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這篇公同共有贈與稅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公同共有贈與稅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zo6596001 (超帥肥宅)看板PttLifeLaw標題[繼承] 公同共有土地贈與問題時間F...
事實經過:
我的祖公(1870~1939)在很久很久以前繼承了2塊土地,直到過世時都沒有清楚規定財產應該要怎麼分配。
最近我的阿公打算將他繼承到的土地贈與給我,於是我到跑遍政府機關辦理贈與。
'地政事務所'說「公同共有」的土地必須要找到所有的繼承人才能辦理贈與。
'稅捐處'則是說「公同共有」的土地沒辦法計算贈與的增值稅,要先辦理分割才能計算。
問題: 問題是根據十年前的調查...... 合法繼承人有28人(現在可能更多)......
而且有幾個繼承人的年齡跟我阿公有得拼......
也不可能把老人家帶到地政事務所去辦理贈與......
請問有沒有辦法在這種情況下辦理贈與呢??
或是有沒有辦法能以「保持公同共有」的狀態下,把所有權人變成我的名字?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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