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公司法彌補虧損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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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公司法彌補虧損產品中有14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萬的網紅元照出版,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裁判時報第109期 📌減資決議與驅逐股東濫權效之爭議/廖大穎(東海大學法律學院教授) 本文探討之爭點聚焦於公司減資、法人意思形成之多數決與畸零股東意志等。藉由最高法院判決之內容,分析現金減資與提升經營績效、改善財務結構之目的與維護股東權益間之連動,具體分析判決之案例事實內容與所涉之法律爭...

  • 公司法彌補虧損 在 元照出版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8-22 12: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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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時報第109期 📌減資決議與驅逐股東濫權效之爭議/廖大穎(東海大學法律學院教授)
      
    本文探討之爭點聚焦於公司減資、法人意思形成之多數決與畸零股東意志等。藉由最高法院判決之內容,分析現金減資與提升經營績效、改善財務結構之目的與維護股東權益間之連動,具體分析判決之案例事實內容與所涉之法律爭議,廖大穎老師評析該最高法院判決之妥適性,並提出自身意見,值得一讀。
     
    ✏關鍵詞:減資、資本多數決、誠信原則、濫用權利
     
    ✏摘要:
    民國(下同)104年初始陸續在報章雜誌上披露,相關臺灣商○印書館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商○印書公司」)的新聞,例如「臺灣商○印書館於(去年)上月8日從臺北市重慶南路一段,遷往新北市新店區……讓已有景美人權文化園區的新店,更富文化色彩與書香氣息,而陪伴老主顧多年的雲五大樓,也將走入歷史。
      
    ✏試讀
    🟧減資與企業策略
     
    增資、減資是資本額增減的相對概念,即實務上之股本變動,在章程明定資本額(公司法第129條)與現行法採授權資本制(公司法第130條)的架構下,相關股份有限公司資本額的變動,與如何兼顧保護股東、債權人權益的議題,依法所定的程序,完成公司之增資、減資。至於減資,一則是因公司財報計算上,平衡公司資本總額與現實財產的不一致,例如公司營運發生巨額虧損,無法以公積填補該虧損時,依減資方式處理,稱為形式上的減資,但如此整理公司的財務狀況,縮小規模,並無實際資金之返還,僅在虧損作帳上的移轉,亦稱為計算上或名義上的減資。二則公司因事業未如當初預期或經濟環境變化,致生公司資金過多時,為整理公司過剩的資本,依減資程序,將公司現實財產,返還給股東,屬實質上的減資,明顯不同於因彌補虧損的形式減資,此為實務上俗稱的現金減資,以減少公司的積極財產,且實質上減資的操作。
     
    🟧減資99.996%與特定股東外之所有股東全數畸零股效果
     
    針對本件商○印書公司減資高達99.996%比重,雖非結束事業,全部返還股東股款,但因減資的結果亦造成除股東雲○基金會1人外,其餘的所有股東持股「畸零股化」現象;質言之,這減資結果的實收資本100元發行股數10股,雖亦非構成「股東不滿二人」,即公司法第315條之法定解散事由,但在減資計畫原本預期「剩10股,而僅股東1人持有5股,其餘股東全數都屬畸零股」之提案,在股份不可分性的設計下,打破經濟部90年8月8日商字第09002168930號函釋所指摘「按公司法第168條第1項……股東所持股份係為特別股或為普通股,則非所問。又依本部66年2月11日商03910號函釋規定略以:『股份有限公司之資本,應分為股份,每股金額應歸一律,故一股為資本構成之最小單位……』,是以,依股東所持股份比例減少應以一股為計算單位」的大原則,思索如此減資動機,實令人費解。
     
    🗒全文請見:減資決議與驅逐股東濫權效之爭議/廖大穎(東海大學法律學院教授),裁判時報第109期
     
    📕本期目錄:http://www.angle.com.tw/magazine/m_single.asp?BKID=2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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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法彌補虧損 在 凱基樂活理財王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8-08-07 21: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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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存股族不一定要等到除權息後才買股票 】

    台股進入除權息旺季,有人說要等到除權息後再買股票,因為股價比較低,比較便宜?其實這是不一定的說法,除非您家戶是高所得,綜所稅率高,因此刻意避開除權息,但就一般小資族存股而言,只要存股標的本益比合理,殖利率划算,刻意要等到除權息後再買進,有時候等到的是愈來愈高的股價,為什麼會這樣呢?

    正常情況下,公司每個月都有賺錢,公司股價反應公司淨值,本來就是會慢慢墊高,今年一月的價值和六月的價值一定不一樣,公司在六個月的時間內賺了更多錢,公司淨值提高,更有價值,所以如果你一月份不買股票,也許到了六月股價會更高,所以不一定要自我設限在哪個時間點買股票,只要殖利率符合自己的標準,就可以買進。除非您只想要做價差,不想要長期投資存股,參與公司經營成果,那又是另一個題目了。

    有些朋友問我說看到某支績優股很好,希望他大跌後才買進,可是問題是些股票永遠都在成長的軌道上,這些具有寡占、壟斷性的公司獲利一年比一年高,配息一年比一年多(詳見表1),相較於景氣循環股,股價漲漲跌跌,若干年就一次輪迴,這是完全不同的概念,而筆者較不青睞景氣循環股,因為景氣不好掌握,不容易判斷。

    就拿統一超商(2912)來舉例,你不能期待全台灣只有1000家7-11門市的時候和現在5000家門市的時候股價會是一樣。(目前統一超轉投資還有超過1000家上海星巴克、近400家台灣星巴克、2000家菲律賓7-11、360家康是美、還有統一速達黑貓宅急便和博客來等。)

    再舉個例子,筆者在2005年7月以16元買進恆義(4205,現改名為中華食),隨著中華食的市占提高,獲利不斷提升,當然股價也就隨之不斷上揚,到了2015年底,筆者仍用38元左右價錢加碼,不會刻意等到2016年除權息後再買進;2017年2月,繼續用49.7元再加碼,也不會等除權息後,而由於中華食的獲利創歷史新高,因此股價仍不斷繼續攀升到60元左右。

    接下來我們來探討一下公司發放股利的原則和需要注意的事項。

    股利政策可以將訊息傳達給投資人,若公司獲利穩定,看好未來前景,多會維持一貫,穩定成長的股利政策,但若公司過去盈餘水準不穩定,通常不會支付較高現金股利,所以當公司樂觀預期未來的前景,就會反應在配息上。

    依公司法規定,在會計年度結束後,公司如果有盈餘,經過彌補虧損、扣除稅額、提撥公積、保留員工分紅之後,可以就剩餘部份分派股息。另外公司法定還規定公司可提撥盈餘公積或資本公積(附註)發放現金,但法定盈餘公積限定超過資本額25%以上才能發放現金,資本公積則完全不受限制,在公司沒有好的重大投資前提下,用公積發放部分現金給股東的確是個不錯的選擇。

    🔥(請參考圖一:獲利、配息穩健成長的公司,股價長期緩步走高)

    附註:所謂資本公積,一般是指業務經營以外,所獲得的盈餘!

    📝資本公積包括五項:
    (1)股本溢價
    (2)資產重估增值
    (3)處分固定資產利益
    (4)合併利益
    (5)受贈資本

    👉備註:本文授權轉載自華倫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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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法彌補虧損 在 經濟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6-05-30 17: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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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的獲利要不要與員工分享❔
    不是看老闆心情,政府可是有規定的喔~

    「公司法」修正案去年通過,新增所謂的「#加薪條款」,規定章程必須明訂以當年度獲利狀況的定額或比例分派員工酬勞,但尚有累積虧損時,應予彌補。

    📢經濟部提醒,務必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公司章程修正,增訂員工酬勞分配規定。如果公司未依新法修正章程,將導致員工無法獲得酬勞分派,影響公司正確的盈餘計算,也會連帶影響股東的盈餘分發。

    目前,已有近20萬家公司完成修正章程登記(麻煩來點掌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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