色的屎。接著他哭得越來越厲害、不停地叫媽咪、我的老婆抱著他,他又不斷地掙扎,那時候我感覺到他不是普通的鬧別扭、所以我拿了一道平安符在他身上掃一掃,可惜沒有效用。
    而且兒子還開始目露凶光,不斷咆哮。他只有一歲半而已,所以我很擔心他的安全。

    然後我給了一串佛珠鏈讓他戴上,可是他推開了,然後我心裏向四面神念着說:如果可以把他們(鬼)請走、我明天立刻去拜祭四面神、最後兒子真的平復了,還有很疲倦地躺在媽媽的身上。
    事後老婆跟我說,原來今天我們曾經在北角殯儀館的附近經過、可能因為這樣就見鬼。。

    舊式工廈長髮女子
    我之前有一份工作,是在北角的一座很舊的工廠大廈裏面工作,它舊的程度是還需要那些 「揸?」的人,用人手開門的那種。

    那我們的OFFICE就是整個樓層的,有兩個大正方形中間還有條小巷連接一起的,而我這邊的OFFICE中間有個很大樑柱在這,奇奇怪怪的。那我們2邊做的生意範疇是不一樣的(我的舊老闆是黐著她爸爸的OFFICE 用的)。平時另一邊的人都是很晚才走的,無論那一邊的所有職員離開了, 都需要關掉自己那邊的燈才可以走,不用理會別人那邊。

    話說,那天晚上,我加班到很晚,在他們那邊全部的人都走了,還關了燈。即是整座大廈只剩下我一個人在這。沒有人在,那當然要打開機播音樂啦!

    好啦,到了11點左右,我明明在聽着陳醫生的歌,怎可能會聽到女人聲音呢?那我就抬高頭,大膽地四處看看,接著。。。我在一個樑柱旁邊.....看到有一個長髮白衫女子飄了出來,當時真的嚇呆了.....

    最後,我才發現原來那個長髮女子是另外一邊OFFICE 的人來的,她以為她們的電燈按鈕是在我這邊,所以才一邊打電話問人一邊找電燈按鈕,真的差點被他嚇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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