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兼任主管加給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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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兼任主管加給產品中有20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7萬的網紅賴品妤,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接住每一個需要幫助的孩子 學生輔導諮商中心支援學校輔導室難以承接、需要予以高度關懷的複雜個案,在學校與校外組織間溝通協調,承擔連結、樞紐角色與整合系統合作的工作,在日趨複雜的台灣社會,是協助台灣兒少健全成長非常重要的角色。 然而,許多實務第一線工作者都有向我反映專輔人員的待遇,諸如薪資結構...

  • 兼任主管加給 在 賴品妤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0-12-31 17:4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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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住每一個需要幫助的孩子
    學生輔導諮商中心支援學校輔導室難以承接、需要予以高度關懷的複雜個案,在學校與校外組織間溝通協調,承擔連結、樞紐角色與整合系統合作的工作,在日趨複雜的台灣社會,是協助台灣兒少健全成長非常重要的角色。
       
    然而,許多實務第一線工作者都有向我反映專輔人員的待遇,諸如薪資結構、聘制、考核、年資等都亟待改善,以及地方有誤用輔導專業、長期支援非專業事務的情形,種種因素累積下來都深深影響學生輔導的品質與穩定性。我多次研讀相關研究報告,並在這周召開公聽會,與一群同樣關心學生輔導的委員邀集專家學者,與部會共同討論高中以下學生輔導體制存在的一些結構性狀況,並謀求解決之道。
      
    🔴待遇需要改革 #專輔人才流動太高
      
    研究指出,現行專輔人員流動,主因是約聘僱待遇及升遷不如正式編制之公職社工師、專輔教師,以至於影響專輔人員久任意願。輔導是處理人的工作,經驗的積累與傳承是提昇輔導品質的重要關鍵。
    有效的輔導,需要一定的時間以累積信任基礎。
    但根據國教署10月份提供年資資料顯示,目前年資4年以下占全體在職人員近六成,105-109年間共有14個縣市平均離職率超過一成,其中更有5個縣市平均離職率超過二成,明顯影響提供三級輔導對象的服務連續性及服務品質。
      
    無論是研究報告或是當天會議共識,一致認為需要調整專輔人員的薪資結構及聘制,讓專輔人員的待遇,可以趨近於相同資格人員可以從事的其他相似工作。
      
    接受督導對於助人工作者而言非常重要,藉由被督導,助人工作者可以釐清工作上遇到的一些困難,並在專業能力上持續成長。
    督導除了協助專輔人員解決實務困境,還必須依照專輔人員之能力分派個案,確保服務品質,並紀錄與各種報告之批閱,了解與掌握所有個案之服務狀況、進展與困境,並出席網絡單位之會議,依據個案狀況提供網絡單位輔導策略。督導的工作非常繁重,是學生輔導體制上非常重要的角色。
      
    也因此擔任督導必須有一定的經驗。督導雖然從七等一階起薪,其與專輔人員六等四階的俸點相同,所以現行待遇結構上,督導與專輔人員的差別,僅在於最高薪等的差異。督導必須處理繁瑣的行政事務與協調,卻沒有加給。更不合理的是,現行的辦法上,督導的年資在卸任督導後不被採計。
    也就是說,如果督導回任專輔人員,他在擔任督導時期的年資無法並計敘薪。這些都影響專輔人員擔任督導的意願。
      
    綜上,我會要求教育部調整相關辦法,藉此吸引更多優秀的人才,減少資深人才的流失,使輔導經驗得以傳承。
       
    🔴切實督導各地主管機關 #縣市政府必須振作
      
    實務現場上,屢有反應地方主管機關常以經費不足為由,未依法計算年資、未依薪點敘薪、考績甲等未晉級晉薪、未能享有福利,或被視為一般人力支援各式各樣任務。這些也都會打擊專輔人員的士氣,影響留任意願。
      
    我也會要求教育部必須切實督導縣市政府,將相關規定的遵守納入考核項目之中,並定期關懷訪視各地輔諮中心,舉辦活動交流,了解各地專輔人員遇到的困難。
      
    🔴完善專業及行政支持 #全心全意做輔導才有效
      
    輔導效能的穩定,有賴於中心是否能提供一定程度的專業與行政支持。專輔人員存在行政事務凌駕專業的狀況,時常為過多行政瑣事所累,以至於無法專心於輔導工作上面。盡管督導的重要性已如同前述,法規並沒有要求中心必須聘任督導,以至於有近一半以上之縣市是沒有聘任任何督導的,以上種種都影響輔導品質。

    學諮中心主任一職,需要規劃中心業務、管理專業人員、協調各校、跨局處溝通與跨專業網絡合作。承擔如此繁重的工作,主導一個縣市學諮中心運行的方向,教育人員兼任卻沒有提供主任行政加給,行政年資及介聘積分也無法累計,造成難以找到有意願擔任的人。

    另外與會學公會一致呼籲,為確保主任能理解專業人員之作法與需求,主任應具輔導相關學經歷。

    學公會也表示,希望學諮中心能成為正式編組,才能強化組織的穩定性。

    這些問題,我都會要求教育部,必須督導各輔諮中心依據規模大小聘任行政人員以及督導,並且將對於專輔人員的專業以及行政支持納入考核評鑑中,也必須一併檢討相關辦法。

    以上這些事項,我都會持續要求教育部改進,希望能打造穩定、健全的輔導體制,接住每一個需要幫助的孩子。

    #教育部 #學生輔導系統 #學生權益 #專輔人員待遇提升

  • 兼任主管加給 在 老師雞 何景榮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11-02 18: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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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在今年9月30日,就有長榮大學的女學生,險遭梁姓嫌犯擄走。該校為何沒有完成校安通報的相關程序,以致後來發生了馬來西亞籍女學生,慘遭梁姓兇嫌殺害、棄屍的憾事?

    依照常理推測,當初該校周遭出現了這麼大的校安警訊,主管學生事務的學務處,就應該有負責的 #學校行政人員,用學校的公務電子郵件等管道告知全校學生,「學校周遭出現了意圖擄人之嫌犯,請同學們注意自身安全、勿單獨行走於陰暗的台鐵高架橋下方」。

    學務處更應協調該校國際處,優先通知外籍學生,特別是告知該校的馬來西亞、印尼與越南同學會(這三個國家,是台灣前三大的留學生來源國,各大專院校幾乎都有來自這三個國家的學生)相關的校安警訊;畢竟外籍學生比較欠缺中文能力,平常也較少關注台灣各縣市的地方社會新聞(就像我們當初在美國的台灣同學會,很少關注地方上的社會案件;除非是經過校方額外告知,才會注意地方治安上的重大警訊)。那為何長榮大學的學校行政人員,會忽略正當程序,並且在校安問題的處理上,如此沒有經驗?

    這些,要從這幾年台灣某些私立大學,要求新進的大學助理教授,#無償兼任學校行政人員 的亂象談起。

    大學教授的工作項目,依其重要性,依序是教學、研究、服務。教學與研究的工作內涵,大家應該都了解,不需多言;至於「服務」,主要是指輔導學生與指導研究生;或是參與校務相關決策會議;或是至民間團體與各級學校演講,以及對政府機關與政策主管單位提出建言,亦或是帶領學生從事社會服務或實習(例如本校 #淡江大學 的 #GSIP全球服務實習計畫)。如果要兼任校內行政職(例如系主任或院長),則屬於外加的工作項目,至少應該等助理教授升等到副教授以上,而且應該給予主管職的 #薪資加給。

    然而,由於 #少子化 的因素,很多後段的私立大學與技術學院 #招不到學生,面臨經營上的困難,因此只好縮減人事開支,裁撤掉學校行政人員的員額。

    那…沒有學校行政人員處理日常校務,該怎麼辦? 簡單啊~ 台灣這麼多找不到工作的 #流浪博士,只要在他們來學校應徵教職時,額外要求這些菜鳥,再簽訂一份契約,兼任學校學務處、教務處或國際處的行政人員,一個人當兩個人用,徹底貫徹台灣「慣老闆」的cost-down精神;如果沒有乖乖聽話、做好學校的行政工作,那明年合約到期,就不續聘! 諒這些菜鳥們為了飯碗,也是敢怒不敢言~

    相較於資深的學界老鳥,這些新進的助理教授,一方面要面臨限期內做出研究藉以升等,另一方面教學時數還硬比資深教師多出許多,再加上需要負責輔導學生、出席校內活動這種老鳥不願意做的服務,一根蠟燭三頭燒,本來就已經很吃力了...

    結果某些私立大學,#只付一份薪水,卻要求這些學界菜鳥們 #兼任行政人員,每天朝八晚五、上下班打卡,一下課就得乖乖回到處室坐辦公桌,處理學校行政事務;不要說沒時間做研究、申請升等,連準備教學內容的時間都沒有(每天坐在一大堆人的大辦公室,還有主管在旁,你好意思看自己的文章、做自己的實驗?),更別提有什麼額外的美國時間,讓這些成天被壓榨的高教人才,提供什麼好的「服務」品質了!

    以這次事發的大學為例,學校原本的專責行政職員,變成由短期約聘的新進助理教授兼任。這些菜鳥剛來學校沒多久,跟學生們不熟、對校務行政程序更是沒有經驗!9月30日的意圖擄人事件發生後,怎麼知道要通報全校學生?更遑論要跟國際處聯繫,要求外籍學生多加注意了! 校方不尊重教學/研究的專業、不尊重校務行政的專業,強迫教師 #無償 #一人兼兩職 的結果,就是這些菜鳥博士,教學/研究與學校行政都做不好,受害的則是包括外籍生在內的所有學生!

    所以,儘管一個月後、外籍學生慘遭殺害,難道你要新進的助理教授、被迫在學務處兼任行政職的菜鳥教師,「辭職以示負責」嗎? 拜託~ 人家根本沒領行政職的薪水,校安問題本來也應該有專責的校務行政人員處理(更何況,你叫這些菜鳥教師辭掉沒錢拿的行政職,他們應該高興都來不及吧!)。所以最終,校方也只能讓有領職務加給的學務長與校安中心主任 #辭職負責 (但是兩人依舊保有副教授與教官的本職;這樣的辭職負責,其實有點不痛不癢)。

    所以我認為這次的事件,社會大眾接下來關注的重點,反而應該是:

    1. 教育部應該立即清查各級大專院校,確認這種新進的 #約聘助理教授,被迫無償接管 #行政職員業務 的案例有多少。目前亡羊補牢的做法,應該優先通令各級學校的學務處與國際處,不可讓欠缺行政經驗、不具校安專業背景、本身教學與研究工作又已經分身乏術的菜鳥助理教授,執掌國際學生的聯繫,以及學生安全維護的工作。
    2. 如果這些私立大學院校,不肯更正這種 #新進教師兼任行政職員 的作法,那教育部應該藉此刪減這些學校的補助款,幫納稅人省荷包。憑什麼納稅人給了你學校高層兩份薪水的補助,你卻只付一份薪水,給這些可憐的基層教師?
    3. 對於在該校學務處兼任行政職的助理教授,在接下來合約期滿後,校方不可藉故解聘! 西諺有云:「不以錯矯錯」(Don’t correct one mistake with another)。新進教授無償兼任行政人員,已是錯誤;叫不是校安專業的教授處理校園安全警戒,也是錯誤;那就更不可以讓一名教師,為了原本不該他管的事情而丟了飯碗,一錯再錯!

    最後,發生這樣的憾事,我們跟這位大馬學生的家屬,同感悲痛。但是更希望的是:各私立大學的校方與教育部,都能夠痛定思痛、亡羊補牢,別讓單一的個案,成為台灣拓展高教國際化、連結世界學術圈上的阻礙。

    #特此聲明我任教的大學沒有這種不當兼任壓榨新進教師的情況 #我愛淡江拜託校長別炒我魷魚 #我也很想保住飯碗所以我完全理解那些新進約聘助理教授們被迫兼職的無奈

  • 兼任主管加給 在 民意論壇:聯合報。世界日報。udn tv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10-05 11:0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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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的私大 明日的公立大學

    蘇復興/大學教師(高雄市)

    高教工會與聖約翰大學教師在教育部門口靜坐,指控校方要求未兼任主管的教師同意薪資減半,並取消例行發給的學術研究加給。記者潘乃欣/攝影

    高等教育的危機再添一樁實例。北部某私立科技大學積欠數十名教師薪資達三個月之久,當事人被迫在教師節、中秋節期間靜坐抗議。在此之前,受害者曾向教育部陳情,也透過高教工會再度陳情,均不了了之。

    據筆者了解,該校曾經採取若干治理手段,包括將各職級教師的基本授課時數調高二小時;針對不願自動減薪的教師移除其原已排定的授課科目,製造授課鐘點不足的事實;職員減薪二成,未兼行政職的教師其研究費扣減,但行政與學術主管的薪水不予變動等。這些行政作為並未和利害關係人妥善協調。尤其甚者,該校在六月上旬舉行董事蒞校會議;出席董事坦言,學校所餘現金不足支應資遣費用,教職員結構重組勢在必行等困境,並要求學校列舉評鑑排序後八十名的教師,加速勸退,或者聘請律師,採取司法途徑處理。平心而論,這類行為其實與惡性裁員並無二致。

    所謂「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該校所發生的問題透露了兩項警訊。

    一、私立大學是具有法人身分的權利義務主體,係以公益為其存立之目的。依此,私立大學身為公益法人,享有法定的自治權利,自應受到大學法、私立學校法、教師法、教師待遇條例等法令的管轄。私立大學「重營利、輕公益」的現象時有所聞,頻頻拿「不具生產力」的教師當祭旗,出現減薪、欠薪、任意裁員的亂象。即便這類法人犯下違法脫序的行為,負責監督的高教司或技職司似乎是無技可施。這種行政不作為或作為消極的現象助長了違法者的恣意行徑,令人扼腕。

    二、私校董事會的行政意志凌駕校務會議和學校首長,無法形成各司其職的良性分工。學術同僚的專業自主性和自主權慘遭剝奪,連帶生計不保,大學自治、教授治校等理想淪為空談。「大學法」第一條第一項清楚敘明,「大學以研究學術,培育人才,提升文化,服務社會,促進國家發展為宗旨。」此一法條揭櫫的任務指標十分高尚,但是,「無恆產者,無恆心」,古有明訓。大學教師是屬於高等教育產業的從業人員,理應享有其法定權益。當他們察覺到自己的職位朝不保夕,動輒必須為了捍衛工作權而採取困獸之鬥時,政府及社會大眾如何奢談「研究學術,培育人才」這類形而上的目標?

    高教寒流肆虐,其受害對象並無公、私立大學之別。曾有私校友人告誡筆者:「今日的私立大學,明日的公立大學」,旨哉斯言。在「生存才是硬道理」的前提下,各大學的主其事者或許可以採取柔性治理的領導方式,建立學術同僚的平權關係,激勵校園中的公民參與精神。更重要的是,各大學的校務會議應該真正扮演明智決策者的角色,不宜淪為行政團隊或董事會的橡皮圖章。唯其如此,學校內部才可望落實「大學自治、教授治校」的理念,達成「共同決策,共同負責」的治理目標;唯其如此,自家人等才可望建立「生命共同體」的意識,一起面對嚴峻挑戰,而非置身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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