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01
我發現好多朋友 要考11月記帳士
這些是我最常見到的考題
和新修法的內容
啊沒考不要怪我
記帳士稅法預測及基本題型
稅捐稽徵法
§10 疫情延後繳納期間
§11-1擔保品修法的第四款土地部分
§26 因疫情延期或分期繳納時限
§27 因26條延分期仍未如期申報者應一次還清時限
稅務...
0901
我發現好多朋友 要考11月記帳士
這些是我最常見到的考題
和新修法的內容
啊沒考不要怪我
記帳士稅法預測及基本題型
稅捐稽徵法
§10 疫情延後繳納期間
§11-1擔保品修法的第四款土地部分
§26 因疫情延期或分期繳納時限
§27 因26條延分期仍未如期申報者應一次還清時限
稅務救濟程序 時限及地點
更正及復查處理方式
稅捐稽徵法重要罰則
§41 §42 43 逃漏稅及幫助逃漏稅 (今年會計師申論)
§44 行為罰 與 營業稅法§52漏稅罰擇一從重
§48-1自動補報
納保法 基本生活費部分
營業稅佔考試最大宗
納稅義務人
視同銷貨
免稅零稅率內容 金塊的進口與銷售
總額型稅率及計算
小規模營業人進項得扣10%
營業稅分支機構申報採個別申報
營所稅分支機構採彙總申報
進項申報年限10年
開立發票時限
罰則 看到五倍以下選就對了
§51 §52
統一發票給獎 全年稅收3%
跨境電商 年銷售額超48萬 辦理稅籍登記
綜合所得稅 修法多 選擇題考點
股利所得分開計稅28%
及合併計稅8.5%上限八萬可抵減稅額
薪資所得定額免稅
扣除20萬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後入薪資所得
薪資核實認列費用 三項 各3%
長照特別扣除額 每人12萬
及排富條款 稅率20% 股利分開計稅 基本所得額超過670萬
統一發票或彩券中獎 5000以上分離課稅20%
公益出租未考過
基本生活費差額計算
物價指數調整時限%及適用項目
非居住者營利所得扣繳率21%
營所稅
納稅義務人
108年全年所得50萬以下19%
國外及大陸已納稅額上限
換算全年所得額算應納稅額
國內轉投資免稅
公式型所得 總機構境外
噸位稅 總機構境內
營業收入調節表
普通收據 製造加營業費用 千分之30
職工退休金 薪資總額*%
交際費 折舊 職工福利 呆帳
無形資產耐用年限
盈虧互抵 10年 及其條件
公司組織 如期申報 帳簿完備 簽證或藍色申報
資產重估 物價指數25%
反避稅四天王
已啟用 及 差異判斷 比例等
未分配盈餘5%
房地合一
計算方式 稅率 申報時限
非居住者稅率只有45% 35%
個人分離課稅
營利事業計入所得額
自用住宅定額免稅400萬
超過部分10% 及適用規定
罰則
短漏報 已申報2倍 未申報3倍
所得稅稽徵程序
扣繳率 暫繳兩種 結算 清算 就源扣繳
填發單據日期 時限 申報期間
未分配盈餘的罰則
最低稅負制計算
免申報最低稅負制者
個人 海外所得全戶未達100萬免計入
保險給付 受益人要保人非同一人
全戶未達3,330萬免計入
營利事業 計算方式 稅率 扣除額
遺贈稅 考最少
納稅義務人 稅率 免稅額 扣除額申報時限
遺產稅因公殉職軍公教加成
繼承人順位
區分是否將海外計入遺贈總額
經常居住境內之國民
非經常居住境內之國民及外國人
視同贈與 財產估價 罰則
申論題 綜所應該必考
薪資定額免稅 跟 長照特別扣除額
有稅法題目可以小盒子
太基本的題型不受理
上述基本題 讀到的時候記得多留意
祝一次上榜 專業科目總分盡量抓個 290
大家真的快點上榜一起報明年會計師
#記帳士 #普考 #稅法 #專技 #tax #會計
公司最低稅負制免稅額 在 資誠(PwC Taiwan)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 資誠快訊 | 行政院院會通過個人未上市櫃股票交易所得課稅案
財政部擬自明年起恢復課徵個人未上市櫃股票交易所得,即納入個人最低稅負制(AMT)計算基本稅額,行政院院會已於12/10通過相關修正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預計最快明年1月1日起恢復課徵。
🙆♂️ 修法影響對象:家族控股公司、投資公司股東等,皆需要特別留意。
👌🏻 #資誠洪連盛會計師 提三步驟,檢視修法後個人持股控股化的稅負成本增加情況:
1️⃣ 盤點未上市櫃股權狀況
2️⃣ 評估潛在稅負影響
3️⃣ 善用基本所得稅額每年670萬元免稅額度,進行必要的股權架構調整 👉https://pwc.to/3qOKoR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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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最低稅負制免稅額 在 Joe's investment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我今年已經遇到幾個投資美股的朋友,他們發現海外資本利得超過台幣670萬了,超過包含海外所得在內的670萬最低稅負制免稅額,只能保留盈餘在美國那邊的券商
其實境外投資的資產累積到一個規模,例如百萬美元以上,差不多就可以去架構一個家族資產管理的公司了,因為你會發現,每年等值670萬台幣根本不夠用,保留在美國券商那邊的盈餘只會越來越多,時間一拉長,終究還是得用一個法人去規畫整個長期資產配置
投資在美國證券的錢也應該分散一下風險,不一定要全都投入美股,分散買個房地產也不錯,這時候你可能就需要經營一下美國LLC或低稅BVI、Samoa的境外公司,整個家庭的資產需要股權化和信託,然後要有會計,甚至法務的專業人士來協助才行,以免死神突然來找你,打亂了整個財務自由的風險,規劃一下遺產稅的合法節稅,那樣就能把意外的風險降到相當低的水平,不然光靠壽險和意外險買到上限也是不夠
然後有足夠時間的話,還是得跑一趟美國和新加坡,開設一下銀行帳戶,方便金流移動,券商wire到台灣會比較有效率,花旗全球速匯一個月只能3萬,22萬要搬7個多月,效率太差了
匯回台灣就是用複委託操作了,投資規劃成長線和短線佈局,短線用美國券商,尤其是Interactive broker,資產超過10萬的首選,交易策略會更靈活,還有家庭管理帳戶,每個人頭帳戶有增加免稅額的額度了,等遇到景氣循環很崩潰的時候,在用台灣的複委託去累積長期部位,反正單筆交易超過幾萬美元的話,手續費都會超過券商的最低手續費,資本利得有賺的話,那些手續費都是小錢
投資額低於1萬就是好好工作,還不用想投資,投資額2~10萬美元,可以考慮用Unicorn證券,投資額10萬以上,可以考慮直接切換到Interactive broker,資產少的人不太需要擔心遺產稅,因為你根本沒多少遺產,找會計師就能處理,投資額超過百萬,先申請境外公司或LLC,再開證券戶,或者是長年分批匯回台灣,然後周遭親戚朋友可能都是人頭帳戶,增加額度,不過考量金錢以外的行政成本,我看還是只能用法人架構比較省事
PS:不要去踩IRS跟國稅局的線,那可能比恐怖份子還沒得商量
PS:資本主義是很現實的,窮到鬼都不想找你的小戶,就不用太杞人憂天了
公司最低稅負制免稅額 在 元毓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worth of reading.
https://www.facebook.com/permalink.php?story_fbid=740548822796891&id=737551019763338
這熱門的文章也太歪曲,以致必須提出不同意見打臉,當作工作煩悶之餘的身心調劑。
●前情提要:原先鬼島所得稅制針對現金股利所得部分,本國人最高課徵 45%+補充保費 1.91%,再加上法人端已繳納的營利事業所得稅 17% 只能減半扣抵,一個創造附加價值的經濟活動,本國人面對的最高稅率是 1-(1-45%-1.91%)*(1-8.5%)=51.42%;反之,外國人適用分離課稅 20%,但法人端已繳納 17% 不可扣抵,外國人面對的單一稅率是 1-(1-80%)*(1-17%)=33.6%。這 51.42%(或46.85%)VS. 33.6%,既是租稅歧視,也變相鼓勵大家扮演假外資。
(單一稅率、分離課稅)調整之後,本國人面對的最高稅率是 1-(1-26%-1.91%)*(1-17%)=40.17%,40.17% VS. 33.6%,雖不滿意但勉強可接受。
●總是在鍵盤革命家的腦補汪洋中,存在一種三人成虎的說法:存在許多高深不可思議的外國稅制,讓外國人在鬼島實質面對了 33.6% 的稅率後,回到母國仍會被課徵高額稅率,致使外國人的實質稅率>鬼島人原先最高面對的 51.42%。(意即,咬定鬼島股利所得稅制改革無理!)
就講股利所得稅好了,
1.不是每個主要國家,都對股利所得課徵高額稅負。對股利所得課徵稅負的國家,也不是每個主要國家對法人和自然人都課徵。(例如鬼島,自然人的股利所得要課徵綜所稅,法人的股利所得不課徵營利事業所得稅。)
2.對股利所得課徵稅負的國家,也不是每個主要國家對本國與外國的所得來源都課徵;例如鬼島,給予海外投資的股利所得免稅優惠。(尚不論最低稅負制)
3.在各主要國家多如牛毛的稅制當中,退休帳戶持有、保險帳戶持有、信託帳戶持有、校產基金或某些特許基金持有,都可能享有稅負優惠。
4.在各主要國家多如牛毛的稅制當中,某甲國可能給予某乙國稅負優惠,於是就會有架在某乙國的投資基金,基金連結的店頭衍生性金融商品,其最終受益人是某甲國的自然人。
以上林林總總,排列組合便是一個會計師四大所稅務部門的黃金業務線。
●總是在鍵盤革命家的腦補汪洋中,存在一種三人成虎的說法:假設全球主要國家完美大追稅,資本家人笨笨心慌慌,no where to hide,便只能向代表無產階級利益的革命政府投降。
其實OECD國家變動比較多的就是美、中,歐盟各國高稅率的歷史(以及高稅率如何扼殺創新、阻撓階級流動)已淵遠流長,美、中的情況是怎麼樣呢?
1.美國肥咖條款全球徵稅原則,也不會重複徵稅,美國納稅居民在其他國家已繳納稅額,也可充抵美國境內稅(foreign tax credit),充抵額度當年度用不完,還可留待隔年度使用。美國自然人海外所得享10萬美元免稅額,並有各式各樣優惠。一個美國中高所得自然人投資臺灣高息績優股,要面對的實質稅率,很容易低於鬼島高所得自然人,遑論以境外投資公司形式持有。
2.中國大查緝、大封鎖政策逼逃台港澳外資並非今時今日,一個左派式腦補經常忽略的事實是,這些離開中國的台資,絕少匯回鬼島。
3.鬼島資金淨流出有各式各樣的原因,要說最近這三年美、中大動作對逼回鬼島人資金有什麼幫助,看那精美的「向下」長條圖,是看不出來有什麼效果;嫌棄鬼島的資金、鬼島人對外貿易獲利的資金,還是遠遠遠遠多過所謂無處可去,只好回到鬼島被政府剝皮的資金。
海外避稅有各式各樣的成本,匯率成本、行政規費成本、設計避稅架構的律師會計師吸血成本、使用避稅架構的過路費成本……以及最重要的機會成本。單一稅率改革後的 26%+1.91%(合法納稅)vs. 20%(假外資),海外停泊資金不會缺乏誘因匯回本國遵守法律。
鍵盤革命家總是充滿社會主義式的浪漫仇富情懷,但以訛傳訛,對追求公平合理的稅制卻完全沒有任何幫助,只有瞎扯後腿。