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ommonman (爽仔)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一樓違建漏水,二樓是否有修繕責任?
時間Thu Jan 22 22:43:20 2015
事實經過:
大家好,請問各位先進…
我家是近四十年老舊公寓的二樓(共四樓),而二年前,隔壁(整)棟和樓下一樓,
差不多時間分別出售給二位新屋主,新屋主在交屋後,皆進行工程的整修,
而一樓屋主當初購入時,由於整棟的「蓄水池」在一樓屋內,會不定時的有抽水馬達
將水抽到頂樓,因為噪音擾人,所以希望遷移,當時大家口頭同意,但無任何同意書簽署
為了增加空間,一樓屋主當時亦往防火巷「擴建」(即違建),然後就將「蓄水池」
放在此擴建屋頂(即二樓後陽台外),亦改水管管路(蓄水池 至 頂樓水塔)
自來水 --> 蓄水池 --(抽水馬達)--> 頂樓水塔 --> 各用戶用水 --> 排水管
樓下改建後近二年,一直無人居住,直到2014年11月,才有現任屋主購買,
並出租給別人當店面…
當出租人整修完畢欲營業時,發現「違建」有漏水,但位置位於尷尬的一二樓和隔壁棟
交接處,所以請我們配合查漏,但由於查漏用10min 的「目光」判斷我家浴室漏水,
希望把整間浴室打掉,報價五萬,我們希望不要如此草率決定,希望實驗後,若確定是
我們漏水,我們可配合,但此時一樓前任屋主,態度惡劣,一直嗆我們不打浴室就要提
所有損失賠償包含精神損失,或是寄存證信函,欲逼迫我們簽下打掉浴室的同意書…
我們不簽,而隨後,現任屋主受於租客的壓力,又找查漏師父,做完實驗判定是
當初改水管管路處(即違建上方)沒弄好,但沒打開無法100%確定,也因此,
前任屋主找第四位查漏師父,要重新查漏…
而我們先前配合第三位查漏師父,停水十幾天,又有買賣方房仲、現任/前任屋主、查漏
不斷的來電、開會、實驗,已經讓我們身心俱疲…
問題:
1) 針對一樓違建的天花板漏水,請問我們有修繕義務嗎?即使最後查出是我們漏水 …
2) 配合查漏已經身心俱疲,停水、實驗、開會(吵架)、電話…,
我可否拒絕第四位來查漏?因為感覺又要再重新來過
3) 我希望直接透過 法律程序 來解決,是否有需要注意的地方?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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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4.198.3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421937803.A.52E.html
※ 編輯: commonman (114.34.198.38), 01/22/2015 22:52:54
→ niceshotse: 和一樓屋主協議好,如果打你們家浴室結果不是漏水主因 01/22 23:09
→ niceshotse: 費用由他們全額支付啊.... 01/22 23:09
→ niceshotse: 如果是改管處漏水,看是否為共用管線,共用管線是全棟分 01/22 23:10
→ niceshotse: 照你敘述,漏水處是一二樓與鄰棟交界處,意思是鄰棟也有 01/22 23:13
→ commonman: n大的建議是不錯,不過這樣子也是嚴重影響我們生活 01/22 23:14
→ niceshotse: 違建嗎?就算一樓沒有違建,府上浴室漏水就不會到他合法 01/22 23:14
→ commonman: 所以我們希望透過查漏的專業來判斷,而不是單純用看的 01/22 23:14
→ niceshotse: 的區域嗎??修繕義務似乎與他違規增建沒有直接關係 01/22 23:15
→ niceshotse: 既然要查漏專業判斷,就需要經過停水實驗等過程 01/22 23:16
→ niceshotse: 再加上公寓大樓管理條例有規定,你不能拒絕 01/22 23:17
→ niceshotse: 如果府上浴室漏水是主因,那是你們影響到別人,不是人家 01/22 23:18
→ niceshotse: 影響到你們生活,重點是要找出問題,釐清責任... 01/22 23:19
→ commonman: n大您誤會了,現在漏水的點是在一樓違建處,其他無漏水 01/22 23:24
→ niceshotse: 我的意思是,今天他沒有加蓋違建的話,府上漏水也是會影 01/22 23:25
→ commonman: 浴室漏水沒人肯定,加上二位漏水師傅查是三處交界 01/22 23:25
→ niceshotse: 那就挖開看啊...講再多都沒用... 01/22 23:27
→ commonman: 目前狀況是前任屋主不認同實驗結果,希望從新查 01/22 23:27
→ niceshotse: 您的浴室也是陽台外推加蓋的嗎??不然怎會在那個位置? 01/22 23:28
→ niceshotse: 那裡看起來像是後陽台... 01/22 23:29
→ commonman: 我們二樓一直都沒加蓋,只是浴室接近後陽台 01/22 23:29
→ commonman: 浴室離後陽台約三公尺,但一樓論點是水會跑,所以要打 01/22 23:34
→ niceshotse: 40年老公寓如果浴室沒有翻修過,防水層破損的機會不小 01/22 23:34
→ niceshotse: 給排水管損壞的機會也很高...你們近期有修繕過嗎? 01/22 23:34
※ 編輯: commonman (114.34.198.38), 01/22/2015 23:36:27
→ niceshotse: 水會跑沒有錯,水泥牆有毛細孔,他會往什麼方向誰也說不 01/22 23:36
→ niceshotse: 準... 01/22 23:37
→ niceshotse: 換個角度想,如果你參考我的建議,讓他們打廁所,搞不好 01/22 23:39
→ commonman: 我們二十年前(浴室)有翻修過,近期都沒有修繕過,反而 01/22 23:39
→ niceshotse: 你還換一次免費的浴室整修機會,而且樓下不會再有理由 01/22 23:40
→ niceshotse: 來找你了...你也換到清靜.... 01/22 23:40
→ commonman: 反而是樓下和隔壁棟有增建,且增建前樓下沒反應過漏水 01/22 23:41
→ niceshotse: 簡單來說,你所謂的交界處漏水,除了你家浴室或廚房之外 01/22 23:42
→ niceshotse: 蓄水塔也是有可能性..外牆防水也是可能性之一 01/22 23:43
→ niceshotse: 20年沒修繕,也差不多該修繕的時候了,你可以參考看看 01/22 23:44
→ niceshotse: 要就快,不然拖下去就接近過年了... 01/22 23:45
→ niceshotse: 處理這個工期不用到一個禮拜.... 01/22 23:45
→ commonman: 是的,漏水的可能性很多,所以查漏是建議直接在漏水處 01/22 23:45
→ commonman: 上方直接打開來查,但前任屋主不要,一直找人來查浴室 01/22 23:46
→ commonman: 查漏已經找第四個師傅了,所以我才說,不堪其擾 01/22 23:47
→ commonman: 我找的查漏 和 現任屋主找的查漏,都是建議漏水上方查 01/22 23:47
→ niceshotse: 所以我說囉,你的目的是要樓下屋主別再來煩你,對吧? 01/22 23:51
→ commonman: 所以n大的建議是,就是讓他打浴室我們忍耐一下? 01/23 00:00
→ commonman: 我們做的實驗,把水塔至二樓的水關閉,一直用抽水馬達 01/23 00:01
→ commonman: 將水抽上頂樓水塔,而漏水情形就變嚴重… 01/23 00:02
→ niceshotse: 要看你的目的是什麼,是要幫他修好漏水,還是讓他別再盧 01/23 00:08
→ niceshotse: 如果你原文說的法律程序指的是訴訟,那個程序可能一跑 01/23 00:12
→ niceshotse: 就超過一個月...期間也是吵來吵去,我想到都累了... 01/23 00:12
→ commonman: 謝謝n大建議,我會再思考看看,不過一樓也有提出後陽台 01/23 00:15
→ commonman: 若我按照他的想法,我家會打不完…><,是要變新屋嗎:) 01/23 00:16
→ commonman: 而且如我上述說的實驗,其實蠻明顯的…開抽水馬達就漏 01/23 00:17
推 KKyosuke: 漏水要不要負責跟違建沒有什麼直接關係 01/23 00:27
→ niceshotse: 你當然也可以指證是水塔那邊有漏水,請他先排除後若仍 01/23 00:42
→ niceshotse: 漏水再來找其他原因,這是溝通談判的問題.... 01/23 00:42
→ commonman: 謝謝n大建議,先前我是採此作法,但就是前任屋主不認同 01/23 01:01
→ commonman: 我配合停水十多天,查漏沒空打電話來請我實驗我都配合 01/23 01:09
→ commonman: 查得比查漏勤,租客都戲稱我可去當查漏的了 01/23 01:10
→ commonman: 做了那麼多實驗與配合,接了不下二三十通電話,最後告 01/23 01:12
→ commonman: 訴我不相信,又要找新師傅重查,所以我才想直接法律判 01/23 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