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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公告現值公告地價差別產品中有7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5萬的網紅林穎孟 台北市議員,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今天教育委員會開會,審查兩筆文化局的土地要作為影視音產業園區招標用,但有幾個問題: 一、這個案件本來要用BOT的方式辦理,但後來改為設定地上權,問題是這個案子如果要作為發展影視音產業的話,用設定地上權的方式後續難以確保廠商會照著原本承諾的比例辦理,當場詢問局長也沒有得到確實的回覆,看了大巨...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萬的網紅陳其邁,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落實差估地價應同時檢討稅率 今日質詢財政部、內政部有關地價稅問題,我指出從104年8月、馬政府時期決議「公告地價調整幅度以不低於103年-105年公告土地現值累計調整率為原則」,藉以擴大地價稅稅基擴大到現在,財政部無視會議決議,竟未開會檢討地價稅優惠稅率或差別稅率,沒有配套的情況下就匆匆上路,招致...
公告現值公告地價差別 在 蔡文旭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1-03-04 10:17:38
上午市議會臨時會主要探討「公有公共工程土地之徵收費問題」。緣於2015年文旭提議開闢大業街「兒7公園」,市府在2016年11月編列7,500萬元的兒7公園土地徵收費,但有議員同仁要求以「公告地價加4成」來徵收,最後刪減為5,000萬元,但徵收未能順利完成。 又市府於2020年11月對兒7公園編列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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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現值公告地價差別 在 陳其邁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16-11-23 12:54:42落實差估地價應同時檢討稅率
今日質詢財政部、內政部有關地價稅問題,我指出從104年8月、馬政府時期決議「公告地價調整幅度以不低於103年-105年公告土地現值累計調整率為原則」,藉以擴大地價稅稅基擴大到現在,財政部無視會議決議,竟未開會檢討地價稅優惠稅率或差別稅率,沒有配套的情況下就匆匆上路,招致民怨。
我主張,應引入查估專業機制,落實查估公告地價,財政部並應檢討土地稅法中地價稅優惠稅率或差別稅率。且因公告土地現值調整已接近一般正常交易價格90%,財政部亦應一併檢討土地稅法中土地增值稅稅率。這些工作財政部應在三個月內提出相關修法送立法院審議。
公告現值公告地價差別 在 林穎孟 台北市議員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今天教育委員會開會,審查兩筆文化局的土地要作為影視音產業園區招標用,但有幾個問題:
一、這個案件本來要用BOT的方式辦理,但後來改為設定地上權,問題是這個案子如果要作為發展影視音產業的話,用設定地上權的方式後續難以確保廠商會照著原本承諾的比例辦理,當場詢問局長也沒有得到確實的回覆,看了大巨蛋的例子,如果連BOT都難以有效約束廠商,用更寬鬆的設定地上權想必會衍生更多問題。
二、文化局送來議會的資料中,關於公告地價的說明,在報告跟提案附件中一個寫「公告地價」40億元,一個寫「公告現值」40億元,兩者的差別在於「公告地價」會被用來計算租金,「公告現值」則是被用來做課稅的依據,一來一往可以差到將近七成,這在未來計算招標底價的時候就會出問題,站在市民的觀點當然希望租金越高越好,但這也代表有可能出現標不出去的窘境,不利於有效利用土地。
三、設定地上權相較於BOT可以收到較高的租金沒錯,但站在扶植產業的立場,羊毛出在羊身上的結果就是後續租用空間的業者必須支付較高的租金,這對於扶植本土產業廠商是不是有利的,可能要再思考一下。
由於文化局對上述的質疑都沒辦法做出讓現場委員滿意的說明,因此召集人要求市府準備更齊全的資料說明再繼續審查,我要提醒市府,這次與廠商將會簽約50年,時間非常長,影視音發展勢必也需隨時代變遷而調整,如何確保廠商標下此案後,如實依照政府政策執行、後續如何追蹤、違約如何處理或解約?都需要更詳細的規範,否則若因疏忽而又發生問題,將不會是市民所樂見。
公告現值公告地價差別 在 林穎孟 台北市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今天教育委員會開會,審查兩筆文化局的土地要作為影視音產業園區招標用,但有幾個問題:
一、這個案件本來要用BOT的方式辦理,但後來改為設定地上權,問題是這個案子如果要作為發展影視音產業的話,用設定地上權的方式後續難以確保廠商會照著原本承諾的比例辦理,當場詢問局長也沒有得到確實的回覆,看了大巨蛋的例子,如果連BOT都難以有效約束廠商,用更寬鬆的設定地上權想必會衍生更多問題。
二、文化局送來議會的資料中,關於公告地價的說明,在報告跟提案附件中一個寫「公告地價」40億元,一個寫「公告現值」40億元,兩者的差別在於「公告地價」會被用來計算租金,「公告現值」則是被用來做課稅的依據,一來一往可以差到將近七成,這在未來計算招標底價的時候就會出問題,站在市民的觀點當然希望租金越高越好,但這也代表有可能出現標不出去的窘境,不利於有效利用土地。
三、設定地上權相較於BOT可以收到較高的租金沒錯,但站在扶植產業的立場,羊毛出在羊身上的結果就是後續租用空間的業者必須支付較高的租金,這對於扶植本土產業廠商是不是有利的,可能要再思考一下。
由於文化局對上述的質疑都沒辦法做出讓現場委員滿意的說明,因此召集人要求市府準備更齊全的資料說明再繼續審查,我要提醒市府,這次與廠商將會簽約50年,時間非常長,影視音發展勢必也需隨時代變遷而調整,如何確保廠商標下此案後,如實依照政府政策執行、後續如何追蹤、違約如何處理或解約?都需要更詳細的規範,否則若因疏忽而又發生問題,將不會是市民所樂見。
公告現值公告地價差別 在 張金鶚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今天11/8(五)蘋果日報刊登我第41篇專欄文章「居住正義的選舉口號與實踐」(如下連結,由於蘋果目前閲讀全文需註冊登記,為方便大家閲讀,我也將全文轉貼如下,副標為編輯所下)。
目前各政黨及總統候選人對此居住正義問題,尤其是對年輕人未來的居住與生活困境,是否真正能夠面對問題,解決問題?全民應非常嚴肅地檢驗政黨及其候選人,所提出的政見,只是選舉口號,還是會真正實踐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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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金鶚専欄:居住正義的選舉口號與實踐
(張金鶚,政治大學退休教授)
最近選舉將近,民生議題特別是全民關注高房價所產生的居住不正義問題,仍待社會各界更大的重視。面對當前長期不合理的高房價及其背後所產生房市過度投資炒作問題,固然有其「有土斯有財」及「住者有其屋」的文化傳統背景,但長期的「市場失靈」與「政府失靈」,使得住房相關政策與制度扭曲房屋成為投資工具,失去原本居住使用的目的,造成許多人成為「屋奴」,這才是問題產生的核心。
面對居住正義的實踐,我曾多次提出房市三箭,包括:一、「健全房屋市場」,透過實價登錄2.0讓市場機制充分發揮,同時透過租屋大戶職業房東的稅務稽查,積極解決「租屋黑市」房東不報稅與租屋品質沒保障問題。
中央地方互踢皮球
二、「住宅去商品化」,透過稅賦及金融的改革,區隔自住與非自住的持有與交易成本,讓自住者的稅賦和金融獲得保障。反之,對非自住者的稅賦和金融都要付出較高成本,降低其投資炒作誘因。
三、「公平效率的租屋補貼」,包括租金補貼、包租代管及社會住宅等多元的租屋協助,讓無力購屋者能夠獲得基本的居住保障。
目前各界熱烈討論「囤房稅」改革,引發正反兩面的爭議,財政部也明確表態這只是雙北市的問題,而且各地方政府可以自行透過稅基的提升即可改善,中央不必修法改革現行的「囤房稅」。顯示面對數人頭的選舉,政府執政當局仍認為大多數選民會支持現行的中央政策,如此一來,中央地方互踢皮球,居住正義只是口號,台灣仍然是高房價的炒房囤房天堂,年輕人下一代的居住世代正義仍是遙遙無期。
持有成本合理化是平抑高房價與抑制投資炒作的最核心關鍵。根據最近資料顯示,每年全國有超過5成2的房屋稅只在4000元以下,超過4成地價稅不到1000元,其中房價高的雙北地區反而房屋稅在4000元以下的較其他四都多。如此偏低極不合理的房地持有成本,遠低於一般汽車動輒上萬元的持有成本,明顯不符合比例原則。如此鼓勵囤房將影響大多數人的居住權利與貧富差距,令人擔憂且憤慨!
當然,房地稅賦的改革,其稅基與稅率都必須面對檢討。惟稅基改革需要以市價為依據,房地逐筆逐區段的檢討調整,因此稅基逐漸接近市價要花較長的時間與完整的資訊整合,並非一蹴可幾。
當然最好是房地合一且以「市價課徵」財產稅,而不分公告地價與房屋評定現值分離課稅,這些改革涉及財政部與內政部的整合與更多法令的修訂,較為複雜。同時要強調不論自住或非自住,一屋或多屋持有者,面對稅基調整提高,都是一視同仁,不會有所差別。
至於稅率的改革,特別是對「持有多戶非自住的極少數者」提高其稅率,並以累進方式課徵,較能符合量能課稅的公平原則,而且透過中央立法,統一非自住的戶數(所謂「囤房」)定義及其累進稅率,迅速有效,立竿見影,且不會產生各地方政府各自為政,不易落實現象,在政治、經濟及社會的現實層面較為可行。過去我在台北市政府實施的經驗,已有良好的成效可供參考,只是其他各地方政府受制於極少數利益團體的壓力而未能落實。
落實囤房稅率改革
如果我們更現實的檢討當前房地產稅制改革,中央和地方互踢皮球,地方政府與民代目前沒有選舉壓力,基本上不太會有稅基改革動力。反之,目前是總統及中央民代的選舉,當然我們應該先要求中央落實囤房稅的稅率改革及其他屬於中央住宅三箭的政策實踐。
特別是選前執政黨掌握權力,更應積極展現執政改革的決心,否則「選前數人頭,選後數拳(權)頭」,選前說一套,選後做一套!不論如何,選民應該認清人民的力量只有在選舉時期,才能真正發揮影響力!各政黨及其候選人能否展現實踐居住正義的承諾與決心,絕對應是大多數選民檢視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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