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共享空間法規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共享空間法規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共享空間法規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共享空間法規產品中有106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8萬的網紅本土研究社 Liber Research Community,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整改時代?】歷年政府十大縱容地產商壟斷行為 現時北京指需要整改香港發展商的「壟斷行為」,但「壟斷行為」的出現,與香港政府過往的房屋土地政策息息相關。那麼房屋土地政策會否來一場有意義的大改革?恐怕言之尚早。 現時政府放風的數個最新措施,非但不是劍指,甚至是鼓勵壟斷行為。這個弔詭之處,暫時被主流公...

 同時也有3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494的網紅許淑華Hsu Shu-Hua,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柯市府又柯市府!預計在年底推出共享車「U-Car」,北市交通局長鍾慧諭說根據國外例子,平均一台共享車可以抵8到15台自用車,這樣就能減低民眾買車需求,也能省下停車空間。不過目前還沒找到合作廠商也還沒完成評估報告,所以收費、肇事法規和對計程車的衝擊都還沒談到,也讓民眾心裡充滿不信任感。...

共享空間法規 在 牛 Niu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1-08-18 21:24:52

. 台北街景03 . 我認為鐵窗文化、外推陽台最有趣的地方在於,步登公寓應是講求居住平等、空間共享的社會主義式集合住宅,但在戰後復興、人口都市化與經濟發展的背景下,卻悄悄融入了朝美國看齊的資本式生活,使居住者開始在一個有限度的共享框架之下,向陽台或半戶外空間,積極地擴張私人空間。 . 因當時法規條例...

  • 共享空間法規 在 本土研究社 Liber Research Community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9-30 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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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改時代?】歷年政府十大縱容地產商壟斷行為

    現時北京指需要整改香港發展商的「壟斷行為」,但「壟斷行為」的出現,與香港政府過往的房屋土地政策息息相關。那麼房屋土地政策會否來一場有意義的大改革?恐怕言之尚早。

    現時政府放風的數個最新措施,非但不是劍指,甚至是鼓勵壟斷行為。這個弔詭之處,暫時被主流公共論述所忽略。以下十個香港政府助長發展商壟斷的行為,是否亦需要一併「整改」?

    ◾助長發展商加速圈地

    多年來各種類型土地的發展管制,有維護城市景觀、保障生活質素與不同群體的權利,更有避免發展商全面壟斷土地資源的政策功能。但近日最新報導消息,傳出林鄭放風要大肆為發展商發展「起釘」,除放寬早已被發展商割據的濕地的發展地積比,亦打算向發展商視為「豬頭骨」的祖堂地開刀,鬆綁出售限制,預期發展商將能在新界加速囤地。

    今次全方位的發展鬆綁,亦劍指市區土儲。自2010年起林鄭將強拍條件由9成收購門檻放寬到8成,十年後,今日有放風林鄭政府將舊樓強拍條件再降至7成。強拍底線似乎容許「無限後退」,在法例上不斷合理化發展商壟斷式收樓行為,相信「田牲式」收樓手法會更加放肆,而舊樓小業主及租戶的議價空間卻退無可退。

    有趣的是,早前外投行的數據分析,在今次中央施壓下,估計恒基的地產謀財策略(農地王及私人市區收樓)將受最大影響。然而,今次放風的強拍放寬卻令市區舊樓最多土儲的恒基最受惠。政府跟發展商之間捆綁利益關係,在現時中央針對發展商壟斷行為下,更顯弔詭及複雜。

    ◾散播土地「荒」言

    由2002年「孫九招」起,政府將香港房屋政策「定性」為集中土地供應,減少公營房屋供應,將私人房屋供應交由市場決定,是其後樓價飆升的重要因素。歷經20年,政府房屋大方針卻不見有大改變,繼續盲目催谷覓地,甚至不斷提倡天價人工島開,只為「做大個餅」,卻不全面收回棕地、發展商土儲及潛在違規丁地等其他土地選項。只講土地供應的政策論調背後,正配合著發展商動員打手發功,聯手在公眾輿論上背書式輸入「土地荒」的幻象,最後發展商圈地囤地等壟斷行為卻以「公共利益」之名變得合情合理。

    林薪最近轉口風表示香港短期「搵夠地」,但劍指官僚「卡關」要加速審批,跟現時發展商指控回應香港房屋問題源自覓地到建屋速度「唔夠快」,明顯口徑一致,更顯政府貫徹親發展商的立場,不斷為發展商釋放土儲,助長由發展商主導香港土地供應。

    ◾「土地共享」度身訂做兼送基建

    作為政府近年重點推銷的「土地共享先導計劃」,本身已被詬病為發展商「度身訂做」。政府以提供基建為由,幫助發展商釋放其偏遠、或有客觀條件限制(如位於濕地旁)而不適合發展的土儲,而公眾因而額外獲得的單位,往往只佔整個發展小部分(*額外*樓面面積的六成作公營房屋用途),發展商甚至能申請將官地納入發展範圍,將計劃稱為「共享」,實在是一個搵笨的公關表演,最後只會助長發展商繼續壟斷香港規劃主導權。

    由發展商決定土地共享的選址,會否出現規劃錯配的社區?單從最新一宗共享申請中,恒基建議在林村杜山村鄉郊地區興建近40層高「公屋」,足見其潛在規劃災難。

    可能發展商政府觀望政府會否進一步放寬發展限制,亦正與政府討價還價中,過去兩年土地「土地共享先導計劃」只接到三宗申請,就土地供應速度而言,又是另一種「搵笨」。而昨天有發展商接受文匯報專訪就表示,在土地供應方面發展商可扮演更積極角色,表示可以提供多個「公營房屋單位」,參與「土地共享先導計劃」可能是發展商心目中應酬北京施壓的其中一個成績表,能否真的解決房屋問題或壟斷問題只是一個大問號。

    ◾傾向避開發展商土儲收地

    若政府真的動真格應付發展商壟斷及囤積行為,運用過去數十年在法院未嘗一敗的《收回土地條例》(土收)就最適合,將高度集中的業權復歸公有作公共用途,亦能夠增加租住公營房屋供應,舒緩基層居住困境。

    政府亦會在收地政策上處處配合發展商。近數年有無數案例顯示,政府會選擇性利用土收針對一般農民、非原居民村甚至小地主,如橫洲、馬屎埔等,而巧妙地被避開發展商土儲,例如屏山北的棕地發展選址,以維護發展商的「私人業權」。「土地共享先導計劃」亦容許政府利用土收收回選址內小業主的業權,為大業主的土地共享申請開路,位於林村的「土地共享先導計劃」正屬此例,申請文件建議政府利用土收收回申請範圍內某些道路的業權,為發展項目興建接駁道路。

    單單看林鄭於2019年提出收回十組私人地興建公屋,兩年後現時只能夠收回三組地塊,另外有三組地塊因屬發展商而放棄收回。而宣布收回的三組地塊中,其中一組更是新鴻基地產無法獲得當中位置關鍵的「祖堂地」業權而未能發展,屬「豬頭骨」地,政府收地屬收拾殘局。而發展商和政府亦能分別在收取「壯士斷臂」及「果斷收地」的公關之效,但諸如此類選擇性收地的做法只是在助長發展商壟斷市場的行為。

    ◾助長囤地自肥兼送發展權

    過往新市鎮發展模式,主要是政府收回土地並重新規劃,部分土地再行公開拍賣,沙田新市鎮便是一例。而新界東北新發展區,卻開始加入「原址換地」等概念,(「加強版」的新市鎮發展模式),逐漸將規劃主導權拱手相讓予發展商-發展商可以保留土地的發展權,早年聞風而一湧囤地的發展商大有斬獲,亦能夠決定能在那個位置起樓。

    在新界東北發展公佈前,現任財政司陳茂波被涉嫌利益衝突,搶閘新界東北囤地,最後更逃過廉署起訴。連政府官員亦「其身不正」參與囤地等壟斷操作,怎能期望政府會大力遏止囤積堆奇?「加強版」新市鎮發展模式為發展商度身訂造,「獎勵」囤地行為,誰囤地囤得最多,誰就更能有能力壟斷市場。

    ◾批准無底線開則

    回歸早年的發水樓、屏風樓,到近年納米樓,卻是一直導致香港房屋「貴、細、擠、焗」的一大推手。往往政府給予發展商樓面面積的優惠豁免,放寬這些建築物法規時,卻縱容發展商鑽政策空子,可以「無底線」開則,賺盡每一呎,而政府一向少有適時作出管制,卻稱將問題交予市場決定及解決,造就一個個三尖八角的「怪則」單位。除了樓價貴生活成本高,連市民的居住空間也被收縮及改造。今日,上有夏寶龍聲稱要解決劏房問題,下有繼續造就恒基成為「納米地產王」,更顯政府無心解決香港房屋問題。

    ◾放任樓市縱火

    面對發展商囤樓囤地以及熱錢流入炒賣樓市,政府只講土地供應,將需求管理置於不顧,更故意忽視壓抑樓市炒賣的房稅政策改革,才是香港房屋問題「貴、細、擠」多年來一直未能妥善改善的關鍵。

    上年年頭大肆宣揚的一手樓空置稅,林鄭已經不敢再提,資產增值稅亦再不考慮。而早幾年政府為「應對」熱錢炒賣物業投資樓價飆升而推出的買家及特別印花稅(「辣招」),原來可以透過公司股權轉讓業權形式避開, 所以公眾不時驚訝某高官、富商或明星竟能夠「首置」買樓,才猛然醒覺這些「辣招」實質上只係用來「做下樣」,向公眾顯示已經「做咗嘢」,實質上繼續「馬照跑、舞照跳、樓照炒」。

    ◾卸膊公營房屋予私人參建

    除了政府每年公營房屋供應長期不足外,現時林鄭自稱「重建置業階梯」一大措施首置樓,更是政府將公營房屋供應責任交予私人參建的「卸膊」發展模式。在首置樓的官方定義上卻一直彈出彈入,一時形容為「公」,一時又「私」,變相可以「捽數」,成為林鄭公私營「七三比例」達標的最大「公因數」,根本地影響原作公營房屋(公屋/居屋)的潛在土地供應數目。

    當政府推銷土地共享計劃的前身「以公私合營釋放發展商農地土儲」時,強調需要在地皮提供公營房屋,但沒有明言是是哪一種(公屋/居屋),時至今日,公營房屋部分成為了「公營房屋/首置樓」。首置樓「名公實私」,作為私人發展商作出「社會貢獻」的一大賣點,讓夾心階層可以首置「可負擔」的單位,但定價上所價不菲,舉例說最新由長實發展的安達臣首置樓,定價已不考慮申請者負擔能力,而是重新與市價掛鈎,往往比居屋更加昂貴,這正是政府卸膊公營房屋的必然後果。

    從「公營房屋」定義的變樣,明顯見到政府房屋供應政策放軟手腳,鬆章於發展商。如日後首置樓恆常化為公營房屋供應的話,將延續香港房屋供應由私人發展商主導的命運。

    ◾讓地產利益滲入城規會

    董建華時期,首次委任過半數有發展商背景的人進入城規會,將城規會審批土地發展的把關角色,慢慢被日益摻雜的發展商利益弱化。現時單靠城規會本身利益申報機制以及避席做法,已經未足夠釋取公眾對於官商勾結的質疑,例如現時城規會 「鄉郊及新市鎮規劃小組委員會會議」,已有五個委員有發展商背景,公眾對於城規會能否發揮公正審議發展申請的觀感已經大打折扣。

    ◾增加發展商土儲的「活化」政策

    除了慣常賣地強拍舊樓,近年的活化工廈政策亦給予發展商增加土儲的機會。由初時2010年的整幢工廠改建優惠、2018年第二輪工廈重建免補地價,再到近日的工廠改契標準補地價,除了很有可能為發展商日後農地改契補地價標準化試水溫外,一連串加快重建工廠措施,據傳媒報導亦助長發展商過往十年囤積甚至炒賣工廠單位,直接導致工廠區的呎價急升。

    所謂「活化」,不止助長發展商的壟斷行為由土地房屋重建,延伸至平民工廠區,在加快重建同時,卻少有安置及補償小租戶的措施,租戶愈搬愈遠/細。單是靠虛有其表的劏房租管,根本不足以解決香港中低層生活工作空間日漸收縮的問題。

    ◾小結

    回顧過往十多年政府縱容史,縱使近日中央點名發展商壟斷行為,然而,最新一份施政報告,香港政府很有可能進行土地發展鬆綁大手術,短期內繼續甚至加劇這場壟斷遊戲。而未來這個利益纏繞的聯盟究竟會不會被清算/替代?或是中央施壓只是「雷聲大雨點小」?長遠仍需繼續觀望香港土地利益版圖變動、未來中央施政方針以及下一任政府班底之間如何互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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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共享空間法規 在 呱吉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7-30 16:5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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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疫情升級以來,百工百業都受到衝擊。上個月有酒吧業者向我陳情,酒吧不但被禁止內用,依照法律也不允許外帶或外送,幾乎沒有生存的空間。在我們向中央爭取之後,財政部終於放寬規定,允許在禁止內用期間開放調酒外帶,但依法仍必須禁止酒類商品網購外送。

    這項放寬雖然對商家有所幫助,卻效果有限,外帶業務很難撐起任何一家餐飲店所需的基本收入。

    隨著疫情持續趨緩,接下來兩週雙北也有機會開放內用,但這不代表問題就解決了。即使開放內用,生意也不會立即好轉,外帶的許可又會受到影響。而且只要疫情變化,還是有可能再次禁止內用,商家的生計依然面臨挑戰。

    我們需要改善現行的制度,《菸酒管理法》第30條禁止酒類商品網購的規定,正是必須面對的問題之一。

    22年前法規制定時,為了避免未成年透過網路買酒,所以一律禁止網路購買。時至今日,確認購買者的年齡早已不是問題,現在方興未艾的共享機車就是很好的例子。英、法、日本、中國、美國數州都已開放網路購買,臺灣卻還在沿用這項陳舊的規定,導致疫情期間許多商家不但收入減少,同時又收到政府的罰單。

    藉著這次疫情,我認爲是時候面對這個問題。礙於《菸酒管理法》是中央法規,並非台北市議員的職權所能修改,因此我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發起提議,只要能在兩個月內取得五千人附議,就有機會修改這項規定。如果你也認同,希望你一起連署參與這個改變。

    提案連結:https://reurl.cc/XWred3
    登入後點選「偶要附議」,並幫我分享!

  • 共享空間法規 在 高雄市議員 邱于軒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7-29 17: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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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復會開議囉!就戰鬥位置fighting 》

    這個會期,于軒加入了 #法規委員會!
    本次有三大案要審~

    1.財政局:公債發行自治條例草案
    2.交通局:共享運具發展條例
    3.都發局:都市更新自治條例草案

    財政局的草案,主要是高雄市政府為了發行「乙類公債」,而配合立法。

    👩‍🏫于軒小教室:
    #乙類公債主要是政府為興建重大建設,向社會大眾籌資且具備自償性,其所衍生財務收入可彌補建設經費。早期的高速公路🛣️就是政府發行乙類公債的輝煌成果!
    透過國道收費的自償性,不會影響總預算的額度,並可以減輕政府財政負擔。
    但是,乙類公債的發行,依據公債法:凡是具有自償性之公債,其發行額度 #不計入政府舉債額度。
    所以他發行的標的 #需詳細標明建設項目、#證明該建設的自償性!

    我存疑的就是高雄市重大建設如捷運,輕軌的自償性!何謂自償性,簡單來說就是看這個計劃是否能「賺錢回本」!💰💰💰
    但,倘若該建設的未來營運情形與規劃產生落差,致使自償率降低,或是自償性財源(如場租、土地開發收入等)喪失,當初舉借的債務,還是會轉為地方政府的一般債務,壓縮未來舉債空間,影響財政!

    👉舉例來說,我們最常聽到的官方說法是:高雄市軌道建設的經費,可透過場站周邊開發,作為挹注軌道建設經費的主要財源!
    💔但事實上高雄市捷運聯開的成效並不理想!
    #軌道建設 固然會帶動城市發展,但如何嚴謹籌措財源和做好舉債控管才是讓一座城市能長治久安發展的基石!

    ‼這也是為什麼于軒在議會堅持
    💢#不債留子孫
    💢#不讓市府濫花公帑

    因此對於此案,于軒審的非常小心,畢竟高雄市是全台首例發行乙類公債的縣市政府,高雄市本身的財政負擔龐大!身為議員,如何把關好高雄市的財政紀律,十分重要‼️

    至於交通局的案子,則是加上讓主管機關可以稽查共享運具業者的監督機制,就照案通過啦!

    都發局的案子 ,于軒需要大家的意見,會再另外報告!

    總之,為了高雄,我會持續努力💪

    #議員不能只跑攤_審預算法案也是重點
    #用心_守護高雄!

  • 共享空間法規 在 許淑華Hsu Shu-Hua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18-10-04 13:29:03

    柯市府又柯市府!預計在年底推出共享車「U-Car」,北市交通局長鍾慧諭說根據國外例子,平均一台共享車可以抵8到15台自用車,這樣就能減低民眾買車需求,也能省下停車空間。不過目前還沒找到合作廠商也還沒完成評估報告,所以收費、肇事法規和對計程車的衝擊都還沒談到,也讓民眾心裡充滿不信任感。

  • 共享空間法規 在 容海恩 Eunice Yung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17-07-07 10:33:16

    立法會今天繼續就「革新過時法例,促進創新科技發展」議案進行討論,我的修正案獲得出席議員的一致通過。我促請政府盡快制訂遊戲產業發展的政策,釐定負責統籌遊戲產業的政策局,以及為本地遊戲業界提供清晰的長遠發展藍圖。同時,檢討過時的法例法規,為創科產業在政策上拆牆鬆綁,鼓勵香港青年勇敢創業。
    以下為我的發言全文:
    主席:
    根據昨日一篇有關小學生「我的志願」的報道,香港基督教女青年會去年4-6月以問卷方式訪問了1,100多名小五、小六學生,結果顯示,本港小學生「我的志願」排行榜,第一位是做明星,第二位是運動員,第三位是遊戲程式設計師,同時亦有最多男生表示希望日後能夠成為遊戲程式設計師,佔被訪男生總數的14.2%。事實上,遊戲市場發展極具潛力,不少人認為,遊戲產業將會成為新經濟下其中一個新興產業、新亮點,好似近年大家經常聽到的電子競技,電競正是推動全球遊戲市場火速發展的一個重要部分,電競同時是遊戲發開下的產物,要講電競就必須先講遊戲,要推動電競就必須同時推動遊戲產業發展。所以,小學生希望將來能夠成為遊戲程式設計師,並不是不切實際,更加不會是發夢,反而我覺得他們具有前瞻性的目光,比起很多人更加敢於接受挑戰,希望大家可以給予他們更多支持和鼓勵。
    主席,現時國際上已經有不少調查和數據顯示,全球遊戲產業不單只是一個巨大的產業鏈,它帶來的經濟收益更是非常龐大。根據荷蘭遊戲市場研究公司Newzoo最新發表的《2017全球電競市場報告》,2016年,全球遊戲產業的整體收益高達1,011億美元,較2015年增長近5成,預計2017年全球遊戲產業收益將會進一步颷升至1,089億美元,其中手遊和平板電腦的移動遊戲市場收益高達461億美元,按年增長接近2成,佔全球總收益超過4成,預測到2020年,移動市場將會佔總收益的5成或以上。
    除了美國、芬蘭等歐美市場,中、日、韓等亞太地區的遊戲市場,近年都有非常蓬勃的發展。報告指出,2017年亞太地區的遊戲收益將高達512億美元,佔全球總收益近5成,其中內地市場收益將會佔整體的四分一,達275億美元,比起美國遊戲市場的251億美元還要高,當中電競項目按年增長超過4成,高達6.96億美元,而大部分收益都是來自品牌商的廣告費、贊助費、媒體轉播權、門票、周邊產品,以及遊戲開發商的投資。
    主席,全球多個國家和地區均投放大量資源積極發展創新科技,同時亦推動遊戲產業的發展,香港如果不能夠趕上這個國際發展潮流,不能夠以適切的政策和措施,支援相關產業的發展,我擔心香港的競爭力會逐漸被削弱,對香港造成無可挽救的重大傷害。創新科技局現在已經成立,局長過去有否想過如何在發展創新科技的同時,一併推動遊戲產業的發展?如果無,將來會否計劃如何有系統地推動遊戲產業的長遠發展?
    主席,為了讓政府和市民多了解現時本港遊戲業界的發展情況,上月中,我邀請了本地三大遊戲產業協會的代表,以及電競業界的重量級人物,在立法會召開了關注本地遊戲產業長遠發展的記者會,分享他們過去在開發和推動遊戲和電競產業方面遇到的困難,以及他們對遊戲產業未來發展的看法和建議。他們最關注的,莫過於香港是否能夠把握今次的大好機會,全面推動香港遊戲和電競產業的發展,為現有從業員以及有意加入這個行業和產業發展的年青人,創造更廣闊的長遠發展空間。
    由於他們在遊戲和電競業界都非常資深,很清楚知道現時業界在發展上遇到甚麼問題和困難,所以我好希望新一屆政府,尤其是負責有關遊戲和電競產業發展的官員,不知道應該是創新科技局,抑或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好希望相關官員能夠多接觸、多了解、多聆聽遊戲和電競業界的聲音,對症下藥,提供切實可行的有效措施,為業界在融資、產品開發、市場推廣等提供全方位的支援。
    在記者會上有業界代表談及,目前台灣有2300多萬人口,上市遊戲公司約有14間,至於香港,雖然我們背靠內地近14億人口,不過現時就只有1間上市遊戲公司,香港的遊戲產業發展明顯是較落後。此外,由於政府過去並不重視遊戲開發人才的培訓和再培訓,業內的人才培訓主要倚賴遊戲公司本身做主導,加上開發一個遊戲往往需要較高的成本,公司為減輕成本負擔,自然會從人工方面著手,遊戲開發人員的人工不高,不能夠吸引年青人入行,結果令遊戲業界要面對「人才荒」,政府是否知道遊戲業界正受人才短缺問題困擾?有否想過如何幫業界渡過這個難關?
    此外,業界指出,韓國、芬蘭等遊戲新興國家,他們的政府都會為當地的遊戲公司提供不少支援,包括稅務優惠,盡量配合和協助有關公司的發展,令到這個國家在短時間內便能晉身成為遊戲強國,在全球遊戲市場中佔據重要位置。所以,業界很希望特區政府能夠參考這個國家推動遊戲產業發展所推出的政策和措施,為本地過百間遊戲公司提供適切支援,推動整個遊戲產業鏈發展的同時,亦可創造大量的就業機會。除了遊戲開發程式員外,遊戲產業還需要一批從事多媒體創作的人員,包括音樂、動畫、短片和電影的製作人才,政府也應重視他們的發展。志願成為遊戲程式設計師的學生們,想夢想成真,除了要靠自己努力外,政府能否配合亦是非常重要。所以,我就這項議案提出修正案的主要目的,是希望政府能夠盡制訂遊戲產業發展的政策,釐定負責統籌遊戲產業的政策局,以及為本地遊戲業界提供清晰的長遠發展藍圖。
    主席,接下來,我想回應一下其他修正案,特別是有關共享經濟方面。現時本港有多個透過網上平台提供服務的共享經濟企業,提供多樣化的服務,包括提供鐘點清潔服務,介紹食肆,以及提供動物住家託管服務的社企,當然還有大家都很熟悉的網召私家車服務,以及最近在沙田、將軍澳等多區引入以手機租單車服務。事實上,這些以新經濟模式營運的共享經濟企業,預計將會越來越多,但這些便民的概念往往受到法律的限制而未能推行,或者令這批創業者要承擔刑責,例如透過手機平台提供鐘點清潔服務,是否需要申領職業介紹所的牌照,有關保險費用又要如何處理呢?
    我一向支持透過發展創新科技,促進產業多元發展,提升市民的生活質素,同時振興本地經濟,增加就業機會。我希望政府在配套、執法、規劃及政策上可以彈性處理這些新興共享經濟產業,成立一個委員會協助推行這些新興業務,這樣才能確確實實支持本港青年創業,讓香港青年「敢想」、「敢創」,創業創得合法。
    主席,本人謹此陳辭,希望各位支持我今日提出的修正案。

  • 共享空間法規 在 林佳龍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13-03-14 16:28:14

    今(14)日林佳龍立委在交通委員會質詢NCC主委石世豪,有關電信法修正草案牽涉中華電信最後一哩是否面臨業務分離的命運,政府怎麼處理中華電信的固網網路?石世豪表示,希望採「業務功能分離」,打算將來強制中華電信讓出現在獨佔的固網網路讓競爭者共享。

    石世豪表示,甲案就是維持原案,採市場主導者(中華電信)的「功能性分離」,乙案是市場主導者要提供公平的用戶迴路及電路費等價格,也就是自己使用的價格跟競爭對手(台固或速博)使用價格要一致。

    林佳龍問石世豪,NCC引進了「業務功能分離」(Functional Separation),打算將來強制中華電信讓出現在獨佔的固網網路讓競爭者共享,行政院則擔心影響中華電信後續釋股股價,你個人比較支持哪一案?石世豪表示,甲案可行度比較高。林佳龍稱石世豪是務實主義者。

    林佳龍表示,就NCC的報告中完全未提及既有無線電視電台無條件換照使用頻率?並沒有說明如何創造新的競爭秩序,吸引新進業者,為電視市場引進活水,資金的投入創造更大的質量服務。

    石世豪表示,這部分還在研議當中。現在的廣播電視法規範下,讓無線電視可以從事的事業比較有限,對頻率使用彈性不大,在數位匯流下將有彈性業務規劃空間,營運模式也會比較容易建立。

    林佳龍指出,第二梯次數位無線電視只開放2張執照的目的何在?石世豪回答,現在規劃採用多梯次釋照,這兩張是第一批釋出,如果再檢討確實有成熟的營運模式,再陸續釋出第二批。林佳龍表示,順序應顛倒,應有最理想的營運模式,再分階段釋出,不然先投資的業者對未來的預期會存在很多風險。石世豪也表示,第二梯次數位無線電視釋照方案,考量釋出新的頻段由業者來申請,原來限制既有業者申請,現在考慮調整既有業者也可以來申請,畢竟無線電視規模有一定限度。這次釋出頻率,由於多數國家多採歐規新的規格,新的發展趨勢在未來釋照會考量。

    林佳龍也提到數位廣播政策,他說,新聞局根據當時的政策發了六張,現在只剩下一家,政府必須承擔起政策,怎麼去收尾,怎麼去引導,廣播也是數位匯流的一部分,但NCC的態度比較消極,好像希望它自然消失。石世豪表示,盡量考量業者給他很大的彈性調整空間與時間,調整它的營運計畫比較符合實際可以經營。林佳龍指出,有政策大家才足以依循,舊的政策目標已經改變,政策已改變,政府的投資也不足,造成繼續經營的人遇到問題,政府的角色基於公共利益及政策未來要改面,必須要有更積極的正面做法。

    林佳龍也提出,NCC要求「5年內,其系統網路提供數據傳輸下行峰值速率具100Mbps以上之基地臺電波涵蓋範圍應達營業區人口數50%」。所謂「營業區」乃指全國,而現行光六都之人口總數即超過「營業區人口數50%」,因此業者很有可能把1000臺的基地臺多數建置在六都以符合標準,而忽略鄉村寬頻服務的建設。

    石世豪回答,經營者面對政府對頻譜拍賣的價值、普及建設義務的政策目標,達成的方法有很多種,若以強制的方式要求會造成頻譜價值的減損,並會造成實際LTEA技術擴建速度的減緩。NCC現在是讓新技術盡快布建,同時要求普及服務義務,盡快開通新服務,在需要普及的地方,再用普及基金的方式去補足。石世豪表示,林佳龍委員的意見,會在NCC相關規範中一定會納入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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