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公文條項款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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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公文條項款產品中有351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0的網紅,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議會癱瘓一整天 #蘇貞昌的道歉既廉價且無恥 #陳時中說3加11跟八百條人命有什麼關係 今天立法院又是空轉的一天!人民的納稅錢又被浪費!國會繼續癱瘓,原本預計的專案報告和施政報告,全數取消,藍綠攻防下的結果,是誰的錯?我要說:都是蘇貞昌的錯! 不知恥、不知錯、不認錯,道歉只是一場秀,亳無意義,蘇...

 同時也有9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866的網紅陳麗娜,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政風單位用業務費買烘碗機?陳麗娜痛批:上樑不正下樑歪 陳麗娜踢爆,高市某局處政風室主任用業務費購置大型烘碗機,流程更已經跑到會計要簽核了。反觀新北市政府還特別發公文重申各機關不得於辦公空間使用非公務用電器,處長室有沒有烘碗機?在高雄用業務費買烘碗機是合理的嗎?林合勝回應,處長室有一台小型的烘碗機,但...

公文條項款 在 Workforce 勞動力量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1-08-03 14:17:45

#小螺絲大哉問 嗨嗨大家,求職面試的時候總會需要提供一些文件,其中有一項「良民證」不知道大家有無聽過呢?聽起來就像是個證明自己的好人的證明一樣,這個東西到底是什麼呢?我一定要繳交嗎?就跟著Workforce勞動力量一起往下看看吧 ☛ 良民證是什麼呢? 良民證的正式名稱為「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主要...

公文條項款 在 BusinessFocus | 冷知識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0-05-11 12:3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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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條項款 在 BusinessFocus | 商業、投資、創科平台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0-05-11 10:20:49

立即Follow @businessfocus_knowledge 【香港法律】什麼是《基本法》、條例、附屬法例?⠀ .⠀ 《基本法》⠀ .⠀ 《基本法》(全名:《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憲制文件,自1997年起取代殖民地時期的《皇室訓令》,在香港擁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法律...

  • 公文條項款 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9-24 13: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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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議會癱瘓一整天
    #蘇貞昌的道歉既廉價且無恥
    #陳時中說3加11跟八百條人命有什麼關係

    今天立法院又是空轉的一天!人民的納稅錢又被浪費!國會繼續癱瘓,原本預計的專案報告和施政報告,全數取消,藍綠攻防下的結果,是誰的錯?我要說:都是蘇貞昌的錯!

    不知恥、不知錯、不認錯,道歉只是一場秀,亳無意義,蘇院長道歉前,請告訴全民,你錯在哪裡,如何負責彌補錯誤,否則,本席不接受你的道歉,民眾也不需要這種作秀式的道歉。

    蘇貞昌說,對於每一條寶貴生命的消逝「我都深感遺憾與抱歉」,但是沒說明:為何「國人因疫情受苦、死亡」?為何「沒有對國人做好百分百的照顧」?

    而這一切的源頭都指向蘇貞昌的草率與傲慢!在全球Alpha肆虐最嚴重的時候、台灣邊境絕對不能失手的時候、在國人疫苗覆蓋率幾乎為0的時候,CDC在沒有任何會議記錄、沒有任可公文命令下,隨便一紙新聞稿,就片面宣布「3+11」放寬機組人員的邊境檢疫。

    蘇貞昌院長,你怎麼可以講出:「這是行政機關慣常運作模式,並非沒有會議紀錄就是疏忽草率」這樣不負責任又傲慢的話,然後假惺惺的道歉?

    政府以防疫為名訂定特別條例第七條霸王條款,例如指揮官有權限制人民行動自由、直接下令商家停業、以實名制監控人民的行踪⋯⋯即使有特別條例的法源,但藉機擴權、侵犯人權、違憲的疑慮(聲浪)從未停止過。

    退一萬步想,為了大局考量,我們不得不容忍政府遊走在違憲、違法的灰色地帶,而配合政府防疫,程序正義、合法的行政SOP仍不容逾越,這是底線,若連這些都沒有了,那麼台灣根本不能稱為「法治」國家。

    所以3+11不管有沒有開會、是否只憑指揮官一句話就做決定,調整航空機組人員邊境防疫措施必須「照步來」,以一紙新聞稿就隨便改作業原則,算什麼?

    再者,特別條例之所以賦予霸王條款,是考量疫情緊急、事急從權,本席要問的,是今年4/14放寬為3+11時,是符合哪項「緊急授權」條件?指揮中心連發一封公文的程序都免了,直接拿記者會新聞稿當成公文下令,台灣還有法治嗎?

    指揮官鴨霸濫權至此,如今造成八百條寶貴生命的消逝,陳時中竟然說「3+11跟八百條人命有什麼關係」如果這不叫無法無天,什麼才是無法無天!

    這樣一個使得台灣邊境洞開、無限放大Alpha入侵風險的指揮官,蘇院長竟然還稱讚陳時中「認真、做的很好」⋯⋯本席早知民進黨已經變質,不再是過去清廉愛鄕土的民進黨,但本席沒想到民進黨為保政權,墮落至此,連最起碼的是非廉恥都不見!可悲!

  • 公文條項款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9-22 16:53:43
    有 8 人按讚

    徵才機關: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1
    性別:女
    工作地點:82-高雄市
    有效期間:110/09/22~110/10/12
    資格條件:
    【報名簡章及相關資料詳本署網站資訊公開\電子公布欄下載使用】
    (1) 本職缺限定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參加甄選。請應試者參酌本職缺之工作內容,審酌評估自身障礙等級與障礙類別,以避免工作內容超過身體負荷程度。
    (2) 公立或經立案之私立高中(職)以上畢業。
    (3) 身心及體能狀態足以勝任本項職位指派之工作者。
    (4) 品行端正、熱忱務實、態度積極、擅於溝通協調、配合度高且具高抗壓性者。
    (5)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規定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情事者。
    工作項目:
    1、採尿業務:依法務部頒「地方檢察署辦理施用毒品犯尿液採驗應行注意事項」及「採驗尿液實施辦法」之規定,完成尿液採驗程序,並包含以下事項:
    (1)受理並引導受採尿人進行尿液採集作業。
    (2)填寫尿液採集作業相關表格及電腦資料登錄。
    (3)全程監看女性受採尿人之採尿過程,確保尿液檢體無調包或攙假情事。
    (4)檢測及記錄尿液檢體溫度。
    (5)負責採尿檢體之封緘及標籤。
    (6)負責採尿檢體之冷藏、監管、回收及登錄。
    (7)尿液檢體送驗業務(含聯繫檢驗機構及盲績效相關作業)。
    (8)採尿業務相關報表及數據統計作業。
    (9)其他採尿程序相關指派事務。
    2.遵守公文機密維護及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相關規定。
    3.處理採尿相關文書作業、採尿處所環境清潔及安全維護。
    4.其他本署交辦之業務事項。
    工作地址:
    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高雄市橋頭區經武路868號)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1.報名簡章及相關資料詳本署網站\電子公布欄下載使用。
    2.報名資料恕不退件。如有報名方式問題,請於本署上班時間洽鄭觀護人,聯繫電話:07-6131765轉3315(或毒品助理員王嬿婷,分機3375)。
    職缺類別:
    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 公文條項款 在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9-17 18:0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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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居檢限制人民行動自由必須於法有據
    #居檢規定不能憑一通電話一張新聞稿或便條紙亂改
    #病毒潛伏期3~5天
    #只有3天不能抓出潛伏病毒

    今天行政院的專案報告,因為國民黨的杯葛,國會癱瘓!

    所以我在這裏向大家報告我的質詢內容:

    要知道,政府規定「居家檢疫」是在限制人民的行動自由,必須「於法有據」、「依法辦理」,不能只憑一通電話、一張新聞稿或便條紙亂改;而我們的衛福部就是如此的知法玩法,在全球疫情最嚴重的時候,只憑一紙新聞稿,放寬機組人員的防疫管理,然後我們的行政院長蘇貞昌還大為贊賞如此荒唐的行為。

    2020年9月,疫情首先在美國爆發,今年的1到3月是最高峰,每天有20-25萬人確診,傳染力比原始病毒株增加60%的Alpha在全球大流行。

    但是當時國內只有11萬劑的az,後續疫苗何時到貨、到貨多少?沒有人知道!當時我們疫苗整體覆蓋率連0.1%都不到!守住邊境是台灣防疫的重中之重,尤其航空機組人員全世界飛來飛去,當時的他們幾乎都沒打過疫苗!是染疫高風險群。

    在這種情況下,台灣等於赤手空拳對抗變異病毒,稍有一點防疫常識的人都知道,邊境檢疫只能嚴不能鬆,但CDC竟大鬆綁航空機組人員檢疫規定;從這裡看,3+11是否為破口已不重要,重要的是,防疫形同作戰「料敵必須從寬 」,CDC這項決策「無限」放大了alpha入侵台灣的風險。

    蘇院長、陳時中,你們至今不知檢討反省,還拿專案報告唬弄誤導人民,我懷疑你們的專業能力,更強烈質疑你們的專業良心與羞恥心。

    新冠確診者從感染到發病,會有一段潛伏期期間因病毒量較少,潛伏期通常3 ~ 5天,最長達14天,這也是一般隔離期為14天的原因,從流行病理學來說,「3天」不能保證抓出潛伏的病毒,連PCR也驗不出來,這些是新冠病毒科普小常識,民眾懂,我相信CDC也懂!

    我不懂CDC為何在Alpha全球大爆發之際放寬邊境檢疫,更不懂的,為什麼是3天?不是2天或7天? 居檢3天依據為何?

    以公衛角度,在疫苗荒之下,台灣守住邊境才有活路,沒有任何冒險的本錢,陳時中(CDC)竟挺而走險,拿邊境、人民的生命財產開玩笑,還口口聲聲:「我負責」,邊境失守、Alpha病毒長驅直入的風險,陳時中負得起嗎?

    本席要問蘇院長,這種置台灣於險地的疫情指揮官,適任嗎?這樣的指揮官該負什麼責?蘇院長要跟他一起負責嗎?

    航空機組人員檢疫,包括居檢天數、外站、機艙防疫等主要是依據:「國籍航空公司實施機組人員防疫健康管控措施作業原則」辦理。

    這項作業原則是民航局依「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第199及284條授權訂定,提報CDC審查核可後定案,實際檢疫措施由航空公司執行,民航局監督管理。

    這項作業原則在去年3月18號經CDC核准定案後 ,隨著疫情變化,不管改了多少次,民航局都是依據CDC工作小組「會議決議」、或是「來函」進行修訂,每次的修正都有載明CDC的會議場次、或公文案號,清清楚楚。

    唯獨只有「3+11」的這項決定,沒有會議場次、沒有公文案號,只有4月14號CDC的一紙新聞稿就可以辦理。

    原來攸關全國2千3百50萬民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的邊境檢疫措施,竟然是只憑一張新聞稿,就能隨便更改!CDC指揮中心的權力大到拿一張新聞稿,就能下令民航局修改作業規定!

    根本「荒唐、荒謬,濫權」!!

    本席要求交通部長回答,這項作業原則屬性為何?是公文書、行政解釋函?還是規章?一紙新聞稿可以取代公文書嗎?

    去年3月至今,民航局多次修訂作業原則,都依據CDC會議決議與公文來函辦理,為何只有3+11憑一張新聞稿就改?如果新聞稿就可以改變規定,那麼衛福部一通電話、一張便條紙是不是也可以?

    本席認為,時至今日追究3+11是否為破口,社會大眾,民意會給答案。但台灣畢竟是一個法治國家,一切必須依法行政,符合程序正義,就算是防疫也不能濫權,更不容許發生新聞稿防疫這類荒唐至極的事。

    我要求徹查新聞稿事件,請衛福部與交通部下周五之前,給我書面報告,也給國人一個交待。

    我們要知道是誰寫了或下令、授權寫了這則新聞稿?這其中有無違法違規?濫權?用一紙新聞稿就修改航空機組人員檢疫規定,是誰給的權力,是誰有這麼大的膽子?

    再則,民航局看到一則新聞稿,將新聞稿當公文,如同,今天的專案報告,立法委員從新聞看到蘇院長的專案報告,現在是用新聞稿治國嗎?

    最後,#我要為一直在第一線打戰的醫護人員請命!

    政府拖欠基層診所疫苗接種掛號補助費、以及醫護人員防疫津貼,何時撥款?

    第一季醫護防疫津貼,拖到8月底才入帳,第二季津貼何時撥款,難道要等年底?公費疫苗716開打,已至今打了大約1200萬劑(含第一、二劑),但當初說好給基層診所的疫苗掛號補助費,一毛錢沒進帳,許多基層診所快撐不下去了。

    政府拖欠醫護津貼不是第一次 ,更不是一天兩天的事,這一年多來,本席接獲非常多醫護的陳情,要求CDC防疫津貼快一點撥下去,但相關單位總是以「行政程序」、「行政流程」回應,直到今天還在「拖欠」中。

    CDC撥付基層醫護、基層診所補助款聲聲慢,「行政程序」宂長得看不到盡頭。

    CDC採購高端、聯亞疫苗,則採取「預付訂金制」,在疫苗能否量產都未知的情況下,火速撥款,之後的「行政程序」更是一路綠燈。

    這場仗還在打,醫護是第一線上戰場打仗的軍隊
    為什麼「高端」產品都還沒產出,錢就給得這麼快?「基層醫護」都已經打了半年的戰了,還沒拿到糧餉?差別待遇這麼明顯,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本席希望CDC不要再拿「行政程序」敷衍小護士與小診所了,該改的、該簡化的程序,儘速改進, 儘速撥款,不要讓醫護們餓肚子上戰場。

  • 公文條項款 在 陳麗娜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21-05-03 17:56:57

    政風單位用業務費買烘碗機?陳麗娜痛批:上樑不正下樑歪
    陳麗娜踢爆,高市某局處政風室主任用業務費購置大型烘碗機,流程更已經跑到會計要簽核了。反觀新北市政府還特別發公文重申各機關不得於辦公空間使用非公務用電器,處長室有沒有烘碗機?在高雄用業務費買烘碗機是合理的嗎?林合勝回應,處長室有一台小型的烘碗機,但據他了解政風室內都沒有烘碗機,也許政風室有某種考量。陳麗娜追問,究竟用業務費買烘碗機對不對?林合勝竟以他未看到簽呈為由,回答「我不知道」,引起陳麗娜痛批,白紙黑字都可以查得到,議員不會在議事廳講沒有資料的事情!連合不合法、合不合理都無法回答,政風室甚麼事都不去查,怎麼會知道有問題?下面的人已經無法認同長官,領導統御已產生問題!

    此外陳麗娜質疑,台電促協金是否已成為民政局的小金庫?台電促協金分為發電年度促協金、輸變電促協金、建廠前置促協金等3種,民政局業務報告中明明列出興達電廠與大林電廠的相關促協金,回饋範圍竟然沒有小港?發電年度與輸變電促協金共有8734萬,其中民政局執行4198萬,民政局前局長張乃千曾挪用促協金購買酒類禮盒,是否就在民政局執行的款項中?甚至張乃千買的一些酒類禮盒,放民政局辦公室沒有被查,她上會期就提出問題,民政局自然輕輕帶過,但政風處竟然也沒去查,這就是政風的問題!

    民政局長閻青智表示,回饋金範圍應有納入小港,有明確資料會再回覆給議員。林合勝則回應稱,促協金現在民政局已有一套規範在處理,至於張乃千部分他們有了解,當時檢察官對他買的酒、茶葉、白米等,都有查過,認為不是犯罪所得所以沒扣押。但陳麗娜質疑,當時根本被搬到儲藏室去,哪裡有被查到?她要求政風處應給她資料來釐清,從上會期提到現在,民政及政風兩局處都未對她說明,根本毫無作為。

    大林蒲遷廟條件真優於紅毛港?陳麗娜怒:這種態度沒人能接受
    紅毛港遷村案中明文規定「廟宇安置按現有登記面積加一倍」,大林蒲遷村案中卻未比照辦理,大林蒲遷廟條件真的優於紅毛港嗎?民政局局長閻青智回應稱,大林蒲用全新重建價格推算,但紅毛港當時有折舊,且土地一坪換一坪,當然比紅毛港來得更好,這引起陳麗娜怒批「如果用這種態度遷村,大林蒲人到底敢不敢遷啊?」

  • 公文條項款 在 3Q陳柏惟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20-05-01 12:52:53

    自從紓困案開始慢慢釋出後,我的服務處排隊要諮詢紓困的電話、人龍,可能比前陣子排口罩還要多,大家都很關心。對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紓困振興預算案,各部會有很多的紓困方案,但同時也收到民眾反映、向辦公室陳情,「太多太複雜、資訊不流通、不夠快、不夠明確、電話忙線,或是地方說還沒有正式明確的規定」等。
    我認為除了中央和地方兩邊的訊息要對得上、資料要一致之外,我們還需要便捷、有效率、足夠親切的線上資源來協助民眾。

    【單一窗口】
    盡量讓民眾一個窗口就能解決所有疑惑,朝整合跨部會的單一諮詢窗口。
    【增加網站便利性】
    衛福部 1957 福利諮詢的網頁,有提供包括社會保險、勞工相關、各類福利等等多項資訊,但目前並沒有放上這波紓困的資料,這樣其實滿可惜的。
    【提供最佳方案建議】
    我們看到政府很多部會網站都建置了「防疫、紓困、振興」專區,提供懶人包、Q&A、圖卡等,就是希望讓民眾可以快速從網路上找到自己需要的訊息,這部分當然要肯定政府的努力。但我們從使用者的角度出發,希望可以找到符合自身需求的「最佳方案」。是不是可以嘗試建置「微型的一條龍服務」,幫民眾整合他們需要的方案、提供解答,就像電信門市幫你算最優惠的方案一樣,協助民眾判斷跨部會、多方案的申請,對他們最有利的選擇。
    疫情除了經濟需要紓困,我們的心靈也需要紓困。
    台灣經歷過很多災難,也有很多救災經驗,不過這次的武漢肺炎與過去的災難型態有點不一樣。地震、森林大火,我們稱為「天災」,恐攻、重大刑案等,我們稱做「人為災難」。
    而有種災難叫做「 生物災難 」(biological disaster)。
    生物災難特性是持續的時間長、影響久,也不知道什麼時候開始與結束,好像看不到終點,因此越來越焦慮。當我們在救援時,災難也還在持續發生,災難會給社會巨大的損失、破壞原本的運作,對人的身心靈產生重大負面影響。且生物災難是慢性的,涵蓋的層面更大,而台灣過去的確只有面對 SARS 的經驗。
    【心理急救】
    經歷過921、八八風災的臺灣,都曾讓「災難精神醫學」這個議題被拿出來討論。但無論921或是重大風災,都與這次我們所面對「不知何時才會結束」、「一邊救災一邊發生災害」的武漢肺炎,就是我們所謂的「生物災難」不一樣,生物災難沒有明確的結束時間點。
    所以我們對於一般災難的治療模式,已累積了相當的經驗,但用在目前的狀況,可能就不一定適合。就我們目前治療的模式,有參考也有要調整的地方。WHO 和美國精神醫學會都強調「心理急救」(Psychological First Aid)的概念,其原則是準備、觀察、傾聽、聯繫。
    助人者在受到訓練後,就得對(災害)受難者提供實質的幫助,而不是直接的治療。這個協助是什麼?不外乎有資訊給予(現在狀況如何?我們安全嗎?你的家屬的狀況?)、陪伴支持(傾聽需求或鼓勵)、資源連結(針對需求提供實質協助,例如:金錢紓困、生活需求),重點在於:藉由即時的伸出援手來緩解焦慮。
    【脆弱群體辨識】
    我們要辨識在災難下,暴露程度不同的「受災族群」,包括患者、被隔離者、防疫人員、其親友與接觸訊息疲轟炸者。另外,本身有精神疾病、曾經有創傷、受虐等經驗、自己或家人有成癮問題、社經地位不利等族群,更容易受到影響。因此,助人者如何具備「敏感度」,將資源的分配,優先投放給這些群體,並給予特別的關懷,這是在資源有限的情況下,應該先聚焦的地方。
    舉例來說,對這次執行敦睦艦隊任務的海軍官兵、或是第一線醫事人員、空服人員,一些遭受創傷性打擊的案例,需要給予主動的關懷、有效鼓勵和支持。特別需要注意,他們有可能被獵巫、排擠或被歧視。
    越戰催生了美國對創傷後壓力症候群(PTSD),希望政府可以派遣專業人力處理,結合衛福部和民間的資源,主動提供各類復原所需的支持,包括個人諮商、支持性團體等,應該要開始準備。比如可使用社區的組織與能量,像是社區的頭人、社區的活動、講座座談會,減少社會的驚惶,和群體間的排擠拉扯。想辦法讓每一個人能夠主動關心、聯繫、提供資源,甚至生意方面的支持。希望短期之內提供心理急救;中期則使其能不受歧視地回到崗位上與恢復正常生活。當社區發現有確診病患或疑似案例,大家總不免開始標記甚至是污名畫當事人,造成人與人之間的疏離,也讓對於當事人是二度傷害。因此希望我們可以有所作為,來建立韌性的社區。
    【假消息傷害心理健康】
    另外, 就NCC所提供的數據,截至 4 月 20 日的統計資料,「於指揮中心通知廣電媒體澄清錯假訊息並說明改正作法,協助轉請廣電媒體回應、加強自律」這項業務總次數目前是「1 次」,看起來台灣都沒有什麼假訊息,但真的是這樣嗎?
    目前訊息的傳播不僅只有有電視媒體,「自媒體」是另一大宗。比如: LINE、臉書、youtube、Google、PTT 等社群平台,未來期望對於自媒體、傳統的媒體都盡可能減少假訊息的傳遞狀況。目前社會人心惶惶,我希望假訊息,不要成為社區心理健康的「防疫破口」!
    【自主健康管理的醫療工作者給薪疑義】
    日前接獲陳情,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在 2 月 26 日發函,主旨寫道「符合自主健康管理條件之工作人員,暫勿前往機關上班」,這些人員包括:「申請赴港澳獲准者」、「通報個案但已檢驗陰性且符合解隔離條件者」、「社區監測通報採檢個案」、「自國際旅遊疫情建議等級第一級及第二級國家返國者」。但是,因為在這期間出國,而返國後需要隔離採檢,尊重這份公文沒有去機構上班的人,雇主認定不屬於他們的責任,因此不給付薪資。但在 3 月 19 日,衛福部說 26 日公文中的「暫勿」文字,只是「建議」,因此人員在管理期間適用的假別和薪資,應該由院所自訂請假規範。
    在這段期間因為遵守 2 月 26 日指揮中心公文的「暫勿」規定而沒有去上班的醫療工作人員,因為 3 月 19 日的公文認定為「建議」,這些受影響的醫療工作人員,他們的假別算是事假、病假、還是防疫隔離假?導致他在這段期間因自主健康管理所請的假,有的並沒有被給付薪資。一樣是配合政府政策,正常工作的醫事人員,可以有機會得到相關的獎勵,但自主健康管理,依規定沒有入院上班的人員,卻被變相扣薪,我主張應該讓這類醫事人員能回復權益,讓乖乖遵守規定的醫療人員不要被變相懲罰。蘇貞昌院長也對此表示肯定,團隊也會持續關注。
    在此謝謝為疫情拼命努力的所有單位人員,也向受疫情影響的民眾們,說聲辛苦了。或許沒辦法一次到位,但我們會持續努力、持續發聲,持續修正與服務,一起迎接更好的明天。

    #3Q陳柏惟 #中二立委 #台灣基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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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文條項款 在 3Q陳柏惟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20-03-30 19:12:39

    中科院,眾所皆知,其業務範圍與國防息息相關,其主要業務為:
    1.國防科技及主要武器裝備之研究發展、生產製造及銷售。
    2.軍民通用科技之研究發展、生產製造及銷售。
    3.國內外科技之合作、資訊交流及推廣。
    4.國內外科技之技術移轉、技術服務及產業服務。
    5.國防科技人才之培育。
    6.重要國防軍事設施工程。
    7.重要國防軍事設施工程。

    因此,中科院員工的職務範圍,常就是軍事機密。

    團隊之前查詢相關法條,《中科院組織條例》第二條載明其為「行政法人」,故無法適用《國家機密保護法》,且國密法主管機關 - 法務部也未有函釋解釋可供查詢,引起我們對國安方面的憂慮。後來經團隊追查,法務部僅在去年7月9日以一紙公文,將中科院納入國密法規範。

    雖然《中科院設置條例》有規定,執行業務有涉及國家機密、軍事機密或國防秘密之事項時,應由國防部,比照國防部軍備局及其所屬機關(構)相關規定,予以機密之核定與等級變更,並善盡監督本院保護機密之責。

    但即便法務部有了這一紙公文,日前同為外交國防委院會的趙天麟委員發現,去年從5月到9月之間的5個月內, 中科院涉密境管人數竟從5697人變0人;在這5個月間中科院統計資料竟有413人次出境。

    移民署事後追查,這5個月空窗期間,有302位涉密人員出境。離境的302位裡,第一站前往香港計有15人,柬埔寨計有3人,但中科院掌握柬埔寨只有2人次,根本就是管制不實,且若從第三地前往中港澳地區,更是無法掌握。

    若依據國防部解釋,中科院應適用《國家機密保護法》,為何還是出現中科院下架員工出境管制資料的問題?既然確定中科院適用《國家機密保護法》,我們要求國防部此類下架出境管制人員名單的事件不應再發生。

    國軍的體質要強健,除了機密的漏洞要補上,還要留意傳染病的預防。

    這個月17日,美國五角大廈傳出了37例確診,美國防部正副部長被隔離。 同時間中共軍機頻繁繞台, 美軍也頻繁出現在台灣周遭,台海局勢風起雲湧。

    在全球防疫關鍵時刻,中國輸出不合格的防疫設備、用大外宣方式想轉移武漢肺炎的責任,或持續對台進行武力威嚇,顯示他們並沒有世界居民的認知,並不想參與防疫,反而極可能藉疫情趁火打劫。因此維持台灣軍力、隨時備戰非常重要。

    目前國防部防疫物資狀況,應包含口罩、耳溫槍、酒精等消毒用品、防護衣等,大多來自原本儲存的戰備物資,目前需求也主要交由部隊自籌。至於口罩來源,目前有原本戰備庫存與中央配給兩部分,中央配給10000片/日,主要配給門口管制人員、密閉空間工作人員等。

    以這次疫情說,時間已持續兩三個月,甚至還可能更久,全世界傷亡人數很可觀,對我個人來說,我覺得這已是準戰爭狀態,只是我們的對手是病毒。面對戰爭,要提高我們的警覺性,不能讓基層的官士兵、第一線的戰鬥人員,讓這些台灣戰士,覺得物資不足,或是有群聚感染的煩惱。

    國防主管機關在聽取建議後,後續也允諾積極投入防疫物資的補強,我和我的團隊,樂見其成,並在此感謝行政主管機關的配合,更感謝在台灣第一線的將士官兵,你們就是台灣之盾,台灣最前線!

    武漢肺炎就是準戰爭狀態
    面對中國國安機密也是準戰爭狀態
    戰爭中要冷靜更要超前部署

    #3Q陳柏惟 #中二立委 #台灣基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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