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公文後會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公文後會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公文後會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公文後會產品中有7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7,311的網紅陳品安 苗栗縣議員,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重大消息報告】 👉公聽會地點更正:2/27(三)上午十點在「房裡社區活動中心」! 各位鄉親大家好,苑裡鄉親最在意的西濱苑裡段增設交流道問題,可行性研究已研擬了「140線南側」、「苗39線」及「東西五路」三方案,預計於2月27日上午10點在「房裡社區活動中心」召開公聽會,品安收到公文後會再...

 同時也有167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34的網紅桃園市議員簡智翔,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智翔的議會質詢-民政局、十二區區公所(9/23)】 #桃園市未立案宗教場所用地合法化 上個會期智翔關心到未完成合法化的宮廟辦理登記的進度,同時也為許多宮廟請命,包括座落於公有地上、或財務紊亂難以報表呈現,申請上又礙於人力短缺、對於法規不熟稔、公文往返的時間花費,諸多困難之處都需要市政府花更多心...

公文後會 在 LéO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1-09-24 08:16:21

「能力讓人贏的比賽,但團隊才讓我贏的冠軍」 全運會結束至今一週了 這週我陪伴了家人,也沈澱整理自己 從國中開始,我幾乎已經踏上職業選手的路,除了吃飯、睡覺就是訓練 甚至只要三天沒訓練,耳邊總是有督促的聲音浮現,身體總會不對勁 或許是衝勁或許是擔心 但我今天不是要來大外宣,不是要說我多認真多努力多...

公文後會 在 方迦南 Canaan Fong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1-09-16 02:48:17

【一輩子的遊戲】方迦南 Repost from @everyone.is.storyteller 紅是一個從小就超愛看電視的女孩。媽媽總說:只要開著電視,連餵她喝極苦的中藥也是一件易事。 從升讀中學開始,媽媽為了確保紅放學後專心做功課,開始限制開電視的時間。媽媽會用遙控器把電視切換至待機模式,...

公文後會 在 一六 · 台北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1-09-17 17:50:44

《尚未落幕的南鐵東移案:鐵道局強制接管最後拆遷戶》 編輯|楊紫葳 ❙南鐵東移案爭議簡述 推動近30年、斥資高達300億元的台南鐵路地下化工程(簡稱「南鐵地下化」)為因應台鐵轉型與台南車站都更計畫的重大工程,原定「徵用」鐵路東邊民地建臨時軌,待工程結束後便歸還居民。然而在2009年行政院核定的施工...

  • 公文後會 在 陳品安 苗栗縣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9-02-16 23:10:45
    有 166 人按讚


    【重大消息報告】

    👉公聽會地點更正:2/27(三)上午十點在「房裡社區活動中心」!

    各位鄉親大家好,苑裡鄉親最在意的西濱苑裡段增設交流道問題,可行性研究已研擬了「140線南側」、「苗39線」及「東西五路」三方案,預計於2月27日上午10點在「房裡社區活動中心」召開公聽會,品安收到公文後會再上網通知各位鄉親,邀請大家一起來參加噢!

    (圖片截自聯合報新聞「西濱苑裡段增設匝道3方案 盼解決看得到用不到的民怨」,網址:https://udn.com/news/story/7324/3648119…)

  • 公文後會 在 陳品安 苗栗縣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9-02-16 08:00:00
    有 166 人按讚

    【重大消息報告】

    👉公聽會地點更正:2/27(三)上午十點在「房裡社區活動中心」!

    各位鄉親大家好,苑裡鄉親最在意的西濱苑裡段增設交流道問題,可行性研究已研擬了「140線南側」、「苗39線」及「東西五路」三方案,預計於2月27日上午10點在「房裡社區活動中心」召開公聽會,品安收到公文後會再上網通知各位鄉親,邀請大家一起來參加噢!...
    See More

  • 公文後會 在 聯合報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9-01-15 18:33:38
    有 127 人按讚

    管校長看起來也蠻無奈的~
    --
    監委:管中閔長期固定匿名寫稿 所以違法
    http://bit.ly/2QOGk0o

    管爺遭彈劾 王定宇貼號外兼批葉俊榮「丟臉的傢伙」
    http://bit.ly/2HcuFc9

    #管中閔 #監察院 #兼職 #台大校長 #違法

  • 公文後會 在 桃園市議員簡智翔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21-09-23 17:00:12

    【智翔的議會質詢-民政局、十二區區公所(9/23)】

    #桃園市未立案宗教場所用地合法化

    上個會期智翔關心到未完成合法化的宮廟辦理登記的進度,同時也為許多宮廟請命,包括座落於公有地上、或財務紊亂難以報表呈現,申請上又礙於人力短缺、對於法規不熟稔、公文往返的時間花費,諸多困難之處都需要市政府花更多心力來協助。

    智翔也知道,民政局的宗教科目前都十分盡力在完成這項艱鉅的任務,但期望能更進一步,系統化現有的問題與解方,例如在協助處理不同的個案時,也能吸取經驗,規劃出更精準的配套措施,以利下一次的宣導,或建立更便民的輔導窗口。

    財務方面,立案後的宮廟每年都需要製作財務報表,這一點宗教科是否也可以研擬相關辦法,也許簡化流程、或增加研習及培訓課程,輔導宮廟走上財務健全的軌道。

    宗教科則補充,財務方面有先從財團法人宮廟著手,導入會計師輔導機制,也預測未來狀況會逐年改善,智翔也肯定宗教科目前所作的努力,仍期待宗教科持續精進做法,讓宗教場地合法化的那天早日到來。

    #桃園市立殯儀館焚化爐空污管制

    上個會期智翔曾建議,桃園殯儀館是否添購燃燒效率更好的設備來焚化,但礙於經費難以執行,而昨天在市長施政報告中,智翔也提出證據,從鄰近學校的空品監測可看出,殯儀館周遭確實存在空污的威脅,那麼我們就回過頭來檢視殯儀館焚化爐現行的空污管制是否有效?

    針對廢棄物,目前有法規《廢棄物焚化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來規範,而桃園殯儀館也有檢測焚化爐廢氣排放的結果,但是很可惜,在總計八座焚化爐中,只有針對1~6號焚化爐,也就是專門焚燒遺體的焚化爐進行檢測,剩餘兩座平時焚燒大量庫錢、紙錢、紙紮屋等物品的焚化爐卻沒有檢測。

    就算環保局沒有納管,殯儀館內的焚化爐仍是客觀上的焚化設備,所以今天也再次建議,桃園殯儀館應比照廢棄物焚化爐的規定,設置監測儀錶,並針對污染源定期檢測;其二,請民政局與環保局共同研擬桃園市立殯儀館的空污管制及監測辦法,另請針對周邊業者進行輔導擬定方案。

    智翔同時也以台南、高雄、屏東三縣市的環保金爐為例,其設置集塵器、活性碳等作法,提供桃園市政府作為焚化設備升級的借鏡,尤其桃園區居住人口持續增加,千萬不可讓殯儀館周遭成為空污的破口。

    #建立公園遊具資料庫

    公園的更新與活化,包括二代公園的提倡是智翔一直關注的議題,過去智翔曾建議桃園市政府學習台北市,建立公園的資料庫,但大家可能不知道,台北市連公園遊具都有資料庫,資料庫的資訊,盤點公園內所有設施的數量及種類,也方便評估使用狀況及年限。

    應用在公園的新建與更新,就可以知道減少重複的遊具,讓各別公園的特色凸顯出來,遊具的種類對應到使用率,也能讓遊具更新時,更能符合社區以及使用者的需求,建議區公所能著手盤點公園的遊具,技術方面也可考慮與資科局來合作。

    🎞完整質詢影片請看:
    https://youtu.be/NCR2bY_zhPQ
    🎞youtube頻道請搜尋:桃園市議員簡智翔

  • 公文後會 在 舒翠玲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2021-09-18 20:14:39

    📍即便要動用第二預備金,也要簽完公文再動支,此案卻是先動支後簽核。
    📍市府協助舉辦追思禮拜供各界追思非常適當,不過,客家文化基金會補助喪葬費、買棺木費,對得起所有市民嗎?
    📍書法大師黃群英過世的喪葬費,不是市府出錢,為什麼標準不一?

  • 公文後會 在 高雄市議員-林于凱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21-09-01 18:00:26

    這個會期總質詢,最重要的質詢就是:🔺中資滲透高雄港案。
    這個案子牽涉到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投審會)、以及港務公司,ˋ這兩方怎麼說呢?
    🧐港務公司表示一切租賃程序經過投審會審核通過,無涉「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許可辦法」所稱之投資行為。
    🧐可是,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發文投審會針對「高雄港65、66碼頭出租給『東方海外貨櫃航運有限公司』」一事,與港務公司的來往公文,投審會函覆表示「#並無相關往來公文資料」。
    港務公司說是投審會審核通過,投審會說無公文往來❓❓ ... 這到底是?
    後來才發現,港務公司在2017年透過某律師事務所,行文投審會徵詢:「中資來台訂定租賃契約」是否在「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許可辦法」第4條第一項的規定內?投審會函覆:「不動產租賃」”無涉”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許可辦法,也就是說,🔺即便知道是中資承租高雄港碼頭,也不在中資投資限制範圍中。
    這個問題頗大。
    根據美國2018年8月通過的「外國投資風險審查現代化法案(FIRRMA)」,針對可能讓外國投資人得以取得涉及國安的「#不動產交易、「#關鍵基礎設施」、「#關鍵技術」、及可透過個人介入取得資訊的投資案(如取得董事席次、觀察員或其他得以介入控制),在交易完成前,都必須要經過「事前審查,以及,「事後調查」...如果,事前審查或事後調查結果,確認有國安風險,則可依照法案內容,要求 #更動投資內容。
    看到了沒有,美國訂定FIRRMA法案,目的很明確,就是針對可能涉及國安的關鍵基礎設施、關鍵技術及不動產交易,作更嚴格的把關。為何要這樣做?就是防止共產政權對關鍵基礎設施的控制!
    反觀台灣,依據港務公司2017年委由某律師事務所,行文投審會徵詢的內容來看,並不是不知道高雄港65、66號碼頭租賃契約中,背後中資的存在,而是要讓投審會背書,確認這樣的中資介入控制碼頭的租賃契約,是不在目前「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許可辦法」規範內。
    如果行政機關可以"依法卸責" ... 表明目前法規授權中資租賃碼頭沒問,那,難道立法機關不需要讓台灣對中資滲透,有一部更嚴格的法律來對抗?

    高雄市議員林于凱粉絲頁
    https://www.facebook.com/fishkai.lin

你可能也想看看

搜尋相關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