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共同監護單親補助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共同監護單親補助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共同監護單親補助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共同監護單親補助產品中有4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4萬的網紅王姿允醫師。我的無齡秘笈。,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母親節談一下台灣生育率低的最可能原因] 看很多專家跟朋友在臉書討論如何提高生育率,有說是房價太高,有說是生養環境不友善(假太少補助不夠多)。 講了那麼多,看看時間差了兩天的新聞,看到 #世界倒數第一的生育率 跟 #亞洲第一的離婚率,我是敷明白了些什麼。 台灣離婚在2020年高達5萬1,680...

共同監護單親補助 在 Ꮇ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1-08-02 17:53:55

前陣子在看一部劇集(未來媽媽),裡頭提到許多國家未婚女性接受捐精是不合法的,突然讓我想起了前陣子與一位新加坡朋友的對話,她告訴我,在新加坡未婚生子,孩子會成為孤兒,即便那個孩子是從你肚子裡出來的,而且醫生也親眼看到,但妳仍然必須「領養」這個孩子。 所以這個孩子除了身分上是孤兒,父母皆不詳之外,媽媽...

  • 共同監護單親補助 在 王姿允醫師。我的無齡秘笈。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5-08 20:5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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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母親節談一下台灣生育率低的最可能原因]

    看很多專家跟朋友在臉書討論如何提高生育率,有說是房價太高,有說是生養環境不友善(假太少補助不夠多)。

    講了那麼多,看看時間差了兩天的新聞,看到 #世界倒數第一的生育率 跟 #亞洲第一的離婚率,我是敷明白了些什麼。

    台灣離婚在2020年高達5萬1,680對,位居亞洲之冠,所有年齡層中,以「35歲至39歲」為離婚率最高的階段,在2020年已突破一萬對。至於離婚原因,經統計結果顯示不外乎為: #外遇、 #家暴、 #婆媳問題等。

    看到了嗎?現代人結婚年齡後延,內政部統計2015年平均結婚年齡男性為34.2歲、女性31.4歲,也就是縮,正常女性在結婚後的兩三年想過過兩人世界,或開始嘗試備孕,在34-35歲左右本來想趁高齡產婦前來個生小孩的計畫,卻可能因為婚後遇上非預期的 #家暴 #外遇 #婆媳問題,而在 #本來該生育的年齡離婚。或是本來34歲前已經有大寶,但卻因為諸多家庭問題,不敢生二寶,絕對大有人在。

    未生就離婚的女性,跟單親媽媽越來越多,這些被蛇咬過的人很少願意再踏入家庭成為某人的媳婦或太太,旁邊未婚的女性看到前車之鑑也會擔憂,如此惡性循環 。

    試想,如果2020年這五萬多離婚的女性,在婚姻中都遇到一個疼惜她、不會背叛她、有肩膀的好男人,多的是喜歡孩子、願意生養2-4個孩子都不成問題的,光是「35-39歲的女性」一個人生一個,台灣一年的新生兒有可能就會多出一萬人了不是嗎?

    我常常說,自己是非常喜歡小孩的人,如果遇到對的人,我應該現在已經有3、4個小孩了😞。我身邊有很多女性都是非常喜歡小孩,一直很想擁有自己的小孩,但對於 #遇到不對的人 這件事都非常害怕,因此默默蹉跎過適合生育的年齡,這些人都很有經濟能力,不需要男人養,也有獨立扶養小孩的能力。

    但是 #台灣的環境對非婚生子女 仍有很多傳統的框架,不友善的環境讓女性獨立生養變得困難。而且即使在民主自由的現代,依然不少家庭有「男主外,女主內」的傳統觀念。有能力的女性越來越多,但 #傳統觀念還是潛藏在許多家庭中,許多女性發現「 #為了有自己的孩子而結婚的cp值太低」,除了要經歷懷孕的不適跟不便、如同搏命的生產風險跟疼痛、還要熬過哺乳的辛苦,可能工作之餘做家事外, #還要照顧另一半甚至是另一半的全家老小,試問有哪位睿智的女性,會評估後還願意生?當然忍痛放棄。

    想要提高生育率?真的不是養不養得起或福利的問題。 #台灣最不友善的環境就是婚姻裡的男性。

    如果女人只要生不用照顧,我想生育率才會真的提高。如果另一半貼心又專情,有能力的女人又生又養那有什麼問題?女人最強大的,不就是那該死的母性,對於一個對待自己真誠的人總是死心塌地?

    當然,也是有外遇跟家暴對方的女性,或很難搞的岳家,今天沒有戰性別,而是因為不巧 #子宮就是長在女性身上, #這是永遠無法平權的生理差異。既然如此,請各位上位者跟政策決策者,是否好好關心一下, #我們台灣的離婚率究竟出了什麼問題?是什麼斷了那麼多本來應該孕育新生兒的家庭?

    但目前我只看到 #通姦除罪化、 #即使一方外遇仍是傾向共同監護,這種更讓人看了心灰意冷的走向。要讓擁有子宮又喜歡小孩的女性say yes,哪有這麼困難?不過就是要讓人對台灣的婚姻,不要那麼萬念俱灰而已。

    #還是要重申母親真的很偉大
    #不對的男人辜負多少女性適合生育的青春歲月
    #還在吵房價的人可以正視一下離婚率問題嗎

  • 共同監護單親補助 在 圍爸喵爸的親子日常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07-23 14:5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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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感受到的就是對我們同志/單親/收養家庭法律處境不了解,所帶來的困擾】
    因為肉肉是同志伴侶收養的子女,目前法律上只能是單親,也就是圍爸跟肉肉有親子關係,喵爸沒有親子關係,只有姻親關係

    所以,為了補上「當圍爸不在肉肉身邊時,這段時間,但需肉肉有照顧、看醫生、教育等等問題的時候,就會需要喵爸協助」,因此,在收養肉肉入戶口的時候,我也幫肉肉辦了「委託監護」,也就是「在圍爸無法行使監護的時候,喵爸可以行使暫時的監護權」

    ------法律小學堂------
    民法第1092 條規定略以:「父母對其未成年之子女,得因特定事項,於一定期限內,委託他人行使監護之職。」, 父母對其未成年子女若因種種因素事實上無法行使監護之職責,可於一定期限內委託他人代為行使。
    ----------------------------

    這是許多同志家庭面對法律親權不足時,使用的暫時性的 措拖
    但這也造成一些困擾,例如:
    A媽在2019年秋天幫孩子去銀行開戶時,銀行一直堅持要A媽提出「第二監護人」同意,但就是單親呀,哪裡有「第二監護人」?也因為看到戶籍上有委託監護,所以一直要去確認A媽的配偶和孩子是什麼關係,啊就是沒關係啊!
    銀行承辦人回去問法務,最後A媽花了兩個小時,才順利幫孩子開到戶

    另一個,B媽去郵局開戶,也跑了三趟,才順利開戶。最後也是郵局總局說沒問題,才結束這場戰爭。

    我自己的經驗是今年(2020年)1月,幫忙肉肉開戶
    甲銀行,也是看到喵爸的委託監護,就整個大亂,一會兒說要喵爸也親自來,或是沒來要寫委託書,過一會兒問了確認又說不用;過一會兒,主管又說喵爸要同意,後來也是問了銀行法務後,說不用。也是弄了我一個小時。
    乙銀行,反而很順利,完全沒被問什麼奇怪的問題,快速拿到肉肉的存摺。

    好,終於可以來講今天發生的事了
    因為肉肉托嬰中心只上到七月份,所以想到8月可以再去請領未滿2歲的育兒補助2500元
    因為是第二次申請,所以先把資料準備好,就直接去區公所辦理。里幹事收下後,想說就順利地離開了。
    過了一小時後,里幹事打電話給我,說區公所社會課的承辦人,看到喵爸有被我委託監護,所以他也要同意簽名蓋章,才讓我申請補助,所以要我去補件。
    什麼?!我簡單跟里幹事說明我們是單親之後,里幹事很為難,所以我想就不要對里幹事生氣。但掛完電話,我氣到摔東西。
    明明就為了孩子好,才辦了委託監護。但委託的概念,本來就是「我不能行使監護權」的時候,才是委託給喵爸呀!
    所以,回到家之後,我就打電話給「社會局」育兒補助的承辦人,確認我是「單親」是不是只要我一個人的資料即可。她說是,也會再幫我聯繫區公所溝通。

    過了20分鐘,承辦人說:
    還沒有聯繫到區公所,但她從戶籍詳細記事上,和同事討論後,看到喵爸是有接受委託監護,所以基於「共同監護」 的概念,需要有喵爸的同意,才能申請。
    我就對她生氣了,先是
    1. 法律上,他們只是姻親關係。
    2. 法律上,從來沒有給我們共同監護。
    3.我本人都到現場辦理了,為什麼我還要我委託的對象要同意?
    她回覆我,是不是因為孩子是被收養的,所以才要辦委託監護,所以才會有這樣的問題。並強調自己不是負責收養業務的,也搞不清楚。
    我整個更火大了,直接告訴她我感受到「歧視」,這是對同志家庭、單親家庭的歧視,現在我更感覺到這也是對收養家庭的歧視。就是因為是法律上的單親,所以才要保護孩子,委託給伴侶「在我不在的時候的監護權」。根本跟收養家庭無關。
    她強調那是「你的見解」,我請她直接跟法務局討論。
    我最後強調,同志家庭越來越多,大家會想保護自己的孩子辦委託監護,如果我委託監護給很多人,那是不是以後簽政府文件,都要所有被委託人全部都來到現場? 希望她弄清楚之後,能發文給所有區公所,不要再有類似的情況發生。

    這是目前的狀況。
    希望接下來會順利。

    -----

    另外,一度在想,喵剛才也陪我去現場申請了,如果她臨時現場就要喵簽字,我想我也會同意,彷彿,好像,法律上肉肉有兩個爸爸了呢。
    但想想,明明就沒有,她們不是把喵當爸爸,這純粹只是對法律單親、同志家庭、收養家庭的歧視而已。別作夢了 。
    申請委託監護,是要帶來對家長照顧的方便, 而不是帶來麻煩吧!

  • 共同監護單親補助 在 田雅芳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8-08-02 16:3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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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育兒津貼0~4歲補助,申請資格、如何申請】
    ●施行時間:

    第一階段: (由衛福部負責)

    0到2歲的幼兒,育兒津貼將於107年8月實施

    第二階段: (由教育部負責)

    2到4歲的幼兒將於108年8月開始實施

    ●津貼細節:

    依照階段,每個月2500元,第三胎以上每月再加發1,000元。

    另外,現行中低收入戶每月育兒津貼4,000元、低收入戶為5,000元,

    將更改為0到2歲維持不變,

    但是低收和中低收部分在第二階段時,

    則一併變為每月2,500元,第三胎以上也是每個月加發1,000元。

    ●新制條件:

    夫妻所得稅率合併之後,綜所稅率20%以下家庭

    只要未領取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或接受公共或準公共化服務者就能領取育兒津貼。

    ●申請方式 :

    請親至孩子戶籍所在地的區公所、戶政事務所辦理。

    必須由父母雙方共同提出申請;

    所以如果是一方申請,

    記得帶先生或太太的同意代辦書一起去

    文件需準備 : 申請人雙證件、印章(父母雙方、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及兒童身分證明文件(例如:戶口名簿和健保卡影本)。

    申請人其中一方之郵局或台北富邦銀行存摺封面影本1份。

    單親部分亦可申請,但是需由監護人那一方申請。

    🆙有很多朋友關心孩子還在2歲以內,本來就已經在領育兒津貼了,還需要重新申請嗎?

    答案是不用喔~~~不用喔~不用喔~~但是只能領到2歲。

    除非是8月前未滿1歲的孩子才能領到四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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