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這篇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意思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意思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bota (llll)看板PublicServan標題[閒聊]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時間Sa...
不知道板上的酸酸,
對於這句話有甚麼看法
以說文解字來講 : 應該是這樣, 我上網公告, 需要電腦10台...
公開取得報價單,
我原本以為廠商只要寄(or傳真)類似小額採購那種估價單
,並留電話,就可以了
然後採購單位就報價單審查,陳報核准後,
誰最低就給他(假設最低標)
可是實務上來講,
還要會要求廠商提供 資格證明,納稅證明,等等有的沒有的資料
這樣一來, 幾乎就是 "公告金額以上"的程序跑一趟
===> 就行政上來講,... 一點都沒有字面上的意義那麼輕鬆
感想, 我覺得應該要改成,
公開取得報價單(字面上的意思應該是拿到報價單就可以了)
可以不要求資格 => 廠商敢來報價, 就代表他東西拿的出來
所以, sop 應該要改成這樣:
(1)上網公告(要約的引誘) (2)廠商寄報價單(上面蓋統一發
票章)=>要約 (3)機關宣布決標=>承諾(意思合致,契約成立)
。。。。 之後,東西不送來,納就是毀約的問題了
ps: 10萬以下洨額採購先不論,
10萬以上,真正能縮短行政流程的=>指馬上可以拿到東西而言
(一張傳真單就可以辦)
大概只有 緊急採購(但事後還是要簽)
其它的幾乎就是公告金額的流程都跑一遍===>法條字句寫的這麼輕鬆
會讓人家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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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7.191.231
你簽辦單寫最低標決標...... 不定資格,不需提供任何資格文件,
一定一海票的人來投 (10~20台的電腦,市面上任何個人電腦維修工作站
的一人公司也都拿的出來)
反而是更公正廉明
因為很多廠商看到 11,12萬的案子也要準備一大堆文件, 就不來了
.......
※ 編輯: bota (1.167.191.231), 05/23/2015 01:5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