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新聞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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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汽油彈兩內地男承認管有攻擊武器分囚12及14個月】
兩名內地男子去年8月被搜出車內藏有6枚汽油彈,在粉嶺裁判法院承認「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分別判處監禁12個月及14個月。案發在去年盂蘭節晚,大批示威者聚集天水圍警署外燃燒冥鏹,...
1月9日新聞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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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汽油彈兩內地男承認管有攻擊武器分囚12及14個月】
兩名內地男子去年8月被搜出車內藏有6枚汽油彈,在粉嶺裁判法院承認「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分別判處監禁12個月及14個月。案發在去年盂蘭節晚,大批示威者聚集天水圍警署外燃燒冥鏹,警方凌晨時份在元朗的朗逸豪園發現3名身穿黑衣及戴頭套的人士,在一架停泊的私家車附近,車尾箱打開。警方上前調查期間,3人隨即逃跑,其中一人早前棄保潛逃,現正被通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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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設計師藏汽油彈押後判刑 裁判官稱判監無可避免】
去年10月大批市民響應網上號召,參與「18區遍地開花」示威活動。一名23歲女設計師因藏有汽油彈在大埔被捕,於粉嶺裁判法院承認《公安條例》下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又解釋當時只是想將汽油彈帶離現場,但裁判官直言案情嚴重,判監屬無可避免,押後至本月24日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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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侍應涉利用流動應用程式煽惑他人犯罪提堂】
24歲兼職女侍應涉嫌利用流動應用程式Telegram煽惑他人犯罪,被控「煽惑他人縱火」及「煽惑他人傷人」兩罪,案件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下月20日再訊,以待控方進一步調查。裁判官引控方論點,認為案情嚴重,加上被告有潛逃及重犯風險,不准被告擔保,須還押看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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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志幹事黃莉莉離境赴台考察被警以串謀刑事毀罪拘捕】
香港眾志於社交網頁表示,組織幹事黃莉莉原定於傍晚乘班機到台灣考察當地選舉活動。但在離境期間被帶走,被警方以「串謀刑事毀壞」罪名拘捕,或涉「7.1佔領立法會」事件。協助跟進的律師表示,過去一段時間黃莉莉被警方列作「通緝人士」,但當事人在今日之前並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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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具展攤位負責人涉售侵權物品違《版權條例》判監】
一名展銷攤位男負責人及兩名女售貨員因在營商或業務過程中要約出售侵權物品,違反《版權條例》,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其中一名女售貨員亦因公開陳列侵權物品被裁定罪成,分別被判監禁2星期至3星期不等。海關早前在會展舉行的香港玩具展採取特別行動,打擊侵權活動,在兩個展銷攤位成功訂購侵權玩具,並分別檢獲4件及1件侵權玩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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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名曾出席上月廈門聚會的維權律師和異見人士證實被捕】
多名曾出席上月廈門聚會的維權律師和異見人士,證實先後被當局以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拘捕,當中包括曾入獄的「新公民運動」成員、維權律師丁家喜和山東省煙台大學前教師張忠順等。事發在去年12月13日,一批維權律師和異見人士出席在廈門的公民聚會,討論時政和中國未來,分享推動公民社會建設的經驗。事後山東警方成立專案組,由去年12月26日開始跨省抓捕行動,並以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拘捕最少 4名與會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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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學生會向鄧炳強發律師信 警沒搜令須停止進入校園】
香港大學學生會向香港警務處處長鄧炳強發出律師信,要求警方在沒有法庭的搜查令下,停止一切進入校園執法的行動,以及停止一切有可能危害港大師生人身安全的不合理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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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要求政府解釋緊急法所指危害公安定義及對社會影響】
高等法院原訟庭去年11月裁定《緊急發》和《禁蒙面法》部分條文違憲,並宣布《禁蒙面法》無效,政府不服上訴,上訴聆訊今日起一連兩天展開。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要求政府一方解釋在《緊急法》下危害公安的恰當定義,以及引用《緊急法》對社會的影響,包括條例中所指的緊急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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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若海指蒙面人破壞設施和襲警已成香港日常情況】
高等法院上訴庭一連兩日,處理政府就《緊急法》和《禁蒙面法》違憲的上訴案。代表政府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陳詞時表示,蒙面人破壞設施、襲擊市民和警察,已經成為香港的日常情況,昨日將軍澳仍有人蒙面施襲和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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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會報告倡執行香港人權法案 特區反對外國議會干預】
美國國會一個跨黨派委員會就中國的人權狀況發表年度報告,關於香港的部分,報告認為,中國在過去一年,進一步侵蝕香港的自由及自治權,建議華府執行《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懲罰違反人權的人士。特區政府重申,外國議會不應干預特區內部事務,強調十分重視人權和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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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派憂增產假修訂草案繞過內會成先例 會議最終流會】
立法會建制派議員及政府先後提出,將涉及增加4周產假的《2019年僱傭條例修訂草案》繞過內務委員會處理。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動議,草案交由人力事務委員會處理。建議獲建制派支持。民主派就指,有關動議不尊重立法會程序,擔心政府會引用為先例,日後審議爭議法案,最終立法會在法定人數不足下,流會收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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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駱惠寧與林鄭月娥於禮賓府會面 市民門外請願被逐】
新任中聯辦主任駱惠寧下午到禮賓府與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會面,中聯辦副主任譚鐵牛亦有到場,現場有數名防暴警員駐守。有市民在禮賓府外請願,被防暴警員要求離開,亦有截查在場人士。
兼職定義勞工處 在 元照出版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月旦法學雜誌第314期 📌釋字第740號解釋之勞動趨勢分析/林佳和(政治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藉由大法官解釋第740號之內容,林佳和老師本文似乎想要重新定義勞工,從比較大法官解釋之內容與德國民法611a之規範,分析德國法制上不同之思考脈絡,並且綜合憲法上基本原則之闡述,提出對於勞動趨勢之見解。通篇文章引經據典,卻不深澀,易讀好懂,值得對於勞動領域有興趣之讀者,仔細咀嚼。
✏關鍵詞:勞工定義、人格從屬性,740號解釋、類型強制、眾包工作
✏摘要:
釋字第740號統一解釋,試圖回答勞工應定義。大法官彷彿「前現代勞動法」的理解,重現於第740號,應遭揚棄與忽視。伴隨勞動世界巨變,向以他決取代自決、否定當事人契約選擇的勞動法,如何締約主觀意志、內容客觀形成、契約真正實踐之歧異間,努力兼顧與照應?法院之任務,或不在提供任何人均能輕易猜測的答案,而是一雖趨近法安定性要求,但能兼顧制度需求與社會意識的回應。最古老的勞動法提問:誰是勞工?釋字第740號之失敗,應更刺激新的思索。
✏試讀
🟧勞工概念同一性的重新思索
在「重新回顧釋字740」之前,或許先轉向一更深沉的問題:當代勞動法令、勞動法學,是否真的需要單一的勞工概念?或換個方式說:單一的、適用於所有產業部門與勞工類型上之人格從屬性概念?學者Meinhard Heinze就提到,勞動者樣態千奇百怪,主管職雇員,短期、定期或微薄受僱者,乃至於意識傾向工作者(Tendenzträger),差異甚巨,單從現實上發想,就難以建構單一的勞工概念。Rolf Wank針對所謂「法律效果串」(Rechtsfolgenbündel),亦即該當之法律效果──保護、保障、特定權利,何時應以勞動契約為基礎,即主張應區分不同的職業類型──例如貿易代理人、地區主管,以及不同的僱用類型,例如全時、部分工時;不定期、定期;專職、兼職等,必須站在此目的,方有可能思考如何建構勞工之概念內涵。類似的,Wolfgang Hromadka亦主張一所謂「未來法的分級體系」(ein abgestuftes System de lege ferenda),亦即將個別的保護法律,聯繫至一具體的保護必要性,並從此建構個別法律中的勞工概念,事實上形同否定需要共通之人格從屬性意涵。
🟧勞工定義統一?平行的臺灣釋字第740號解釋與德國民法第611a條
關於德國新納入之民法第611a條,確實可能產生諸位觀察者所說的:無助於勞工概念之理解與澄清,反而增加新的、或說限縮與不恰當之要件要素陳列,非但無助於實務上個案的涵攝與認定,徒增新的困擾,包括產生是否立法者意圖創設新的、不同於長久實務累積之勞工概念的「不當意圖」?特別是否涉及隱藏之法的續造,乃至於有類似吾國統一解釋之必要性?前述的批評是否令人眼睛一亮呢?將這些觀察直接拿來套用對釋字740之評價,似乎毫無違和之處,可能更令人怵目驚心的,是釋字740更強化德國第611a條所帶有之不當限縮,釋字740事實上既大於第611a條,又小於第611a條:大於是說,釋字740如果真要著眼其實質拘束力,將可能產生遠比第611a條來得令人畏懼的改變,規範與實務的改變,它做的事實上不是統一解釋,而是創設、限縮長久累積之實質立法,這顯然有不當或甚至違憲之逾越大法官權限之嫌;說小於第611a條,當指相對 於第611a條之「比較忠實於終審法院之長久累積見解」,釋字740甚至自我設限,選擇性地將勞工之內涵做不當限縮,特別是加入「計算報酬方式」作為認定之重要標準,不禁令人慨嘆。第611a條的可能不幸,預見災難,在我們的釋字740下,不啻要加倍與惡化。
🗒全文請見:釋字第740號解釋之勞動趨勢分析/林佳和(政治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月旦法學雜誌第31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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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職定義勞工處 在 張之豪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國土防衛部隊
如果有一天,中国打到你家門口,你想抵抗,你想要保護你的家人、孩子,你所居住的家園,你的生命財產安全。
但是電話斷了、網路沒了、停電停水了,就算在你家客廳裡,也是一片漆黑,你該怎麼做?你聽說你的鄰居、朋友聚集在外面的街口,正在抵擋一台裝甲車,你想幫忙,想加入,但你不知道你該怎麼作戰,你不知道你該跟誰聯繫,你甚至沒有一台這時候足以聯繫他人的無線電。
拿起掃把也跟他拚了,這是一個形容詞,我們都知道,我們可以不只是這樣而已。
你不是役齡的現役軍人,你就是一個普通的勞工、上班族,但你知道,你保家衛國的心,不比現役軍人來得低。
那時候的你,該怎麼做?現在的你,又可以怎麼做?
壯闊台灣 吳怡農 與前參謀總長李喜明將軍,近日在報紙上投書,講述「建立國土防衛部隊」的重要性。
他們首先就提出一個重要的觀念:
「我們永遠不會放棄;任何關於停止抵抗的訊息都是錯誤的」。
「國土防衛部隊」這個概念,來自美國的「國土防衛部隊」(National Guard)與後備部隊(Army Reserve),也來自瑞典政府近年來在倡議的「全民國防」的概念。
這是個有明確定義,也是正規軍事用詞,部分人士斷章取義,稱其為「在家當兵」。
這些政治人物,甚至利用這樣的斷章取義,不斷炒作,把一個理當全民可以理性、嚴肅討論的公共政策,變成了炒作聲量的素材。
國土防衛部隊,簡言之,就是藏兵於民的概念。
它把「保家衛國」,到前線作戰的概念,拉回到自己的鄰里、社區、縣市。
「保家衛鄉」。
如果發生戰爭,你想要保衛你的家人,保衛你的親戚,保衛你的社區,你需要一定的作戰能力,你也需要一定的團體協助。
這就很像是古早時代,庄頭庄尾的自己組織的民團的概念很像,但是,要真正有戰力,散兵游勇,是不夠的。
現代的「國民兵」,需要現代化的訓練,也需要真正有具備一定程度的通訊、動員、作戰的能力。
以美國的國土防衛部隊為例,一個一般的國民兵,平均一個月到部隊單位裡接受兩天的訓練,在訓練期間,有薪資,也有一定的醫療保險計劃(免費健檢)。讓有意願保家衛國的人,保持一定的體能、戰力,並且在國家緊急狀況時,可以「保家衛鄉」。
所以,可以說,「國民兵」,是一個讓人可以有正常工作、成家立業之餘,還可以保持戰力,並且還有一定薪資補貼的編制。
現在,身兼兩份工作,「斜槓」的狀況,很常見。「國土防衛部隊」這個制度,也可以是一個兼職工作的選項。
在吳怡農的文章裡,有詳細講述這個制度可以先以小型部隊作為實驗,先試試看,讓已經屆除役年齡的人也可以保持戰力、志願保家衛國。
我在閱讀吳怡農這篇文章時,也不時想到地方平時就已經有的「民防」的編制。
根據現有「民防法」的規定,每個縣市、區、里,都編有民防人員訓練、演習、服勤或支援軍事勤務召集的工作。
但現有民防法的規定中,訓練時間只足因應緊急的天災等狀況,而且,也因為結合了義消、義交、義警等系統,訓練與支援的任務,都比較傾向一般性的緊急狀況。
「國土防衛部隊」概念的提出,是要加強「軍事」面的訓練,我也認為,薪餉、醫療福利等制度,也可以導入,並且,有真的讓軍事訓練落實的機會。
我認為,修改「民防法」,加強現有的「民防」的訓練,並且讓軍事相關訓練,納入民防的體系中,是個在立法上可以先微幅修改的方向。
當我們了解到底什麼是「國土防衛部隊」的正確觀念,我們就會知道,那些要把這個討論矮化為「在家當兵」,是多無聊、也多沒有營養的政治口水。
這是個值得我們好好討論的議題,在中国文攻武嚇日益增大的今時今日,我們更應該嚴肅思考。
延伸閱讀:
李喜明/備役上將 | 吳怡農
《後備的轉型:建立國土防衛部隊》
https://nong.tw/civil-defense-force/?fbclid=IwAR1tSAtbSEkB6BKPTrFWXH5uz8U7Q__Hl449J_fCLklbrVUwFGkE-MSJvDc
吳怡農+李喜明 中央社專訪
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2010150264.aspx
PS。圖為我在這週的連續雨勢前,在情人湖公園入口,要求北觀處儘速派人前來清淤,避免雨時積水淹到路面上的會勘。
基隆市議員 張之豪
兼職定義勞工處 在 藍橘子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近日,全世界都在玩《動物森友會》。
打造獨一無二的無人島,每天關注大頭菜價格。
實在超級歡樂~~
玩家在遊戲裏要做的,就是掙錢、建造、掙更多錢、建造更多屬於自己的東西。
或許很多玩家都留意到,這個遊戲的NPC全都是動物,只有玩家是人類。
玩家們重視的鈴錢、房子、家具、服裝、佈置…對動物來說,一點用處都沒有。
難聽點說,遊戲就是一群動物,利用牠們沒用的東西來奴役人類。
(我不是要質疑這遊戲好不好玩)
人類自稱為萬物之靈,將自己排除於食物鏈外,表面上全地球的動物和植物。
知道地球什麼動物數量最多嗎?不計昆蟲的話,就是人類需要食用的豬、牛、羊了。非食用的動物數量最多是寵物貓與寵物狗。植物數量最多是大麥、小麥這些有食用價值的植物…
表面上看來,人類在操控著萬物。
但事實上,操控著人類的原兇,卻是「小麥」!
很多很多年前,原始人類(智人)一直都靠狩獵和採集來維生,居無定所,附近的動物和果實吃光了,就搬到其他地方。
令人類變成生活方式的契機,就是小麥!
有研究指,野生小麥本來只生長在中東某個地區,但經過很短的日子,小麥就差不多遍佈全球。
智人發現小麥容易種植,又能飽肚解決糧食問題。就在這個時間點,人類被操控的時間表開始了~
種植與收割需要花很長時間,代表人類要定居下來。
定居下來,代表有更多時間繁衍。
人口增加,就需要種植更多小麥。
漸漸地,打獵變成兼職,種植才是本業。
智人失去遊走打獵技能,只好依賴小麥和畜牧。
人口不斷膨脹,沒法搬遷,只好建造城牆保護自己,演變為城鎮。
人類漸漸有糧食盈餘,也會以物易物互補不足。
由誰來管理物資、誰來定義物品價值?
於是人類開始有政府、貨幣的出現。
為了獲得更多貨幣,由個人漸變成公司。
公司為了獲利,會聘請勞工。
人類漸漸失去自給自足的生產技能,只好依賴貨幣,努力掙錢。
這也就是今時今日,被金錢奴役的人類了。
隨著社會文明發展,人類得到糧食的途徑愈來愈容易,看似已經擺脫了小麥的控制。
不過~~~
人類總是犯著重蹈覆轍的錯誤。
下一個會操縱人類的,會是電子科技。
以前智人為了種植小麥,失去打獵技能,想擺脫小麥的控制已沒可能了。
現在的人類,已不能擺脫電子科技,很多人也不能失去智能手機吧?
為了生活更方便,發展出新的東西,然後被那東西奴役,也許就是人類的命運。
就像你沒法擺脫玩《動物森友會》一樣。
(沒錯,開頭加入《動物森友會》只是為了吸引你來看,如果我正正經經長篇大論,你兩秒就會略過文章了)
資料來源:《人類大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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